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求学偶记1罗玉祥

发表于-2013年10月19日 凌晨1:18评论-1条

前言

我的心不是止水,而是一条在乱石和从草间穿行的小溪。

很幸运,我的四十年的生活很简单。从六岁入学,到二十多岁大学毕业,我的童年、少年和青年,都在学校渡过,而大学毕业后,我从学校出来了,却又进入了高中当老师,我的生活简单得只有学校,除了求学,就是教学。

很不幸,我的四十年的生活很简单。正因为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学校,这个相对单纯的小世界,我一直都校园以外的生活了解不多,虽然在学校除了教学,还从事学校管理,但学校而已,虽然是管理,也与从政相差深远,所以我一直笃信铁骨铮铮,摒弃世故圆滑。我相信二十多年前在年画上看见的一句话,“我的心是报春的鸟”;我同样铭记二十多年前在明信片上看到的一句话,“与年而去的是青丝和红颜,与日俱增的希望和信心”。

我很单纯,心里向往着平等自由,向往着团结一心,向往着大公无私,向往着与人为善。

于是我常常独坐回想,回想求学时那些年少的趣事,人生也许只有在那个时候,才有真正的单纯,就像一张洁白的纸一样。

第一章 清水往事

1988年至1991年,我到清水中学读初中,虽则只是三年而已,然而那三年,却是我人生中最为幸福的三年,亦是今生今世永不会忘记的三年。

说最为幸福,一是因为在那里我结识了人生中友谊最单纯的一帮好兄弟姐妹,二是因为那三年里我的生活无忧无虑,三是在那里我认识了这辈子我最爱的女人。

我的空间取名那河那树那人,那河其实不叫河,无非是一口人人称之为清水塘的池塘,和一条浇灌田地两岸长满杂树的沟渠;那树也并不是什么名贵之如紫檀之类,恰恰只是些青松、绿桃或者细柳之流;那人算不上绝世美人,却是刻在我心头,让我时常在暗夜心酸的水岸伊人。也正因为清水的三年在我的人生中地位独尊,所以才把空间的取名,留给了这一段求学的时日。

四大金刚

在清水的那些年,与我相识的同学不少,像陈俊琳、李凤华、陈军、沈彩虹、张宁、邬学伟等等,我这辈子都不爱也不善于记别人的名字,当了十五年的老师,有太多太多的学生,面孔都在我的脑海里,名字却早早的就交还给了他们,可是在清水的许多同学,他们的名字和面孔都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然而最挥之不去的,却还是她,可我已经不愿意在这里写下她的名字,倒并不是有恨,反倒是因为爱之太深。

哎,还是言归正传,说说四大金刚吧。

勇、山、小毛和我,四个哥们儿在一起玩得很要好,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想来,或许就是别人所说的臭味相投吧,不过我们也懒得问为什么,反正就是某种程度上胜于亲兄弟的铁哥们儿。

在那个年代,在外求学是很辛苦的事,吃的是自己淘米在学校食堂蒸的盒饭,菜很简单,咸菜一吃就是一个星期,偶尔吃点青菜,那就是从山家里带来的,或者勇和小毛从老师食堂打的。

他们三个都是学校老师的子弟。勇和小毛的老爹都是学校的老师,我不太喜欢勇的爸爸,因为周老师太严谨,太严厉,老教训我们,周老师太令我敬畏,但畏惧的前提,却是尊敬,后来我当老师了,对周老师的苦口婆心和尊敬之情,可以说更进一步了。小毛的爸爸给我感觉是充满了诗意的,我第一次见到当时在孝感颇有些名气的书法家的墨宝,就是在毛老师的寝室里,而墨宝的内容,就是毛老师写的一首古诗,曰:“往事如烟堪回首,年华岁岁如流水,”,后面两句记不得了,总之是感叹时光易逝,人生短暂的。而山不仅老妈在学校当老师,而且家就住在学校边上的小村里,虽然路是弯曲的,可怎么弯曲,也就一里多地。所以我们经常去山家里,吃他家院子里的桔子柿子,吃他妈妈做的白菜心,甚至吃了他家的那只肥得浑圆的狗,山的妈妈给我们的感觉是亲和,就像我们自己的妈妈一样。

有一天我们在山家里玩时,就是山的妈妈告诉我们,学校里的老师们把我们四个称之为“四大金刚”,其实我知道,老师们大概暗含有我们四个不听话的捣蛋鬼的意思,不过我在心里却只想着,这说明咱们四兄弟的感情,是大家都看得见的。

什么是兄弟?我觉得我没法给下个定义,所以只能说说我的感受而已。

(困了,先睡觉,回头再继续写)

作为兄弟,第一位的应该是团结一心,而最能体现团结一心的,对于我们这些年少的学生来说,恐怕就是打架了。学生而已,是不会有什么根本的利益冲突的,打架的缘由,多半也就三个字,“看不惯”,所以要吆喝一帮兄弟修理你。

在清水的日子里,我们每天早上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跑步到后山上,然后在山上练习所谓的擒拿格斗,还一个接一个地从一丈多高的高处往下跳。每天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勇和小毛就会到我住的农行外面,大声地喊着我的小名,“羊子,羊子。”于是我从床上跳起来,快速的穿上衣服,一起跑步,顺着弯弯曲曲的山路,穿过葱葱翠翠的灌木丛,呼吸着清新地空气,笑谈着同学间的家长里短。

到了小山顶上,我们就开始练习从另一个同学手里借来的《军警格斗术》上的动作,比如立定倒地,比如侧身倒地,比如横臂格挡。但最牛的还是小毛,那家伙练的是气功,看着他像模像样地挽起衣袖,扎了马步,提了气,“哈”的一声喊,还真能单掌把一块红砖给劈成了两截。不过后来打架最厉害的要数勇了,那家伙走出学校后就去当兵了,武警北京卫戍部队的,呵,人家那练的才是真正的军警格斗术。山那时候还嫩,哈哈,细皮嫩肉,白白净净的,但山打架的时候也是毫不含糊的。最差的就是我,但也曾三拳把一个同学打倒在地了。

那天吃完早饭,我拿着饭盒走进教室,还没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却听见窗外一个家伙在骂人,我回头一看,靠,竟然是指着我在骂,而且还说:“你看什么看?有种你出来!”

我一听这话,立刻像注射了兴奋剂的斗鸡,把饭盒往桌子上一放,腾腾腾地就冲出了教室。可一出教室我就发现不妙了,那家伙可是打的有准备的仗,身后还站着五六个帮手呢。

可没等我犹豫,那家伙伸手指着我鼻子尖又继续开骂,我怒不可遏,右手一拳打了过去,打在了他的手指头上,左手接着一拳过去,打在了他的肚子上,右手再跟了一拳过去,打在了他下巴颏上,没想到的是,那家伙就倒在地上了,我赶紧退了回来。

我这三拳,打得那家伙毫无防备,因为身后有人撑腰的,他根本没想到我敢主动出手,就连他身后的几个哥们儿也觉得十分意外。那家伙一倒地,他们就一起上来,准备围攻我了。

然而我是有兄弟的,虽然我的这次打架来得很突然,没有任何的事先准备,提前商议,可是我的兄弟们,小毛、勇和山都冲出来了,于是两帮人纠集在了一起。

这时上课的夏老师来了,把我们分开了,我和那家伙就被带到了校长办公室。在听校长训话时,我看见那家伙被我打得灰土灰脸的,我心里一直闷着笑。不过后来听说他的手指被我打骨折了,要找我赔医药费,可在我的兄弟们的威慑下,此时就不了了之了。

又有一天,上午放学的时候,山出了校门,一个人准备回家,可一下子就有五六个人冲上来了,山招架不住,边打边撤,正好我跟小毛和勇走出来了,一看那阵势,不问青红皂白地就冲上去了,于是两帮人打在了一起,那次我们好像还吃了点亏,可就算是寡不敌众,是兄弟,就该义无反顾。

所谓兄弟,就是打架时不假思索的冲上去帮忙,纵使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在经历了几次战斗之后,我们四大金刚的名气越来越大了,不再只是局限于老师的圈子,本来就不大的学校,都知道我们四大金刚了。

然而四大金刚又不只是打架,在那一年的学校联欢会上,我们还一起合作演出了一个小品。

(小品的事,下次再说)

我始终以为,快乐与贫富没有因果关系,这辈子我最快乐的时光,恰恰都是在物资匮乏条件简陋的时期。

我的清水中学,总面积不到两亩,教室加起来也不过七八间,教室的门窗都是老旧的,地面是凸凹不平的土地,墙壁是裸露的砖墙,就是老师们住的房子,也都是破烂不堪的。

一天拿着饭盒边吃边走时,看见况老师正在吃饭,桌子上放着两个搪瓷碗,一碗米饭,上面是几片黄瓜和土豆条,另一个碗里是一碗西红柿蛋汤,如此而已,我却看见况老师吃着喝着,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然而在清水中学的日子穷归穷,清水中学却是完全堪称我自己的人间天堂。快乐的时光不长,快乐的事情却不少。就是在这个简陋破旧的学校,我们照样举行联欢会。那次联欢会上,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节目,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合唱的一首歌,歌名叫《有一天我也会老》,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听得特别入神,莫非那时尚且年少的我,就已经懂得了老在人心中的份量?去年我专门到网上搜到了这首歌,说实话,原唱唱得很一般,但昔日的那种情结,却依旧在心头飘绕。

终于轮到我们上场了。说是上场,其实就是两三百个学生在老师的办公室门口围了一个大圈儿,圈儿中间的土地上,就是我们的舞台。

道具很简单,从教室里搬来了一张两个人坐的旧桌子,和三个凳子。小毛演的是老师,似乎还把他老爹的老化眼睛戴上了,一本正经地坐在凳子上,让我立即想起了老家的一句俗话,青蛙坐板凳——假正经。呵呵,小毛演老师还是蛮不错的,可我就是闷着想笑。

我和勇演的学生,一个好学生,一个坏学生,对了,演的是哑剧,什么情节记不清了,反正是学生捉弄老师,老师教育学生之类的。山没有出演,却在我们后面做幕后,当观众给兄弟喝彩。

最终我们的节目还得到了校长的好评,在那几年里,那也许是我们四大金刚唯一的一次得到校长老师的赞扬。

所谓兄弟,就是在演小品的时候,配合默契,融为一体,颇见心有灵犀的味道。

学校附近的公路边上,有一个小村子,人们称之为八房岗。村子边上,有一片柏树林子,林子边上有一个抽水机台子。不上课的时候,我们时常到林子里玩。

勇喜欢唱歌,当年庾澄庆的《让我一次爱个够》很红火,但我不会唱,就是勇在林子里一句句教我唱的。童安格的《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更火,那是山的拿手好戏,山的歌唱得颇有些水准,山喜欢童安格的歌。而小毛呢,那家伙喜欢粤语歌,特别是陈百强的《一生何求》《偏偏喜欢你》,唱得还真是那个味道。我到现在也不会唱粤语歌,但我喜欢吹口琴,我们在林子里东倒西歪地坐着,吹口琴,闲扯。

忽然有一个孩子在大声地喊“爸爸——,爸爸——”,小毛毫不犹豫地就大声回答,“唉——”,我们都开心地笑着。

可谁都没想到,几分钟后,一个三十多岁的村妇蹦了出来,跳着脚骂我们。我们赶紧灰溜溜地从林子里撤了出来。

所谓兄弟,就是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哪怕是闲扯瞎掰,也一定要往一块儿凑。

我们四大金刚是好兄弟,离开清水之后,我们各奔东西。小毛去了广东,山在外面飘了几年,勇去了部队,只有我,后来好长时间一直在读书。离开清水之后,我越来越爱一个人独处了。作为文人,独处也许更能出好文,可我算不上文人,独处的孤独和心酸,想必我的兄弟是知道的,所以去年他们三个在一起喝酒时,先是给我打了电话,后来索性连夜驱车七百里,赶到了我身边。于是我们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闲扯酣睡。

打鸟儿

不知道勇从哪儿搞来了一支气枪,打铅珠子的那种,于是我们兴高采烈扛着气枪到处晃悠。

开始我们找了一棵歪脖子树,几个人轮流着瞄着树干打,看谁打得更准。后来我们在田埂上插了一根棍子,趴在地上,像军人打靶一样,追求更加精准的一击。谁知道把一群正在天地里偷吃的麻雀打得乱飞。于是我们的追求就更高了,打不动的东西太没劲了,要是能打下几只鸟儿,那才叫拽呢。

这么一来我们几个几乎成了侦察兵了,虽然只有一支枪,也只有轮流着,轮到拿枪的就走在前面,眼睛紧盯着树枝上,草丛里,悄悄地向正在觅食的鸟儿靠近。走在后面的也蹑手蹑脚的,那种严谨劲儿,要是用在读书上,估计咱们几个都能考上名牌大学。

我们从田地里打到林子里,从林子里大到小山边,每个人都发现了目标,没人认都朝着目标开了无数枪,可鸟儿们照旧活脱脱地飞走了,临走前还回头叽叽喳喳的叫唤几声,仿佛是在讥笑我们都是蹩脚枪手一样。

于是灰心丧气是难免的了,于是我们不再轻手轻脚了,于是我们走着走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那条渠道边,咱们就席地坐在水边,斜靠着一棵苦苓树,乘凉聊天儿。

突然,勇伸手示意,让我们别吱声儿。只见勇慢慢站起身,双手端稳了气枪,瞄准着头顶树枝上站着歇脚的一直乌黑的八哥。勇屏住呼吸,闭上左眼,圆瞪右眼,双腿蹬地,我们也都大气不敢出,像被孙悟空点了定穴一样,保持着一个姿势,等待着和勇开枪一击。

“噌”的一声,那乌黑的八哥扑哧了几下,就从树枝上掉了下来。

“哦——”我们几个齐声欢呼,四个人同时向掉在地上的八哥扑去。山第一个捡起了八哥一看,说:“勇,你个卵子看看,翅膀都打断了。”

那一枪并没有把八哥打死,后来为怎么处置那可怜的八哥,我们还商议了半天,记不得八哥最后的命运是什么样的,只觉得也许真的是人的命,天注定。枪打得最准的勇后来当了兵,长的最帅的山做了好长时间的调酒师,最爱打架也最能打的小毛却成了生意场上的佼佼者。只有我,后来越来越爱一个人呆着,看看书,练练字,于是我做了老师,天天跟书本打交道,算是个最没见过世面的兄弟吧。

插秧

老家的种植,因为人多地少,必须一年种三季,才能保住吃的,交上国家的,还落点余的。我家五口人,连田带地才四亩多。上大学时,同寝室的兄弟竟然怎么都不相信,一年怎么能种三季呢?

每年深秋时,种下油菜麦子,次年春天,插下早稻,八一之前,再换种晚稻,这就是一年种三季。而收早稻和插晚稻,恰好是七八月之间,盛暑酷夏,烈日当空,汗落如雨,俗称双抢。双抢是农村最辛苦的日子,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只要在农村经历过双抢的人,是没有什么苦什么累受不了的。然而,插早稻时,却是我们在清水的又一快乐时光。

为了提高产量,我们通常是先在一块田里集中育好秧苗,然后再扯起来,扎成一把把的,俗称秧头。秧头打到水田里,浑浊的泥水里装点上了青翠,就像画龙点上了眼睛,生机立即就出来了。不上课的时候,我们会邀集一帮子兄弟姐妹,到同学家里去插秧。而我们的来到田间地头,垄亩之上,便立即充满了欢声笑语,莺也歌,燕也舞,连正在洞里酣睡的野灰兔,也探出头来,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热闹呢。

在沈家插秧,给我映象最深的是边听歌边插秧边打闹说笑。她哥哥是开神牛拖拉机的,那年代,神牛拖拉机,真牛!她家有一台大个儿的录音机,她聪明的哥哥为了招待我们一群少男少女来插秧,专门把拖拉机上的蓄电池给拆下来,把录音机搬到田埂上,放着震天响的流行歌曲。于是乎我们更是群情振奋,男生帮着挑秧头,女生忙着在泥水里插秧。男生故意把秧头朝女生身边扔,女生故意大声尖叫,于是男生女生一起呵呵憨笑。那种快乐,绝不是现在的孩子在网吧里能找到的,也不是任何一款网游里能幻化的境界。

在陈军家插秧,我就记住吃了。陈军的爸爸在城里工作,家里条件好,就是农忙是缺劳力。于是我们一招呼,二十多个男孩女孩就杀到了他家的水田里。陈军那小子有些娇惯,挑秧头他挑不动,插秧手拙太慢,可那小子也没闲着,一会儿往田里打秧头,打得浑水飞溅;一会儿给大家端茶送水,还特别殷勤地给李凤华送了几遍,搞得我一直以为他们俩青梅竹马呢;一会儿又把他妈妈炸的汤圆送到这个嘴巴里,送到那个嘴巴里,没办法,哥们姐们的手上身上都是泥水,就陈军的手上干净点儿。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挤啊塞啊坐了两大桌。陈妈妈的菜准备得很丰盛,不仅鱼肉全上了,而且那天我第一次吃到了花菜。我们一帮子饿男饿女们,本也就不懂得什么客气理道,凑在一起了也忘记了什么羞涩腼腆,那简直就是一扫光。端上了什么,就吃光什么,哈哈,现在想来,我们完全就是一群蝗虫,大有见树啃树,见草割草的气势。餐桌上的荤的素的,腌的泡的,全被我们扫光了。饭吃完了就浇上米汤,可刚煮出来的锅巴稀饭也被干了个底儿朝天。那种快乐,绝非而今所谓山珍海味所能比拟,什么螃蟹大虾,什么鱼翅鲍鱼,全都他爹的不是当年白菜萝卜和锅巴稀饭的对手。

到石全昭老师家插秧,是行程最远,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石老师是我们班主任,他们家住在山里,也就是现在的双峰山风景区。那一次我们全班出动,给我的印象不是去干农活儿,而是一次春游。

石老师骑着自行车在前面带队,我们清一色的男生汽车,后座上带着女生,满心欢悦的,浩浩荡荡地向山里开进。男生故意让车轮压石子儿,车子一颠簸,女生就叫,男生就笑。呵呵,那时候我们是根本不懂真正的爱情的,虽然也有相恋的,大多只是少男少女的懵懂情怀而已。

山里的风景的确好,随便一处小山涧,就引来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咱们一群男孩女孩,在小山沟里,洗手,洗脸,还觉得不过瘾,干脆脱了鞋袜,下到水里,互相泼水,嬉戏打闹。石老师家里的房子颇有些古意,做房子的材料,除了石头就是木头,看那木头,还真有些年头了。山涧可以算是这次春游的自然风光,石老师的房子就堪称人文古迹了。

然而接下来,是我们必须欢呼的了。

石老师指着不远处的山坡,说:“看,那儿!”

“哇——”我们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赞叹声。只见漫山遍野的都是鲜红鲜红的红杜鹃。我们跳下车,蜂拥而上,撒腿向散发着特有的香味的红杜鹃跑去。连生在山里长在山里的石老师也被我们感染了,笑呵呵地当起了我们的导游。

快乐,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贫富的差别,也与年龄没有直接的联系。快乐,属于我们自己,顺心顺意自自然然地生活,不苛求,不勉强,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快乐。然而我做得并不好,一次朦胧的初恋,竟让我苦情一生。于是我们更加怀念清水的时光,那些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欢乐时光。

(行将步入不惑之年了,或许是该多写些文字了,为了尘俗世务,我已经错过了太多的灵犀)

古树情怀

我对文学的热爱,也是从清水中学时开始的。

读高中了,我开始通过函授的方式,学习写作技巧。要论科目成绩,其实数学一直是我的强项,无论是考高中,还是考大学,数学一直是我得分最高的科目。最差的科目,恰恰是语文。中考时也就七十多分,高考时觉得自己写作文还算可以,没想到语文也只得了八十多分,连及格分都不到。至今我还记得自己高考作文写的是《夜》,估计也就得了三四十分吧。谁知道,后来这篇文章却在一家杂志上发表了,呵呵,搞笑!

上大学要填志愿,我除了提前批的报了军校之外,其他的全部选择了中文系,也许是我的一心一意感动了谁,最终我以三本的分数,被二本学校湖北师范学院录取了,而且恰好就是我喜爱的中文系。说实话,在大学时,我听课不多,我的大学时光几乎一半以上都是自学的。图书馆真是个好地方,那么多的书,有大量的文学理论,诗歌小说,我像饥渴了几千年一样,没命地阅读着,学习着,思考着。同样搞笑的是,我的很多科目都考得很一般,六七十分的比比皆是。毕业时,系主任说我的成绩太差了,差点没留级。上班了,学校领导也觉得我的成绩太差,只给我一个班带。可最终,没有人能阻挡我对文章特有解读能力,更没有人能阻挡我对文学的热爱和执着追求。

可惜,都行将不惑了,至今仍连一个梦想的作家头衔都没捞到。有一句说,“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不过而今我已经不在意那些了,挣钱养家之外,我就这么随意地写下去,成与败,功与过的事情,任由世人评说去吧。

要说古树情怀,得从古树湾说起。我说的古树情怀,实际上就是我的文学梦想。

古树湾就在学校旁边,是李凤华他们村。第一次去古树湾,是李凤华和陈军带我去的。

古树湾的得名,就是因为村里有三棵长了几百年的古柏树。我们三个人来到古树边,看着那苍老却葱翠的古柏树,我就想知道,这树到底有多粗。于是我和陈军手牵着手去合抱,结果还差一截儿。那时,李凤华在一边看着笑。

陈军比较的野,咱们玩着玩着,那小子就爬到树上去了。在凤华的鼓励下,我也爬了上去。摸着古树粗糙的老皮,拨开古树依旧繁茂的枝叶,我忽然发现下面土丘前有一个墓碑。于是我溜下古树,我们三个人一起看那古碑。

古碑上有字,详细的记不得了,大约是一个县令的墓碑,年代约莫是道光年间。凤华介绍说,这个土丘其实是个很大的坟,坟里葬的人,本来就是这个村的。

我围着这个巨大的坟墓转悠着,心里却有了跟他们不一样的想法。是啊,人生如此短暂,我见过很多的坟,都是普通老百姓的,县官的坟,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但不管是县官,还是百姓,都是从土里生出来,最终又都会回到土里。那大概就是我第一次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关于生命和死亡的思考,就在我心里埋下了文学的种子。

接下来是几本书籍对我的影响。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一路有你,与书同行》,关于书籍对我的影响,大约在那里有所总结。

上世界八十年代,是朦胧诗兴盛的时期。我第一次见到朦胧诗,是看见夏幼明老师在读的一本《当代朦胧诗选集》。后来我从夏老师那里借来看了,里面有北岛、顾城和舒婷等人的诗歌。“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的诗句,深深地吸引了我。

有一个叫李刚的同学买了一本《七里香》,那是席慕容的诗集。同样我借来阅读了,在与李刚交流时,他对书名为什么叫“七里香”,为什么要用数字“七”,发表了一大通看法,我听着觉得很是有道理,而且觉得这小子只是真渊博。

再接着就是我自己购买的第一本诗集,那是汪国真的《汪国真诗选》,听说那时汪国真的诗非常的红火,书一出版,诗人在北京签名售书,一下子就卖出去了几万本,嘿,那家伙,牛的,简直没门儿。于是我幻想着有一天自己写诗,出了诗集很多人疯抢,呵呵,真是幼稚得可以。然而正是带着这样的梦想,我开始写着像诗又不是诗的句子。

我的真正研读诗歌,却是从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开始的。那个年代,书店里的书实在是太少。家里每个月给我七八十块钱做生活费,这些钱在那个年代在那个地方是绰绰有余的,大约四十元钱就能在学校生活一个月。而另外的钱,我几乎全用作买书了。《鲁迅全集》就是那时我从遥远的黑龙江邮购回来的,我疯狂的阅读着,吸取着那些无声的养料。

我的文学梦的真正开始,恰恰就是从《野草》开始的。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废才

我还在丰山镇中学读书的时候,曾经非常羡慕一个同学,那哥们儿的名字我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姓杨,个头不算高,也就一米七二的样子吧,身材匀称,肌肉有爆发力。时常在课间或者体育课的时候,我们都会围观他的表演。

只见他在学校仅有的单杠上,一会儿正转,一会儿反转,翻来转去的,那手就像你是粘在单杠上了一样,那身子就像没有重量一样。

听着我们在一旁喝彩,他也越玩越有劲了,居然腾空起来,双脚站在了单杠上,在单杠上像走钢丝一样地来回走着。

于是我们大声呐喊着,我分明看见他一边全神贯注地在单杠上走着,一边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

后来他初中毕业了,没有考上中专,就回家去了,跟着村子里的一群年少的小伙子们,一起出去打工去了。所谓打工,像他那么大的男孩子,也就是在建筑工地上提泥灰桶,或者搬砖之类的苦力活。曾经让我如此钦羡的人,也就如此的结果而已,所以我把这样的人才,称之为废才。

而在清水的日子里,我也是见过一些废才的。

刚到清水读书的时候,农村的娃子,是很少读过什么课外书的,就连课内的那些小诗,也是偶尔背一背,记得也就记得,不记得也就算了,那时候老师要求比较的松,我也比较的懒。

这一天班上的两个同学的行为,引起了我的极大的兴趣。后来我常常会回想起来当时的情景,很自然地就会想起高中时看过的一部很著名的香港片,那就是周润发和李修贤主演的《喋血双雄》。

我的这两个同学一个姓张,名字记不得了,另一个就是后来我的好哥们——陈俊琳。那天晚自习时,他们两个都在唱歌,一个人唱几句,本来开始还唱得很友好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开始比起赛来了。更没搞明白的是,怎么就由比赛唱歌搞成了比赛背古诗了,张同学来了一句“蝉噪林愈静”,陈俊琳不假思索地答了“鸟鸣山更幽”。张同学又来了一句“感时花溅泪”,陈俊琳又毫不犹豫地回答了“恨别鸟惊心”。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对的诗句,不少都是高中时才学到的,有的甚至是我上大学时才学到的。当时我只觉得浑身上下没有那一个毛孔里不是对他们充满了钦佩。

更让我意外的是,他们俩比着比着越来越离谱了,竟然比起了喝酒。没多大一会儿,张同学竟然从外面小卖部买了一瓶一斤装的白酒,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一饮而尽。当然,最终那小伙子是醉了,毕竟才上初中的孩子。陈俊琳没有喝,但后来不知道怎么阴错阳差的,陈俊琳就成了我的好哥们。

在交往中,我知道陈俊琳的母亲是六十年代的高中毕业生,在那个时候,又在农村里,算是很有知识的,所以陈俊琳才会背那么多的古诗。他不仅会背古诗,而且写得一手好毛笔字。我打上小学时就开始练习毛笔字,虽然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但也算是个练字的人吧。后来教书了,很多人都赞赏我的毛笔书法,而每次我都会想起陈俊琳。

没多久,陈俊琳上学就跟我练字一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一会儿回到学校练字,一会儿又到工地打工。那次他又回学校了,却没有上课。我们几个哥们跟他一起在外面闲转。他给我们描述在工地上跟四川人打群架的事,我知道他是练过武术的,他带头冲在前面的情节,我觉得并没有多少是杜撰的。

然而我上高中了,那年我的清水中学只有三个人上了高中,其他的,差不多都去打工去了吧。最后一次听到陈俊琳的消息,是从我母亲的嘴里得知的。读了半年的高中,我回到家里,母亲说有个同学来看我了,可是我没在家,他就在我房间里呆了一会儿,就走了。我回到房间一看,桌子上写了些毛笔字,我一看就知道,是陈俊琳来过。看着他随手写的那些毛笔字,我总觉得自惭形秽,差点儿就准备不再练字了,可转念想想,且不谈什么继承国粹,就当是怀念我的哥们儿陈俊琳吧,于是我一直坚持到今天,始终在练字。

像陈俊琳这样的人,绝对是人才的,但却只有在工地上打工的份儿,我觉得就成了废才,假如他能像我一样,读高中,上大学,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才呢?我不知道,我更不知道的是,为什么他就会成为废才。

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同学,他的名字大约是叫作沈金熹。沈金熹长得很一般,而且很瘦小,在班上可以说是完全其貌不扬,以至于到毕业的时候,我才注意到这个人才。

毕业的时候,大家都互相地赠送明信片和照片,互相的留言。那时互赠照片,也就是那种黑白登记照而已。沈金熹也向其他的同学要照片,可不一会儿,他就又还给了同学,原来,他在毕业纪念册上,照着同学的照片,一个个地把同学画在了纪念册上。我拿着那本子看了看,心里竟然生了嫉妒之心,我心想,这么一个瘦小不堪的人,竟然能画出这等让我这辈子都哭不出来的画儿,更让我情何以堪的是,我爱的女孩恰恰非常喜欢他的画。

紧接着我的嫉妒之心更甚了,班主任说要搞联欢会,于是在班上选节目。那时候我已经练习了三年吹口琴了,我决定在联欢会上表演吹口琴。可那天我经过班主任的办公室时,听到办公室里传出了绝妙悠扬的口琴声,我不禁走进去,一看,是沈金熹在吹口琴,班主任在用录音机录制录音带。我立刻退出了办公室,我立即决定不在联欢会上吹口琴了。

后来我知道了,沈金熹的父亲就是画画的人,只是因为家里成分不好,所以他父亲并没有成为所谓的画家。前几年我开车回清水,一个人在清水中学前前后后转了几圈儿,等我开着车走时,却看见路边地里正在犁地的人非常熟悉,我放慢车速,仔细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沈金熹。一个本应拿画笔的手,却握紧了犁尾巴,哎,又一个废才矗立在我的眼前。

我时常想,昔日乡村里的好多小伙子,这样那样的特长都比我要强出很多,可最终他们却都在打工犁地,而我这么一个在他们面前不显山不露水的连废才都称不上的人,却最终顺利地读完了大学,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我衷心地希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能多给那些废才们一些成才的机会,让废才这个我创造的词语,从此消失。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罗玉祥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罗军琳
☆ 编辑点评 ☆
罗军琳点评:

无用之才亦有用
何言废才呢
只有才华的荒废是一种可惜

文章评论共[1]个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让清风带去我的祝福,祝朋友秋安!at:2013年10月19日 中午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