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退稿之王郭谷

发表于-2013年03月19日 中午1:39评论-10条

“纯属娱乐,仅博一笑。”

——《退稿之王》

001

“夜幕降临的时候,他就搬了张凳子坐在阳台边,等着第一颗星升起。他的脸色苍白,指尖有香烟缭绕,神色是一贯的落寞。如今除了抽烟与看星,大部分时间仿佛只被他用来虚掷,或者说消耗。从前,他嘴里不叼着烟的时候,掌中便会紧紧握着一支笔,有时候一握便能整整握上整个通宵也不轻易松开,以此驱散所有的烦恼,填充所有空虚,书写美好的篇章,收获热烈的掌声,可是现在,纵使笔还在,握笔的手却已逐渐老化,最初宛若刀锋的五指如今只能软绵绵地垂挂在掌上,再也唤不起半分生机。身为一个作家,如果写出来的东西再也无法吸引读者,再也没有新的理念,退稿的次数比投稿的次数还多,那么在读者的眼中,他就是一个‘完蛋的作家’,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就是完蛋。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变得这般意志消沉呢?香烟迷茫,星光朦胧,人心更茫然,月亮开始慢慢地露出了脸庞,他抿着嘴唇,抬头,顺手掐灭了手中仍未燃尽的烟蒂,以表示自己刚刚下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回房睡觉——只有在梦中,他才能短暂地,极为短暂地释放自己,也只有在梦中,他才能重新见到‘她’一面……”

故事戛然为止,那毕竟只是一段小说文字所拼凑的画面,现实的场景却是这样的:偌大的办公室内鸦雀无声,四周弥漫着家具皮革,陈旧烟草和印刷油墨所混杂的气味。孟晌低着头,缩着肩膀,像是一个刚犯了错误的孩子,呆呆地伫立在办公桌前,嘴角边挂着生硬的微笑,此刻坐在他面前的,正是当红文学杂志《给我一支笔》的总编,总编手里拿着的本来是孟晌熬了几个通宵熬出来的小说稿件,现在却变成了一团被揉皱了的废纸。

没有人说话。准确来说只要总编不先开口,孟晌便也不敢有丝毫举动。最多只能咽了咽口水,把原本精心准备的一堆台词比如对自己这篇最新作品的内容简介,内涵剖析、重点情节、故事结构、以及反映的一些人文情怀等等等等,一律化作唾液又跌回肚子里去。长达十分钟的时间内,总编保持一言不发的姿态,仅余下一个犀利的眼神凝视着孟晌,末了,紧闭的嘴唇里发出“哼”的一声,又开始加大力度把手心里的揉着的稿件再揉得更细一些,更皱一点,仿佛要借此显示出某种威严,某股怒气。

“别……”孟晌忍不住一声轻呼,当然,这纯粹是一声无力的呐喊。软绵绵的语气,丝毫不起作用。

“别?”总编冷冷地笑了笑,目光炯炯地瞪着又低下头去的孟晌,嗓音沙哑而低沉,“你说,你这回写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一塌糊涂!不知所谓!光看了开头就让我倒胃口,这样的小说怎样推出市场!只有瞎了眼的读者才会看!”

“不,总编,”孟晌慢慢抬起头,语调微微提高了一点,“其实呢……这次呢……我主要想写一个廉价男作家和一个神经质女杀手的情感故事。”

“杀手?神经质?”总编扬了扬眉,撇了撇嘴角,脸上做出一副滑稽的表情,就像是刚刚听到了一个笑话,“杀手从来都是配舞女的,你居然还想来配作家?况且,杀手这样的题材早已经过时了,你无论怎么写都没法子写出新的故事的啦!”

“不,总编,”孟晌把身子往前靠近了一些,表情忽然变得严肃,甚至有点接近尊崇,他说:“一代武侠小说巨匠——古龙先生就曾说过,武侠小说的情节若已无法变化,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写人类的情感,人性的冲突,由情感的冲突中,制造高[chao]……”

可是话没有说完,总编便“啪”得拍了拍桌子,站起身,说:“古龙?你以为现在还活在六七十年代吗?武侠小说简直比杀手小说还要过时,你居然搬这套理论就想跟我辩驳?放屁!”

“不,总编!”孟晌这次并没有退缩,反而鼓足勇气一字字地说:“其实,武侠小说并没有过时,最多只是暂时性地沉寂罢了。况且,武侠小说也是小说呀,小说是不分界限的,只要精彩好看,能够吸引读者,那就永远不会过时的……”他一边说一边轻轻握了握双拳,但目光再次碰撞到总编那愈加不屑的脸色后,语气还是渐渐软了下去,皱了皱眉头,又加多了一句,“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总编二话不说,干脆把孟晌的稿件全部撕成粉碎,最后又从这堆碎纸当中取出一小张扔到孟晌跟前,总编说:“你这几万字里面,仅仅只有‘退’这个字合乎我的心意,就是‘退稿’的那个‘退’字,其余都是垃圾,都是废物,根本没读者会喜欢看的。”

“是,是,是……”孟晌还是低下了头,表情略显尴尬。面对着总编的冷嘲热讽,他似乎也习以为常了。

“小孟呀,”总编故意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眼神却还是掩饰不了一副厌恶之情,“相信我说的一句话,你——永远永远也不会写出像样的小说了。你彻底被out掉了。所以,请拿着这些垃圾,”他一边温柔地嘱咐一边把碎纸温柔地塞进孟晌的口袋里,声音忽然间提高了八度,“out!out!out!滚!滚!滚!”

002

孟晌离开了办公楼,来到了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抬起头,四月的阳光明晃晃的,亮得刺眼,可是有阳光照耀的时候,孟晌就从不喜欢站到别的地方去。他喜欢在阳光下昂着胸膛迈步向前走的感觉,像是带着某种鞭策的意义。对,鞭策,从离开会计所然后踏上写作这条道路以后,他就习惯了以这种态度对抗生活。写作是可怕的,因为一旦开始了便难以结束。

五年前的今天,阳光并不明媚,也不刺眼。孟晌左手捧着保罗科埃略的著作《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右手紧握着即将递上会计所的辞职信,就这么坦荡荡地奔走于大街之上,心中是前所未有的快活,每踏出一步都仿佛蕴含着无限的力量,终于解脱了,终于释放了,他破解了世界上最大的谎言,要去寻找自己的天命——写作。这一切,都是牧羊少年教他的。书中的牧羊少年也恰恰是历经艰苦的选择,不幸的欺骗,甚至是生命的威胁,最终获取宝藏和爱情。因为他始终坚定自己的天命,并为之付出了巨大努力。正因如此,所以当孟晌第一次读到这个如此惊心动魄的故事后,便再也无法自拔,从前的理性思维逐渐退化,开始游荡于文字的世界当中,内心所有的不安,烦忧,以及对现实生活的种种不满与愤懑,都得以在文字当中被稀释,被净化,从而更加了解自己,面对生活。

最初的最初,他不顾家人的反对,终日足不出户,一心一意创作小说。给各大杂志社大量地投稿,偶尔也能收获几笔丰厚的稿酬,每成功被接纳一篇作品,都给予了他双倍的信心,可是越写到后面情况却越强差人意,正如他前面所说过的,退稿的次数简直比投稿的次数还多,因为他笔下反反复复写的都只有一个人物,那就是他自己。他既坚定所谓的天命与理想,却又常常遭遇贫穷的困扰,所以不觉间便习惯把自己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通通放进小说当中,再加以完善与润饰,从而勾勒出完整的,丰富的生活画卷。当然,他决不仅仅作为主人公跃然于纸上,有时候他也是配角,有时候也是反派,更有可能仅仅化身为一个路人甲。无论如何,每一篇出自于他手笔的小说,都会带有浓重的个人色彩与价值观,因此当这类型的作品写得多了,读者与编辑便会产生视觉疲劳,最终,没有人会去欣赏他的小说了,甚至没有人会知道他是一个作家。

所以,当今天总编这么恶狠狠地骂他的时候,他虽然不悦,但内心深处还是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就像是一根小小的蜡烛将灭未灭时的那点光。毕竟,今时今日还有人会对他这么冷嘲热讽,终究比——连嘲讽都没有——好一些吧?

孟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管生活多么绝望,他总会竭力保持那么一点点希望。

夜,淡而宁静。天幕黑沉沉的,一颗星都没有。孟晌跟他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天黑了就会搬张凳子坐在阳台上,可是他本人既不抽烟也不看星,只是看书。尤其是这本《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反反复复看了也已不下数十遍。每看一遍总有不同的体验与领悟,但更多的还是执着坚定与迷惘困惑的矛盾结合,毕竟面对现实中太多的不如意,就算多么坚强如铁的人,也会有脆弱与难过的时候。尤其是此时此刻,夜这么静,月光这般冷,人又是那么那么寂寞,几年来潜心写作的日子,已经使他远离了正常的社交,渐渐地,没有朋友相约出门,也没有业余兴趣发展,除了一支笔,四面墙,以及墙上贴满的各张当代、近代、现代的作家照片相伴,便再也没有别的。

“上帝如此不公平,他便是如此回报相信梦想的人吗?”小说刚刚好翻到这一页,恰似作者借牧羊少年之口道出了孟晌内心深处最最悲催的自白,但牧羊少年运气至少比他好,风雨过后仍有阳光,而他,风雨过后却是直坠泥潭,摔得灰头土脸。

天空阴沉着脸,仿佛即将崩塌一般,月落已无可避免。现在已经到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再过不了多久,东方便会射出第一道曙光,像是笔直的刀锋,在天幕上刮出一道细长的伤口,接着才轮到太阳登场,放射万丈青阳。孟晌就这么动也不动,光睁着眼睛任由神思在夜空中驰骋,想象着阳光洒在肩膀上的味道,又暖和又干净。天终于亮了,孟晌早餐还没顾得及吃,便急匆匆地掏出手机拨响了总编的电话,但仅仅说了一句开场白“总编,是我呀……关于昨天的那篇小说……”便遭到对方用一句英文爆出的粗口作为结束语,接着挂线。

孟晌愣愣地拿着手机,过了好久好久,直到肚子咕咕作响了,他才开始小声地安慰自己:“没事,起码总编还懂得骂我一句,至少比一声不吭就挂线仁慈一点……我还是有机会的……还是有的……”可是说着说着,泪水还是按捺不住挤满了眼眶。

003

——上帝如此不公平,他便是如此回报相信梦想的人吗?

004

中午一点钟,孟晌将昨夜吃剩的炒米粉加热后便是一顿美味的午餐,然后跟往常一样,蜗居在家中上网。这些年来,每当遭遇频繁退稿的尴尬境况后,白天他基本就干两件事,发呆与上网,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写作、上网、发呆三件事都具备相同的性质与意义,就是虚无,或者说是凭借虚无来填充虚无以致让自己能稍稍找到一点出口,以作透气。

至于看书与写作,却是霸占了整个的夜的独立活动。

在论坛上,孟晌是一说起话来便绝对的滔滔不绝犹如黄河泛滥型人才,他大大方方地坦承作家身份,高高兴兴地广交四方文友,常常相聚一堂共同分享写作心得,一聊便是整个下午。当太阳落山,天空逐渐染上昏黄色的时候,孟晌的肚子才发出不满的控诉。咕咕直响。他依依不舍地离开电脑桌前,打开冰箱却又是一片空荡荡的光景,没办法,他只能出门解决晚饭了。

尽管肚子饿,孟晌却没有吃饭的胃口,缺乏食欲与失眠都是同样值得深恶痛绝的事情,多年来却常常与他为伍,不离不弃。夕阳黯淡,像是一滩凝固的血迹垂挂在天边,有着凄凉的味道。就在这凄艳的夕阳之下,孟晌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睡衣,脚上套着的是磨得连边都卷起来的人字拖鞋,就这么只身走在马路旁,一个人,五袋苹果。他一天可以不吃饭,却不能不吃苹果,别的作家若是写不出稿子时或会通过抽烟喝酒这般重口味的吸收来刺激灵感,他却烟酒不沾,只吃苹果,且常常都能保持头脑清醒,运笔如飞的状态,他也从不缺乏灵感——只是常常惨遭退稿罢了。至于退稿的原因是啥(前文已交代),他却很少深思反省,因为想了也是白想。

此刻正是下班的高峰期,整条泊油路被顺理成章挤得水泄不通。各式小轿车都陆续传来了烦躁不安的喇叭声,像是一只只暴怒的野兽,正发出沙哑的嘶鸣。孟晌垂着头,提着苹果,径直往小区门口走去。由于租住的公寓临近马路,因此对于这一带的嘈杂之音,他早已习以为常。现在唯一让他微微在意的便是刚才买苹果的时候,店主的小儿子接过钱时居然瞧也不瞧一眼,眼睛只是瞬也不瞬地盯着手中玩得正兴起的iphone5,孟晌当时不由得呆了一呆,心里直叹了口气,此时此刻,这正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了吧?虽然我和你(店主儿子)站得那么近,但你手里拿着的是苹果五代,我手里提着的却是五袋苹果。

白天永远不懂夜的黑,它落幕,消失,隐匿,不留一丝余地,默默等待着下一轮的霞光绽放。于是夜开始放纵,开始肆无忌惮地把墨水泼向天空,伸直黑色的双腿,遮盖大地每一处光鲜的皮肤,让阴影打在每个行人的脸上,以致他们能够隐藏表情。所以很多特别的事情,就总爱发生在黑夜。

正如此刻,当孟晌的脚步距离小区门口仅有几步之遥,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005

刚刚还显得清朗静谧的夜空,须臾间便嘴脸大变,死气沉沉,密集的乌云隐然蕴藏暴雨,一声霹雳,自半空直降而下,轰隆作响,蓝色的余晖将孟晌的侧脸以及手中的五袋苹果映照成为一个奇异的剪影。一个嘴里咬着棒棒糖的小男孩不断喊着“妈妈、妈妈”然后冷不防地从孟晌身后疾奔而过,径直往对面的马路冲了过去,孟晌一回头,一辆大型货车恰恰从眼前晃过,眼见已经来不及刹车便要碾向小男孩的身躯,说时迟那时快,潜意识的一声呼唤,使得孟晌也无暇兼顾自己的安全,心中只盼望能及时救回孩子的性命,于是三两个箭步也跟着冲上了马路!

“吡!——”

那一瞬间实在太快,快得根本无法想象,又偏偏巧合得接近离谱。就连孟晌也始料难及,自己究竟是如何来的这番勇气,怎么会在心情最糟糕的时刻,去完成这么一件壮举!可是一切都容不得他再做考虑了,因为等孟晌扑上马路再到睁开眼睛的时刻,头顶的黑夜已经被一束惨白的灯光所替代,额头上缠着厚实的绷带,空气中充斥着浓烈的消毒水味道,目光所及之处,尽是惨白之色。

空空荡荡,凄凄惨惨,全世界万籁无声。

“难道我已经下了地狱?”孟晌咽了咽口水,脑海里刚冒出这么一个可怕念头,一个身影便从门外走了进来,这无疑是一张男人的脸。这面孔过分熟悉,但一时间却想不起是谁?接着,才听到男人如释重负的声音无比清晰地传进耳朵,“谢天谢地,小孟呀,你终于醒了!”

“总编?”终于想起来了,一听到这么沙哑难听的嗓音,就确定是谁了。

“你……我……怎么会在这里的?这里……是哪里?”孟晌艰苦地动了动嘴唇,气仿佛有些喘不过来,不仅连说句话也说不清楚,就连想好好地坐起身来也显得四肢瘫软。

“别,别说话,医生说你刚做完了手术,必须好好休息,知道吗,小孟?好好躺着,啊。”

“手……术?”孟晌越听越觉得一头雾水。

“是呀,难道你忘记了吗?你已经昏迷了几天啦。都是为了我那兔崽子,你才会冲上马路的,唉!总而言之,我那兔崽子的命是你救的,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总编眼带泪花地说完后,双手用力握了握孟晌的手,似乎在表示沉重的感激。

孟晌又是呆了一呆,面对总编突如其来的热情对待,多少有些不自在,他轻轻地闭上眼睛,一幅幅支离破碎的画面在脑海里接踵而来,依次拼凑成完整的情节,笔直地伸向事发的全部过程。“原来,那天晚上,我虽然及时将冲出马路的孩子推到了栏杆边,自己却跟不及刹车的货车撞了个满怀,当然我这么瘦弱的身躯是远远抵抗不了货车的,结果是我被货车撞得飞了出去,摔伤了脑袋,然后才被送到了医院,做了个手术,躺了几天,这才苏醒过来。唉,当真是上帝保佑,但最意外的还是,我一时善举救的小孩,居然就是最瞧不起我的总编的儿子!”

孟晌结束了内心的独白,忍不住傻呵呵地一笑,瞬间过后,一个奇异的想法砰地在脑子里爆炸开来,像是一道迅疾的闪电,“我救了他的儿子,他是不是会因此知恩图报,帮助我的小说能够成功登上杂志呢?”但这个想法也仅仅维持了那么三秒钟,因为过后连他自己也觉得这么想实在太无耻,也太窝囊,太愧对自己最最忠诚的文字。谁知道,这个平日这么讨人厌的总编,到了如此关头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仅细心,而且温柔,不仅温柔,而且体贴。不仅体贴,而且……总而言之将世间所有赞誉加在一起也不能形容他此刻的万一,只因他又重重地握了握孟晌的手后,语重心长地说了这么一句;“小孟,放心,等你出院以后,杂志下一期的专栏就由你全权负责了!”

孟晌听完后只是“哦。”的一声,又点了点头,只因血液已经全涌上了头顶,以致他紧张兴奋得再表达不出只言片语了。先前产生的“愧疚”情绪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全部是对自己最新专栏的构思与风格建设了。

他用直觉告诉自己,这一次,他一定能红。

事实上,他真的就这么红了,红得是那么突然,那么意外。但最荒诞,往往也最现实。

最讽刺的还是,最先令孟晌一炮而红的作品,恰恰是当天被总编撕成粉碎,并认定为“一塌糊涂,不知所谓”的杀手题材小说,从刊登在《给我一支笔》的专栏上以后,再通过编辑部的一番宣传推广,便出乎意料地受到无数读者的竞相追捧,热烈讨论,风头一时无两。它就如同孟晌写作生涯的一座里程碑,跨过这道坎后,自此尘埃落定,人气稳定,再也没有人会不知道——孟晌——是一个作家。

这能说明什么呢?其实也说明不了什么。

作家其实是一项很奇怪,也很两极化的职业,不出名的时候,能令你潦倒穷困到足以对整个世界感到绝望,因为永远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被退稿的危险。出名之后,又能令你足以站在群山之巅,俯视众生。如今,孟晌居住的不再是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手里再也不提着五袋苹果,而是苹果五代。随便走在街上都有私人助理贴身跟随,去到哪里都开着一辆拉风的保时捷。简直是脱胎换骨,判若两人。成功的滋味任谁都想体验,毕竟比失败好一点点。慢慢地,孟晌又决意摒弃原先的一些旧习惯,例如每晚必看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例如发呆,吃苹果,上网发帖聊天,在阳光下昂首挺胸。这都是他过去处于落魄阶段,无人赏识的标示,如今他难得这般吐气扬眉,就该换上新的外衣,摆出新的姿态,总而言之,一切都要求新,跟过去的自己正式说“bye bye”。

就这样,孟晌每天做的事情就只剩下一样——写作。但是他不再纯粹地为自己写作,仅仅为了读者的喜好而写,为了市场的口味而写,甚至是为了写作而写作。他改变了最初的理念,重新走上另一个极端,现在只要是他写出来的文字,哪怕只有短短几行,只有刊登,绝不会退稿。但怪就怪在,他越是这么写,人就越红,书就卖得越畅销,后来,孟晌变得不再像是一名纯粹的作家,他甚至参与了杂志的策划编辑,还不时出席一些名人雅士的舞会,跟许多出版商打拉锯战。甚至还有记者传闻他将出席某知名导演的新电影,从此转战娱乐圈,并且跟某电影女星有着暧昧关系。但事实上,他却压根儿不认识所谓跟自己有暧昧关系的女星。

总而言之,他就这么见缝插针地活跃在大众的视野当中,只是短短几年,就似乎拥有了多重身份,作家,主编,商人,甚至还是明星。

006

上帝很公平,他终于回报了始终如一相信梦想,并敢于追寻梦想的人。不是么?

007

墨绿色的电梯门缓缓开启,露出了总编怒气沉沉的脸,他双手揉着一本新鲜出炉的杂志,牙齿咬得咯咯直响,迈开步子径直往孟晌的办公室走去,啪!他连敲门的动作也直接省略,一脚就将门狠狠踹开。办公室内,孟晌倚在沙发上,一口一口地抽着雪茄,厚重的浓雾笼罩在他的头顶,使他的身影与脸庞给人一种遥不可及的错觉。至少,总编现在就有点看不清他的面孔。这个人,还是曾经被他臭骂一顿不肯还口,撕烂稿子不敢还手的廉价作家吗?

孟晌侧过脸,淡淡地敲了总编一眼,只一眼,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抽烟。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总编扔下了手里的杂志,手指颤抖着指向孟晌的鼻子,显然怒火已经冲上头顶。

“哦?那你又是什么意思呢?这么没大没小地闯进我的办公室,这让外面的下属看见了,我还有什么面子吗?”孟晌干脆连看也懒得看他了。

“面子?哈哈!”总编一阵狂笑,像是听到了一个极冷的笑话,但笑声却是那么凄厉,那么哀怨,“孟晌呀孟晌,如果没有我,你能有今天?你倒真够意思,现在顺风顺水了,却想踢走我吗?”

“我没有这个意思。”孟晌微微一笑,笑容却是无比僵硬的。

“好,你说,这期的杂志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提出的设计完全没有得到实施,出来后完全不是我最初构思的效果!”总编直视着孟晌,恶狠狠地发问。

“现在销量不好吗?只要销量好就行了,何必在意其他呢?”孟晌嘴角边轻轻翘起,这一次却是轻蔑的笑。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了?”总编眼睛里已将近有两股烈焰将要喷薄而出。

但孟晌却丝毫无动于衷,到了今时今日,他的确没有任何惧怕总编的理由,所以,这一次,他干脆来个利落的回击,“没有。”

“你,你,你……”总编气得全身都像在发抖,最后气得根本无话可说,于是丢下一句用英文爆的粗口,就这么甩门而出。

孟晌忽然想起几年前的一个早上,自己低声下气地致电给总编的时候,对方却连开口发言的机会也不曾给予,也是说了这么一句粗口后便果断挂线了。这个画面,这句粗口,直到此刻还是记忆犹新,想不到同样的一句英文脱口而出,场景,心情,缘由却已截然不同。

这一刻,孟晌的心情没来由得变得复杂,说不上是欢喜,心酸,还是啥?他继续抽了几口雪茄,顿觉索然无味,于是坐回办公桌前,闭上眼睛小睡了一会。他突然觉得很疲倦,还有点冷。

天黑了,暮色一波波扩散开来,杂志社的人全部下班了,居然也没有人去打扰孟晌休息。其实近年来都是这样子的,人人都知道孟晌会加班到很晚很晚,并且工作期间不允许别人轻易打扰,因此所有同事们都有点怕他。整个办公楼已然空无一人,地板上反射出凛然的月光。孟晌有点没精打采地走出去,他难以形容此刻的心情,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开着保时捷,驰骋在公路上,两旁的景物在不住地倒退,耳旁刮着呼呼的风,不觉间,他开着车又回到了昔日租住的公寓小区门口。

整栋小区跟以前一样,没有丝毫变化,孤零零地耸立于夜色之中,残旧、嘈杂、简陋。无时无刻都弥漫着一股惨遭废弃的可怜气息。这跟孟晌现在的身份地位早已格格不入,但谁也不会知道,曾经穷困潦倒的他,就是这么混杂在这堆市井气息当中,每天可以穿着洗的发白的睡衣和磨得卷了边的人字拖鞋,自由坦露在阳光之下,无拘无束。

孟晌忽然间很想下车走一走,尤其是到公寓小区里面逛一逛,至于想寻找些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刚号把车停好了,刚好徒步来到了小区门口了,刚好又有一个嘴里咬着棒棒糖的小男孩不断喊着“妈妈、妈妈”然后冷不防地从孟晌身后疾奔而过,径直往对面的马路冲了过去,这场景实在过分熟悉,夜空就是在这个时刻沉下了脸庞,没有轰鸣的霹雳,也没有迎面而来的大货车,相同的却是同一个不顾一切冲向马路的孩子,相同的又是孟晌不经思索,意识里的一声呼唤,于是他跟着冲上了马路,这一次他的动作更加干净,更加利落,马路上毕竟还不是随时随地都有货车出现的,甚至还略嫌安静了些。

所以孟晌轻而易举地就把孩子抱在怀里,接着轻轻送到对面街的孩子妈妈手里,正当他又满心欣喜(因为又做了一件壮举)准备穿过马路回到对面小区的时候,一辆银色的轿车从后面疾驰而来,车速实在太快!太急!太狠!闪电似的晃了晃,就不偏不倚地撞到了孟晌的身上,把他整个人撞得飞了起来,又重重地摔了下去。啪!全身关节如碎裂一般,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四周的所有事物都像是在不断地旋转着,就连那阴暗的夜空也像是崩塌而下,所有的痛楚在同一瞬间都压在了他的身上,压得他几近窒息,一摊黏稠的鲜血从他四肢关节处缓缓被挤压而出,像是把他体内的全部力量通通向外释放干净,那是从生到死最为迅捷也最为残酷的崩解方式。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孟晌痛得连思想也惨遭麻痹,脑海里仅仅存留了这么一个单薄的念头,周围所有的色彩已逐渐被暗黑所替代,他缓缓闭上了眼睛,只是,在临死前的最后一瞥,却还是令他顿时感到惊悚万分,因为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这张脸总在他意志朦胧的时刻出现,不同的是,现在这张脸上挂着的是最疯狂的狞笑。总编开车撞完人后,仍不忘停下来欣赏着死者临死前的痛苦表情,就像是平日在欣赏一篇刚刚出炉的精美文章。

008

再度睁开双目的时候,孟晌清晰地看见自己安安静静地躺在了一张白色的病床上,头顶仍有一盏惨白的荧光灯,只是嘴和鼻子都插着管子,病床边还安装着重症临护设备。墙壁边垂着白色的窗帘,把阳光全部遮挡在外,只有浓烈的消毒水味道扑鼻而来。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

接着,他又看见了远在家乡的父亲、母亲、弟弟妹妹全部守护在床边,脸上带着极其憔悴、伤心的表情,他们在一遍遍地呼唤自己的名字,不厌其烦地聊起生活中的日常琐事,像是在意图唤醒沉睡已久的自己。

可是这一切,我都听得到呀,为什么你们听不见我说话,爸,妈,你们听得见我说话吗?良久良久,孟晌才意识到自己并非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原来他也跟大家一样,都站在病床边,可是没有人看得见他,也听不见他的说话。他此刻就像是一个孤独的幽灵,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原来,当日孟晌第一次在马路上救的那个小孩,并非总编的什么儿子,一切都只不过是他昏迷过久,以致脑电波紊乱所发生的假象,全部的情节都出自于他的潜意识所编造。现实中,依旧没有人赏识他的小说,他没有红,没有助理,没有保时捷,更别谈当上什么主编,商人,甚至是明星。可是潜意识编织的梦境却是如此如此逼真,生动,根本令人难以相信那全部是假象。如今,他只是了无生趣的植物人,只有灵魂漂浮在躯壳之外,可是只要他愿意,仍然能凭借潜意识的驱动——继续回到另一个世界中,假使惨遭车祸,但只要他乐意,仍然能坚强地活过来,继续呼风唤雨,做他梦靥中的王。只是,在现实的另一端,将会浪费家人的多少眼泪呀。他能忍心抛弃他们吗?

如果你是孟晌,面对现实与梦幻,你会如何选择?

全文完。

二零一三、三月、十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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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月下的清辉点评:

现实与梦想,有时真是卑微到了极致。一个对文字充满了热爱,一直坚强的面对退稿,面对主编的脸色,面对困扰,面对无人赏识的小说,在一次意外的车祸中,他开始了人生最美丽的梦魇。小说非常现实,注重生活,很生活化。将一个廉价男作家的选择的心里状态写了出来。

文章评论共[10]个
鳄夫-评论

很有意思的一部小说,作者的想像力很丰富,也很跳跃,我一直以为都是真的,到最后的一段全然颠覆了前面的内容香烟茫,“星光朦胧,人心更茫然,月亮开始慢慢地露出了脸庞,他抿着唇,抬,顺手掐灭了手中仍未燃尽的烟蒂,以表示自己刚刚下了一个重大决定,那就是回房睡觉——只有在梦中,他才能短暂地,极为短暂地释放自己,也只有在梦中,他才能重新见到‘她’一面……”可能作者将这一段做了一个铺垫吧,总的来说文章平淡中有惊喜、朴实中有华丽、欣赏!at:2013年03月19日 下午5:55

月下的清辉-回复鳄夫真正看这篇小说了,当初看到结尾,我也愣了。看来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at:2013年03月20日 晚上8:20

月下的清辉-回复鳄夫真正看这篇小说了,当初看到结尾,我也愣了。看来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at:2013年03月20日 晚上8:20

月下的清辉-回复鳄夫真正看这篇小说了,当初看到结尾,我也愣了。看来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at:2013年03月20日 晚上8:21

郭谷-回复呵,的确有铺垫。当初最初想写的其实是男作家和女杀手的爱情故事。后来写到中途换了构思,变成了现实与梦幻对峙的问题。 at:2013年03月21日 上午11:02

郭谷-回复呵。确实有铺垫。只是当时本来是想写男作家与女杀手的爱情故事。只是写到中途换了构思,才改为现实与梦幻对峙的问题。 at:2013年03月21日 上午11:07

雨素-评论

欣赏朋友佳作,祝安好!at:2013年03月20日 上午11:54

郭谷-回复谢谢!欢迎交流! at:2013年03月21日 上午10:57

月下的清辉-评论

晚上好。送杯法兰西玫瑰花茶,是我家小天使送我的,你也品尝一下。。at:2013年03月20日 晚上8:18

郭谷-回复谢谢支持!若有什么不足之处,也请欢迎批评指正呵。 at:2013年03月21日 上午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