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审美正中仁和

发表于-2013年01月26日 中午1:59评论-1条

前一阵子,理发回来,丫头转着我看了一圈,我心里自然美滋滋,她肯定会夸我的“碎发”头型:“长短错落,舒松有致”。没想到丫头扑哧一笑拉我到镜子面前说:“爸爸,你看你像谁啊?”我依然偷着乐:“可千万别说我像什么单色凌,周杰伦,林俊杰之类的啊”

“阿凡达!”丫头哈哈大笑,竟有手舞足蹈之势。

我对着镜子越看自己越像阿凡达,丫头的话就像施了魔咒,短短的浅发不再显得精神,年轻,反而让突出的耳朵越来越长。再深度“审视”人的五官生在前平后圆、不成规则的脑袋上竟然不比小狗小猫的脑袋柔和可爱了!

可见“美”这个东西是经不起推敲的。

记得二十郎当岁的时候喜欢留着二分头,当别人嬉笑是“汉奸头”的时候,心里反倒越看越美,因为就欣赏汉奸的那份“勇气”。随着时间修剪了观念的枝枝杈杈,越来越觉得简单就是美丽了。

中国人对待美的概念似乎要比欧洲人“曲线”的多。从绘画的角度来看,中国画从来就是线条的勾勒,泼墨的渲染,讲究的是一种飘逸和灵动,外国人从来就是细心的感受物体的对与人的感染,他们以刻画细节为“心动”,也就是所谓的“美”。罗马2000多年前的雕塑就达到了“复制”物体的境界,尤其石雕的衣褶“真实”的美,让人心悸不已。美术的表象不仅是视觉的“震撼”也是文化的精髓。

从衣着发饰来讲,中国人一直到民国才留短发,以前的朝代都是长发披服,长发本身就具备一种飘逸的动感,这是能让中国人感受到美的。有人从文献画册中研究得出,古人夫妻晚上睡觉是披发的,可以想象古人也是有“品位”的,散发可以勾引人性意识中美的情感来。就是作为野蛮象征的战争用的旗帜,中国人的大蠧旗也要比外国人大而炫的多。古希腊人的头发则和现在人无异,那是简单勇敢和自由的概念。当波斯大军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压来的时候,斯巴达300勇士以这种信念去接受死亡的洗礼,有时候,信念就是一种美丽。

美,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所表现的也是千奇百怪。梳辫子的民族,除了骑马打仗方便以外,就是他们以发编为美,也认为发辫可以聚神,凝力。最有意思的是果戈理笔下17世纪顿河流域的哥萨克人,他们只在脑门留一撮长长的头发,马跑起来的时候,有时候都能盖住眼睛,似乎是显示他们的听觉无比的优越,当箭迎面射来的时候,当然落马肯定占多数。从百度里看到布岛族,克伦族人以长脖子为美,那种用金属项圈垒挤的长脖子看的让人心悬,这类似三寸金莲的“病态”也体现人性中复杂的多层次的审美意识。这种“美”只能在传统和风俗中存活。但是,当我们唏嘘“长脖子”的悲哀时,他们也会惊叹整容和隆胸的“疯狂”。

我们在一些影片和文学作品中看到中世纪的欧洲人流行戴假发,据说是源于路易十三的秃顶,最后假发竟然演变成了贵族的象征, 至于那种几乎一样假发到底戴在头上有多美,那是贵族的事情,但是,大热天戴着假发,生了虱子的情况,是有的,就成了平民的笑柄。 这就是时尚的“虚伪” , 时尚永远是“美”的急先锋和代言人, 现代人跟着时尚的步伐 ,追逐着“美”的影子 ,悄无声息的改变着对美的认识,追逐時尚总离不开“悦己”或者“示人”。这时候美成了一种心理变化。

小时候看过一部外国小说,现在只记得主人公遇到丑女就兴奋,越丑的女人,他就觉得越美。这似乎是错位的视觉美感在中国的《南北朝史》也有记载:后赵国主石虎的儿子石邃喜欢美女的头,就把美女的头砍下来洗净放在盘子里喊人欣赏。这种极度病态凶残的“审美”视觉来自丑陋的人性和那段常纲人伦泯灭的时代。

清代有一个版本的《水浒传》里面描写潘巧云和裴如海私会,裴如海的光头如何让潘巧云春心放荡。让人不禁嬉笑地认为剃光头也是一种“心理变化”的“禅机”。

说到最后“美”在 我的猪舍里也有体现的:妻子对猪宝宝们呵护有加,关怀备至。我对于它们的调皮捣蛋报以棍棒叱喝。妻子在他们眼里一定是女神,而我肯定是暴君。你瞧!妻子一进猪舍,猪群欢呼雀跃,哼唱着妻子的赞美诗,当她们看到我一个个翘着耳朵睥睨着眼睛撅着嘴巴,那个意思你肯定不知道,那个意思是,你看!侯二先生怎么长的那么丑,耳朵和嘴都快长没了!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正中仁和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月光下的贝壳点评:

关于“审美”,作者从自己的发型说起,后又纵观古今中外,为我们娓娓道来,作为一种心理过程,不同地域、文化下自当各不相同,到底是不是真美,各有品论。

文章评论共[1]个
雨素-评论

早上来欣赏朋友佳作,祝冬安!(:001)at:2013年01月28日 早上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