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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谈“李天一被轮奸案”青竹风流

发表于-2013年07月23日 晚上11:51评论-4条

大凡对新闻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现在网上对于李天一强j*女子的案件吵得不可开交,那些所谓的事实原型更是众说纷纭,原被告陈述经过法院和有心之士的转播可谓三易其口,这里不妨捋清案件发展脉络:

第一,李天一同伙以涉嫌轮奸受到警方逮捕,警方表示是通过伏击的方法将其一伙抓获的,也就是说非上门逮捕方式,这里可以猜想一下,如果用其他方法李天一等是否早就可以逃之夭夭呢?

第二,根据被告人陈词,李天一同伙涉嫌轮奸,有被告女被殴打及身体残留精液为证,当然警方不可能承认,李天一等可能已经承认,但在有心人指导下不公开,以沉默为权利;中国的法治状况很有内涵,原被告甚至证人的证词一般都难以公开,只有经过默许和相关律师等的加工美化之后才进行披露,于是公众得到的都是已经经过文饰的所谓事实;

第三,被告方势力正式出场,李天一之父李双江在公众媒体痛心疾首,表示“子不养父之过”,公开道歉,并表示一切按法律途径进行;李天一之母梦鸽打同情牌,希望大家对李天一从轻处理,不要影响孩子将来的生存空间;可惜,当我们翻开历史时,发现现实与历史何其地相似,李天一曾经有过开宝马殴打中年夫妇的光荣记录,当时李双江夫妻也是痛哭流涕道歉了事的,如此一来,某些人的行为就未免可笑了;

第四,本来李天一父母以弱势者的形象出场争取公众同情,我还以为李天一强j*事实明确,所争取的只是从轻量刑罢了。没想到情势突转,李双江夫妻聘请律师企图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当真是“士可杀不可忍,喝蒙牛脑生笋”呀,网上一片吐槽,不久,李天一辩方律师请辞,公众赞其良心未泯;

第五,对权富者而言,一个律师倒下去了还有千万个律师站起来,很快李天一的第二任辩护律师走马上任,堂而皇之地为李天一大呼冤枉,明确表示要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所谓自作孽不可活,那为可怜律师的网站第二天就被黑客光顾了;接下来关于律师的内容我就不浪费笔墨,真是不值得;

第六,李天一新任律师作客电视台,接受采访,皆是侃侃而谈,从公众误解谈到可怜李天一遭受的不公待遇,从自己大无畏站出来为维护正义力排众议谈到司法是公正的,是讲究逻辑的,是不同于公众舆论的,是绝不会让无辜者蒙受冤屈的一一路边跑过一头猪,嗷嗷乱叫,我一口唾沫居然把它淹死了,快哉

第七,案件现阶段情况,程序上已到法庭调查阶段,案件方向上已被偷换到被害女子是否陪酒小姐的争议上,而李天一方也供认和被害女子是嫖与卖淫的关系,声明开房完事后付钱,完全是交易关系。我真是无语,把女孩灌醉了五人轮奸,居然还敢厚着脸皮说是自愿交易;法律定义上,强j*是指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该女子身上明显有被殴打痕迹,而且通过报案来解决事情,难道这是一卖淫女所会表现出来的态度?退一万步说,那可怜女孩真的是卖淫女,那她为什么报案?莫非是李天一李大公子心满意足后竟忘记付钱了?可笑,当真可笑,要不切两斤猪肉去抵过夜费算了,前提是李公子有凌凌漆那过人的萤火虫般的魅力。我个人觉得,不付过夜费比强j*于李大公子的身份而言更是恶劣。

从轮奸控告到无罪辩护,从痛哭涕泪乞求原谅到义正言辞大喊冤枉,从李天一强j*女子的证据确凿到被害女子是否卖淫的曲径寻幽,这案件当真跌宕起伏,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呀,中国人的是非观几乎被颠覆了,我想过不了多久被告方律师又会抛出新的骇人听闻的辩词:李天一是纯粹受害者,他是被风尘女子欺骗了单纯脆弱的心,李天一从小就聪明伶俐,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一只,现在就算丢脸也要还公众事实的真相,李天一其实是被那女孩强j*了,不,李天一是被那女孩和其他几个男孩轮奸了,呜呜,多可怜的孩子……

连我自己都无语了。闲话少说,前面是案件里面的风云起伏,现在不妨看看案件外面的社会百态。网上概括来说有三方面的观点,一是谴责李天一及其父母行为的,二是支持李天一及其父母的,三是中立的;毫无立场的人一般不配上场,所以我这里将之简单分为正反两方,不管真正事实如何,根据目前可见事实,声讨李天一的是正方,支援李天一的是反方,我毫无疑问站在正义的立场。有过辩论经验的人都知道,正方从来都是用一贯的事实言论去压倒对方,辩论的成败转折只在于反方如何辩驳,并如何利用甚至捏造证据来证明所说。好在公道自在人心,反方尽管狡辩,这里我一一批判就是。

反方认为:1、李天一还是孩子,不应该受到公众如此呵责。

正方观点:且不说李天一年龄是17还是19的真假,反正看他比猪还彪悍的外形就知道心理年龄的确已经成年,当然如果其父母承认李天一的心智如外形般跟猪一样弱智,那我只好建议先去找医生确认有无行为能力;其次,即使真的只有17岁未成年,公众对其呵责也是有理由的,李天一过去有不少违法犯罪行为,如无照驾驶,殴打别人等,对于这样一个累犯,其之前为何未得到惩罚我们心知肚明就好,但现在涉嫌轮奸我们如果还姑息放纵,那就是对道德正义的践踏,我这里反问一点,李天一这样的一个孩子,认为他不该受到严惩的人姑息养奸,居心何在?

反方认为:2、公众不该代入角色,因为李天一是星二代,稍有过错就穷追不舍,先入为主。

正方观点:不是公众因为李天一是星二代就穷追不舍,而是因为李天一自恃是星二代就为非作歹,激起众怒。凡事都有因果,请不要混淆,是李天一涉嫌犯罪在先才引起关注,前是因后是果,而不是公众过分关注才导致李天一犯罪。还有,要不是李天一方律师企图做无罪辩解,公众也不会如何愤怒,进而引发更大范围的抨击一一不客气说一句,在中国国情下,如果不是有网络监督,还真不知有多少不法之徒狗仗人势无法无天,而受害者呼天不应,叫苦无门,李天一若当真无辜,又何惧百姓横眉;唯有做贼心虚才不敢公开事实而已。

反方经典个人言论:杨澜曾为李天一不值,公开发表言论,原文如下“且劳教一年对一个因为冲动打人的未成年人来说是否惩罚过重?被贴上标签的孩子很容易破罐破摔了。真替李老师感到痛心!”

正方观点:如果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这次李天一轮奸的案件也就不必冠冕堂皇地说一切按法律途径解决了,我相信李天一会像街头流浪狗一样得到他应有的结局;如果相信法律,那么也请相信李天一被判劳教一年完全是罪有应得,也许还惩罚过轻了,因为我相信有同样跟他同龄的孩子因犯相同的过错而被判处更重的刑罚。对于杨澜的言论,我试着这样理解,她同样认为李天一强j*一个女孩被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太重了,我不想否认杨澜表现出来的对孩子的爱心,但容我冒昧猜想一下,如果被李天一强j*的是杨澜本人,我相信她一定会请求从轻处理的,说不定还会欣喜若狂呢。

反方个人经典言论:有个所谓的清华大学叫兽易延友(不知身份是不是假的,建议清华大学查证一下,不然还真以为是青山大学出来的高人呢)发表言论为李天一辩护,大意是强j*陪酒女比强j*良家妇女的危害性要小。

正方观点:哥笑了,网友都笑了,哪里跑出来的二货扛着“正人君子仁义道德”的旗子到处装逼呀,这里我懒得正面反驳,只要反其道而行就足够了。我代表广大网友向易延友叫兽陈述几个事实,一是其实强j*易叫兽的妻子女儿比强j*陪酒女的危害性更小,二是其实抢劫易叫兽比抢劫其他人危害更小;三是其实有什么杀人犯之类的枪毙易叫兽比枪毙他们危害更小……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愚而患权高,一个伪君子的危害远比一百个真小人的危害更严重广泛,阿弥陀佛,收了他吧。

其实李天一的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轮奸而已,不客气说一句还真没什么了不起,中国各地法院每年每月每天都有类似甚至更严重的案例,但为何李天一的案件如掀起如何大的风波呢?我想这应该是平民百姓和权势者的一场博弈,李天一案件只是引子,和当初“我爸是李刚”案件一样,都只是导火索,真正的战场在每个人心中。我们每个人都急需要一种社会价值观来衡量一切,如果公众坚持的正义输在权势者主导的内幕黑暗中,那将是一场正义价值观崩塌的浩劫,那时候会有更多的人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什么正义,什么法律,什么正能量都是放屁,只要有权有势有钱,这世界还不就是玩弄于鼓掌间!

不站在任何立场,我理解权势者的心理,自己既然有权有势,享受着常人所没有的的物质生活,高人一等,何必还要受到道德法律的约束呢?用钱砸出一条路来!就像古代皇者无所不有,于是开始追逐长生,也只有长生值得去追逐。但站在更普遍的立场,凭什么有一点钱就可以目中无人,践踏正义伦常呢!你若坐在马上用马蹄践踏生命的尊严,那我们更多人就会义无反顾地把你拉下马,让你沉沦,让你知道当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时,你这垃圾什么都不是!公众与权势者之争,我们每一个人都拭目以待,我相信所谓的法庭调查只是在暗地里看谁的势力更大,调查调查,官方说法不愧是几千年的传承。但我依然相信,群众才是这个社会真正的主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让所有平民百姓一起向权势者发出鄙视的呐喊吧:

李天一,就算你大爷的自称是受害者,不幸被那女孩强j*了,我们也要判处你十年以上徒刑,因为你居然被一个女孩子强*了,有失全世界男性尊严,该死,该判!!!

2013-7-23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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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子川推荐: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金子川点评:

挺会分析,估计很多的人想法会跟你一样,欣赏过了!

文章评论共[4]个
呆贝贝-评论

虽然是戏说,但也值得我们思索。问好!(:012)at:2013年07月27日 中午2:40

呆贝贝-评论

虽然是戏说,但也值得我们思索。问好!(:012)at:2013年07月27日 中午2:41

呆贝贝-评论

虽然是戏说,但也值得我们思索。问好!(:012)at:2013年07月27日 中午2:41

呆贝贝-评论

虽然是戏说,但也值得我们思索。问好!(:012)at:2013年07月27日 中午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