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我常在夜晚尽情演唱,敏感的时空当中,宁静为我和声;梦呓与我合唱。流着泪的音符,犹如蒲公英在梦中飘荡。思绪化作我手中的蜡笔,倒带回放当中,创造一片……乌云中的彩虹,去点缀那场倾盆大雨。我在雨中倾听涛涛海浪。无止境的夜空下,我点燃一根火柴。黑暗当中摸索,寻找写下这首诗的小孩。黑夜赐予我的眼睛,在黑夜之中展望。做着梦的小孩,正闭着眼睛,在数星星,在梦里,许了一个关于白天的愿望……
我算不上是一个坚强的孩子。
梦在我的理解范畴当中——那就是只有当你无法实现它的情况下你才认为它非常美,毕竟是梦,实现了,那就不叫梦了,也只有当你实现了你才知道它是多么的飘渺、残忍,更多的是无奈与泪水。
我爱在梦中流泪,也爱在现实因为梦而流泪。
在与心灵碰触过后流露出的泪水,我多想把它停留在眼角的那一瞬间画下来啊,用我喜欢的画笔把它画下来。我承认自己的无能,没有用不尽的形容词拿去装饰那一滴滴泪水,恨不得能从字典里找到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优美词汇,拿去形容泪水,尽管算不上是绝配,不过我的那本字典早已不知扔到地球的哪一方了。
可能终究有那么一天,我会被自己的泪水淹没、淹死。假如有如果的话,我会选择幻化成一只漂流在泪中、穿梭在梦里的鱼。
泪水犹如蔚蓝的汪洋大海将我渐渐吞噬,羞涩的一种种情绪也被窥视得表露无遗。梦是黑夜派来的精灵,将沉入冰水之中的我,打捞到了阳光沐浴着的沙滩上,可惜我却是一只鱼,但也是一只怕被淹死的鱼……
他算不上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如果你出现在了他的人生当中,请拉他一把好吗?把他从现实拉回梦里……
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经常幻想云雾之上、大地之下……那些难以言状的神秘与梦幻。
那一本本堆积如山、被岁月划得破烂不堪的童话书,是教我做梦的老师。
它带我感受寒风中的那抹微弱光晕,注入亲情的温暖;它带我放飞风筝,风筝飞到九霄云外,就再也没飞回来过;带我漂流在大西洋,去寻找失落文明所保留下来的宝藏;带我吹响口袋里的口琴,天籁之音随风漂到世界的另一头,伴着不知名的花香荡漾在天空城的空中走廊……
我爱在梦中结识新的朋友,在梦里,时间与空间再也不是局限、再也不受现实的约束。
我会在走向童年的那条泥泞小道,用相机记录我曾留下过的小脚印、一路笔直通向青春的脚印;流连在青春的花丛中,摘下一朵鲜花,送给曾经暗恋过的她;在道别青春的十字路口,最后一次回过头去,对着早已哭得痛彻心扉的他们和自己,逞强地笑一笑;在黑夜结束之前的最后一秒,忘记梦中的一切一切,或许这并不是我自愿的……
本以为能在梦中弥补现实中的遗憾,但等到醒来时才发现,那一幕幕绞尽脑汁都无法再回忆得起的画面,原来才是遗憾中的遗憾。
做梦,就做一辈子,永远也不要醒来,谁又能说现实就不是一场上帝做的梦呢……
他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如果你出现在了他的梦中,请别吵醒他好吗?让他在梦中继续睡一世纪……
【一】
在我还在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就有一个伟大的理想——励志成为一名侦探。
或许是受当时的热播动漫《名侦探柯南》所影响吧,我自以为是地将自己打扮得跟那位主角几乎一样。那位穿着蓝色西服戴着蝴蝶结领带、穿着一条与上身完全不协调的短裤、还戴着一副看似高度近视眼镜的名侦探。我特羡慕作者的穿衣搭配灵感,将只要风度不要温度这句讽刺的话语展现地淋漓尽致。当我打扮成这怪模样之后我就有点后悔了,那种上身发热下身清爽的感觉着实不怎么好受,这让我不由地佩服那位主角,不仅仅是他的推理能力,还有他对一年四季的不屑一顾,已经达到将炎热化凉爽,将寒冷化温暖的脱俗境界了。
还有那副眼镜,我本不是近视,戴上一副与主角大致相同,却又发挥不出动漫中那千里眼功能的眼镜之后,我就变成了全班万众瞩目的第五名近视生了,不过那是我从路边摊用十几块钱买来的平光眼镜,因此还被母亲臭骂了一顿,也不免会有一大群长辈对着我唠叨,他们那时见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noname啊,你怎么整副眼镜来戴啊?”。而我都是一笑了之。就这样,我成了朋友眼中的四眼田鸡、长辈眼中的网游受害者。
本梦想着成为动漫里的帅气侦探,却适得其反……把梦放到现实当中,还会如它本身那样美吗?我将眼镜取下,再也没戴起过……
变成主角那副眉清目秀的模样,我看除了整容是没别的办法了。但幸好我的脑袋还算好使,不像书呆子,也不像脑瘫,灵活、聪明、机灵。不是我不谦虚,是事实就是如此。加上我那双具有敏锐观察力的眼睛,将观察到的东西变成破案线索的逻辑思维能力,都还算符合当侦探的标准。
因此我经常在脑海里构思着一桩又一桩的杀人案件,绞尽脑汁设计出周密的犯罪手法,却大多都是模仿小说里的,看来我没有做杀人犯的天赋。
视他人生命如粪土,将死亡看做是游戏的我,曾几度希望能有一件智慧型杀人案发生在我身边,然后等待着我去揭露真相,甚至幻想到了与犯人的精彩对决,犹如周瑜与诸葛亮,最后是我将军、胜利的画面。
有人要问“既然能有这般想象力,为何不把所想的写成小说呢?”。对于这类人我只能说“请认真看文章”。我说过我所想的绝大部分都是来自其他小说,我可不想做一名只会抄袭、依靠别人的字眼苟且偷生的作者,即便是在这抄袭作品层出不穷的年代。
想象终归是想象,遗失在上个世纪的职业不计其数,并非只有侦探这么一个,在与时俱进的文明当中,科技取代着人类的头脑。能有一名用科技手段犯罪的犯人,就会有一群使用高科技手段的警察将其制服。
梦,被现实掐灭的梦,只好让它永永远远成为一个梦……
【二】
如果说喜欢写作的孩子心思都非常缜密的话,那我这些下笔成章、将主题拒之门外的文字、句子又该做何解释?
我是一个热爱写作的孩子,在上初一的时候我就经常写些现代人难以理解的古韵诗词,就连身为作者的我都搞不清楚自己在写些什么,更别指望别人能懂了。偏偏还有人能解释我的那些古怪诗词,而且解释起来还挺有道理,他若问我解释对没,我也只能别无选择地呆呆点头,随之便是他对我的藐视,说些“太简单了”、“没难度”之类的话语。说实话,我真鄙视这类人……同时我也挺佩服这些学界大侠的,我佩服他们能够用只言片语将作者文章中所想表达的意思变成自己的心思,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自己文章都无法支配的人,哪儿来那般本事去支配别人的文章啊,想必也只有这群大侠能够做到了吧。这让我不由地联想到了语文阅读理解,情况大多应该都是这样,恰巧这里也是我丢分丢得最多的地方,如果能把作者请来,我定会获得前所未有过的高分,但我并不打算去打扰鲁迅这类文人墨客的清静,否则我就不得安宁了。
说了一些题外话,但并没多大影响,可见我对主题的厌恶已经达到一定程度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见发下来的语文试卷,作文那一栏我当之无愧地得了48分,仅仅一个标点符号便扣掉两分,可见老师这是有多不愿意让我得个满分,就跟系统抽奖一样,想要获得一等奖,这一辈子也别妄想了。
我成功地在班里风光了一次,这也成为了我写作生涯的一个端倪,就这样,我对人生口出狂言——我要成为一名作家,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我开始做着事后诸葛亮,翻阅大量无论与学习有无关系的书籍,从四维到韩寒,从韩寒再到莫言……散文、小说、话剧、诗词等等都逃不过我的法眼,可谓是一览众山小。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把大多数作者的写作套路及风格背得滚瓜烂熟之后,屡获作文高分。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
意识流终究是我的标志,这是众所周知的,曾经的我还是那群文友所一致认同的无主题写手呢。
高考是不接受意识流写作的,即便写得如何华丽、深沉,换来的也不过是十几二十分的安慰分数。临时想要改变写作风格说起简单做起来比登天还难,不然你可以尝试一下用脚写字是个什么难度,同样的道理。虽然老师曾经也有提醒过我,但那堆老人言也全成了一阵阵华丽的耳旁风。要想实现这个梦,最好的途径就是考进好的学校,除了就没其他更好的办法了。我最终选择了梦放弃了学业,尽管是一个再也没有机会去实现的草根梦……
梦,还是应该回到它的原处,我想,有梦就够了,能否实现对我来说早已是无关紧要的了。
【三】
我仍旧铭记着那一天、那一夜。cat的笑是我至今难忘的,还有rain的幽默总是能让我敞开心扉地傻笑,green总是沉默寡言,这跟我们所熟悉的他截然不同,fox和pink虽然算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情侣,但在大家眼里这俩人可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们通过互联网相知相识,在网络上有谈不完、说不尽的话题,每个人之间的熟悉程度决不亚于自己在现实中的那群朋友。在虚拟与现实之间的那层墙后面、在网络面纱的掩饰之下,我们尽情地做梦,尽情地吹牛,尽情地塑造另外一个自己,身份、地位、性格甚至是性别……
这次聚会位于g市的一个农家乐,提出这个提议的是rain,一个开朗大方、幽默的18岁男孩,一望无际的草原是他的家乡,但这并不代表他是靠放牛放羊维生的,相反,他生活在一个发达的大城市,同时也是一位有钱人家的大公子,那么这次聚会的所有费用理所当然也是他慷慨承包了。
green和pink以及fox,三个人像商量好了似的带够了自我消费的钱,同时也有不想劳烦rain之意,而在他们三人眼里我和cat倒更像是商量好了似的,连回家的车费也得靠rain了。我比cat这奇葩要好得多,至少我反应过来之后对rain是满怀歉意的,而cat这家伙却还不知廉耻地在一旁沙发上坐着啃瓜子,和一旁的pink津津乐道,同是女人为何就这么大区别呢,pink说起话来委婉有礼貌,而cat这家伙说起话来粗犷得就像梁山好汉,女孩子的气质也被她糟蹋得荡然无存。着实纳闷,温文尔雅的pink怎么能与这般奇葩聊得下去。rain倒是显得非常乐意,还表示特欣赏cat的言语以及行为举止。其实以前在网上他俩就是公认的奇葩双人组,更有鸵鸟侠侣之称,后来慢慢习惯,我们也就欣然地接受了这二位开心果。
第一次见到各位难免有些紧张,毕竟长这么大,还没经历过什么大场面,不过也幸好有rain这么一位亲和的大哥哥在,在我们这群人当中,他成功的起到了纽带般的作用。
我们这群人应该有七人,那位叫dance的神秘嘉宾终究没能参加到这次聚会,这家伙一向羞涩腼腆,这次聚会我们费了好大力气也没能请得动他,就差出钱请他了,他也以各种理由推辞掉了这次聚会,当然,我们也能理解,我们之中又有多少人何尝不是和他一样的呢……
dance没能到来无疑让green倍感失落,毕竟在网上,这俩人是整天形影不离的。dance沉默寡言,green算得上是一个乐天派,俩人也正好互补,不过这次缺少dance的聚会倒是使green也变得沉默寡言,变得不像是他。
第一次看见pink我就十分羡慕fox这家伙,精致的外貌,用小巧玲珑形容再合适不过了,两只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像是两颗光泽饱满的黑珍珠,给人一种想多看一眼的感觉,盘起的头发透着细微的淡黄色,粉红色的连衣裙更是
衬托出了她那让天下所有女性看了都会羡慕、让天下所有男性看了都会蠢蠢欲动、让天下一个奇葩看了就会一边啃着瓜子一边与她聊天的完美身材。因为cat说她是因为pink的身材才与她聊上的,虽然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但如果你想揣测一个奇葩的心理,那我祝你马到成功。
fox在网上就对pink表白过无数次,rain这家伙也出了不少馊主意,但pink一直处于旁观者态度,fox对于这次聚会的计划,其中就有一项是要搞定pink。为了这个计划fox可说是下尽了苦心。他潇洒地将头发梳得全都立了起来,里面穿着一件花衬衫,戴了一根有民族风花纹的领带,外面套着一件淡蓝色的西服,为了能更完美,他还特意去找自己的叔叔借了一双蓝色皮鞋,也不管有没有脚气,穿着就踏上了去g市的路上。
rain见到我第一眼就来了一句“*弟弟,你找谁啊?”。毕竟大家的平均年龄都在十五岁左右,看似13岁却实则16岁的我,会被误认为是小朋友也是情有可原的。我特生气地恨了rain一眼:“我是noname!”。这句话说得特大声,全屋子的人都能听见,fox一副鄙夷的表情,欠揍的嘲笑声延绵不绝:“noname啊,你这怎么长的?越长越倒退啊?缩水了还是谎报年龄?好好交代!”。我顿时有了想杀fox的冲动。我是第4个到的人,剩下的两个一个是green,一个是cat,知道cat不在之后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否则的话,她肯定会和fox一起起哄,加上rain,这都可以大闹天宫的组合了,我绝不是对手,把周星驰叫来或许才可能有那么一丝希望。
白天说来无聊也是无聊,除了午饭比家里丰盛一点,我还真看不出这聚会的优势在何处。不过能和这一群以好哥们相称的异地兄弟姐妹在一起,也算是福分吧。
晚餐过得就相对比较愉快了,男生喝酒,女生则跑到g市的夜市购物,但你不难想象pink带着cat出去的后果将会是怎样的。fox还在为追pink而烦恼,rain就在一旁添油加醋地给他出了一堆馊主意。green看起来也比白天好多了,他和我也是聊得天花乱坠。
在fox个人的努力和rain的辅佐之下,pink勉强答应了和fox在一起,这倒让fox开心得差点用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
聚会完了以后rain真给了我和cat回家的车费,正当我高兴自己不用长征的时候,就看见cat豪迈地伸手将钱拿过来装进了自己的兜里,一声谢谢都没说,她的厚脸皮如果能称第二那天下就没人敢称第一。这次聚会最大的收获,就是见识到了cat这么一位人间奇葩,不过她笑起来还是非常可爱的,我就说,就算是女汉子也终会有女人的一面。
我们将这次聚会照下来的照片传到了相册,这才发现,原来dance也有聚会时的照片,反倒是green一张都没有,问他关于聚会的事他也是答非所问。
也许,每一个人都爱做梦……
我仍旧铭记着那一天、那一夜,无论有多远,无论有多遥不可及,只要是梦能抵达的地方,就有我走得到的一天,即便这些都是我的笔下幻影。我一直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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