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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国 一个最廉价的罪名金陵叟

发表于-2012年06月29日 清晨7:32评论-1条

大凡能卖的东西,都是主人实有其物,大老板卖奔驰,有奔驰车在那儿;小店主卖水果,有各色水果在那儿;失足女卖淫,有身子骨在那儿,且不论其妍丑。唯独卖国是最虚拟的,也最廉价。网络上天天有人指责别人卖国,一个“国”不知道被多少人卖了多少次,可“国”依旧好端端的在那儿,且日益强大、富庶,可见并不曾被人真的卖过。如果认真研究这样的“卖国文化”,就会发觉其中的诸多玄妙,有时还会令人忍俊不住。

前不久西部某地一位怀孕七个半月的农村妇女被强制引产,在社会上引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议论。一位好事的德国记者也来凑热闹,说要采访她得丈夫。据说采访并不顺利,刚开始那农村汉子不知道出于羞涩还是不懂德语,谢绝了,但经不住外国记者的纠缠,还是接受了采访,不过是短短的,谈话也很乏味,甚至文不对题----如同外交部发言人在中外记者会上的回答一样。然而,就是这短短的、乏味的、文不对题的回答,招来了一帮爱国人士的谩骂、围攻,说他是卖国贼,吓得这位木讷的庄稼汉躲起来了,如今还不知道下落。这些爱国人士并不罢休,在他家门口拉上“打倒卖国贼,赶出xx镇”的鲜红的、簇新的横幅。看着这崭新的横幅,就知道这国、这镇还好好的在那儿,并没有被德国人买走。想到这些,我就要发笑,一个连老婆肚里七个半月的孩子都保护不了的父亲,既然能卖国,可见这“国”也太不值钱了。

这让我想起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件旧事。鲁迅先生因为提倡白话文,写了一些“欧化”的句子,于是被一位卫道的老先生(恕我忘了他的尊姓高名)骂成“汉奸”“卖国贼”。差不多就在那时,东三省给弄丢了,那位老先生却没有骂蒋中正先生是卖国贼。我就纳闷了,一个把大片国土拱手送给别人的人不叫卖国,而一个因为说了几句土话和洋话的人却是卖国,看来这“卖国”真的是名与实不相符了。类似的例子在晚清也有。《马关条约》把太彭列岛割让给日本人,上至王公大臣,下到士人草民,没有一个人说慈禧老佛爷和光绪帝是卖国贼的,一个个依然奉其为主子,一个个心甘情愿的做他们的奴才,可是在此不久以前,有人提议修铁路,却被结结实实的扣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

为什么这“卖国”的尊号会名不副实呢?奥妙就在这儿。骂人卖国,并不在乎别人卖了没有,而是这是置人于死地的利器。国家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一旦被贴上卖国的标签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这或许是无往而不胜的真理。不但小人物喜欢用这样的脏水泼人,就连那些以伟人自居或他居的人也难免会牛刀小试一次,文革中,刘少奇不是被戴上“洋奴哲学”“卖国贼”的帽子吗?国家主[xi]卖国,仿佛是有这个资质,可惜还是弄错了,不久又是平反昭雪,又是开追悼会。当然,置他于死地的目的达到了,这才是“卖国文化”的真谛。

明白了这个真谛,就知道了那幅簇新、鲜红的横幅的真正用意了。“打倒卖国贼”是假,“赶出xx镇”才是真。因为他说出了七个多月的孩子被人“杀死”(白岩松语)的真相;因为他说出了怀孕七个多月的妻子被人像杀猪一样强按在手术台上开膛破肚的真相,这让地方官员的再也不伟大光荣了,这也让父老乡亲的脸面扫尽了。更何况是对一个外国人说出这些真相呢,这不让我们花了那么多外汇买来的颜面全无吗?这怎能不让人恼火呢?这怎能不激起爱国人士的义愤呢?真该置于死地而后快。然而,今天网上一条新闻,却多少令“爱国人士”们难堪。上级有关部门对几位当事的官员给予了免职处理,看来“卖国杀人”的法宝并不十分灵验。

事实上,这不灵验也并非自本案起,如刘主[xi]那样真的死于所谓“卖国”的毕竟很少,多数人在背上“卖国”罪名以后是不了了之的,只要看看那些“卖国”者后来一个个依旧生龙活虎的生活着,就知道了。100多年来,“卖国”的名头日渐式微了,日渐廉价了,日渐失去了往日的效用了。这点可能令那些以“爱国”自居的人颇感失望,然而这确实是无可奈何的事情。看来,想杀人需要换个新花招了。

2012--6--2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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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推荐: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本事卖国的。
历史上的卖国贼也是屈指可数的。
所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文章评论共[1]个
绍庆-评论

一天没在家,下午来看看朋友,拜读佳作,问好!(:012)(:012)(:012)at:2012年06月29日 下午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