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美丽的错误蒲陶陶

发表于-2013年04月12日 下午3:23评论-1条

你达达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你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那张海报

有一些事情,就像外皮裹了一层糖衣的苦涩药片。它往往始于使人眼花缭乱、瞠目结舌时的短暂的惊悸,终结于无法预知长短的悲伤和无奈。纵然以绚丽缤纷和恢弘艳丽开场,它所呈现的态势,却未必决定它的结局。

她遇见他,再简单不过。

他从某点开始,穿过一条水泥路,径直走到公寓的公告板前,纤细的手指扯掉一张标题为“**论坛”的恶作剧海报。他对她说不好意思,不带任何表情。然后再穿过那条水泥路,到一群起着哄的年轻男子那边去。

她觉得他像朵英俊妖娆的黑色带刺玫瑰,还带着她欣赏的桀骜不驯,洒脱不羁,以及——淡漠。

他住离她最远的那座公寓,除了经常吸引住她的目光,她与他没有交集。

有时傍晚,她会在公寓前的大榕树下碰见散步的木,她的老朋友,他的室友。木会用半开玩笑的自豪语气问她:“我屋子里那小伙怎样?”

“不怎样”,她通常不停下脚步和木说话。

她无法做到在一个男性面前赞美另一个男性。特别是这个被赞美的男性是大家公认的美人时。那样,便是她承认和大家持有相同的观点。而她不喜欢这样。但事实上,在她心底,那小伙的确很美。

之后一年,他搬住她的隔壁,偶尔向他借东西。

再一年,他和木搬住她的屋子,与可可,她的室友,以及她做室友。

(二)他来了

他经常在她们面前夸赞一个其貌不扬的隔壁女孩,他管那个女孩叫“齐齐”,因为她像一匹快乐的小马。说这话时,他做着骑马的姿势,这让她们鄙夷并哈哈大笑。

他其实并不像她第一眼见到的那样淡漠。木说:“处久了,你们会失望。他滔滔不绝讲话时的唾沫会像喷泉一样喷在你们脸上。自备手巾。”

这使他显得聒噪,像个喇叭。他一说话,可可和木都会皱起眉头,摇着头走开。他便只对她讲,因为她不觉得厌烦。他高兴地嚷:“喂,这还有一只听话的小羊羔。”

此时说话的他会有很多话题,手和肢体的动作很多,微微笑着,眼睛弯成月牙的弧度,含着水光。这全然不同于在陌生人的面前,神情严肃,眼睛全部睁开,通常是不变的姿势,即使要出现必要的姿势,也是极其僵直、生硬和不自然的。惯用停顿,停顿时会用手扶他的黑框眼镜。偶尔,用舌头润湿干燥的嘴唇。

你也许会认为他是个极其喧嚣,不懂安静的人。但事实上,你大错特错了。他是天使,被遗弃在黑夜里。他是不折不扣闪着金辉儿的黑暗宠儿!他被遗弃了,习惯了黑夜,惧怕了寂寞。因此当他感受到孤独的寒冷时,他要不停地说话。他要用这种方式排遣内心的恐惧和无依无靠的失落。他要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和其他人感知到自身的存在。你要听他说,耐心地,认真地。你要注视着他的眼睛,那双像带晕月牙一样的眼睛里,流出的是对关切的渴求。他已经被遗弃一次了,你要去倾听,相信他就是那个不幸的天使。那个天使他不是透明的空气,他从来没有被遗忘,上帝的光芒正向他铺就而来。你的信赖便是他在这黑暗中存活下去的勇气。

他生活在黑暗里,他习惯了熬夜,从夜幕降临到第一缕晨曦升起。在这样寂静的夜晚里,风吹动公寓里的树叶沙沙作响。她时常感觉到凉意,把目光投向他单薄的背影。他只穿黑色衣服,夜晚,是黑色的衬衣。他站在打开窗子的阳台上,凝视着这破败的公寓,身材笔直,骨架宽实。在她看来,这身体就像是木棍支起来的,十分突兀。这样的瘦削,她曾在他写字时注意到过,食指和拇指骨节突出,钢笔移动的极其缓慢,和他的字一样,看起来十分机械、生硬。此时,他恢复她第一眼见到的翘首的孤傲状,乌黑的头发略有蜷曲,油亮,自头发茂密处滑下,在发尖处汇聚成滴,砸在寂寞的夜中。他习惯性地夹起香烟,银灰色的烟雾在食指和中指的夹缝间缭绕而起,使他粗糙的背影朦胧而不清晰。

后来,她依稀记起,这样模糊的背影,和他的容貌一起,成为她这一生无与伦比的记忆。

(三)但其实他喜欢可可

那个他管叫“齐齐”的女孩最后和他的初恋一起淡出了大家的视线。

她只记得,那天他特意剪了漂亮的头发,回来之后却脸色复杂,有气愤有失落。可可后来告诉她,那个与他初恋的女子在他们分别之后背叛了他们的爱情,她跟了另一个男人,他不想再与这女子在一起,纵使当时那女子哭得极其伤心。

当时的他必定也是极其痛苦的,只是背叛不可原谅,亦或说,抛弃不可饶恕。可是,这种痛苦,他明明只倾吐给了可可。这也许就注定了他这一生最幸福也是最痛苦的开端。因为大家都没有想到他喜欢上了可可,这甚至也包括了他自己。

那段日子的确是无比幸福的。

他给可可说,你的室友嗓门真尖,然后模仿她尖尖的嗓音唱歌。可可努力地克制着笑意,佯装恼怒,把抱枕往他身上砸。

他给可可讲他的梦想,说等他以后发达了要送可可一辆法拉利红色跑车。

他剥药片,接热水给可可;他读可可的小说;他给可可买过冬用的小手套。他送巨大的彩色贝壳风铃当可可的生日礼物。他把痉挛的可可抱在怀中,声音温柔地喊她醒来。

从此,可可身边出现了一位高大的黑色的保护者。这个保护者如同一位温柔体贴的大哥哥,每分每刻,与她形影不分。他们一起趴在饭桌上睡午觉,一起穿过大街小巷,一起对抗来自陌生人的流言蜚语。

但是,彼年,却没有人注意到,她曾在共同生活的屋檐下,努力地模仿他走路的姿势,努力做到在他面前优雅地走过,不管他是否看见她,心脏总是那么剧烈地跳动。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她悉心收藏起他们共同写过歌词的纸条,把那副过冬的小手套洗的雪白。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她在听到他模仿她尖尖嗓音时的难过。她晕血时他把自己抱入怀中时那一分钟的惊悸和甜蜜。

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她清楚地记得彼年幸福的可可。那么骄傲的可可用那么自豪的口气说“: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喇叭,都认为他虚伪,虽然有人劝我离他远点,我还是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像保镖一样跟在我身后的感觉,像爸爸。”

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之后要对他如此残忍。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她,清楚地记得当年可可的话。那样的可可,可以毫无任何偏见地接受他,可以狠狠地咒骂那个把他弄哭了的女人,可以和别人大声理论、不顾任何劝阻地不抛弃他,可以为他不顾及任何流言,却终究不可以接受和他在一起。

(四)事情怎么会成了这个样子

那么,年轻的时候,是极其容易执着,也是极其容易放弃的年纪。

她决定与木交往的时候,是真的不敢再奢望于他了。

她的世界太过静谧温和,他的世界却太过绮丽繁华。一个安静,一个喧嚣,终究是不同世界里的人。她和他之间间隔着很遥远的距离,无法逾越。

虽是如此,她却在他庆祝自己与木的感情时,暗自思忖,要是这酒杯是为他和她举起的,那该多好。黄色液体之后喧嚣着的那男子,笑起来依旧是极艳极美,这般标志。虽是如此,要是每次他们谈论的话题不是木,该有多好?

以后多年,她曾不止一次地审视她与木的这份感情。她会觉得木是她好奇向往爱情的炮灰。虽然她不否认他对木存在感情,但这感情仿佛不那么深刻,即便是在最后的分手时刻,也并不是那么伤心欲绝。她会怀疑她所喜欢和痛苦的并不是木这个人,而是对爱情产生和幻灭的真切感受。与木的感情,在她看来,总觉得过于稚嫩,但又不那么纯洁的存在。

她为此而怨恨自己。

(五)余年

可可和木先后搬离了公寓。

是夏。夜晚。

他热的睡不着。索性坐在床边,点着一支烟。

烟头在黑夜中一明一灭。

他头发弯曲,脊背光洁,头发蓬松。

那张脸又浮现在他的脑子里。

一张并不算太漂亮的脸。他也好奇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张脸。当他捧起这张精致的脸,细腻的皮肤,高额头,挺直的鼻梁和一张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虎牙的嘴。最要命的是那双如黑色串珠般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坚毅、倔强与睿智。在他的记忆里,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逃得过这双眼睛的。许多年后,他终于可以定义这种美。它属于清新的美。不同于大众眼中的美,或庸俗,或艳丽。

他问:“她到底为什么不喜欢我?”

她笑了,回:“感动得来的爱情不会长久。”

“没了谁,日子都照样过。”

既是没了谁,日子都可以照旧轮转,那么为何在多年以后的今日,那男子仍记得“所有余年与子相伴”,在时光的剪影中,孑然一身。为何那男子仍执着于那女子的喜乐,在远方托人,照顾那女子。那么,那个叫可可的女子,在你离去的这些时日里,在与你相伴的人之间,可再有那么一人,如同这男子一样,待你这般好。你也可否曾有那样一刻,在那一瞬间会有些许后悔,后悔未曾答应那个男子与你共度余年。而此余年,那男子早已许给了你,与子共度余年,却只剩余年。

(六)那该如何忘记

于他看来,他们同样是在一场撕心裂肺惨绝人寰的失败爱情下辗转落荒而逃。如落难饥饿的田鼠般相互慰藉。

可于她看来,他不该来和她讲话的。他们不应当讨论关于遗忘的话题。而她明明已在与木交往时就已经把他揉碎遗忘了。她明明已将对他那样深刻的记忆压制在心头,再不容许他这般恣意的挑逗的。她明明知晓他和她之间存在着遥远的距离,便不曾奢望会与他有如此之近的接触。

可突然有了那么一天,这距离竟然不复存在了。她居然有了机会去给他讲那个妖娆标志的美人,去回忆那些连他都忘记了的小纸片上的故事。她甚至可以含混地告诉她,她喜欢他。

这距离消失的太过突兀,连他们适应的时刻都不存在。

他问:“多少年后,我们还会记得彼此吗?”

她答:“至少我会。”

可她不敢确定这一生是否只喜欢他一个人,假使多年以后,她只记得他,却不再喜欢他,他该怎样,她又该怎样。或许她迷恋他只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带她离开的人。可这个人一旦出现了,她就会离开他,马不停蹄。并且,在她看来,这离别是有去无返的。因为她读过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书,她读到深沉的爱,痛恨,遗忘和分别。总有一天,她不会再喜欢他。

“既然都无法做到遗忘,就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吧”,她说。

(七)晨别

明知道他会赖床起不来,她还是执意要他清晨启程。如此,晨光熹微,便不会看清眼前这张俊俏却立即就要消失在她面前的脸。如此,晨光熹微,便不会被他瞧见她因一夜哭泣而布满血丝的双眼和满是倦怠与不舍的面庞。

他在前,她在后,这是她的习惯。再空旷的地方,仿佛就因了那丁点的零碎脚步声,就变得不再寂寞空虚,尴尬彷徨。他的脚步是她的指引,在这清晨,如此清晰。

他拖着沉重的行李,脚步迟缓。在这破旧的公寓里,转着一圈又一圈。

沉默着,依旧沉默着。

却最终爆发了,她问,“东西没有落下吧?”

早晨的春风吹过,一阵呼啸。本以为风吹丢了他的回答,却幽幽地传着他沙哑的嗓音:“该落下的都落下了,没必要一遍一遍地问。这样,会烦。”

她有些苦恼,可这毕竟是他。她明白他迟缓的脚步是因为眷恋,他沙哑的嗓音是因为不舍。他比谁都担忧未知变数的未来,比谁都厌倦离开。他会比任何人更担忧一件事情,从而在乎它,无可逾越。只是他从来都表现得漫不经意,不饰一丝忧愁。他既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鹤立鸡群的人,就要伪装的没有一丝破绽。

她从来没有,也懒得费心去读懂一个人。可是眼前的这个人,竟轻而易举地,逃过各种防疫,让她读得如此深刻。

又是沉默。

“呦,小妮,是不是不愿意哥离开啊?让哥哥瞧瞧掉金豆豆没?”他终觉气氛过于静谧,恢复一张流氓的嘴脸。

赤luo裸的掩饰啊,即使受了被人打了牙齿往肚子里咽的耻辱,也依旧能开起玩笑,一副高贵华丽骄傲的,带着妖冶气息的流氓嘴脸。

“算起来,我们共同生存在这个公寓下,竟然将近七年了。”

“可以不要伪装了吗?”她恳求,一个寂寞的眼眸投向另一个寂寞的眼眸,同样孤单。

或许,时间已不充裕,只是一瞬间的停顿。那么,七年的相处可不可以换这一瞬间的停顿,从现在开始,到他离开。在这短暂的停顿里,可不可以不要再伪装,可不可以不要再带着那张被粉饰过的面皮,虚伪对着她笑;可不可以像面对可可那样倾吐,在任何痛苦面前哭过就不会再悲伤。她只想告诉他,她不会嘲笑他,她只想看见最真实的他。

她想和他谈一场先前没有任何人介入的纯洁唯美一心一意亘古未有的爱恋,可她既是忘却了对前人的思念,又何谈忠贞。这让她想到轻浮,自卑到连与他是朋友都是奢望。索性,就这样处着,耗着,模糊又清明着,倒也留了这男子一世唯美的记忆,不会因了爱情里的琐碎而有任何的改变。

她爱他,只好藏在心窝子里,不能公开。因此,她愿意同他一起,一起祈祷着,祈祷着上帝在那个正确的时间,把他的女孩带到他身边。

他的眼眶微微泛起红色,再没有了任何开起玩笑的勇气,这才是真正的他。一个似乎因为幼年缺乏母爱而奋力张开双臂,渴望有人疼爱理解的他。在人前飞扬跋扈从不言谢,却在私下里将所有感动铭刻心间,再无忘记。

第一抹晨辉,映在他离去的面庞上。

薄嘴唇,高鼻梁,双眼皮,笑起来眼睛会像带晕月牙的他,她这个一辈子唯一的美人。

他们相遇在春末百花凋残,夏天还未到来之际,没有确切的季节。

“我喜欢过你。”

没有人知道。过去、现在、抑或很久很久以后的将来。它最终消融在清晨的第一抹晨辉里。如此,从陌生到陌生,自然纯洁。没有男女朋友的桎梏,没有红颜知己的暧昧。终究归于平淡。

她和他,终究因了这句话,相遇了,间隔了,疏远了,分别了。

可相遇了,又失去了,总比从来没有相遇过,要幸福得多。

(八)永远的记忆

那确实是一场漫长的别离,至此,再未见那男子。她耗损了耐心。耐心的缺乏已使她无法习惯凝视一片风景,并单纯地享受它所带来的惬意和宁静。这耐心逃离的速度太可怕,她变得烦躁,连等到他的一句回信也失去了耐性。她讨厌等待,这是对生命的折磨。

那该如何完全忘记他?

她想过,完全忘记会是什么概念呢?是像现在这样带着浅浅的微笑。还是挽着未来丈夫的手臂,带着她的孩子,漫游在大街小巷呢?可这样的婚姻只是一种形式,只是她生命中必经的过程。不是爱情。

即便不能和心爱的男子在一起,假使与他有了一个孩子,她也可以这样讲:“我的孩子,是我最好的作品。

也或许,她早已不再喜欢他,只是,却不再习惯,不再想起他。

那张泛黄了写着歌词的纸片,当她安静时,便会想起他,在这个世界上,在她的心里,会一直一直存在那么个地方,为了那个犹如黑色带刺玫瑰一样的妖娆俊俏男子。这一生,他便是她的洛熙。薄嘴唇,高鼻梁,双眼皮,笑起来眼睛会像带晕月牙的他。当她青春老去时,不再因某些俊俏男子的外表而心动时,她告诉自己她不再喜欢他时,却悲伤地发现,除了他,她的心再也不会喜欢上谁了。 

(九)结束了

“我曾预想一千种与你相爱的理由,也曾预想一千种与你分别的场景。我也曾无数次预想撩开你额前的黑发,深情地望着你的眼睛,浅浅一吻。却终究未料到,就像当初突然喜欢上你一样,突然地,我已不再喜欢你。” 

“你达达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你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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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绍庆
☆ 编辑点评 ☆
绍庆点评:

一次次的相识、相疏、相离,又欢乐也有痛苦,有因却无果。
爱与不爱,不要只看过程,有些事情往往被表面掩盖,更应该注重结果。
我曾预想一千种与你相爱的理由,也曾预想一千种与你分别的场景。爱应该是一如既往,互相支持,志趣相同,也可可以说是生死与共,分别是一种痛苦,有时候也是一种解脱。

文章评论共[1]个
走出沼泽地-评论

不错的文字。欢迎继续赐稿。(:012)(:012)at:2013年04月12日 下午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