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唐屯往事种竹人

发表于-2013年09月03日 下午3:33评论-3条

我二十一岁那年,被下分在唐屯镇头的一家工厂里当实习学徒。厂长说,年级小,怕干不了什么重活计,就随便给我安排了一种无聊的职务。虽然活什干着容易,也不曾有过什么失职,但我觉得,这样的日子颇有些单调,很是乏味。幸而同来的都是一些年轻女孩们,个个青春活泼。这才教我觉得,生活倘不至太过沉闷和压抑;尤其是当一个叫郭芬的女孩,望向我笑时,我便暂时抛却心中的烦闷之情了。

郭芬,是我来唐屯认识的第一个女孩,比我大两岁。我有时叫她郭姐,但更多时候俩人都是以“你”相称,只有在与人转话时叫到彼此,才以姓氏相称。郭芬有着修长的身材,一身肤白胜雪;灵活的大眼,像是浸泡在雾气里的两粒黑色葡萄,笑起来显得亮晶晶的,水汪汪的,很是迷人。她很温柔,便是与我说话也总是轻声细语,又加上俩人说话的口音原本有别,所以她讲的话听起来,总是教我半懂不懂的。譬如有一次:二人一起上街,我在路口等一个人,这时郭芬的男朋友跑过来找她。于是她跟我说,要不要她陪着一起等?我说不用。然后她就告辞说:

“那我们‘头走’了。”

这里的“头走”在唐屯地方语言里指的是先走的意思。可我那时哪能理会?加上本就没有听清,只知她与男友要走,莫名觉着心烦。因而,当另外有人问起郭芬哪里去时,我便糊里糊涂地解释成:

“她被男朋友‘驮走’了。”

后来,我常常想:我当时之所以会莫名心烦,多半是因为自己喜欢上了郭芬。少年多情,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试问谁还没有个情窦初开的时候呢?但我自和别人不同,是个腼腆的近乎胆怯的人。即便心中喜欢的要死,也万不敢轻易向人告白。这与现在坐在电脑前可以轻松敲出“i love you”时,又自不可同日而语的。再说,那个时候我毕竟是年少脸嫩,不擅表达;不知该如何表白;又没有互联网,没有qq,不能e-mail......

可是——我是写了信的!

我写了信也不敢当面递给她,再加上又没有一个熟识的人代为转呈,那我还能怎么办呢?我只得又左思冥想起来,终于想到,我还可以通过邮局寄信给她。这个办法不错!我不知道,是否也有人干过同样之事:因不敢与人告白,而给身边心仪的她(他)写信?就如我这般,怀揣着信件,冒了风雪跑到几里外镇上的邮局,只为给近在眼前的人寄一封信?然后,又在等待困扰中煎熬着度日,心中时时刻刻在默算着信件寄出的日期:从一座小镇寄往同一座小镇的信件,大概是需要几天呢?

如此一连多日,都不见信件回复,也瞧不出郭芬有何异色,我心中一下凉了。暗思:她原本是个早就已经有男朋友的人了,现在不回我,多半是心里不喜欢自己。想到她高大帅气的男友,再回瞧自己瘦削的身材,我顿时有些自惭形秽起来。虽说我长的眉眼口鼻,样子不丑,但是那一脸的暗疮,却教人可憎。一念至此,我愈发觉得自己渺小不堪,不由得在心中暗自懊悔,恨自己万不该写此信件!

我原是在日夜盼着收到郭芬回复;但此刻,我却只盼望起郭芬没有收到信件。最好在路上遗失掉,抑或是被投递员当成无聊信件处理了;倘或她真的收到了,我也不须担心,因为在那封信件里,我的表白甚是含糊。便与她瞧了,多半也不能明白其中含义。可话虽如此,然我的怀内,终日惴惴,到底觉得心意难安呵!

我的表白未遂,抑或是又叫告白失败。不知怎地,竟渐渐有些玩世不恭起来,我一面与其他女孩子放情嬉笑,一面却不时看向郭芬,见她没理会,又自不免暗然神伤起来。待见得她容颜俏丽,实非身边众女可比,一时间不由得又是欢喜,又是难过。心中爱恨纠缠,短短月余,直把我折磨得是形销骨立。

就在我的失意之情,无法遣怀之际,我又认识了一个叫金凤的回族女孩。

那是我赶集时,在镇上的回民街遇见的。回民街位于唐屯镇的中段,住的全是回回族。然除了回民街外,多半居民依旧还是汉族。所以这里的居民,自和别处略有不同:这里是回汉杂居。因而很多回回的服饰打扮、语言相貌,均与汉民无异。当他们走在人群熙攘的集市中,你是万难将他们区分开来的。譬如金凤——

当我正坐在街边理发时,她从身旁经过。却不小心撞翻了剃头师傅的挑子,挑子劈头盖脸地直往我脸上砸下,磕中了我的头,头发根里不住往外沁血。金凤一下慌了神,与剃头师傅一起包扎我头上的伤势。幸好无甚大碍,只是蹭破了一点头皮。但我理了一半的头发,却不能再继续理下去了。我无法,只得顶着剃了一边的头型,缠着白布带往回走。金凤忍不住抿嘴偷笑,跟在我后面往回送。我们一路闲聊,谈话中得知她是回族人。但看她穿着打扮待均与汉民无异,不说我还真不知道。

知她是回族,我又好奇地问了些她们的族俗。她笼统说了些:比如不吃猪狗肉之类;忌饮酒吸烟;不在饮水附近洗衣服等等.....待她送我到厂院门口时,彼此也都混的熟识了。因此,自那次事后,金凤经常来寻我一起玩。但与我,那时的金凤就像一只掠过我记忆湖面的蝴蝶,事过便已模糊。

我后来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我已经记不起那时与她是怎生的光景,只记得我们是由血流而始,由血流而终;每次夜间回想,心中只剩得一些残影断片了;再后来,我便连这些残影断片,也终化作了一场无可追寻的梦影也......”

借助金凤来找,我便有意无意总往郭芬的眼前带。郭芬浑然未理,我又与金凤做出些亲昵的举止。金凤脸红红地,却没有拒绝。我自然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我并不喜欢金凤。我甚至都没仔细瞧过一眼金凤的样貌。在我的心底,我只爱郭芬一个人。至于金凤的美丑,我毫不在意。我所在意的是,郭芬对此有何反应?但是我又不清楚,自己为何要这样做?看着身边的金凤,心中想的全是郭芬。我恨自己;或许,我是在气郭芬;抑或是,我要向她证明什么......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郭芬依旧神色如常,甚至哪怕一点不虞的样子也没有。她照例像往常一样,微笑着看我,温柔的唤我。就连有一次我在做饭,她也跑过来看。细声细气地问我:

“你还会做饭?”

我回答会,她就站在一旁看着我笑。我被看的心慌,便出声让她出去。她又问:

“你不喜欢我看你吗?”

我一颤,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郭芬走后,我又恼起自己,后悔没有借机向她表明心迹。当下我又鼓起勇气跑回宿舍去找她,却一不小心撞见她正在换衣服。我正自进退两难,郭芬却叫了我进去。其时已入隆冬,郭芬是隔着毛衣毛裤在换的衣。故并不怎样惊慌,也就没有赶我出去。只在短暂的慌乱后,满脸飞红的系着裤带。夹有羞涩的眼光,在看我一眼后匆匆瞟向外面,那神色,张皇地似是要破窗飞走。这暧昧的一幕,在我今后的记忆里,像一张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时时向我叙述着,细致得如昨日般鲜活光亮;也正是这旖旎的一刻,教我忽然觉得:她——是喜欢我的!

这无疑催发了我心中的大勇气。于是,我决定再给郭芬写一封信。可是当我在灯下提笔凝思时,又颇觉踌躇起来,不知道如何措辞好。转眼一瞥投在地上的瘦影,顿时怯弱,更加不敢轻易下笔了。许久之后,我的信方才写成。信中虽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但到底还是心虚怯弱,于言辞间又自隐晦,教人不知所云。信件发出后,郭芬照例没有回复,也不见脸上异色。我不知道,她是否收到信了?抑或是没有收到?失望的打击再一次袭来,虽说不像前次猛烈,但却渐渐扼灭了我心头高涨的爱之火焰。尽管后来,我又写过同样的信给郭芬,但都无果而终。我对郭芬,终于彻底死了心。

我自此颓唐。似乎觉得,这样的人生太过凄苦和无趣,灰心之下与金凤幽会。或许,我是要把从郭芬那领受的失落感,放任到金凤身上罢?一次次,在颓靡中虚度着人生不多的时光。

时间飞快,转眼已至旧历年底。而我,也将实习期满,要返乡回程过春节了。这一日,郭芬来跟我告别。我瞧她容颜似有清减,不似刚见面时那般明艳,竟忍不住胸口微微一酸,当下别过头不语。

郭芬轻声说道:

“我要结婚了,明天回家就不来上班了,以后......以后也不会来了,所以,你莫要再写信给我,因为我......我收不到了。”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低低问道:

“那些信你,你都......收到了?”

郭芬点点头,叹息了声往外走。临末,又回头轻轻啐了我一口:

“呸!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坏蛋!”

我如猛遭电击,一下子呆了!好半晌,才追出门外。叫喊道:

“你为何要骂我?我哪里做得错了?”

但见院外长街寂寂,哪里还有郭芬的影子?当夜我伤心至极的把金凤约到镇外,言明与她分手。爱恨分明的回族女孩,恼我欺骗了她,伙同三个哥哥将我狠揍一顿。金凤一边哭着,一边指着我痛骂。我却昏昏沉沉地,只觉得一阵快意,口里发出了呜呜咽咽的声响。连我自己也不知,我是在愉悦的笑?抑或是痛苦的哭?最后他们都走了,只剩遍体鳞伤的我,躺在回民街道的一条小巷里,像野狗一样蜷缩着呻吟。四周一片漆黑,独有月亮高高地悬起,挂在青碧的夜空上,对着我注下寒冷的光波来。仿佛是在怜悯我的孤独,又像是在嘲弄我活该如此!

数日后的唐屯镇上一派喜气,到处到张灯结彩,大家都在忙着辞旧迎新。回民街道的所有商铺门面上,都贴了一幅大红的春联;小巷两旁,也不时响起一串快活的炮仗声;就连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幽微的火药香味。我背着行囊,走过回民街,走在灰白沉重的晚云下。

此去经年,已是往事悠悠。蓦然回首间,我恍又记起郭芬离去时的怨色。这使得我伤痛不已!

“呸!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坏蛋!”

那最后一声啐,分明是我和她相识以来不曾见到的神色。这自然是因为我,但又何至于如此呢?带着这个谜团,在我此后的人生里,曾无数次来仔细地研究起郭芬的这句话:似有委屈,又似幽怨。待到我心中幡然明朗时,却早已时过境迁了。惟在记忆里,偏只有这句话永远留遗;以及她美丽的倩影;在每一个冬去春来的夜晚,仿如荷塘月色般,不时在脑海深处轻轻地摇曳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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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流水宛延点评:

一段年轻时的心事跃然纸上,故事中的我分明爱着郭芬,却因为羞涩、看轻自己不敢与之表白,又于心不甘,用一些与金凤好的假象来引起郭芬的注意,并写信跑到很远的邮局寄给眼前的郭芬,不动声色的郭芬该走了才抛出来一句“我要结婚了”断了“我”的念想。又一句“呸!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坏蛋!”让很多年以后的“我”依然是那么亲切和热耳。
故事咋一读完,让人觉得这个少年实在是优柔寡断,而郭芬沉着老练,其实不然,是作者对年轻时一种青涩的回味,是对那种珍贵的感情做一种保鲜的留恋。
文字写到后面越发的让人感到美好,推荐了。

文章评论共[3]个
月下的清辉-评论

谁能以深刻的内容充实每个瞬间,谁就是在无限地延长自己的生命。at:2013年09月03日 晚上8:39

种竹人-回复谢谢清辉老师留言点评,祝您好梦! at:2013年09月04日 凌晨1:15

种竹人-评论

谢谢编辑推荐,您精彩的评语是我写文的动力。at:2013年09月04日 凌晨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