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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猪不戒

发表于-2005年02月21日 早上8:57评论-2条

“百事孝为先”,“忠、孝、礼、义、廉、耻”,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是讲究孝道的。古代有“父母在,不远游”之说,有祖父母、父母丧,居孝二十七个月的守制。现在虽然弱化了“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之忧,也没有了古代那些繁文缛节,但我认为作为民族优良传统的孝道我们还是不能舍弃的。

所谓对父母的孝道,我想大致应分为”孝”和”顺”两个方面。孝即爱父母,关心和体贴父母的疾苦,健康,衣食住行,经常的嘘寒问暖,分居的儿女常回家看看,善待老人;顺,即孔子说的“孝”即“不违”,儿时听父母的话,长大了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最好是尽量顺从老人的意愿,包括老人的丧偶再婚大事。即使是原则问题,不能按老人的意见办,也应该处理圆滑、灵活一些,尽量做好变通或说服工作。常言说得好:“老人如小孩”,有些时候我们真应该把老人当作小孩来对待,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宽容。

我们现在的许多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一味地娇惯、溺爱、怂恿,这不光是害了孩子(本人在前几篇文章中,已有论说,恕不赘言),对养成孩子孝敬父母也无半点好处。古人云:“孝子不生慈父之家”(《慎子》内篇),“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韩非子》显学)。如果儿时就成为了“小皇帝(或公主)”,一切均以自己为核心,随心所欲,不知关心体贴别人,长大了能指望他孝敬老人,又岂非天方夜谭?

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说的是父母因老人经常手颤抖而摔破碗,吃饭时就给了老人一只木碗。有一天两口子回家,看见儿子在削一块木头,问之,答:我在做木碗,准备以后给爸爸妈妈用的。所以说孝道这个问题,和父母的言传身教也有极大关系,“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嘛。

我们从媒体上看到的逆子们不愿抚养父母,任意虐待父母,甚至杀死父母的丧尽天良的新闻还少吗?

我有位朋友下岗在家,儿媳成天指桑骂槐,真使人受不了。一天他想了个办法,找了一本仅剩四元钱的存折,在一的后面添了五个零,故意遗忘在桌子上,待其儿媳一翻看,就赶紧要了回来。现在他儿媳对他好得不得了,但我不知道他死后家里会乱成什么样?这真是一个黑色幽默!

我们还经常看见一些人,父母健在的时候并不怎么样,父母死后办丧事却大讲排场,墓地建得雄伟,祭祀也隆重及时。这是真正的孝道吗?非也。真正的孝道要表现在父母生时,而不是死后,死后的“孝”是做给别人看的,只是为了祈求父母在冥冥中保护自己的一种自私心理而已。

我想组织部门在考察和任用、提拔干部的时候,不妨把一个人对待父母的孝道,列入干部考察的重要条件之一。试想,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爱的人,能指望他能爱他的单位,同事和国家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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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漠孤寒
☆ 编辑点评 ☆
漠孤寒点评:

我们在不断丰富这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摧毁自己的精神文明。
悲哀

文章评论共[2]个
冷欣-评论

百事孝为先
但是孝有时不一定为先
at:2005年02月21日 中午1:25

雨蝶飞舞-评论

不管社会如何发展,孝字都不能丢!严重支持:)at:2005年02月21日 下午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