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崎岖的道路也是人走出来的道路,再磨难的人生也是该有姿态的人生。世事如顽石,不尽相同,就看你能打磨出什么样的光彩来。
初中时班上有个特殊的同学,姓胡。短身短腿短胳膊短手,身高不足一米二,且手指不能握成拳,整个一袖珍人。有调皮的同学见到他就取笑:浓缩的都是精华!也不知是谁发明的这么恶毒的句子。惟独我一次也没笑过。因为我觉得嘲笑别人的生理缺陷是极不道德能让自己折寿的事情。况且他的功课实在算不上好,考试很少有及格的时候,这离“精华”之称真的差太远了!老师安排小胡作了我的同桌。作为语文科代表的我认为邻桌成绩不好自己也是有责任的。那时我天真的认为自已可以拯救全世界!
小胡告诉我,他父母是姑表亲结婚,所以他和他弟弟都是低能产儿,近亲通婚的恶果。他生下来就是这样子,该长的不长不该长的倒有,没办法的事,所幸智力无大碍,要不然生活都不自理,更不用说上学读书了。小胡大我两岁,和我站在一起不及我的肩膀高,看起来更像是我的兄弟。事实上同桌不到一个月我们彼此就兄弟相待了:我很细心很热情,从来没有看不起他;他很坚韧很勤奋,也不刻意巴结于我。我把这种相互理解归纳为农家孩子品性的优良发挥。
小胡同学虽然成绩不出色,但并不代表他很笨。一有同学嘲笑他是矮子,或者更难听的侏儒时,他就据理力争,很气愤的样子:“你也是爹生妈养的,不要像没爹妈教养的” 。有人喜欢去摸他的头(在我的家乡长者摸下辈头表示鼓舞和关怀),第一次摸他会说:“男不摸头女不摸腰!”如果还去摸第二次,他就会和别人打架,打不过就用手去抓用口去咬。一个很难得到别人重视的人想保留自己的尊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他干学习之外的事心眼很多。哪个同学椅子松了桌子坏了,他都乐意去帮个忙,找几颗钉子削几个木楔,乒乒乓乓一阵捣弄,保管比那专业木匠都修得扎实。据他说他家里平时用的簿箕和下鳝鱼捕泥鳅用的籇子都是他和父亲自己编织的。初中时我是走读他是住读。每次到他寝室去看他熟练地洗衣服叠被子铺床就感到很佩服。他甚至会用绣花针钉扣子缝裤子。在家里我一贯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在生活自理方面小胡比我聪明得多。
他总是班上走得最晚来得最早的那个人。我吃过饭或者在外玩要后回来,一进教室就可以看见他趴在前排座位上看书或者写字,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问他为什么不出去玩,他说是要笨鸟先飞。其实是他视力不太好,看东西得比别人多费一些精力;再就是呆在教室里没有更多的人来笑话他。
有一次小胡对我说他真不想念书了。因为嘲笑他的身高人太多了,几乎遍布全校,连那些老师也对他严肃不起来。我暗暗为他抱不平:有些人身体上是巨人,思想上却永远是矮子!那时的我已立志成为一个伟大的文学爱好者了,所以肚子里囫囵吞枣式地很是填塞了几个不明其义的文学典故。我对他说:“你又不是盘古,不需要头顶天脚撑地。记住我说的:身正何须顶天高。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他想了想,便不再作声,再也没有说过要退学的话。我没想到我的这几句有些卖弄的半通不通的话成为他日后人生的风向标。
初三时我们分班了,我分在二班他分在三班。但我们依然是很要好的朋友。学习上遇到问题他还是会跑来问我,尽管那时我由于偏科功课也不太好。初三上学期没多久,他生病了,全身浮肿,眼睛发赤,手指渐渐不能握笔写东西。医生诊断说是内分泌失调机理发生紊乱,父母近亲结婚给他带来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由于要求医问药,他的学只能断断续续地上,功课上的距离与备战紧张中考的我们越拉越远了。过年后,他没有到校报名,算是正式退学了。我为他感到惋惜,但无能为力,我自己也被沉重的复习压得抬不起头来。那时的大学中专都还实行国家分配制度,考个好学校就能鲤鱼跃龙门,所以我们只能忽略学习以外的一切事物。
某一天,天气很热,我听班上的同学说小胡在小学卖冰棍儿,不敢往初中这边来卖。中午放学回家吃饭,我看见他推着一辆二八型旧凤凰自行车,慢慢地在街边走,他实在是比自行车高不了多少。他的病看上去好了很多。看见我,他脸涩红涩红的,温吞吞地说:“卖完了,要不请你吃一根的。”看他这样的神情,我什么也没问,他邀请我和另一个同学星期天到他家去玩的事我倒是答应了。有的时候,不知与不问也是对别人的最大的尊重。这辆旧车是他父亲过去卖冰棍儿的工具,他父亲以前经常到我们这条街上来卖,有一次我嘴馋了从他手上买过冰棍。后来我去了小胡家里探访才知道他去走村串乡卖冰棍儿也是逼不得已的事。
我们的到访让小胡母亲很高兴,大概是第一次有同学到他家里去吧。这个家用赤贫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屋子里除了一张旧桌子几条旧板凳再看不到其它像样点的家俱。小胡的兄弟和他得了同一种病,两个可怜的孩子把原本就不厚实的家底给折腾完了。我记得那天好像是端阳节的第二天。为了招待我和同学,小胡的父亲特意骑车到邻近的皂市镇买回虾散(湖北江汉平原地区的一种面食,用滚油炸成环网状),让他母亲用腊肉和鸡蛋煮了让我们吃。在生活物资尚还匮乏的上世纪九十年代,这是农村人待客的最高规格了。那腊肉还是他母亲嫌没有荤腥从邻居家借来的。当然小胡也有一碗,那是迄今为止我吃过的最好的美食!那辆自行车在院子里静静地停着,浑身散发出勤劳的光芒。没办法,家里太穷,它不得不成为小胡最忠实的伙伴。说起小胡执意要去卖冰棍儿他母亲眼泪都下来。因为他说兄弟成绩比他好,况且治病还要花钱,就让兄弟读吧!我明白劝他再返校读书已是徒劳。
1991年6月我在应城实验小学参加中考。下午考完试,有些疲惫的我随同学们慢慢地往驻地方向走。在校门不远处,透过熙熙攘攘的人流,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矮小的身影,是小胡!他支起了那辆旧自行车立在墙角,安静地站着,并没有吆喝他常喊的号子。我急忙挤过去大声招呼他。刚下过雨,空气有些冷,地上也是湿的,古城大道两边的树叶和景观花被洗涤得像刚哭泣过一样,实在不是卖冰棍的好时候。 小胡看见我,很是高兴,急忙从他的冰棍箱里拿出一把冰棒递给我,后来犹豫了一下,减为两根拿在手上:“给!吃太多容易感冒!”他憨憨的笑着,许多不认识的人像看马戏一样看着我们。
我问他怎么跑这里来卖冰棍,他说这里人多生意好卖的冰棍儿多点。很难想像从杨岭到县城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自行车只能蹬半圈的他是怎么骑驶来的。我猜想他来这里并不仅仅是卖冰棍这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为了补贴家用,帮助他父母减轻家庭负担,也许是不舍那份不能参加中考的遗憾吧。他没有说,我也没有问,一如我们同桌时的默契。一个人所经历的磨难往往会成为他日后与幸福对照的镜子。由于要赶去吃饭(由老师组织到饭店集中进餐),我没有和他进行过多的交流。中考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那个中考,我考得稀里糊涂,辜负了小胡最后对我的期望。
前几天我到局机关去办事,在公汽站意外地碰到小胡。他是来接在县城读书的儿子回家的,顺便帮儿子拿点东西。二十年后再度相逢,有些惊诧,更多的是感慨——当年的小胡已经变成了满脸胡茬满面风尘的老胡了。坐车的时候他挨着我坐着,右手紧搂着他儿子的肩膀,看得出他非常高兴。他说:“你还是那么帅!"我说:“你还是那么高!"然后彼此呵呵一笑。这样的互嘘比说上千言万语都更亲切。他儿子十六七岁,在应城一中就读,个子不到一米七,身材瘦瘦的看起来比我还高,大概继承了他老婆的优良基因。他向我说起读初中时的陈年往事,且喋喋不休说个不停。我不由得感到很惭愧:他说的许多人和事我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其实这也是正常的:他的读书生涯止于初三,在学校的时间短暂,他接受教育时的记忆也停留在那个阶段;而我初中毕业后又去读高中、大学,甚至在参加工作后又参加了很多次的继续教育,先生都不知读死了多少个,所以旧时同窗的概念在我记忆深处已经很模糊了。大概对初中同学的记忆只剩下他了。
我不由得感慨世事造化弄人。在漫长的岁月长河里,我们以不同的姿势游出了不同的人生轨迹。我渐渐忘却了朋友他却把我记得很清楚。当我坐在窗户明亮的教室里诵读时,他也许正在那宽广的田地里呼牛喝马挥汗如雨;当我坐在茶馆里品茗赏景时,他也许正用满是泥灰的手擦擦黝黑的脸上忙里偷闲里仰望一下城市的天空……谁又能事先掌握命运把将来看清楚呢?好鞍都不一定能找到好马套,何况他只是个不到一米三身高的小人儿。同样吃苦的一件事,他得比常人付出几倍的努力才能干的好。我还在读大学时他就已经结婚了,他靠朴实和坚强打动了现在的老婆,两人组建正常的家庭,生了儿子。这或许是让许多认识他的人意料不到的事情。我想:他的成年生活必定像他的少年时代那么不甘屈服那么精彩。因为,生活的长度并不是靠人的长短来作为丈量单位的,而是靠人对生活的态度。
分别的时候,他用粗短粗糙的双手抓着我的胳膊猛力地摇了几下,说:“兄弟,身正何须顶头高!我从来没向命运低过头!你说的这句话我记得一辈子!"他的眼神比董存瑞举着炸药包炸碉堡时还要坚定。
我看见他儿子转过身去悄悄地抹眼泪。他养了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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