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献给事故的赞歌木伯

发表于-2013年12月18日 下午3:12评论-2条

不要一说事故就诅咒,其实很多时候人们希望或抑制在等待这玩意发生呢。

就说工人上班不小心被机器切了手指,自然算工伤。从此这个人就不用再上班,而且工资照拿,奖金不误,这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好事呢。就说战士在战场上不小心负了伤,享受免费疗养不说,还绝对不会再丢命变成烈士。这不也很值得庆贺吗?不过,这些已经成了常识,不说也罢。

其实类似的伤还多着呢。先说个“农伤”,看《天浴》知道那时候知识分子要返城的话,一手绝活就是设法让自己负伤。如断个脚趾啥的就能成。那女猪脚本来也是指望同伴帮她这么做的,可惜这太监一发狠,就崩掉了她的小命。返城没了戏,直接就回到了天国,这就有点不划算了。

如果你说这是艺术加工的,那就再说一个切身经历的事。故事的主角是我一个小学同学的父亲---百分百的农民。那时候村里时兴冬天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就是修水库挖水渠之类的。这大叔也是其中一员。不知他究竟干了什么,反正是负了伤:人们看见它右胳膊弯着,就像周总理那样回了家。而且从此以后,这大叔再不用出工且工分照记,再不用下地且粮食照拿。---很多农民说,这小子真聪明太有福了。

用现在的眼光看,这显然就是“农伤”。不过,这故事到此没完。大叔就这样弯着胳膊,坚持到了三个月,又坚持到了六个月,一直享受“农伤”的待遇。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两百天都过去了,他的胳膊还没好。就在人们羡慕的目光里,这条胳膊居然还就真的伸不直了。如果说总理的胳膊不影响他当总理且能显示一种风度的话,大叔的胳膊就不仅影响了他干活还让他真成了残疾----可惜那时候农村政策不完善,虽然给了他临时的农伤待遇,却没明确永久的残疾标准。且后来连人民公社都没了,土地也都承包了,这大叔只好终生弯着胳膊在自家的地里刨土!

说完了农伤,再说一种“酒伤”。看最近的新闻就有一例:央视网报道,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提到了付晓光。说的是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公款消费,大量饮酒,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对这件事的真实性,你不必怀疑。----就算央视百分之九十九是假话,也暂且相信这百分之一属实。因为只有有了这前提,才有接下来关于“酒伤”的事故:在这里,咱不关心不称职的副省级干部是否就能是个很模范的正局级领导,也不关心降级来的正局级领导是否接着进行把胃献给党的伟大事业,更不关心这位副省级或正局级领导在参加完一个葬礼、慰问完一个伤员后,是否从此彻底与酒精绝缘,甚至也不关心这位副省级首长在造成革命队伍一死一伤非正常减员的严重事故后只从副省级降到正局级,这本身是否是对党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措施的最大讽刺,……咱现在关心的只是这“一死一伤”的两位陪酒员,接下来该怎么对待:

死的这位,大概不能算“烈士”,给死者一笔烈士抚恤金、外加一枚烈士勋章,这看起来实在不好看。可伤的这位绝对是“酒伤”:给一段休假治疗,期间照样拿工资开奖金,伤愈后继续上战场。这个待遇,应该谁都不会有意见。---至于这待遇叫什么,不妨对照一下“战士负伤,工人受伤,农民受伤”的情况,这显然就是“酒伤”!

说完了“酒伤”,再说一个“村伤”。经常听到这类新闻:哪个村子铅中毒,全村多少人得癌症死亡了。或哪条河流严重污染,附近的大米蔬菜都中毒了。显然这些都是局部发生的事故。如果对此一定要有个准确定义的话,其实也可以给个新名词。例如:当这个村子里一半人都得了同一种病,或这个村子三代内的人都因这种病死了的话,那这些伤亡事故就该叫“村伤”:

那些因附近有化工厂、电瓶厂而铅中毒的村民就叫“铅中毒村伤”,那些住在污染河流附近,因为吃了有毒大米有毒蔬菜,而患了癌症的村子,就叫“癌症村伤”。而河南那些因献血而集体感染了艾滋的村民,显然就是“艾滋村伤”了。

对此,你不会有意见吧?只可惜这些村子多数都很分散,这些村民多数都很短寿,“村伤”之后,他们很快就“村死”了:砖家没空考察,领导不让过问,他们的伤和死,没什么影响,基本被忽略,也就约等于不曾发生过。

可假如这范围由一个村子,扩展到了一个城市,甚至整个国家,大概就不会被忽视了吧,可也未必。就说这次几乎遍布大半个中国的雾霾,这东西究竟立即造成了多少人死伤,以后会造成多少人伤亡,一时怕说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pm2.5超标,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影响,这一点谁都不会质疑。抄录这一段话:

气象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沙尘暴的粒径10微米以上,会被挡在鼻子外面;汽车尾气等微粒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能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通过痰液排出体外,部分会被鼻腔内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也相对较小。而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也就是pm2.5,直径相当人类头发的1/10,人体机构完全不能阻挡,没有任何过滤阻拦能力,在进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并透过肺泡深入人体各个器官。不仅会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每人每天平均吸入1万升空气,进入肺泡的微尘迅速被吸收、不经肝脏解毒直接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分布到全身;这些微尘会损害血红蛋白输送氧的能力。对贫血和血液循环障碍的病人来说,能产生严重后果。如加重呼吸系统疾病,甚至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冠状动脉等心脏疾病。

微尘中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和多环烃等,还会溶解在血液中,对人体健康伤害更大。其中的毒素,会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如被白血球吸收,造成血液粘稠,甚至形成血栓,进而引发心脏病、脑卒中,等一系列疾病,直至死亡。

世卫组织2005年版《空气质量准则》规定:适合人类生存的pm2.5最高年均浓度是每立方米35微克。即使在35微克的合格情况下,与每立方米10微克的情形对照,人的死亡风险也增加15%。而中国多数城市35微克已经算是“天气状况优秀”了。而所谓“正常天气”则一般在100微克左右,到雾霾爆表时就更会超过300-500微克。另一份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称,pm2.5的浓度每上升20毫克,中国和印度每年就会有约34万人死亡。……

洋人的数据不必信,咱假设帝国主义想成心恶心我们伟大的祖国,那咱就将34万的数字翻小两番算8万。那还是可以问:这八万亡灵他们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吗?而你也可以相信,至少还有四倍于八万的国民,他们连死都不行,而只会像矽肺病患者那样,继续残喘在祖国的蓝天下!

……

现在知道,没一个人是造成佘祥林赵作海冤狱的责任人,真正的责任人是这个司法体系,所以他们都享受了国家赔偿。对照看,也没有谁是杀死刘少奇彭德怀们的凶手,真正的凶手是国家,所以他们的死就应当是“g**伤”。延伸一点,也许不用三十年,张正泽的死也会成为g**伤,或者有朝一日今日那些被雾霾害死或害惨的人们也会平反昭雪:就算不给抚恤金,至少也该给个“g**伤”的头衔!

关于工伤,又想起一件好玩的事。很多年前和一老领导出差,那是第一次乘机第一次看保单。自己看了也就忘了,老领导看了却不然:断胳膊赔多少,截瘫赔多少,死亡赔多少,单子写的很详细,领导看的很着急。于是,在登机前领导就将这份保单特快专递邮寄给了老板,同时附上一封信:详细写明受益人的联系方式,嘱咐说一旦我出事恳请老板安排人按这份保单索赔。同时因为我是因公出差,希望老板给我工伤待遇。……---要说,这些要求一点不过分。听到这里,你是不是该为领导的谨慎而唱一首赞歌!

只是这事后来怎么样结束的,却忘了。因为那个航班很平安。---当然就算航班出了事,而你也买了保险,也未必就能获得赔偿,更别说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你很可能被当成造成这次事故的元凶----就像多年前那个倒霉的大连人一样!

这么看,别管算了什么伤,痛苦还是要自己承受,死了也只能躺着烂掉!诅咒也好,赞歌也罢,都是枉然!

于木鱼宅

2013-12-1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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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推荐: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所有的事故,都有着其中的不得已,
一种意外,总会伤及到太多的无辜。
无论事故给人带来多少补偿,
最终的罪却是要自己来受的。

文章评论共[2]个
天龙飞天-评论

欣赏佳作,祝写作愉快。天天开心百事可乐。(:012)(:012)(:012)(:012)(:012)(:012)at:2013年12月18日 下午5:49

呆贝贝-评论

我想谁也不愿意出事故,但是,故事却一直在编造着。问好木伯先生!at:2013年12月18日 晚上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