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读万卷书(之一)旷野风

发表于-2014年01月17日 中午12:55评论-1条

我这半生大多在阅读中度过。年轻的时候读书浮光掠影,不求甚解,只读那些情节和爱情故事。下放农村那段日子爱好音乐绘画与武术,那是一种另类阅读。不久招工到一家工厂,通过朋友介绍,我走进了县工会职工大学,周一三五学习英语,二四六学中文创作(晚上),星期日上午学习古代汉语。三年后毕业考试我取得了优异成绩,还写了一部六万字的中篇小说酸甜苦辣。三十年了,有天拿出来看,发现情节传统,语言西华,没有什么特色。那时候假如仔细改改,可能发表。然而正因为那部小说,使我走上了阅读与写作的道路。

我真正的阅读始于现代诗歌,尽管以前读过中国古典诗词和散文。一次我到弟弟上班的工厂去玩,吃饭的时候我认识了作家张事业(我的老乡,现在广东农学院研究文学)。当时他只有十八岁,就在芙蓉杂志发表了中篇小说风吹月季,后来到武汉大学作家班学习。饭后我走进他宿舍,看见一个书架,满架的书让我由衷钦佩。我问他喜欢我国哪些作家和诗人,他说两个诗人戴望舒徐志摩,还说小说家老舍沈从文,他特别喜欢沈从文,还说自己深受他的影响。随后他给我一本芙蓉杂志,里面有他小说风吹月季。

回到县城,翻开他的小说阅读,我感到惊奇,十八岁就写了这么干练的作品,既有沈从文风格,又有周立波老舍笔法。

我走到新华书店诗歌柜,拿起一本望舒诗集翻阅,发现诗歌读起来亲切、委婉、含蓄而且简练。我买回诗集,仔细阅读,几个月后我能背诵大部分诗。现在还记得一些段落,譬如: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说是寂寞的秋的清愁,说是辽远的海的相思。假如有人问我的烦忧,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等。几个月后读徐志摩,感觉诗句像歌曲,优美而且多情,深受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哈代影响,不过,他的诗看多了也就那么回事,不像戴望舒的诗耐读。之后读艾青、闻一多、郭沫若、李金发等一些三十年代的诗人。郭沫若的诗西华、渊博、火热,有歌德、惠特曼遗风。

一年后我开始接触西方诗歌,买了一本西方爱情诗选。通过阅读,我了解一些著名诗人,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偶像,如歌德、海涅、莎士比亚、拜伦、雪莱、勃朗宁夫人、波德莱尔、普希金、莱蒙托夫、裴多菲等,这些大师中我独爱普希金的抒情,因此买回他三本诗集。我后来一首失眠之夜里面写着:普希金的诗行长出爪子,像夜的胸脯攀缘,所有少女的心被盗走。几句是我对他爱情抒情诗的简单评论,普希金写诗善于把景色与抒情糅合,我以为古往今来,写情诗他是第一人,也可以说是集大成者,不仅数量众多,而且质量上乘,那时候普希金的诗歌在俄罗斯可谓家喻户晓,像圣经一拥有有广大的读者群。

雪莱的诗歌唯美,意象纷呈,想象丰富,读了他著名的西风颂、云之后,我写了一首千字押韵诗歌——希望,那是我的c女诗歌,一些文友看后说不错,不仅想象奇特,而且富有哲理。从此我开始写诗,后来还做了某文学社主编。拜伦像普希金一样浪漫抒情,也是一位抒情圣手,拜伦与雪来济慈一样漂亮潇洒,所不同他的诗歌朴实自然,充满哲理。济慈的诗想象丰富,像雪花一样诗情馥郁,芬芳悦人。可惜他们都英年早逝。

莎士比亚尽管是戏剧大师,可是他十四行诗别具一格,像世界诗坛里面的一朵奇葩,诗歌情感丰沛、寓意深邃、比喻俯拾即是,我觉得是他把意大利诗人皮拉克特的十四行诗发扬光大,影响了无数诗人。如你所知,阅读外国诗歌翻译很重要,原诗再好如果翻译不当就会大打折扣。莎士比亚是世界文豪里的冠军,英国自古以来都以诗歌、戏剧出名,就像法国盛产小说一样。因此,翻译莎士比亚作品都是名家,像大散文家梁实秋,早些年,他就把莎翁的戏剧译成中文。梁宗岱翻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妙笔传神,享有盛名。当然还有朱生豪。

叶芝的诗歌可谓异军突起,他在传统诗歌的基础上嫁接新诗,让诗歌带上神秘的面纱和面具,他的诗既继承了雪莱的唯美,又展开了一些表现手法,浪漫,象征,隐喻,神秘,晦涩,而且有多层次含义,因此使英美诗歌有了现代色彩。艾略特称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代表作有丽达与天鹅、当你老了、驶向拜占庭等。

真正动摇英国传统诗歌的,是伟大的艾略特。我把他称为最最伟大的诗歌革新家。他的现代诗给当时英国乃至世界诗坛吹来一股新风,很多诗人读着他的诗如沫春风,茅塞顿开。一些诗人竞相模仿,研究。艾略特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声誉大增,批评家们把他称为世界现代诗歌的鼻祖,他像但丁一样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艾略特的诗歌借鉴了莎士比亚戏剧和圣经以及菏马史诗,同时也吸收了波德莱尔的象征、叶芝隐喻、雪莱的意象,诗歌读起来流畅,悦耳,生动,形象,既有日常口语的简洁,又有书面语言的典雅。我特别喜爱他的情歌:那么我们走吧,你我两个人,正当朝天空慢慢铺展着黄昏好似病人麻醉在手术台上;我们走吧,穿过一些半冷清的街,那儿休憩的场所正人声喋喋……街连着街,好像一场冗长的争议……黄色的雾在窗玻璃上擦着它的背,黄色的烟在窗玻璃上擦着它的嘴,把他的*头舔进黄昏的角落等。诗用内心独白的戏剧手法,暗示了主人公的经历和性格,这只是艾略特的早期诗歌。他后来的诗写得长而晦涩,最著名的荒原与四个四重奏,运用了大量神话典故,尽管后面有很多注解,一般的读者很难读懂。

奥登受艾略特、莎士比亚影响,写了一些长诗、十四行诗,他喜欢用自由联想的手法,文字简练,常常不用连接词,同艾略特一样爱用象征隐喻。比如在探索十四行组诗中,运用了象征手法。读了他的怀念叶芝,我写了一首叶子印象,诗发表后得到一些同仁的好评。

作为美国浪漫主义诗人的朗费罗,一生写了很多抒情诗、叙事诗,还有一些诗句,他的诗在世界有广泛的读者。他的诗歌格调高昂、明快、给人启发,很多诗上了美国中小学教材,早年的人生颂令人奋进,影响无数的读者。

这以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那是1986年,我编刊物找一些文友约稿,我来到乡下名叫彭淼的诗人家里。他热情洋溢,给我介绍美国大诗人惠特曼。我接过诗集一看,发现我走进了新大陆,里面波涛一般的诗句让我耳目一新。惠特曼属于草根诗人,家境贫寒,未读什么大学,可是令饱读诗书的郭沫若刮目相看,而且受其影响。惠特曼的诗粗犷、博大、浪漫、不拘一格,给世界诗歌读者开辟了一片崭新的田园。

狄金森生前默默无闻,只发表几首诗,然而死后名扬世界,乃至有人断言她是自萨福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有学者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她热爱自然,常常以小山、夕照为旅伴,因此所写的诗歌独特,蕴含哲理,有浓郁的现代感:太阳出来了/他改变了世界的面貌/车辆来去匆匆/像报信的使者/昨天已然古老/人们街头相遇/都像有一条独家新闻要报道/大自然的丰姿丽质/像巴蒂兹的新货/刚到。真理的强光必须逐渐释放/否则,人们会失明。

庞德是美国现代诗歌之父,又是意象主义的执牛耳者。年轻的时候他就走向诗坛,短短几年就成为伦敦诗坛的领袖。与很多欧美诗人不同的是,他接触古代的中国文化,把我国古代文人诗句的含蓄、凝练、意象吸收在自己的诗句中,从而开创了意象主义诗歌,像艾略特一样改革了欧美诗歌。意象主义主张不论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事物都应直接处理,语言的运用有助于呈现,语言不要抽象,不要无用的形容词,不要装饰。请看他的短诗喊声:嗬!风刮起来了,穿过整个冬天的厅堂他呼唤着春天。现在我要起来到自己的森林中去观赏他们的萌芽。在地铁站: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般呈现/湿漉漉的黑枝头上朵朵花瓣。和歌德写浮士德一样,庞德耗时五十五年,写就长篇史诗诗章,该诗洋洋洒洒,荟萃各种语言和知识,把诗写成栩栩如生的万象园,其中地狱一章受但丁启发,深刻地揭露了西方社会乱象。

弗罗斯特受华兹华斯、艾默生、丁尼生影响,喜欢到乡下田园散步构思,因此写下了大量优美而朴实的田园诗歌,比如收割,比喻奇特、深沉、情景交融、令人回味。弗罗斯特写大自然时,还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常常把树、蝴蝶人格化,同它们交流思想感情,譬如取水。该诗描写了一对年轻夫妻在月光下的小溪打水,既描绘了美妙的夜色,又表达了夫妻之间淳朴的爱情。开始于快乐,结束于智慧,是他的美学原则。诗人中年坎坷,老来孤独,一生既不幸又光辉四射,获得过四次普利策诗歌奖金,被认为美国非正式的桂冠诗人。人生的瞬间:老狗还没有起床就狂吠。我记得它还是幼犬时的模样。

桑德堡师从惠特曼,气势磅礴,反应了美国人民的现实生活与斗争,可谓现代美国的一面镜子。桑德堡家境贫寒,很早的时候就开始走南闯北,流浪过许多城市,当过码头工人,洗过碗,还做过零时工。名诗摩天大楼不仅仅描述了大楼的熙熙攘攘的一日,还采用象征手法,隐喻美国的现实生活。他的诗歌不仅如实展现了美国中西部自然山水,同时还再现了草原上的城镇与小木屋,以及勤劳勇敢而旷达牧民。我最喜欢他那首人民,是的,人民。

刺人的/金色蜂群/麋集在银色的/塔尖/嗡嗡诵读着祷文/巨大的钟与玫瑰同鸣/肥硕的*荡的钟/和一阵/大风/正在用/梦/疏浚着/大海。这是肯明斯描绘的蜂鸣,诗歌短小、清新、靓丽、灵动。诗人涉足诗歌、美术、小说、戏剧,多才多艺,与美国诗人不同的是他善于描写春天,并以形式古怪著称。

休斯1902年出生,从小跟外祖母生活,大学毕业后在一艘远洋轮船上当水手到过欧洲与非洲,回国后不久遇见诗人林塞,在其影响下,开始学习,写作和思考。之后重返大学,著书立说,1932年访问我国,在上海遇见鲁迅,两人相见恨晚,结下深厚的友谊。休斯精力充沛,著作等身,有作品六十多部。他跟随桑德堡影响诗歌,自由、朴实、明快,采用了大量的群众口语,是第一个把黑人引进诗坛的诗人,代表作之一:黑人谈河流。名言:我的灵魂变得像河流一样深邃。

金斯堡是一个以创作见长的诗人,其创作理念来自于排泄心中郁闷和压抑,逐步关注现实的社会,开始反思自己创作的历史使命。因此,历史将要托付给他的重任,作为美国民族的先知和代言人唤醒昏昏欲睡的人们,使他们认识到自己身处的险恶的社会状况以及美国面临厄运的危险,扭转集体无意识的堕落。金斯堡的《嚎叫》一诗开了后现代文学之风,就像当年艾略特的荒原开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代风气一样。一方面《嚎叫》把一种独特的、反智性的、游戏的、狂欢的后现代意识带进了文学,另一方面作者以其对40、50年代文学的反叛精神和新的探索,以他自己的狂放不羁的个人生活为后现代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他在创作了《嚎叫》和《祈祷》之后,并没有感到轻松,反而感到迷惘,似乎再也无话可说。他在欧洲旅游的途中写道:“我自己意识到,已经走投无路了。也许就应当到此为止,继续旅游,到死的时候就这样死去。”

赖特生早年就读于肯庸学院,曾师从大诗人罗伯特伯莱,以后与他一起创建“深度意象”诗歌流派。成为美国战后反学院派诗歌的主要阵地。他的诗集《树枝不会折断》是20世纪60年代最有影响的诗集之一,诗歌中新颖的实验品质让评论界迷惑又震惊,他的《诗歌集》于1972年获得普利策诗歌奖。赖特以抒情短章闻名于世,他热爱自然,自认为受中国诗人王维的影响较深,善于捕捉大自然景色中最有意义的细节,并将其田园式的新超现实主义建立在强有力的意象和简洁的口语之上,在总体上赋予自然景色以深层意识的暗示,试图唤起超脱现实返回大自然的欲望,从大自然中找到安宁。我喜欢他的五月的早晨:

在春天的深处,冬天还赖着不走。绝望之中,痛苦的它

在一个个阴凉处巧妙地活了下来。它沿着地中海,一路忍受饥饿:

它恼怒地看着闪烁的海面,巨大的卵石上爬着绿蜥蜴,

它们像犹大树叶一样碧绿。冬天赖着不走。它依然相信。

它企图抓住肩膀上的一只蜥蜴。格洛塔列的一棵橄榄树

欢迎它来到正午的树阴下,像毕达格拉斯一样

温柔地对它说话。安静点,耐心点,我听到它说。

它把这颗受伤的头颅揽进怀中,让阳光抚摸这张

野蛮的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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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悲秋道人点评:

将外国现代诗人来了一个集中展示。年轻时我也喜欢外国现代诗,我喜欢它们的自由、奔放、直白、大胆的风格。

文章评论共[1]个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周末愉快!at:2014年01月18日 晚上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