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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虚假广告xaddlm

发表于-2013年12月31日 早上8:09评论-1条

近来,无论是看电视也好,还是看报纸也罢,总是有一种感觉:我们的政府开始对许多原来人们敢怒而不敢言的事情说:不!

这是贯彻民主风气的开始,我们的宪法早就写道: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享受一起平等的权利。

既然民主与法制已经开始进入我们的生活,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有义务对一切不正确的事情开展批评,这样有利于给政府出谋划策,让社会树立正气!

在这里,我想讨论一虚假广告的问题。

首先,我认为虚假广告有违商业道德。

我们民族是一个讲诚信的民族,无论干什么,中国人讲一个诚信,虚假广告违反了作为商业道德的第一点--诚信。商家如果失信于消费者,那是最大的忌讳,许多商家也许不以为然,他们为获得的短期利益而沾沾自喜,但是他们丢失的是 长期利益。

还有,虚假广告就像谎言,一旦被揭穿,谎言的制造者就会象过街的老鼠一样,人人喊打!这些年,为什么有些品牌的商品很快在市场上面消失就是这个原因。有些商品,它就是不做广告,它的口碑仍然很好,消费者已经替他们做了广告。那些靠坑蒙拐骗手段发财的商家,他们不仅要为他们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买单,同时也欠下了社会一笔沉重的良心债!虚假广告就像牛皮癣,它侵害了正常的广告功能,就是真实的广告,也同他们一样,不为消费者接受,正如一句广告词写的:不看广告,看疗效!消费者认同的东西,首先从广告开始,如果产品功能、质量与广告一致,那么,你的广告投入成本会大大降低,如果产品功能、质量与广告不一致,那么,你的广告投入再多,也白搭!

其次,我认为虚假广告是违法行为。

下面我列出几则虚假广告案例。

1、“波丽宝”丰胸陷阱

30多位消费者反映,她们在用了波丽宝丰胸产品之后并没有得到广告中宣传的丰胸效果,反而出现了呕吐、月经不调等不良反应……(制成身体伤害,触及刑法)

2、郭德纲代言虚假广告惹官司

有一位王先生称,他服用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后,并没有达到广告中宣传的效果。为此,他将郭德纲、产品公司等告上法庭......(广告侵权) 

3、电视购物广告五宗罪。

尚未面世的产品已被明星们吹得一塌糊涂。虚假广告五宗罪:(1)、超级暴利;(2)、虚夸功效;(3)、泛滥成灾;(4)、空头承诺;(5)、巨额偷税……(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上面,三个案例足以说明:虚假广告是违法行为。

下面,我想谈论的是虚假广告缘何禁不住的问题。

近来,有不少人士表示,要追究“禁播令”不起作用的原因。虚假广告缘何禁不住的原因有二:一是对违反“禁播”的处罚缺乏可操作性;二是电视台受利益驱动,顶风而上。

对此,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深层原因,应该来源于广告市场的审查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把关不严,如果这两大系统能够真正起到作用,那么,违禁广告也就不会如此猖獗了。

因此,最后,我想讨论的是封杀虚假广告的问题。

广告市场是一个系统,包含三个利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组成的经营者群体,观众和读者组成的消费者群体只有监督权。处罚权在工商、质检、物价诸部门,条块分割,很难对虚假广告形成重拳出击。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是对立的,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任由双方博弈,消费者利益必将受损。

而监管者的职责,就是通过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来保持利益的均衡。虚假广告屡禁不止,表明系统已出现利益失衡。那么,该如何改变这种失衡的状态呢?

首要的是找出造成失衡的关键所在。专家认为,杜绝虚假广告的最好方法是从源头抓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都应本着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不让虚假广告有出现的机会。”这是大实话,作用却有限。经营者的本性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寄望于经营者们出于对消费者负责而停止欺骗,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有没有制止资本犯禁的办法?有专家认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经验看,都只能靠提高制度的威慑力和加强监管。反过来说,如果资本能屡屡犯禁,只能说市场的监管系统出了问题,是监管部门的失职。虚假广告屡禁不止,关键就在这里。

暴利面前各方铤而走险应该说,商家、广告公司、媒体,在虚假广告的出笼中,扮演的角色尽管不同,对于虚假广告的出炉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对于以工商部门为代表的监察部门来说,也是难辞其咎的。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指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自律,无疑是缘木求鱼、与虎谋皮。因为杜绝虚假广告的关键,是要有几个管得了的部门站出来管,而这些部门就是工商、卫生、质检、物价等

毫无疑问,经济利益驱动媒体刊播违法广告,监管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和现行的管理体制存在一定弊端,是导致当前违法广告泛滥成灾的主要原因。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广告,仅靠一个“禁播令”是远远不够的。

治本之策首先要在广告的源头监管上下功夫,严格依法进行把关审核,让各种“虚假广告”出不来,更出不去。同时,工商部门应该对媒体发布的广告实施“贴身”监察,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出现一个处理一个,这样才能真正地净化我们的广告市场,还我们消费者一个蓝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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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天龙飞天点评:

虚假广告不仅扰乱市场行为,而且还是违法行为,理所当然的要明令禁止。
只是受经济利益驱动,监管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和现行的管理体制存在一定弊端,因此虚假广告屡屡铤而走险。
于是,现行对策应该是从利益根源上说服,从法治上监管到位,不过全民也该形成对此理性的认识,不能听了广告后就一味的信赖广告。

文章评论共[1]个
呆贝贝-评论

虚假广告害死人,确实该好好治理一下了。问好朋友!at:2013年12月31日 早上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