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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好金陵叟

发表于-2012年10月08日 下午5:31评论-7条

“人民公社好”,这是老人家说的,所以人民公社就是好。俗话说:好花不常开,所以这好的东西就很难长命百岁,人民公社大约存活了20来年。也正因为其短暂,而显得越发美好了。俄国大诗人普希金说:凡是逝去的都是美好的。

逝去而美好的还有二千多年前的井田制。为什么突兀地提到这井田制呢?因为两者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在经济形式、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两者太相似了。我常常怀疑人民公社的灵感就来源于古时候的井田制,当然也存在借鉴和发展的问题。

先来追溯一下美好的井田制吧。

所谓井田制,就是奴隶主用道路<阡陌>和水渠将土地划为井字状。一处井田共分为九块,中间的那块是公田,也叫王田,收成归奴隶主;其他的八块叫私田,租给奴隶,收成归奴隶。也有学者说井田上的不是奴隶,是以户为单位的农民。但更多的学者说,农民不在井田上承包,他们有自己的土地,叫野人。在农村叫野人,在城里叫平民,统称国人。井田上的奴隶是以户为单位,也可算是中国特色,至少晚上可以过性生活,不像外国的奴隶大多是单身的。这也说明,为什么外国的奴隶后来断子绝孙了,而中国的奴隶却既寿且昌,人丁兴旺。

井田上的田九分之一是公家的,九分之八是私人的。一般是先忙公田,后忙私田,这便是“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由来。按财富总量计算,九分之一上交,九分之八自留,看来和古代通行的什一税差不多。据说《老子》的作者李耳先生对此还不高兴,说圣王的税是三什一税。

在耕作以外,奴隶们还要做别的活,叫徭役。男的在农闲时要打猎和捕鱼。《七月流火》里有一段就是描写男人因为狩猎猎到了小野猪而高兴,因为大野猪要交给奴隶,而小的自己就可以留下,那情形想起来就可爱。女的要集中起来剥麻、织布,一般在晚上挑灯夜战,或者在月光下。这有个很有诗意的名称叫“夜绩”。后世也把妇女晚上织布叫夜绩,可惜大多是一个人,没有这个热闹。

除了生产劳动,奴隶们还干什么呢?就是唱歌。随便唱,没有什么主旋律的限制,产生了后人引以为自豪的“国风”。可惜被孔老夫子删去了十之八九,偌大的一个中国,就留下100多首,但还是比当年样板戏多得多。唱歌不是清唱,还要跳舞,还要配乐,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音乐后来被孔子编成了《乐经》,遗憾的是失传了,现在见不到。倒是舞蹈偶尔还能从出土的陶器上见到。

井田上管理奴隶的人叫“里胥”“邻长”什么的,书面语言也有雅称为“田畯”的,估计是奴隶主家臣之类的人来担任。井田上的奴隶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别,这点很重要,和后来的奴隶互相攀比和鄙视不同。井田上的奴隶没有户籍管理,所以一有情绪就会逃亡----估计那时候什伍连坐还没搞。周文王当年之所以在诸侯中混得好,有威望,就是与他提出一个管理奴隶逃亡的举措有关。耳熟能详的《硕鼠》中的“莫我肯顾,逝将去汝”的诗句,就是奴隶警告奴隶主的:你再强拆我的房子,老子就出去打工做打工仔。其实奴隶逃亡,并不像后来男女私奔那样悄悄地进行,《诗经》中好多诗篇记载的是大呼小叫,结伙搭伴,还有拼车组团的,有点像放长假扎堆出门旅游。

好了,美妙的井田奴隶生活画面还有很多,详情留给历史学家们描绘吧。参照上述几项,对比一下人民公社吧,发现人类在进步,人民公社比井田还井田,所以更美好。其中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哲学上谓之“扬弃”。

人民公社的土地九分之八是公田,留给农民的自留地不会超过九分之一,公田里收获的粮食至少有一半交给国家,谓之“公粮”或“余粮”,所以公家收到的占总量不会少于九分之四。交公粮一般是跳着担子结对而行,边走边唱着“公社是个长青藤,社员是那藤上的瓜”之类的歌曲,那态度是诚恳的,心情是愉悦的。有许多宣传画为证。有关人民公社的宣传画在当代美术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种田以外,社员们还要修水利、修路、造桥,有的地方还要开山造田或填湖造田。那改造河山的壮观场面至今想起来还令人回肠荡气。伟大的红旗渠就是那时候的杰作。因为男女平等的原因,干这些不单是男人的事情,女人也有份,并且创造出独特的一道风景。什么“铁姑娘队”“巾帼团”便是这样的产物。虎头山上的铁姑娘扁担精神至今还熠熠发光。江西某地为了上级领导视察和新闻报道,曾要求女人挑河堤时脱掉上衣,美其名曰“赤膊上阵”。近来出现的干露露敞怀、车模漏腚是不是从中受到启发呢?

社员也唱歌,都是正宗的红歌,那是时代的心声,人民的心声,节奏明快向上。那时唱红歌是边劳动边唱,不像后来在大街上、广场上、甚至八达岭上唱。这些歌曲都是鼓舞革命斗志,不像《国风》里的“哥呀妹呀”的,更没有如郑音卫声之类的靡靡之音。据说《红歌大全》已经脱稿,这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又一部《国风》,也是音乐史上里程碑式的大事。

人民公社的社员和奴隶的一律平等不同,是有等级的。大约有这样的几个级别:贫农、下中农、中农、上中农、富农、地主。至于后两个级别的人属不属于社员的范畴,目前史学界尚有争议,在此也吁请专家学者们早点拍板定案。这些级别有个很专业的名称,叫“家庭成分”或“家庭出身”。家庭成分,顾名思义,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没有一家两制的新思维。例如地主家里虽然田地早分光了,但生下了一个小地主,这小崽子一下地便会有一个地主的光环,一直会伴随他长大成人。

说道划分家庭成分,想起了一个很搞笑的真实故事。皖北某地土改时,一位老兄按实情只够中农的份,可他找到村干部,非要划为富农不可。理由是,家里都穷了几代人了,到他这一辈无论如何也要脱贫致富弄个富农。经不住他的死缠烂磨,村干部于是拨一个富农的名额给他,后来一家的境遇就不需要多说了。

曾经有一位研究农村工作的博识的大学讲师问我:人名公社都成立20年了,可地主的数量不见少,呈正常人口增长比例上升,那些地主家的小伙子怎么能娶到媳妇呢?我说:很简单,因为别的地主的姑娘要嫁人,也只能嫁给同是地主的。农村社员的身份等级比魏晋时的九品中正制还严格,这也就保证了各阶级队伍的纯洁性。

人民公社的社员是没有迁徙权的,有户口本在那,想走也走不掉。除了三年自然灾害时,个别地方出现过非理性迁徙外,别的任何时候都没有发生过。出门没有户口所在地开具的介绍信,那是寸步难行的,就是做乞丐也做不成。我始终认为,户籍制是中国继四大发明之后的第五大发明。户籍制可以追溯到秦代,萧何到了咸阳的第一件事,便是把三秦的户口簿收好。现在有人提议废除户籍制,我以为这简直是扼杀中华文化,一群没有户口管理的中国人是无法想象的。在历史的长河中,又算人民公社时期的户口管理最为严格、完善。文革时,经济临近崩溃,政治动荡不安,可社会竟然纹丝不动,特别稳定,这不能不归功于此,真是功莫大焉,善莫大焉!

人民公社比井田制更加幸福更加美好的主要特征是食堂。据说当年老人家是在视察某知名人民公社的食堂时,看到社员吃饭不要钱,有荤有素,其中还有红烧肉,于是很高兴,大笔一挥,题词“人民公社食堂好”。可惜没两年,食堂没有了,便剩下了“人民公社好”。据一位研究书法的人告诉我:这话是可信的,因为在“人民公社好”中“社”与“好”之间没有意连,说明中间有脱漏的字。但我还是以为这是“柿油党”人的八卦,是不足信的。

井田上的奴隶们是没有吃食堂的福分的,由于他们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吃饭也是以家庭为单位,自己掏腰包的。即使在种公田时也不例外,要家人送饭,因此才有了“馌彼南亩,田畯至喜”的田园风光。当然那伙食也不错,饭送到了,连干部都能蹭一顿,还很高兴,看来吃拿卡要不是现在才有的。如果全是窝窝头,那田畯也不会“喜”的,即使喜,也不至于到“至喜”的程度。“馌彼南亩”后来成为陶渊明、王维等历代田园诗人向往的境界。中国的文人真幽默,这么的仰慕做奴隶的生活,也算是一种有趣的文化现象。

真是红颜薄命,那么令人神往的公社食堂不久因为遇到三年自然灾害而夭折了。大凡盛世便会有天灾,汤王的时候有7年水灾,武王的时候有9年旱灾。人民公社食堂刚开办就遇到三年灾害,虽然时间上比汤武都短,但程度估计是很严重的。汤武只有单一的水或旱,而人民公社的灾害却是综合型的,大概水、旱、雹、蝗等都齐了,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多年过去了,还统称为“自然灾害”,而不是单独的一项。

疾风识劲草。正因为这深重的灾害才反衬出人民公社食堂的伟大意义。如果没有大食堂,还真不知道那三年的灾年是如何度过?大食堂是上帝送给我们的一只诺亚方舟。现在还有人耿耿于怀于那三年的人口非正常减员,但依据“人民公社食堂好”的前提,可以推测出,没有大食堂,那么减员还要多。

食堂没了,社员们不一同吃饭了,但还是一同劳动。哨子一吹,社员纷纷走出家门,漫山遍野,那是怎样的人场面?那是怎样的太平盛世的气象?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耕者有其田可耕”不正是这样的吗?这种在农业生产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整齐而协作的新型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估计离共产主义社会就一步之遥了。可惜,这一步终究没能跨过,让凤阳小岗村几个农民给搅黄了。他们拼着性命也要搞家庭承包责任制。小岗村的历史意义就是让人民公社退回到井田制,看来这帮家伙是做奴隶做上了瘾。

不知道井田上的奴隶会对2000多年后的人民公社有何想法?如果有时空穿越的话,他们对人民公社是否会有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还是会对这些英明的措施当初自己没有想到而自叹弗如呢?

青春易逝,韶华不再。人民公社这一历史长河上的奇葩竟那么快的香消玉殒了,常令人扼腕长叹!

再一次重温老人家的话吧:人民公社好!

2012--10--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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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四大名捕点评:

人民公社真的有那么好吗?还有待历史的检验!

文章评论共[7]个
梨乡青蛙-评论

人民公社时期,至少“人心齐,泰山移”!不像现在的人群难聚,各奔东西;贫富分化,欺男霸女!当然,现在的人大都可以为人打工,填饱肚皮。也算进步了。at:2012年10月09日 凌晨3:50

金陵叟-回复谢谢青蛙老师的精彩点评!祝好! at:2012年10月09日 清晨6:23

金陵叟-评论

谢谢名捕老师的精心点评和推荐!祝好!at:2012年10月09日 清晨6:21

山野荆柯-评论

人民公社,是历史的产物,在当时就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人们集体劳作,集体享受劳作成果,那种集体劳作的快乐和幸福感是现代人不可理解的,共同生活宭迫,却共同穷欢乐着,这更是现代人所不可理解之处,那时,人们生活宭迫,却乐观向上,社会安定,人群和谐。当时的人民公社相比解放前的地主雇农制,怎么说也是一大进步和创新,一些人不要盲目的攻击一些历史的东西,历史产物的产生,必有历史的原因,在当时它就是最好的,你又知道几分?没有经受过的人的批评只能是瞎批评,就像其他一切历史一样。祝好作者!at:2012年10月09日 下午3:07

金陵叟-回复谢谢山野老师的点评,对于那段历史多反思或许会更好。望多交流。祝好! at:2012年10月14日 清晨7:07

缘水香如故-评论

看金老师的作品,嗯!虽然如故没经历过,但能理解你们对那个年代的感情!深厚啊!那时代的人淳朴,敦厚!我记得小时候,都忘了几岁,晚上,在好大好大的场地,堆满了好多玉米,全村的人都在灯下剥玉米,我们小孩子,跑着玩,真能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现在感觉那时候的人,很快乐!不过,也有饥饿的时候,好像总吃玉米面馍和红薯面,我那时应该是八岁吧!记忆最深刻的是,好像干部还派饭到贫下中农,我姥姥家是地主成分,奶奶不待见我妈,我爸是干部,经常不在家,有干部到我家吃饭,奶奶就做好吃的,好像是白萝卜炖豆腐,我最喜欢干部到我家吃饭,因为有好吃的......就像山野老师评的:那是一段不能忘却的历史!回忆总是比现实美好!谢谢金老师让我重温童年时代! 祝安好!at:2012年10月14日 凌晨2:56

金陵叟-回复谢谢如故的点评,祝好! at:2012年10月14日 清晨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