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受虐的快感木伯

发表于-2013年12月27日 下午3:43评论-5条

小区里原来是一大片高大的毛白杨,夏天人们总是在树下下棋打牌。后来随着小区里楼房的长高,这些高大的大树就很快都躺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棵棵一人高左右的伞槐---这名字很形象,远远看去的确像一把把的伞。

而伞槐的高度,的确也就一人高。---如果你不小心在伞下走过的话,头发被挂乱还在次要,很可能眼睛和脸蛋都会流血。---此言的不虚,是因为自己就已经在这树下牺牲三次了。---哲人说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的人是不可救药的,看来自己已经病入膏肓。

且不管自己是死是活,回头看那伞槐却是没一点感觉的。---他不会给你道歉,也不会长的稍微高一点,依然就在你脖子的高度优哉游哉的晃动,没准在嘲笑你的笨蛋,并等着你再来第四次倒霉。

不说这个,还有一点科学上的疑问,常识说万物都是向上生长的,为何这玩意却向下?夏天的时候,伞上伞下都会有一层绿茸茸的新芽,看这些新芽,绝对都是向上长的。到冬天没了树叶,就能看见里面的枝桠,却发现他们都是一概向下弯着。“向上长的新芽”,究竟是何时变成了“向下弯的枝桠”呢?这的确是个问题。

问过园丁,似乎他也没说清楚。只是说一开始枝桠是有绳子拉着的,后来这些枝桠就向下弯了,习惯了以后,就是去掉了绳子,枝桠也会向下弯。很少有向上长的特例。这一点倒是很新奇。

从伞槐的特性,想到一个关于自由的伪命题:就是一个人是否有做奴隶的自由?这个问题的答案一直在争论,但从伞槐的特性看,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也就是说至少对部分人来说是肯定的。例如那些已经习惯了做奴隶的人,也许更愿意选择做奴隶。对他们来说,太多的自由未必就是好事,他们更愿意享受做奴隶的生活---如果有幸碰到一个好的奴隶主的话,做奴隶比做自由人更值得庆幸。

而这也许就是华盛顿豢养奴隶的原因。或者像狄更斯的小说里的那样:一个高高大大的黑奴,会心甘情愿的伸出自己的双手,让一个弱小的白男孩绑起来。当男孩要下饭店的时候,这黑奴就这样被绑在船上,差点被晒死---在这里,需要的并不是奴隶对自由的渴望,而是他习惯做奴隶后的自然。较量的也不是,双方力量的较量,而是双方对秩序的维护。----太长时间以来,男孩就是他的主人,他就是男孩的奴隶,一切本来就该这样,没什么不正常。

由此,再看中国妇女的缠足。也许这东西并非只代表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和压迫,因为也可以解释成这是一种女性提高自身价值、取悦男性的手段。---那三寸金莲的美感,那品香断玉的缠绵,不仅仅是一种传统,更是一种艺术。痛苦只是一时的,而收获却是永久的。总的算下来也算公平。

而由三寸金莲,也就带来了整个人风采。更加突出的粉臀肥满和凹凸极致,其作用不亚于摩登姑娘的高跟鞋。而由此造就的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更能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楚楚可怜的情致。再接下来,自然就是“撩起无限烦愁的心绪,达到理想的高[chao]”了。--而这不正是很多女人追究的最终目标吗?

关于这方面的描述,还是林语堂说的地道:母亲凡欲望其女儿长大成为少奶奶典型而得嫁给士绅之家,便得从小把她的足好好缠起来,这一举动为做父母的一种先见之明。至新嫁娘受了人家对于她的小脚的赞美,宛像受了孝顺的赞美。因为次于容貌的美丽,妇女便以其脚之纤小无限地引为自傲,有如摩登姑娘之夸耀其足踝骨的瘦小,因为此等足踝使她们在任何社交集会中立刻引人注目。……

所以,尽管康熙下旨禁止汉人缠足,但不多几年就被废弃了。甚至发展到满族妇女也迅速的模仿汉人缠起足来,皇帝也没办法。对此合理的解释就是这实际是一场中国式的妇女解放运动。而再到乾隆帝下旨彻底禁止,那自然就只能说乾隆就铁定是个独裁暴君,大男子主义者。

说起妇女对缠足的享受,又想起毛片里的一种“虐恋”,似乎就更上一层楼。在那里,或男或女,他们已经讨厌了平常的做啊爱方式,而宁愿主动的被对方绑缚起来。只是松松垮垮的绑缚也不过瘾,而是要绑到呲牙咧嘴,甚至皮开肉绽。而唯有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高[chao]。

对此,一开始总不理解,因为常识觉得爱就是双方自愿的一种和谐完美的交媾。但现在觉得他们这样做也有道理,也许对他们来说,和谐和完美,只有借助于绳子的帮助,而要达到极致,则更要付出身体痛苦的代价。---所谓周瑜黄盖,反正都是人家俩人的事,旁观者不必置喙!

其实推广一点看,缠足的丰功伟绩,并非只在女子一人,还会福泽到父母家庭。虐恋的高[chao]快感,也并非局限在交媾的俩人,对社会的和谐也有一定的功能。

别的不说,你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林昭和张志新们也喜欢上了缠足,也喜欢上了虐恋,她们就一定不会再是林昭和张志新。那这社会一定就会和谐稳定的多。----这看似是艺术的副作用,没准正是导演最根本的追求呢。

于木鱼宅

2013-12-27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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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天龙飞天点评:

本来正常生长的生命体,长成什么样子,那是天然的或者自然形成的。而某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病态的心理,不惜用外力强行把自然生命体给扭曲。其实扭曲的何止躯体,扭曲的更是灵魂。

文章评论共[5]个
罗干干-评论

还是杂文淋漓 ,改行学写杂文。问好老师!at:2013年12月27日 下午5:59

呆贝贝-回复期待军琳姐的杂文。问好! at:2013年12月27日 下午6:40

罗军琳-评论

我们一行练瑜伽的人就常说自己到健身馆去受虐的呢。我又想到了小说《肖申克的救赎》里面的一种制度的说法,也有相同的意思(:002)at:2013年12月27日 下午6:34

中国现代文化-回复我的比他写的好的散文发在散文版,你审核推荐都没一个,他的杂文你还用几个名字留帖子,你是人有问题还是看上他了。 at:2014年01月07日 晚上10:43

呆贝贝-评论

当扭曲才算正常的时候,正常的倒天地不容了,问好!at:2013年12月27日 下午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