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全世界的人都在抄袭金子川

发表于-2013年03月24日 下午4:14评论-6条

当我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就可以想象,会有很多人惊诧。但是也会有更多的人苟同我的观点。写这篇文字的动因,首先来源于我的一首诗歌,《布施》,不能给你全世界/但我的世界/可以,全部给你。发表以后,得到一些人好评以后,我偶然看到腾讯朋友的qq签名,有雷同的句子,之后百度了一下,不禁惊出一身汗,这竟然是名句,而且仅仅差几个字而已。如此一来,我一定会被打入抄袭的行列,可事实,我从来就没看到过这段句子,如果米已成粥,就只能埋怨自己孤陋寡闻,胸无点墨了。

其实昨天晚上,我还在指导小女儿作文,并且告诉过她可以提前储备,背诵些名句甚至名段,到写作的时候,可以使用。不知道如此引导,是不是错了。因为小女儿上学期期末得了作文一等奖开始,我尤其注意她的语文学习,并且时常按自己的意思引导她,可是,她的得奖作文竟然写跑题了,跑题的作文还能得一等奖,这个有点意思。那是一篇看图作文,实际上是奶奶在洗衣服,孙子给奶奶倒杯水,这样一个简单命题。只因小女儿的卷子印刷不是特别清晰,于是把整个内容都理解错了,竟然写作成一位卖花的老奶奶在那辛苦卖花,她过去买了一束花的天壤之别的作文。当然,满分作文也就这么诞生了!不过更奇迹的还在后头,她的同班同学,也有一位跟她的作文内容大面积雷同,虽然考试时根本不在一个班级,但还是让人心生几分怀疑,虽然那个同学得了29分!

说道抄袭,我还想借用一位文字工作者的一句话,全世界的人都在抄袭!这么说,是不是很过了呢,其实不然。于是我有些想法与大家分享,古人造出的字,我们在用,算不算抄袭?几十年以后服饰的轮回,算不算抄袭,被重新编曲后就可以尽情摇滚,这算抄袭不?用贝壳粉碎做珍珠粉算不算抄袭皮鞋胶囊?其实点击百度,抄袭是被这样解释的: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何庆魁与吉林省敦化的一位乡土作家,打了好久的官司,那位作家状告何庆魁的《刘老根》等作品是抄袭了他的文字,虽然之后不了了之,但这反映出几个问题。首先,是抄袭本身,不管谁抄袭谁,都是不道德的,也违背了文字更多会带给人正面能量的真意。然后就是那种天意巧合,可能这里真的就有构思上的贴近,文思,素材上的惊人相似,那么这就有口难辩了。接下来就是著作权的问题了,谁先出版,谁就享有其原创权利。拿我那首诗歌做例子,就更有说服力,于是,有人说我抄袭,我也是活该!

不过,话说回来,有关抄袭问题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各大网站的明文规定,让抄袭否,更有了说理的地方。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只能算是巧合。如此说来,我们对抄袭否的理解就更清晰了一些。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其实有些网站的规定似乎更明了,那就是从文字数量上去分析,不管是借用也好,摘录也好,对于一篇文字而言,挪用他人文字超过30%,就视为抄袭。那么仍然就我那首诗歌而言,单纯说《布施》,就一定会被判定是抄袭,那么好在我那是一组诗歌,是外两首当中的一首,如此说来,是不是就免遭抄袭一劫呢?

话回标题,纵观世事,太多的事情都会被认定是抄袭,嫌疑人遍布全世界。可是阶段性的理解,缩小范围去对待,我们可能会给抄袭一点点宽容。羽泉改编的《大中国》比起已故高峰的《大中国》去了很多啰嗦拖沓,更激情更干净,更上口,这不是好事么。像王老吉与加多宝,我们不管是谁在延续或者抄袭谁?味道对了,我们就喝!炎黄世孙都在清明这天祭奠祖先,这也是抄袭么,可是有几人知道介子推的故事呢!单纯的抄袭肯定是不好的,但低头思考一下,只要能给大家带来积极因素,平添了正能量,就算被冠名抄袭,也值得!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金子川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金陵叟推荐:金陵叟
☆ 编辑点评 ☆
金陵叟点评:

读古诗是常会见到这句是从前人的某句衍化或点化而来的,其实这就是所谓的抄袭。我以为这类的现象主要是阅读前人作品在潜意识里留下了记忆,在自己创作时无意中被运用了。作者对于抄袭是持大度态度的,认为只要有利于文化的发展,抄抄也无妨,所以才有“全世界人都在抄袭”的命题,这是一种境界。当然那些恶意为名为利不在其中,那是司法范畴的事情。对于抄袭我更喜欢港台影视作品片头的那句话“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祝金老师写作愉快!

文章评论共[6]个
月光下的贝壳-评论

欣赏佳作,送上祝福!(:012)at:2013年03月25日 早上8:59

金子川-回复感谢挺帖! at:2013年03月25日 晚上8:32

黎平-评论

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你那句诗我最喜欢!at:2013年03月25日 晚上8:46

金子川-回复哦! at:2013年03月27日 下午5:14

呆贝贝-评论

好久不见。问好。at:2013年03月27日 上午11:13

金子川-回复握手! at:2013年03月27日 下午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