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新时期农村计划生育路在何方石缝里的小树

发表于-2013年09月22日 上午10:52评论-1条

作为一名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者,作为一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践行者,通过几年来工作实践实践和社会调研,笔者深深地感受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也不时深思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今,农村计划生育究竟路在何方?

笔者认为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有以下困难:

一、超生早生易、文明执法难。1、新婚管理少,未婚同居(生)多。现今农村新婚不管理人员逐步增多,是只闻喇叭声,不见来上卡(计划生育档卡),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育龄群众软抵硬抗不配合,更有甚者,有的生了二胎仍没有管理;另一现象是结婚年龄小,法律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才能结婚,而现在农村女18岁、男20岁就开始未婚同居、未婚先孕、未婚先生,且攀比思想严重,家有男孩,过20周岁没有对象,老人有思想,自己有负担,旁人看不起,恶性循环,绵绵不止。两代人中他们多出了一代人,加大了人口压力。2、上站康检少,非法超生多。纳入管理的育龄妇女应按时上站康检,以前交孕检费时上站效果好,现在免费服务反而不如从前,每次康检有50%上站就不错了,更有甚者是百分之个位数,每次康检结束后,基层都需要花费很大气力去查找未上站对象的基本情况,摸清真实情况,行政成本急剧加大,况且有一部分对象按时康检,抱养子女已长大成人,群众不检举,不揭发。3、违法超生多,征收执行难。人口计生法颁布以来,计划生育高压态势已不复存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文明执法已是大势所趋,从国家到地方都作出了一系列硬性规定,特别是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在计划生育执法中实行“七不准”“四缓两不交”等措施,使对违法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难上加难,申请法院执行时间太长,起不到时效性、威慑性,况且法院又在创建和谐法院,对计划生育违法对象执行力度太小,相反在群众中造成坏影响,认为法院都不执行,计生部门更无可奈何。在当前硬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管用的情况下,只能靠耐心细致思想说服教育和私自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来艰难工作。私自降低社会抚养费又给征收不公带来了很大的空间,有领导说情,有关系的少交,甚至不交,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在当前情况下,征收社会抚养费已不能有效地控制人口快速增长。

二、设施配备易,高效服务难。近几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优质服务迈进,从中央到地方都以优质服务为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妇科病普查普治、孕前免费检测等一系列为育龄群众服务性工作,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各地纷纷争取项目新建或改造计划生育服务站所。购买各种服务器械,房子盖起来空着、器械买回来闲着已经是普遍现象,它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应付上级检查,况且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乡镇卫生院有妇科不再建设计划生育服务乡所,已经建成的维持原状。但是现在改造乡所已成攀比之风,已是一票否决关键。并且按照规定,b类乡所可以开展绝育、上环手术,c类可以开展上环手术。笔者所在县所有乡所不能采取绝育手术,开展上环手术的寥寥无几,乡所人员有医师资格证的凤毛麟角,但是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完成上级任务,虚开门诊记录,虚报上环人数,虚套国家经费(1例上环国家补助15元)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满足于汇报中。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信任、不依靠。医疗机构仍是他们最终场所。

三、制定政策易、执行政策难。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救济补助。独生子女家庭领取父母奖励费逐年增长。但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后又违法生育的,奖励费追讨不回来,当今农村真正独生子女户一是不会生,二是真正不愿生(极少一部分),很大部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是计生部门为了完任务,二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另外,河南省条例规定对独生子女多分一份责任田、多分一份集体福利,但是领取后又违法生养的,土地三十年不变不允许收回,集体经济福利无力追讨。违法生养二胎子女,七年内不分责任田,不分集体经济福利而这一部分人占农村绝大多数,如果执行政策,势必引起很大不稳定因素,造成群众上访。一系列政策的难以实行,使计划生育家庭得不到实实在在优惠,违法生养家庭受不到应有处罚,两类家庭都对计划生育政策不理解,有抱怨,计划生育政策进入两难境地。

四、支差应付易、发挥作用难。当前,计划生育部门为了让中央认识其重要性,包揽各项工作而丢掉了控制人口增长这一重要目标。十八项基础工作给基层造成极大困难,唯以弄虚作假过关,集中应付,大规模造假,成为计生常态,我们的优质服务,我们的奖励扶助,作为载体,是为了控制人口增长服务,而现在我们舍本逐末,从弄虚作假的档案中评先进、定优劣。从事计生工作的人日益空虚,失去了动力,达不到目的,起不到作用。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严重制约了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寻求解决途径:

一、放开二胎。让政策公平照到每个人身上,现在有钱人拿钱生,无钱拼命生,有关系自在生。政府提倡一胎、控制二胎、杜绝三胎,已经得不到执行。农村政策外二胎遍地开花,当政策外比政策内还多的时候,我们的政策是否有问题,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有工作的人不敢生,但是看到有关系的生二胎了,心有憋屈,并且受到歧视,放开二胎,我相信还是有人只要一个孩子,但是政策的公平,使他们毫无怨气。政府需要做的是控制结婚年龄,制止早婚早育;二是保持二胎与一胎间合理的间隔,山西某县的例子就是我们有力的佐证。

二、取消政策中有关责任田的项目。制定政策的当时还是需要交统筹、提留、农业税的时代,而现在已经是粮食直补的时候,农民对责任田寸土必争,应回归本初。

三、优质服务项目划给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医疗环境良好,医疗设施齐全、医疗技术领先,国家应把给予乡所建设中提供的经费,计划生育手术补助经费,孕前免费检查项目经费划拔给卫生部门,把能动能用的资源利用好。

四、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救助。让确确实实的计划生育真真正正享受政策发展成果,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真切的关怀。

五、严格控制三胎。加大对三胎的惩处力度。必要时可以采取非常措施。

希望小小建议能引起重视关注,让计划生育政策公平、公开,易操作,让广大群众真正从内心承认、拥护计划生育政策,我们的计划生育事业才有前途,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才不是一句空话。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石缝里的小树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金子川推荐:金子川
☆ 编辑点评 ☆
金子川点评: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当下日后都需例行
感谢朋友带来有经验,很理性的文字,欣赏推荐

文章评论共[1]个
呆贝贝-评论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但从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问好朋友!(:012)(:012)at:2013年09月22日 下午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