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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指求聘流星惊月

发表于-2012年10月30日 早上9:24评论-0条

邬名,品学兼优者。一年,某地招职,见其一岗位与己之专业相合,遂报考,以为凭胸中所学,录取之事如探囊取物耳。笔试发榜,赫然第一。及面试,考官虽诘难至甚,而应答如流不能屈也。已近尾声,心中喜甚,以为职在掌中矣。

孰料将散场时,一考官忽作惊讶状讶曰:“尔六指耶?亏吾细心,不然铸成大错!尔有疾如此,不合格矣。”

邬名不以为然:“我,六指天生,活动一如常人,应聘岗位,未标明须无六指条件,今何忽生此异议?”

考官曰:“夫公职者,人前工作者也。设若与人握手之时,人见尔六指,将以为我处无人。”

邬名争辩,苦求之,考官仍以六指为由,不予录用。邬名愤然,至其上司抗议,上司以考官为非,付邬名纸条,具言不得以六指为由拒聘。邬名喜,以青天之名谢上司。寻考官呈纸条,并言上司之意。考官怒曰:“汝岂不闻‘县官不如现管’乎?虽彼有言,吾不听若何?说你不行,你就不行!速退!无碍公务!”邬名亦怒,诘考官曰:“吾有六指绝不行耶?”考官曰:“然也,无二话。”

邬名出,觅剁骨刀藏于怀,再寻考官。考官见之,曰:“复来何故?吾原则性甚强,终不为尔苦辞所动。”邬名出刀示考官。考官惊悚之至,退后,且曰:“不得乱来!汝害我死,汝命亦亡!”

邬名笑,以六指之手平放于案上,另一手举刀,考官方欲惊呼,而瞬间刀落。再视,则六指分离矣,血流盈案。邬名似无痛者,曰:“六指已无矣,某可录用乎?”

考官连口应答:“可录、可录。且归,静候通知。”

邬名乃归,候半月,果有一人送信至。展示之,则曰:“考生邬名,虽各试合格,但自断其指,足显其性情暴烈,乃公务人员之所大忌。经研究,不予录用。”

邬名读罢,呆若木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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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陵叟推荐:金陵叟
☆ 编辑点评 ☆
金陵叟点评:

呜呼,痴也!
名落孙山非为六指矣,乃爸非李刚也。
以官员之言为真,非仅痴,且为蠢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