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小说(2-2):“桃园结义”的实质
安 晓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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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客栈”走进一位身高7尺8(“三国”时,一尺等于24厘米;7尺= 1.68米)、手持宝剑的青年,长柳叶眉、大双眼皮、闪着神光、杏脸,皮肤净白,男生女相。店小二笑脸相迎,道:
“大侠,请这边来!”店小二将客人领到一张空桌旁,把从肩上拿下的浅灰色毛巾,在方桌面上一边擦拭,一边问,“想吃点什么?”
“一斤卤牛肉、一只叫化鸡、五个馒头、一斤女儿红和一个小菜。”
“好嘞!请喝茶。”倒好茶后,店小二点头离去。
高个子青年举目四望,近二十张桌子,大都坐了食客;在靠里面的最末桌子旁,只见一名似乎比自己更高大的、古铜色青年在低头吃馒头。他走过去问:
“大哥,请了!”拱手问,“不介意小弟坐这里吧?”
“请便!”古铜色青年未抬头,回答后接着大口吃着馒头。
“大哥太俭省了!”一碗阳春面只剩面汤,旁边瓷盘中只有两个馒头,“咱们跑江湖的都是做无本买卖,吃饭怎能没有酒肉咯。”这时,古铜色青年才抬起头,向坐在对面的小伙瞥了一眼,面无表情地道:
“在下不是装穷,刚才把钱袋给了一个带着两个小女孩的老婆婆。来到这里一摸,怀里只有十几个铜板,晚餐还要吃一顿呢,只好吃素呐。”
“原来如此!小弟身上有的是银票,都是从一个贪官家拿的,”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分出一半,放在对方的面汤碗旁边,“小弟就借花献佛了,请大哥赏脸收下吧!”
“谢谢!有一张就够。半夜,在下去劫富救自个。”
“何必今晚就去。查找对象和采盘子,都需要些时日,何苦那么紧张哩。”
这时,店小二端着黑漆木盘,来到原来的桌子旁,到处张望;看见净白青年后,含笑走来问:
“大侠在这里进餐?”
净白青年点头道:“再来一只鸡、一条鱼、一斤女儿红。”
“好嘞!小菜待会就到。”
净白青年倒了两杯酒,一杯放在对方面前,展开怡人的微笑,道:
“大哥,敬你一杯,小弟先干为敬。”一仰脖子,将酒倒进大嘴里。
“在下就不客气了,请!”脖子一仰,一杯酒也倒进了口内。
“小弟姓袁名虎啸,虚度二九有一”净白青年一面倒酒,一面自我介绍,“江湖上人称‘粉面阎王’………”
“哈、哈、哈!”古铜色青年大笑,打断对方的话,“兄台听‘水浒’的说书太多了,动辄就亮出自己的万字;其实‘梁山伯’中各好汉的绰号,都是写书人编出来的。”
“哦,真有这等事?不是江湖朋友送的外号?”
“比如‘及时雨’宋江只是一个小县城的押司,经手税赋和处理狱讼。只是一个县衙小吏,低于捕头、高于狱长,不仅经手的钱粮不多,而且认识的人也有限。他父亲只是乡下的土财主,害怕受宋江的牵连,基本上不与他来往,因此宋江哪里有太多的钱去结交撞荡江湖的人士,救济他们,被大家尊称为‘及时雨’?即使宋江再没有自知之明,也不会给自己取这么与自己太不相称的绰号。可见‘及时雨’这个万字,完全是写书人瞎编的。兄台才十九岁,出道恐怕没有几年吧……”
“小弟独自在撞荡江湖历练不到三月。”
“足见没有多少人认识兄台,受到你的恩惠的人更少,也没有多少人见过你的武功,又哪来的‘江湖人称’。所以,兄台和绝大部分江湖人士的绰号一样,都是自己取的。”
“哇!大哥不仅四肢发达,而且脑袋也顶好使!小弟自己给自个取‘万字’,原本有点不好意思;现在看,他娘的,不、对不起,大哥,小弟不该讲粗话……”
“什么粗话细话,老子才不管书生那一套,照样大声骂娘!”
“对极哪!我操你娘!……不,小弟不是骂大哥,老子操他娘、祖宗十八代,这帮臭书生,整体咬文嚼字,晚上不照样操女人吗!所以,小弟把自个取的绰号冒冲在江湖上混出来的万字,也不必内疚了!”
“那当然,有什么不光彩的。不过在下没有给自己取绰号。我姓谭,名宇峰。名字文绉绉的,我可没这个文采,姓名都是家师给取的。”
“原来大哥也是孤儿,小弟不知道是谁操出来的,咱俩真是同病相怜哪!”转脸笑容满面,“咱二人既然这么投缘,就结为金兰吧?”
“小弟,我痴长你三岁,就叫你‘小弟’吧?”
“应该的,早该如此。”
“小弟,你受‘三国’桃园三结义的影响太深了。我们才认识一会,刚刚才知道对方的姓名,你就要结拜为兄弟,同生共死。是不是太草率了?我要是杀人犯、采花贼、朝廷欽犯,你不就跟着我臭名远扬了吗?甚至被捕快抓去,白白跟我丧命!”
“不会吧?大哥绝对不是反朝廷的钦犯……”
“咱俩的确相互不了解。志向、脾气和性格都不清楚,是否合的来,也不知道,岂能经常相处在一起?‘三国’中的‘桃园三结义’也是笔杆子胡编瞎写的。刘备、关云翔和张飞三人的性格和身份完全不同,怎么可能融洽在一起,心心相印,谈到一块?他们只可能各想自己的心思,相互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岂能成为肝胆相照的兄弟?所以,‘三国’中将他三人写成生死之交的结义兄弟,实在是失策;他们没有结合的基础,因而缺乏说服力。他仨只可能成为上下级的关系,愚忠愚义,而不能成为志趣相投、无话不说、思想相通的兄弟。所以,在故事中展现的不是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而是主仆情;实际上,都是关羽和张飞为刘备卖命,而不是刘备为他俩操劳和付出。”
“大哥说的太对了,的确不宜草率焚香磕头结拜;那就、那就结伴同行,一起撞荡江湖吧,相互也有过照样,如何?”
“随你,如果觉得性格不合,随时可以离开。”
“好!全都依大哥。现在先吃鸡,小弟真有点饿了。”说完,拿起一只鸡,首先吃起来,“快吃呀,大哥!”
“好吧,那就叨扰了。”谭宇峰把银票揣进怀里,再伸手抓起一只鸡,大口的撕咬着。袁虎啸向他扮个鬼脸,水灵灵的大眼珠向对方一扫,令谭宇峰不由得为之一震,思忖道:
“这小子的一双眼睛能勾魂,像美女一样迷人!不过,块头这么大的女人,身材未免太不苗条呐;唉,只可惜了一张动人心魂的俊俏脸蛋!”
“大哥,你是不是以为小弟是女扮女男装?放心吧,小弟的命根子大的狠哪,准保你吓一大跳,嘻、嘻、嘻!”
摘自拙著《采花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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