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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一截短铅笔(故乡轶事)真是老季

发表于-2013年10月05日 早上8:00评论-6条

狗娃是他大(爸)在五十岁时,捡了一个疯疯傻傻的流浪女人做老婆后生的儿子。

狗娃他大(爸)军社是个单眼,左眼失明,没了眼珠子。这不能怪怨任何人,只怪他自己。

那年给生产队干活,套车拉粪土,本来驾辕的那匹枣红马就非常乖顺,他却不停的鞭打快跑,打得急了,畜生发怒,抬腿就是一蹄踢来,躲闪不及,正中左眼,顿时鲜血直流。空旷的野地里空无一人,只有呼呼刮过的北风和不断扬起的沙尘。受了伤的军社疼痛难忍,撂下拉粪的车马,就往回跑,村子距那块土地三里之遥,等跑回去找到生产队长,找人送到县人民医院,那左眼早已组织坏死,遂被无奈摘除,装上了义眼。

失明的左眼就像花儿凋谢一样,周围逐渐萎缩,皱纹密布,像以眼为中心向四周辐射菊纹。本来军社就长得头顶尖窄,脸腮厚宽,不招姑娘喜欢,加上枣红马这一蹄,面目全非,更让人觉得阴森恐怖。军社家境本来就清贫,这下雪上加霜,年过半百也没讨上个老婆。

那是个寒冷的冬天,北风吹过树梢、电线,发出“呜呜”的嚣叫,黄米大小的雪粒打得人脸生疼。军社从县城浪荡回来,也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庄稼地里干黄一片,偶尔有牵细狗撵兔子的农闲庄户急匆匆地超家赶。军社不由得把黑粗布棉袄对襟交叉掖紧,缩着脑袋走路,因为左眼失明,看四周时,就得转着脑袋才能看清,就像雷达侦测要不停旋转上边的天线一样。

军社父母死得早,也没给军娃留下财物,一个破烂的院落,一间横椽搭就的茅草房,既当卧室又当厨房,烟熏火燎,黑洞洞的很不亮堂。没个女人给张罗,屋里乱七八糟的不成样子,还散发着久未晾晒的那种霉味。反正年龄大了,过一天算一天,他也没有什么奢望和渴求。

天冷得人都缩在家里不出门。军社就不一样,一个人想逛那就逛那,无牵无挂。人常说“饥屁冷尿热瞌睡”,那军社觉内急,本来要转身路旁解决,但似乎腹内微微胀痛,四下逡巡,看到生产队机井房,那边背风些,可以将就解决。

机井房没窗没门,早已废弃。等走到近前,才发现在机房墙角蜷缩着一人,披头散发,头深深埋进怀里,单薄的身体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还把军社给吓了一跳。军社从那人的碎花棉袄和长发判断,是个女人。军社是个热心人,容不得人比他还可怜,就动了恻隐之心。

“嗨,你咋不回家,坐这干啥?”军社问道。那流浪之人似乎没有听到,头都没抬,没有搭理军社。军社上前,抓住那人胳臂摇了摇,大声吼问,“嗨,你咋不回家,坐这干啥?”陌生人这才微微抬头,白了一眼军社,没有吭气。“嗨,你咋不回家,坐这干啥?”,怕是聋哑吧,军社心里琢磨。“我…没…家,”没想到,那人竟断断续续的开口说了话。“那你跟我回家好不好?”那人竟顺从地跟上军社走了。

这就是后来狗娃他娘。

军社捡了个媳妇的新闻很快就在村子传开。几个好事的同村婆娘帮忙收拾了军社的那件破草房,给那妇人找来了几件旧衣裳,给换了穿上,帮衬军社。队长闻知军社捡了个婆娘,让村会计给军社捎来了一口袋苞谷做口粮,照顾军社,毕竟今天的落魄和生产队的枣红马有着扯不断的因果关系。要不然,就靠军社的那点口粮,这个冬天就得断烟火。

在粗茶淡饭的滋养下,那妇人气色逐渐好转,只是疯疯癫癫的不容易交流。在脑袋清醒的时候,洗脸、梳头、穿衣都能自理,还能简单地帮军社做个简单的饭菜,收拾收拾屋子。偶尔痴痴呆呆地胡言乱语,军社不在乎,有个女人是他这辈子的梦想,自己不用再打光棍就是神仙般的生活。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燕子衔泥筑巢。油菜叶脱去了干黄的枯叶,苜蓿爆出了嫩芽。军社勤快,下地采来,煮熟拌盐当做蔬菜,生活将就着还过得去,村里人还都夸军社把疯女养得水灵水灵的。

一天,队长来到军社家里。

“军社,这下有婆娘了,就好好过日子,我都给你打听清楚了,这个疯女家在北源上,因疯疯癫癫地,她男人不要了,娘家也不让回,没人管,你这就放心地踏实过日子,有啥困难给队上说,队里帮你解决。”

“谢谢队长,我会好好过日子的!”军社唯唯诺诺地答应道。

疯女比军社小二十岁,军社把疯女当个宝似的,让她吃得好、睡得好,也不恶言相向,也不刺激疯女,疯女竟然犯病的次数越来越少,除了智力稍差外,其他和常人无异。没想到在第二年的秋里,竟然给军社诞下一子。军社给取名“狗娃”。

狗娃命硬,是靠喝玉米糊糊活下来的。

“哇哇”的哭声撕扯着军社,疯女干瘪的*房没有一点奶水,婴儿吮吸急了,咂不出奶水,没牙的小嘴张口就咬,疯女疼痛,一巴掌就拍向孩子。

婴儿哭得撕心裂肺,军社在门外听见,冲进屋里,从疯女手中夺过孩子,疯女还“依依呀呀”地想抱孩子,看到军社凶神恶煞般的模样,吓得蜷缩在屋角不敢吭气,只用怯怯的目光看着军社。

毕竟是疯女,管养婴儿靠她,几天还不得把婴儿弄夭折。

邻居嫂子古道热肠,看着军社两口子不容易,疯女除了吃,基本上帮衬不上军社,屋里屋外,上地干活都离不开军社,找到军社说。

“军社,你要放心老嫂子,就把孩子让我给你看管,等能吃会爬了再让你婆娘看娃。”

“老嫂子,那可得麻烦你了,你身体不好,还得给你添乱。”军社眼泪汪汪,心怀感激地说。

“你家有啥活,你就吱一声,我来干,我没有啥可报答你的,除了这身力气!”军社补充道。

“哎,都不容易,邻里邻家,还客套个啥。”邻居老嫂子说道。说完,老嫂子就把孩子抱回来了家。

“军社,给我挑担水。”

“军社,弄些干土,给我把羊圈垫一下。”

“军社,把院子晒的苞谷给我收了。”

“军社,把玉米榛子熬糊些。”

“军社,把娃尿布洗一下。”

“军社,你娃的衣服小了,找人给改件大的。”

隔一堵院墙,老嫂子使唤着军社,军社跑前跑后,忙里忙外支应着。

真是“有苗不愁长”,转眼就是四五年。狗娃五岁了,能跑着跟着军社下地逮蚂蚱、捉蛐蛐了。

“来,到娘这来!”疯女召唤狗娃。狗娃胆怯地看着疯女。不敢近前,但看到娘手里拿了半截烤红薯,又不忍诱惑,一走三停的慢慢靠近,等走到疯女跟前,一把抢过红薯就跑,疯女在后边喊,“别…摔…着…了。”母爱是天性,尽管狗娃和她从不亲近,但像哈巴狗似地整天跟着军社跑前跑后。

“狗娃,来,娘给你把衣服脱了洗一下。”

“狗娃,来,娘给你捡了几个枣子。”疯女讨好似地和狗娃亲近,还真和狗娃建立一些感情,淡淡的。

村子里和狗娃同龄的小伙伴很多,一日,狗娃和小伙伴打闹玩耍,不小心把细皮嫩肉的小胖子给弄哭了。

“你娘是疯娘,你娘是疯娘!”小胖子哭喊着。

“你娘才是疯娘,你娘才是疯娘!”狗娃回道。恰逢小胖娘从旁边经过,顺手就撸了狗娃一巴掌。

“谁是疯娘,看你活腻了!”小胖娘恶狠狠的说道。

狗娃沾不上便宜,哭喊跑回了家。

“爹,我娘是疯娘吗?”

“爹,为啥给我娶了个疯娘呢?”

狗娃稚气地问军社。见爹不吭气,似乎默认了娘是疯娘的事实。小孩子也是要面子的,有个疯娘却是件丢人的事,狗娃承受不了,哭喊着跑到疯女跟前,声嘶力竭地对着疯女喊道,“你是疯娘!”“你再也不是我娘!”

面对狗娃的哭喊,疯女似乎意识到狗娃喊的是什么,无辜地蹲在墙角眼巴巴地瞅着狗娃。

后来狗娃回忆起这件事,说道他似乎看到娘眼里当时翻滚着的泪花。可他想再喊一声娘愿望,却成了永远留在心底的伤痛。

小学二年级,狗娃懂事了很多,不再问娘是不是疯娘的问题,只是和娘不远不近地保持着距离。

一天,狗娃做完作业,却死活找不到刚才用过的一截短铅笔,急的狗娃把写作业的炕边都翻了个遍,也没找着。狗娃娘不知道狗娃找什么,关切地过来帮忙,狗娃嫌烦。

“告诉你,你也不知道!”狗娃找军社要了八分钱,去供销社买了根新铅笔。当然狗娃娘不知道。

第二天,收拾屋子时,狗娃娘在墙角的老鼠洞边找到了那截短铅笔。狗娃娘就像哥伦比亚发现了新大陆,兴奋的一蹦一跳,她不知道铅笔对狗娃来讲有多重要,她也不知道狗娃已经有了新铅笔。只意识到狗娃没了这个东西就不高兴。

“狗娃,你娘来看你了!”同学对狗娃说。

“我娘在家呢,你骗人!”狗娃应道。

“快来看狗娃他娘啊!”一名同学大声吆喝。

狗娃出了教室,果真看到了他的疯娘。

疯娘模糊地意识就是要把铅笔给狗娃送到学校,顾不得其他,也不清楚自己能不能找到学校。疯女走过了干黄麦草地,趟过了流着浑黄泥水的石子河,走过了荆棘丛生地野草地,这才来到学校。狗娃看到同学围着疯娘看热闹,疯娘跑丢了一只鞋,一只脚糊满了泥巴,披散的头发上还沾着几根干黄的麦草,那狼狈的样子让狗娃丢尽了脸。

“谁让你来的?”狗娃气愤的责备疯娘。疯娘乐呵呵地拿出狗娃丢失的那一截短铅笔,晃了晃手。“赶紧给我回去!”狗娃说完,接过铅笔,狠劲地抛向了远处,扭头就跑向了教室。

疯娘不知道狗娃为啥不高兴,为啥发脾气把铅笔又给扔了,还把自己朝学校外边推,也可能意识到自己给狗娃闯了大祸,又拾起那一截短铅笔,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学校。

受了刺激的疯娘哪还记得回去的路,没个方向地憨走,直到晚上才走到石子河边。朦胧的月光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可平静的水面隐藏着无限的杀机。疯娘举目四望,到处朦朦胧胧一片,无一路人经过,只有猫头鹰发出的凄凉的叫声,瘆的人直起鸡皮疙瘩。河面上的路桥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疯娘孤单害怕,也不管不顾,扑哩扑腾就涉水过河,对于正常人,或者是不熟悉水域的人,夜间过河心里都发怵胆怯,疯娘哪会理会这些,不小心一脚就踩进了深水,来不及呼喊,扑腾了几下,扬起的手臂缓缓进入水中,水面冒了几个水泡,就不见了的踪影。

军社全村的人沿着河岸找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找到疯娘,第二天黎明,在河下游的二十里地的浅水区,人们找见了疯娘。

疯娘手中还紧紧地攥着那一截短铅笔,至死都没有松手!

“娘!娘!娘!把我的铅笔给我!”

“娘!娘!娘!你快醒醒!”狗娃撕心裂肺的吼叫着。

可是疯娘却永远也听不到狗娃的叫娘声了!(真是老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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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走出沼泽地点评:

这是一篇歌颂母爱的作品。母爱是天性的,即使是文中的智障女人狗娃娘也不例外。作者巧借道具(一截短铅笔)使小说逐步升华,结尾有一定的感染力。

文章评论共[6]个
走出沼泽地-评论

一篇优秀的小说,必定具备大量的细节为人物和主题服务。这篇小说有些单薄,单凭一截短铅笔是不够震撼人心的,前面应该需要足够的铺垫,短铅笔只是深化主题的一个道具——仅供交流。问好!at:2013年10月05日 上午11:23

真是老季-回复感谢朋友阅读与点评,国庆放假没事,忆海勾陈,将故乡轶事胡乱写了,发上来,聊以打发寂寞!还是谢谢朋友! at:2013年10月05日 上午11:54

月下的清辉-评论

微笑永远是一个人身上最好看的东西。走出一段路程,回头一望,也是生动着、美丽着at:2013年10月05日 下午3:01

真是老季-回复呵呵,感谢清辉老师来过,问好! at:2013年10月05日 下午3:40

晓庸-评论

欣赏佳作,问候老李!祝创作愉快!at:2013年10月06日 早上9:03

真是老季-回复感谢朋友留言,问好! at:2013年10月06日 下午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