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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滥用欺世盗名戴新安

发表于-2013年05月26日 下午3:13评论-1条

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xi]赵林中曾在全国二会中疾呼:如今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评选,不如不要。直指驰名商标滥用欺世盗名。

驰名商标浮云遮人眼

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评选“政出多门”。赵林中代表说:“因为司法认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许多闻所未闻的商标一夜‘驰名’”。一些特殊群体依附其上,已经将驰名商标等认定当成了一场各取所需的商业游戏。赵林中代表直言不讳:“中小企业通过‘商业游戏’获取‘驰名商标’,一方面可以更有利地进入和占据市场,另一方面还可以获得地方政府的巨额奖励;而政府方面则在不断积累着经济政绩,是一个‘多赢’的结果,唯一受损的是司法认定的公信力。”

赵林中代表:“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全面取消驰名商标等的滥选,逐步恢复真正市场信誉度好的商标的本来面目,一切让市场说话,而不是玩‘评选加冕’。”赵林中代表还认为驰名商标遍地开花的结果,既在市场上快速稀释着驰名商标的市场价值,又在市场上弱化着企业自身品牌的信任度。通过虚假诉讼、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竞争无序加剧了中小企业的“内耗”。

遍地是名牌,处处是奖杯。中国的驰名商标、著名品牌的确是数不胜数。市场上有不少驰名商标是挂羊头卖狗肉,徒有虚名,产生这些原因是驰名商标的异化和滥用,驰名商标只有在发生商标侵权事件之后,只有在法庭上,驰名商标才是有效的。驰名商标不是荣誉,认定驰名商标只是商标维权的一种手段。

驰名商标的滥评、滥用和乱用,使驰名商标上飘动美丽的浮云,遮住了人们眼睛,使中国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对驰名商标产生许多误读。许多消费者把驰名商标看做是顶尖品牌、是荣誉称号、是金字招牌、是优质产品的标牌,对驰名商标产生信任,并且在选购商品时深受广告导向的影响,盲目选择标有驰名商标的产品和服务,而对于质量好但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产品和服务则少有问津。事实上,驰名商标与产品质量没有直接关系。驰名商标并不是一种特殊商标,而是法律为商标提供的一种的特殊保护,只有在谈到法律保护时才应涉及驰名商标。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宋代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一句名言。现在我们应该站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最高层面上,去拨开驰名商标上的浮云,还其本来面目和作用,从而坚定对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创建。

驰名商标只是商标维权的一种手段,仅仅是一种法律保护的手段,不是荣誉的认定。驰名商标仅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有效,被确认的驰名商标,其效力仅限于案件本身,在其它时间、对其它事件均不发生法律效力。通俗地说,只有在发生商标侵权事件之后,只有在法庭上,驰名商标才是有效的。所以,在所有地方,包括企业宣传册、电视广告、户外广告、产品包装等,看到所有的“驰名商标”都是无效的,或者说都是骗人。

在对涂料行业调研过程中,发现一部分企业和销售商对驰名商标及品牌常识匮乏。在问及如何打造品牌时,一些企业通常是说获得了“驰名商标”等,销售商通常说在经营“xx驰名商标油漆。”实际上,驰名商标不是品牌。品牌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感受,是消费者用人民币和口碑投票多年评选出来的,把“驰名商标”当做荣誉称号或品牌,是对“驰名商标”的极大误解,是错把浮云当彩虹,错把标记当品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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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推荐:理野
☆ 编辑点评 ☆
理野点评:

让人受益的一篇文章,读后可以很清晰地认识这驰名的内涵,不会错把浮云当彩虹,错把标记当品牌。

文章评论共[1]个
呆贝贝-评论

读来让人受益的一篇文章,贝贝前来问好!at:2013年05月26日 晚上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