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农村拆迁诸多矛盾的根源是什么金陵叟

发表于-2012年09月25日 下午5:48评论-3条

农村拆迁工作中存在诸多矛盾,农民的权益不断受到侵害,有的矛盾十分激化。对此政府部门近年来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公布《物权法》,规定警方不得介入拆迁工作,加强媒体监督等等,但收效甚微,频频发生的血案一再凸显矛盾的激化程度。究其原因,是没有找到矛盾的根源,只在枝节上下功夫,不从本源上入手。

那么产生这些矛盾的根源是什么呢?是土地所有制问题。

当前土地产权有三种形式,一是国家所有制,或叫全民所有制,这类土地属于一级土地市场;二是农村集体所有制,这类土地属于二级土地市场;三是私有制,这类土地目前还是以拥有使用权的形式出现,它是一级土地市场交易后的产物。

农村拆迁工作就是把农村集体土地变为私有制土地的过程。了解这个过程中的环节,就能发现其中的奥妙,就能明白农民利益是如何被侵占的,就能明了各利益集团是如何分得土地红利的。

集体所有制土地要交易,必须首先变更身份,即从二类市场进入一级市场。如果只在二级市场里交易,那是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国家不承认,并且要打击。这两类市场价位相差很大,其中的差价部分被政府拿走,这就是所谓土地财政的来源。在一级土地市场成交后,开发商就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建成商品房出售给消费者。这时开发商获得了产业利润,消费者获得了土地所有权。目前虽然还叫土地使用权,但由于一般使用年限在70年,其实就是私有权。有时政府为了急于表现政绩或其他原因,会降价销售土地,使得开发商在产业利润之外,还获得了土地红利。

政府在二级市场购买土体时支付的土地本金,并不会按平均数全额分配到各个农民手中。它是一次性整体交给村委会这类的基层政权部门,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基层政权部门会以各种名目截留很大一部分。这也是最容易滋生腐败和黑恶势力介入的环节。据业内人士估计,如果总额的50%能发到农民手中,就算是高的了,有的地方常常只有四分之一。此外还存在政府对基层政权部门的压价和拖欠问题。

政府、基层政权部门、开发商、甚至黑恶势力在整个运行过程中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我们不妨称之为权贵共同体。权贵共同体以较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拿走了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使得他们及其子孙成为无根的浮萍,最终流入城市。美其名的说法叫这叫城市化建设,实际情况并没这么动听,他们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社会发展的重大隐患。

从上述流程不难看出,农民土地从集体所有制到个人的私有制过程中,至少存在三次土地红利的分配:一是基层政权部门的截留;二是政府的两类市场差价;三是开发商的产业利润及额外土地分红。权贵共同体在与农民的博弈中,不但拥有各种行政资源、司法资源,还拥有媒体话语权等社会资源,农民是十足的弱者。这样的交易怎么会平等?农民的权益被侵占,从而产生目前农村拆迁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就顺理成章了。

行文至此,也就不难知道解决这些问题、矛盾的方法了,那就是取消土地两类市场,取消土地所有权的多种形式,凡土地实行一种所有制<至于采用哪种土地所有制形式,那就是专家学者们的职责了>,真正依照市场化原则交易,排除行政干预和操纵。只有这样才是釜底抽薪,而不再扬汤止沸、隔靴搔痒。

2012--9--25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金陵叟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宜昌石头点评:

正在一个警察开枪打死了阻止强拆的农民的报道引起轩然大波的时候,这篇文章值得一读。从一级市场到三级市场,从农民土地变成商业用地,这其中有多少猫腻谁不知道?只要想一想为何三令五申不准司法公安介入,可就是屡见不鲜,这其中的的水深谁能说得清?如今国法都变成了儿戏,一种改变难道能釜底抽薪吗?我看难。又到了中秋节,又到了进京送礼的时候,那些强拆和强占的一部分利润会不会就藏在月饼盒里?

文章评论共[3]个
金陵叟-评论

谢谢宜昌老师的精彩点评和加精。土地问题真的是个很大的问题,真希望有识之士能共同来探讨。谢谢!at:2012年09月26日 清晨7:49

绍庆-评论

拜读,问好!(:012)(:012)(:012)at:2012年09月26日 上午10:01

林步山人-评论

文章条分缕析,触及到了土地流转和城镇化建设的大问题。拜读,问好!at:2012年09月26日 上午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