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冥殿内,人外在的一切都被烧毁。这里只有魂魄。
他们有一柱香的时间,来讲述他们的人生。
阎王坐在殿堂中央,俊逸的脸露出一个轻蔑的笑,说:“第一个魂魄,武林杀手剑虚,你说。”
剑虚埋下头,说:“我是天下最厉害的杀手,找我杀人的人数不胜数,我的钱上占满的,是血的味道。”
【 十年前。】
我叫剑虚,现在的我还只是一个江湖上的小喽啰。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没有人在意我的存在。我有一个师傅,她长得很美很年轻武功很厉害。
自从我记事起,就在炎暑寒冬下挥剑舞刀,读着枯燥的剑谱,品味无聊的人生。
这年我十八岁。
一天夜里,风雨交加。那时的我在山上采药,大雨淋湿了我的衣裳,冲淡了我的意识。这时,有一个黑衣人找到我说:“只要你杀了你师傅,就能继承她的武功,顶替她的一切。”
我的头发被雨淋的贴在脸上,狂风将周围的一切都化作虚幻,我看到那个黑衣人站在离我很远的岩石上,黑衣黑发在夜色下一样随风舞动,高贵得风雅,风雅得淡然。
我十八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我想这个人的脸应该如声音身姿一样。
于是,我答应了他,用师傅的血染红了一把剑。
后来,我见到了他,那张脸真的是能令人忘忧,沉醉于欢乐。
我接替了师傅的一切,和眼前这个人一起行走江湖,十年过去了,我拥有无数财富,都是用人的鲜血染红的,正如当初我的名利,代价也是师傅的性命。每一块金银上都遗留着鲜血的味道,都是那些被我杀死的人的血。
在我眼中,钱的味道就是鲜血的味道,每天生活的全部也就是杀人。十年来,那个人待我如初见一样冰冷,他说杀手不能有任何感情。我活在世上的最后一天,看到了街上的通缉令,许多人围在那里,喧闹声不绝。我走上前一看,上面正是那个人的头像,不过少了七分冷漠,三分淡雅。没有一点神韵,但依旧会令人失神,令人迷恋,令人放弃一切,令人背信弃义,做所有人的敌人,站在世间正义的对面,走上一条永不回头的道路。
原来,他是西方山林的一头狐妖。最爱吸食人血,也能控制人的梦境。
那夜晚,我梦见了师傅,和所有被我杀死的人。他们脸上的不甘与愤怒将我内心撕扯成千片万片。
最后的一个画面,那把杀过无数人的刀剑穿过了我的身体,染过无数人鲜血的锋刃沾上了我的血液。
我再也没有醒来。
阎王眯起狭长的眼,说:“你走吧。”剑虚的魂魄离开后,又会有新的魂魄回来。
这一次的魂魄,叫月影。
阎王说:“你说。”
月影说:“我是名冠一时的花魁,无数人爱恋我,而我的钱上占满的,是胭脂花粉的味道。”
【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的今天,是我十二岁的生日。我从小就出生在青楼,我的母亲也是在青楼里出生,最后死在这里。我们的命运都紧紧系着这里。
我从小就被身边的人称赞,十二岁那年,身边的人都来庆生。
我就这样无忧无虑的过了五年,十八岁那年,青楼里的老鸨拉着我在大厅唱了首曲子,我就红遍了整个都城。
之后,我就要涂上厚厚的脂粉,插上金钗银簪,戴上玉玔,为来客唱歌。我得到了金银财宝,得到了繁华荣誉。我被男子们敬仰,被女子们妒忌。
在我看来,钱上沾染着的都是胭脂水粉,逢场作戏。美貌还在,繁华就在。
二十年后,我曾经的韶华不再,曾经的青春美好不在。没有人再来找我,一夜间,大火烧了整个青楼,不论年华正好,还是濒临凋谢。都逝于那场大火。
我也不例外。
月影的魂魄消失后,阎王若有所思,冥殿内一片寂静。
觥筹交错间,名利权贵浮光掠影,一片迷离。它所沾染的不过是某种职业的特有的本性,能带给人繁华,也能带给人绝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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