我是烟雨人 ▷

一只耳简简单单的虫虫

发表于-2012年05月16日 上午11:35评论-2条

我的助力车因为我住处没有停放的地方,所以我就只好停在了离我住处对面不远处的图书馆的大院子里,每天早晨上班的时候,我就去图书馆骑车。那天早晨,我和往常一样去骑车,等快走到助力车前时,正在大院里晨练的曹老师忽然喊我说:“小李,你家的小狗跟着你来了!”

我有些疑惑,我没有养狗啊,回头一看:呀,是一只耳!

实在是太惊喜了!这只小家伙,怎么跑到城里来了?而且还悄悄跟在我后头!自从离开二中后,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到它了,没想到它竟然还记得我……

一只耳是一条流浪狗,不是说它像《黑猫警长》里的那只坏老鼠一样只有一只耳朵,而是它有一只耳朵是棕黑色的,其它的毛则是白色的,所以我就叫它“一只耳”了。

二中门口有一群流浪狗,一只耳是它们之中的一员,但它总和它们保持着若即若离关系。它在我所在的学校边流浪了好长时间了,刚开始我见到它的时候,它总是跟在扛着锄头走过的村民后边,所以我还以为它是学校周围村子里的狗。

一只耳长得太难看了——全身除了一只耳朵和半截尾巴是棕黑色的之外,其他地方都是蓬松的白毛,浑身上下灰扑扑、脏兮兮的;它眼睛很小,兔子眼一样红红的眼白,眼眶里溢满了泪水,眼角有黑糊糊的似泪痕又似眼屎似的两道条痕,似乎天天以泪洗面一般;它的粉白的鼻子和嘴巴上,长着一块钱币大小的黑斑;牙齿也没长好看,有几颗牙微微突露在嘴唇外边,似乎是很吓人的龇牙咧嘴的样子。说实话,一只耳一点也不招人喜欢。

有个雨季的一天,放下午学时,我发现满身泥泞的它拖着一条瘸了的后腿,夹着尾巴,在路边捡食学生丢弃的食品垃圾,有人走过它身边时,它立即颤颤巍巍地走开了去,和人保持着两三米的距离,眼睛仍然紧紧地盯着那一星半点的食物,等人走过了,它又立即挪过去贪婪地舔舐。我觉得它很可怜,就去学校外的小商店里买了一根火腿肠,唤它来吃。它看见我手中拿着食物,又听到的是我口中发出的那种人们唤狗吃东西的声音,于是朝我慢慢蹦跳了过来,但是,依旧隔着我两三米远的距离。我想了想,找了块干净的地方,把火腿肠咬成几小段,放在地上,然后我自己退开了几步。它果然就用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过去吃了。

这时,路上开过来了一辆卡车,它被卡车的轰鸣给吓得立即退到最路边上去,趴在泥里瑟瑟发抖,眼神里流露出的极端的恐惧,等车子开过去了好远了,它才又站起来去吃火腿肠。我明白了,它的腿不是被恶人打瘸了,而是被车撞了。公路上时有被飞驰而来的汽车轧死的猫猫狗狗血肉模糊的尸体,不消一天,就被其余过往的车辆碾压得稀烂了,再过几天,就什么都不会留下了。而一只耳是那么幸运,还好,只是撞伤了一条腿,至少,还留有一条狗命在。但是可怜这样一条受了伤的流浪狗,在没有人医治和照管的情况下,它又能存活多久呢?有时,毋宁它一回就被那天撞伤了它的那辆车给撞死了,倒也一了百了,也比这样凄凄惶惶地活着的好。

第二天早饭时,我把在食堂打的饭都留下了一点,放在一个塑料盒子里,去学校外找它,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下午饭后,我又去学校的前前后后找了一圈,但是还是没有找到。以后的好几天都没有再见到它。它可能伤势恶化,已经死在了某个无人知道的角落里了吧,我想。

再次见到它,已经是好长时间之后了,它依旧一身肮脏的长毛,但是腿已经不瘸了,眯着似乎被感染了细菌的、泪水涟涟的白兔眼,夹着尾巴,若即若离地混迹在人群里和流浪狗群里。

可能学校门口那些小商店的老板娘看它可怜吧,也有人在吃饭后,偶尔喂它一点残羹冷炙,或者啃过的骨头,于是它总会在学生放学时,流连在那些小商店门口,企盼有人能扔一点什么可以吃的东西出来。

后来,它可能发现进进出出的学生对它也没有什么伤害吧,它便渐渐跟着学生溜进了校园,在食堂周围晃悠着捡食学生倒了的饭菜。慢慢的,它便在校园的某个隐秘的角落里安了家了,我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它在学校出没的身影。我也偶尔在吃饭时看见它,便挑一点饭菜喂它,它便渐渐得能让我近距离看它吃东西了。

在一个星期一的早上,听护校的老师说起了一件事:周六的半夜,有贼来光顾我们学校。半夜里,正睡得香护校老师和门卫被一条狗的狂吠声给惊醒了,觉得事情好像不对,赶紧起来点着电筒到处查看,一只耳见学校里的人出来了,对着围墙更叫嚷得厉害了,大家伙用电筒往围墙那头一照,哇,梁上君子都已经骑在墙头上了!他们见学校老师们奔过来,便急急跳下墙头逃去了。

那一夜,要是没有一只耳的报警的话,难说学校就会损失一些器物了。一只耳就这样成了二中校园中一只知名度很高的狗了。从那以后,上至学校领导,下至教职员工,都觉得晚上校园里跑着一只狗,还是蛮有安全感的,就任由一只耳在学校安了家了。从此以后,也就偶尔有几个值周护校的老师隔三差五的给它喂食了,他们还给它起了很多名字,比如“小流浪”啊、“小白”啊、“多多”啊什么的,每一个人的叫法不同,但是,它就是知道大家是在叫它。从此以后,它就自觉当起了学校夜晚执勤保安的职责来,恪尽职守到夜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狂吠起来,引起我们在校老师的注意。

有时我们去饭店吃饭或者做客,总会有人记得用塑料袋包着一包剩饭菜,带回来给它打打牙祭。渐渐的,这家伙被大家给惯坏了,吃东西可挑嘴了,只吃肉,不吃饭,也不吃蔬菜。有时叫它过来吃饭了,它活蹦乱跳跑过来用鼻子嗅一嗅,如果没有肉的话,扭头便走!气得喂饭的人直蹦跳,骂它是一只贱狗,有东西吃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太过分了!但是骂归骂,总还是有人会喂给它东西吃的。就算周末没人在学校吃饭,也就没人会喂它了,但是,它似乎学会了去捉老鼠吃吧,总之,这家伙逐渐变得膀阔腰圆了起来,连奔跑的时候,看它的屁股上的肉肉都是一颠一颠的了。

有一天,我在宿舍门口给它喂饭后时,轻轻摸了摸它脏兮兮的小脑袋,它竟然没有避开我,还表现出很享受的样子,呵呵,等它吃完后,我去找了一把我不用的小梳子给它好好梳了梳那一身打着泥巴结的长毛,梳不开的我就用剪子剪掉。至此开始,它总会一见我就来蹭我的裤脚,在我脚边打几个滚,取悦我,希望我抚摸一下它。每次我蹲下来抚摸它之后,它在我站起来之时,同时会从地上一跃而起,然后如离弦般的箭一样飞跑出去,围着宿舍门口的小花园疯跑一圈,又绕回来,睡在我的脚边撒欢。

看它那疯跑的样,我总忍不住大笑。如果狗也会笑的话,我想,它一定是如欢天喜地的孩子一般,发出咯咯的欢呼声。

我想,既然它那么跟我亲近,那么索性就认养了它吧,我有室友,把它养在宿舍不方便,就在宿舍窗外用纸盒子给它做了一个窝。并打算在它跟我更亲近之后,再把它捉住给它洗个澡,说实话,它实在是太脏了!

可是,这家伙似乎并不领情,那小窝即使被蜘蛛挂满了蜘蛛网,它也坚决不肯跳进小窝里去蹲一下。不论风霜雨雪、四季更迭,它就在我们宿舍楼前边的草坪上,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地高枕。它已经长出了一身厚实浓密的毛来御寒了。冬天的早晨,我得早起去上早自习,只要它一听见我开门的声音,就立即醒了,会跑过来我脚面前,嗅嗅我的鞋子。我弯下腰拍拍它的头,它的身上落满了厚厚一层冰冷的白霜。我真担心这样下去,它会被冻坏了的。然而,有一次当我用手指往它的毛深处一摸,发现里面的毛竟然是干燥温暖的,我这才不再担心它在寒夜里睡在草坪的枯草从中了。

而相对于冬天来说,夏天才是一只耳最不好过的季节,阴雨天气也还算好对付,最糟糕的是蚊虫在它熟睡之际,把它的鼻子和眼睛给叮咬得红肿溃烂,可是我却对此一点办法都没有,给它涂上一点药膏,它总是把药舔掉,或许腻腻的药膏让它更不舒服吧。

一只耳是一只那么敏感的狗狗,既自尊,又孤傲,而且还自卑。

一只耳虽然是一只流浪狗,可是,它不仅坚决不和那些流浪的狗群结伴,而且对那些流浪狗总是流露出一种嗤之以鼻的范儿。

一只耳似乎深知自己长得丑陋不讨人喜欢,所以它总是和人保持着一定距离,它是多么想得到人类的宠爱啊,可是它又那么怕被人类抛弃和伤害。在二中里,它似乎特别喜欢我和梅,梅平时叫它“多多”。它只要见我们在宿舍里,就会跟到我们宿舍门口来,趴在门口看我们在宿舍里洗衣扫地、洗脸洗脚、看书闲聊。等宿舍里没有别的人的时候,它会悄悄一步步试探着走进屋子来,坐在我的脚边,静静地守着我,我弯腰摸摸它的头,它就会一骨碌翻个肚底朝天,和我闹着玩一会儿。每当我的室友回来了,它就会很识趣地赶紧溜到门外去,继续趴在门口看着我们。一只耳好像很能从室友的声音中听出,我的室友并不太欢迎它这只或许身带病菌的流浪狗到我们宿舍来。

有一天丹丹告诉我,某日她给一只耳喂饭,它很高兴的大口大口吃着,可是丹丹有点恶作剧般想要逗一逗它,便假装呵斥它说:“脏狗,你看你脏兮兮的,给我滚远一点!”结果一只耳立即停止吃饭,怏怏走到草坪上去睡着,任丹丹怎哄它过来吃饭,它都一动不动地只是趴着,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呵呵,好一个有自尊、有骨气的家伙!

去年八月底,我和梅相继离开了二中以后,朵朵开始照顾一只耳。每天朵朵都会把饭菜留半碗出来,端到楼下去给它吃。不久之后,一只耳便习惯了朵朵给它的喂食规律了,每天到点时,它会很准时的出现在朵朵的宿舍楼下,很耐心的坐着等待朵朵。有时朵朵到城里吃饭,也总会不忘给一只耳带点吃的回去,她说,学校那只小狗今天的晚饭还没有人喂呢。

有一天我回二中去找朵朵,一只耳见到我们,我叫它,它并不理我,只是一个劲儿的摇着尾巴在朵朵身边撒欢,一如过去对我撒欢的模样。我想,这个土贼,怕是早就将我忘记了吧。

然而,朵朵也在今年春天辞职走了,我不知道在二中还会有谁如我、梅和朵朵一样去照顾一只耳。可是我已经走了,又没有办法将它也一起带走,心中虽惦记,也只能空存悲悯之念,却无能为力了。

今晚华灯初上,街头街尾纳凉散步的人们很多,人影憧憧。我遇见一个好友,刚跟他打了一声招呼,忽然有一只小白狗从远处箭一般冲过来,碰了我的脚一下,我以为是哪家的小狗跑得太快撞上了我呢,便没太注意。可是那小狗并不离开,显得像遇见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十分惊喜的样子,我停住和朋友的说话,低头一看:呀,原来是一只耳!

邂逅在这霓虹街头,一只耳似乎比我遇见我的朋友还要开心,当我弯腰摸摸它的头时,它又做出了那个招牌动作来表示极度兴奋了——飞快地绕着小圈子撒欢,我又被它的傻帽样给逗乐了,呵呵笑出声来。朋友见我忙着和小狗说话,笑着先走了。

我蹲下去,拉起它的双手,看着它亮晶晶的眼睛,问它怎么又跑到城里来了?天都黑了,要赶紧回二中去,在城里不安全。它咧着嘴,似乎在笑,可是,我分明看见,它的眼睛已经湿漉漉的了,眼角也有泪水滚了下来。我心头一哽,难道是在我们走后,一只耳就一直守在二中的校门口,天天望着我们从城里去二中的那条窄窄的、弯弯的公路的尽头,望眼欲穿不见我们出现的身影,于是它就顺着公路,跑到城里来找我们了吗?它就只为了能再见到我们一眼吗?它就只为了谨记我们曾经那么少得可怜的几餐残羹冷炙喂食吗?它就只为了我那几次拍拍它的头摸摸它的肚皮所感到的欢愉么?

可是,它却不知道,我们是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我想抱它坐在我的助力车的脚踏板上,送它回二中去,可是它又敏捷的一下子跳开去了,它虽然有亲近我的情意,却依旧有防范我的戒备之心。它站在离我两米远的地方,高高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歪着头看着我,蓬松的长毛依旧邋遢,但是从精气神来看,却一点都没有别的那些夹着尾巴凄凄惶惶的流浪狗的落拓之态。

或许,一只耳已经在多年的浪迹漂泊中,学会了照顾好自己了吧。或许,它已经找回了它的祖先——狼的那种自由、独立、自尊、野性的个性了吧。如果“天大地大,处处是我家”了,它还何来的丧家之犬的惊慌恐惧呢?

但是,一只耳毕竟是一只在人群中出生、生存和生活了多年的狗,或许有时它也会痴痴地想,当它浪迹在茫茫人海中时,能够再与我们几个曾经对它好过的人“擦脚而过”几次,再感受一点点被人抚摸时的温暖吧。

一只耳靠着路边的一颗梧桐树坐了下来,咧着嘴巴,歪着头看着我,依旧像在笑的样子。它不愿跟我回去,我亦带不走它,所以,我只能骑车离开了。

我不知道在它注视着我离去的背影时,它会不会哭;只是不忍回顾它一眼的我,在观后镜里看着它咧着嘴巴似乎在笑着的样子时,泪水便夺眶而出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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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推荐:呆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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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贝贝点评:

一只耳是一只那敏感的狗狗,既自尊,又孤傲,而且还自卑。
一只耳虽然是一只流浪狗,可是,它不仅坚决不和那些流浪的狗群结伴,而且对那些流浪狗总是流露出一种嗤之以鼻的范儿。
当人与自然,人与动物都能和平相处的时候,都互相善待、懂得珍惜的时候,这个社会才真是和谐完美的世界。
很好的文章,期待作者的首发!

文章评论共[2]个
罗军琳-评论

拜读朋友好文!(:046)at:2012年05月17日 下午6:43

文清-评论

夏天,让我放飞希望,将美好的祝福送给朋友:祝平安快乐!at:2012年05月17日 晚上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