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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错误舆论导向之祸张贤春

发表于-2012年07月31日 晚上11:30评论-10条

——也谈德江“两违”反弹之因

拙文《不能混淆“拆违”与“拆迁”的区别——也谈贵州德江官员拆违被刺身亡案件真相》在媒体发表后,引来一些人指责,其指责不是文章本身的观点是否正确,而是“言它”。 好心的人劝我:“你头发都要白完了,不要管闲事了。”有的则是进行人身攻击,有的则将贴在宣传栏中登载有拙文的当期《今日德江》撕毁。

其实写作此文,就我目前的岗位而言,并非“职责所在”,也不是“端人饭碗受人所管”,而是良心不安。一些错误的舆论导向,可能会使“两违”户错误判断,政府整治“两违”的决心不再,从而在铤而走险中进行“两违”,带来不该产生的损失,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但是,一些人没有听信拙文中两个小标题的劝告:同情不能替代法律,“两违”整治不可能停止。而是在错误舆论引导下往“火坑”里跳。

为了在舆论上正确引导,本人还建议德江网站将相关文章置顶,比如,《德江县召开张波同志因公殉职情况通报会》(5月23日)、《傅传耀(省人大副主任):只要老百姓高兴的事都做,只要是有利地方发展的事都干》(5月31日)、《李云德(县长)在两违整治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治两违行为》(6月5日),《德江县再次依法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6月12日)等。但是,一波又一波的错误舆论导向,还是给数百户“两违”户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

在张波带队拆违因公殉职后,一些人认为不会有人再敢依法制止“两违”,对执法人员前来劝导和履行法律程序,置若罔闻,有人还阴阳怪气地问:“张波怎么没有和你们一起来?”甚至嚣张地威胁:“你们是不是想当第二个张波?”

导向更为错误的是《中国青年报》刊发的《可怜之刃刺向可怜之胸》一文,被网络转题为《贵州官员拆违被杀调查:农妇花尽积蓄修房曾跪求别拆》后,引起不少网民发表同情、甚至指责政府的言论。一些人据此认为,既然有那么多人同情,政府在这些舆论面前,必然会对“两违”整治法外开恩,手下留情。

第三波舆论,应该说是上面两项原因带来的谣言,说政府对搭板的“两违”房屋,将罚款后办证予以承认合法,对未搭板拆除的“两违”建筑,将在规划区域实行成本价划地安置。于是,偷建、抢建,连夜施工,从下基到搭板,一夜修建一层,有的为了“抢抓机遇”,不顾及房屋结构,不下基就砌砖,混凝土柱子不放钢筋,搭了板再来加柱支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每个小工的工钱一夜达到300元以上,师傅工钱则是加倍。一时间,“两违”现象四处开花,严重反弹。尽管5月17日后拆除了93户,但“两违”户有惊无恐,“两违”整治陷入拆除、重建、再拆、再建的怪圈。据初步统计,到全县大规模整治工作开展之前不完全统计, 5月17日以后仅新建的“两违”户就达到400多户,占本年度“两违”户三分之二。就是到全县大规模整治工作开展之后的第5天,依然还有东家被拆西家抢建的现象。

2012年7月2日,县委常委扩大会研究“两违”整治时,与会县领导都表示支持“两违”整治。7月3日,召开有300多人参加的“两违”整治工作会,所有副县级领导和单位参与分组,分区域进行巡查。这次整治依法拆除的顺序是:在已被政府征收的土地上强建的“两违”建筑,2012年5月17日以来在规划区内抢建、偷建、强建的“两违”建筑,2012年1月1日至5月16日期间产生的“两违”建筑。当天下午,拆除“两违”建筑7户,至7月12日,已拆除158户。

就德江目前的“两违”户户口看,约60%是县内其他乡镇户口,约22%是县内外迁入城区的,14%是城区居民,约4%是其他县户口。从“两违“户性质看,约55%是进城务工、陪子女上学、改变环境人员,约40%是青龙镇居民确无房住或有房不够住外,约5%是专门从事“两违”经营获取利益人员(有的是建好就转卖或出租一两年后转卖)。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5.17”后“两违”现象严重反弹从而带来“两违”户不应有的损失?一是对卖地违法行为没有进行有效打击;二是个别领导和执法人员有畏难情绪,执法方式有待改进,执法力量和设备跟不上;三是一些人认为整治“两违”是书记、县长的事,是国土、建设部门和青龙镇的事,不支持、不配合;四是个别国家公职人员暗中唆使、通风报信、甚至参与“两违”行为。更为重要的原因,是舆论导向错误。

还是在两年前发表的拙文《谁能为“两违户”买单?》买单中那句话:笔者更要告诫那些跃跃欲试,争取进入“两违”户名单的人,不要铤而走险,心存侥幸。当你萌生这一念头时,最好先去问问那些已经享受“两违”户待遇的人们,坐在火药桶上是什么滋味,分析分析自己有多大“能耐”。当然,如果你有能力够改变书记、县长意见的“后台”和“关系”,不妨也尝尝这种滋味,看看最终谁能为自己的损失埋单——是卖地的还是介绍者?是“默许”的单位还是“同意”的个人?到时肯定会让自己头大如蜂螫。

笔者在此建议,在相关部门建立“两违”整治长效机制,及时制止、拆除“两违”建筑(越早损失越小),加快争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指标,加快其规划、建设和分配,及时审批申请迁入城区户口、拆旧立新、加层的同时,也请那些用舆论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怂恿、支持“两违”户的人,重温江泽民1996年9月26日视察人民日报社所讲的:“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

再说明白一点,就是我曾对一网友指责反驳所说那句话:少用阴阳怪气的语调误导一些人往火坑里跳为积德!不要喊着为民的口号害民!

2012年7月12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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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推荐: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不能混淆“拆违”与“拆迁”的区别,尤其是对于恶意的违章建筑,不仅害人,也会害己。
当利益蒙蔽了眼睛的时候,什么铤而走险的事情都有人做得出来。
还有舆论的导向,千万不要喊着为民的口号害民!

文章评论共[10]个
谭水寒-评论

拜读佳作。(:012)(:012)(:012)at:2012年08月01日 晚上10:46

张贤春-回复谢谢! at:2012年08月01日 晚上11:13

谭水寒-评论

有些行径和舆论的导向实害人不浅。(:003)(:003)(:003)at:2012年08月01日 晚上10:47

张贤春-回复谢谢支持! at:2012年08月01日 晚上11:13

张贤春-回复谢谢支持! at:2012年08月02日 下午5:27

谭水寒-回复呵呵,好文应该的。问好张兄。 at:2012年08月02日 下午6:08

绍庆-评论

早上来拜读朋友美文,祝福天天有个好心情,事事顺心。(:012)(:012)(:012)at:2012年08月02日 清晨5:48

张贤春-回复谢谢!问好! at:2013年03月26日 晚上11:09

悲秋道人-评论

最可怕的是,喊着为民的口号害民!文章观点鲜明,振聋发聩啊!at:2013年02月10日 上午11:41

张贤春-回复谢谢支持! at:2013年03月26日 晚上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