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就坐在我左前方,靠窗。
早晨八点多钟,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她光洁的脸上,金灿灿的,我一下子想到了向日葵,和麦穗。
对,麦穗。只有麦穗的光泽似乎才可以和此时她洒满阳光的脸相似。
我喜欢她,但是却不敢说,因为我怕,说出来会成为陌路,到时候见面连话也不能说了。
我和她住的很近,晚自习之后,我们常常一起回家。只是当她走进家门,回首向我挥手告别后,我会走出几步,然后再折回来,她家院子外徘徊。那时候,大街上都没有人了,我可以自由自在地闲逛。
我知道,她的卧室是最西面的那间,挂着粉红色窗帘,她晚上通常九点半就睡了,我往往要在她熄灯之后,才会慢慢离开。
走不多远,我又回过头来,拿出兜里的半截粉笔,在她家的墙上一笔一划地写上她的名字---小青,还要在旁边画一个心。
你们不知道,写下她的名字时,我的心是多么幸福。这简简单单的汉字似乎有一种别样的魔力,每一笔,每一划,都塞满了我甜蜜到几乎爆炸的快乐。
有一天,我送她回家,装作很不经意的样子,指着墙上的字惊呼“快看,快看,有人写你的名字,他一定是喜欢上你了!”
她翻翻白眼,头昂的很高,鄙夷地看着墙上的字,撅着嘴对我说:“你看看,这把臭字,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孩子。我才不会喜欢这样的人呢!”
瞬间,我的脸苍白无比,幸亏是晚上,她看不到我脸色从刚刚的姹紫嫣红转瞬变成青黄不接,我的心一下子冰冷的没有了知觉,也许我掉进了冰窟窿,就像四岁的时候,被爸爸抱到家,搓揉了半个多小时才有知觉。
不知道怎么回的家,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的觉,不知道那个晚上是如此的凄冷和漫长。
不过,我知道了,练一手好字是多么重要!
二、
在我默默辛苦三个多月练字后,准备在她家墙上用我自认为比较矫若游龙的字体书写一下我的秘密时,一天下午她和我闲聊时说:“知道吗?我最喜欢的男生他长得高高的,帅帅的,头发有点微长,有一双灿若秋水的眼睛,有一条棱角分明的唇线,喜欢穿一件格子衫,会唱歌,最好是会弹吉他。”她忽然微闭着眼睛,双手抱在胸前,“我想有一天当我走进学校时,他正站在校园门口的香樟树下,抱着吉他,深情地弹奏着我最喜欢的歌曲,初生的太阳,把最柔和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打在他的格子衫上,他微笑着看着我,拨弄着吉他,那声音比郑源还要温柔,略带沙哑,有点杨坤的味道、、、”
我一下子愣住了,看着午后的阳光打在这张清秀素雅的脸上,看着她在阳光里深情陶醉的样子,我滚烫的心一阵阵发冷。原来,单单练一手好字依然不能走进她的内心。
没事,我还有时间。于是,每个周末我辞退了奥数班的老师,换成了吉他班的帅哥。
在我的手指由细嫩变成厚茧,再由厚茧变得白皙之后,我已经可以抱着吉他弹唱那些长在我们嘴边的歌了。
我想,我会在某一天的清晨,抱着吉他,站在香樟树下等她。
三、
可惜,就在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打算第二天给她一个惊喜的时候,出问题了。
下午第三节是体育课,我们照例是慢跑三圈,然后自由活动。
在另一边的篮球场上,高中的学生正在打篮球。加油声、喝彩声、进球之后的尖叫声蝉鸣一般此起彼伏。
我走过去,看热闹。她和几个女生也在,并且不停地尖叫。每当他们中间那个高大的学哥进球之后,她都会和身边的女生拥抱、击掌、尖叫。
球赛结束后,她依然还是兴奋地大呼小叫,眼睛紧紧盯住那个进球最多的帅哥,崇拜羡慕之情,几乎赤luo裸地写在脸上,如果不是女孩子唯一值得骄傲的矜持拉住她,她一定会扑上去让他签名。
晚上一起回家时,她还在不停地说着那个帅哥,“哇,太帅了,三分哎,那么远,他就那么一跳,一投,进了,太帅了!”
我愣愣地看着她,走着,听着。我就不明白,会打球就那么让她崇拜、喜欢吗?
不行,我要让她也看到另一面的我。
我开始练习打球,并且专门找了我的哥哥,他是高中篮球队的队长。
四、
终于,有一天,我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在一个清晨,我穿上了格子衫,冒着深秋的寒风,弹起了那首《传奇》。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我看到,她背着书包,从远处慢慢走来,刚刚初生的太阳,慈爱地把阳光打在我的脸上,我都感觉到那份妈妈般的温暖。她穿着校服,微笑的脸上堆满了阳光,和好奇。
“哇,不知道你弹吉他那么好啊!”她,走过来,用拳打了我一下,“想泡谁的啊?我认识吗?”
我的血液一下子停滞了,我的手一下子僵住了,那首我演练了许久的歌一下子忘词了,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弹唱下去。
下午的体育课,我和班里的男生一起打球,他们都被我的表现惊呆了,“你小子,什么时候练出这手绝活啊?”
是啊,我运球迅速,跳投精准,三分线外,拔地而起,三分球应声入网。我打得很卖力,可惜,我用我五点二的视力搜寻场外的啦啦队,她在,但是却没有那种崇拜的眼神。
我一下子没劲了,跑不动了,跳不起来了,球也不进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不欢呼,不尖叫,不疯狂?
五、
终于,这次一起回家,在她和原来一样就要走进家门时,我鼓足勇气,一下子拉住她的手,极为困难地说出了自己在心里演绎了几万遍的话“小青,我喜欢你,你、、你、、喜欢我吗?”
月光下,她的脸忽然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神情,她几乎是皱着眉头,“你傻说什么啊?咱们这样不是很好吗?”她抽回手,“你啊,是不是吃错药了啊?呵呵!”
说完,她走进家门。
门,被关上了。
留在门外的,不仅仅是我,不仅仅是月色,还有一颗刚刚捧出来就被寒风冻僵的心!知道吗?为了这次可以走进你的心里,我花了一年半的时间,以及那些为了你的喜欢而做出的牺牲!
六、
我不优秀,不够好,所以她不喜欢我。这是我在剩下的时光里反复告诉自己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有女孩给我写情书。
我很惊异。
那个女孩说:“你太优秀了,写的一手好字,弹的一手好吉他,更为重要的是你是咱们学校最优秀的投手,我最喜欢你投三分球时的自信!你太帅了!”
我的天哪,原来,我在别人的眼里还是很优秀的!
忽然,我想起了她,那个叫小青的女孩,是她,我才会变得这么优秀!是爱,才让我不断努力!
心里偷偷住一个喜欢的人,悄悄美丽我们那段允许放肆的岁月,这段美丽的任性的岁月,叫做青春;这种可爱的几乎幼稚的情感,叫做初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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