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一直下着,下着,越下越大,铺了一层又一层。淹没了山川,淹没了河流,淹没了树林,淹没了来人的足迹……
“墓地是他自己选的?”我问梅子。
“嗯,几年前就买好的,一直没用。”
“怎么选这么高的地儿,生怕别人找得着他。”山路上结了冰,我穿着靴子吃力地在上面迈着,时而一个趔趄。梅子在前面带路,流朱在旁边扶着我。天气极寒,我不时停下来搓手跺脚取暖。
方卓群的墓地选在一处山坡上,环山长满了常青的雪松,沿坡望去是蜿蜒的银色河流,山脉魁梧。大有威严不可冒犯之意。
墓碑上刻着他自己写的话:不可方物,卓尔不群。气质天成,一览无余。
“卓群啊,这次你终于死成了……”我不知怎的,看到他的墓志铭,竟然想起了用戏谑的口气,“倒真的是一览无余了。”
却再也想不出下面该说什么话。
我认识方卓群时还是大学的时光。
那是春日,我和梅子曲肱当枕,懒懒地躺在湖畔的草地上晒太阳。时而春风吹过,夹杂来淡淡的泥土气息。
“哎,林丹姑娘,我说你芳龄二十又二,至今没正经八本地谈个恋爱,是不是想跟我搞蕾丝边那?”梅子觉得无聊,侧过头来戏谑我。
我则任她揶揄,继续懒懒地晒着太阳。
“喂~”,梅子觉得我在奚落他,一咕噜坐起来,“我说真的,咱俩……”“我说真的——天上掉下来个帅哥——你要不要?”
我还没来得急反应梅子话锋的突转,就被一声凄惨的猫叫吓得连忙坐起。
眼前惊现一男生,银色的外套,棕色条绒裤。高鼻梁,薄嘴唇。眉目清秀,气质不凡,冷峻疏离,洒脱不羁。他左手抓住一只猫的脖颈。这只猫通体全黑,正在他的手中哀嚎挣扎。他们所处的位置,正在我的右脚边。
“不好意思,捉猫呢,没吓到你吧!”男生微微一笑,月牙般的弧度,微露洁白的牙齿。
我缓过神来,一半因为惊吓,一半则因为这男生的美貌:“没,没事……”
“打扰了。”他又是一笑,说完便径直扭头就走。
梅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帅……”
我这才发现梅子眼睛直直地看着那男生俊朗的背影,一副花痴的表情。冷不丁地又被她吓了一大跳,“不好……他回来了……”
“同学,帮个忙吧!”
“能不能先把猫移开……再说……”他伸着胳膊,把猫直直地伸到离我的脸不到十厘米的地方。
“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他才觉得不对劲,尴尬之间,竟有两朵绯云扑上脸颊,羞赧地笑了。
好是可爱!
“我太着急了……”他顿了顿,似是觉得十分难为情,“能不能帮我养几天猫?”
我和梅子对望一眼,不明所以。
他愈显慌乱,竟差点再次让那猫跑了,“我们院要离开几天去写生……所以……能不能?”
“为什么找我们!你又不是不知道宿舍里不许养宠物!”梅子警觉道。
他指了指不远处,一个大大的背包,还有一个画板。“我本来想带它一起走呢,谁知道它这么不老实,还没出学校,就想撒疯。我想万一它半路再跑了,可就不好弄了……”
“再说这么大的校园,这猫哪也不去,直奔你们两个大美女而来,说明有缘嘛。”他终不再慌乱,眼睛微眯,狡黠一笑。
“那你不会把这东西扔我们这不管了吧??”梅子继续警觉道,只是声调从高音逐次递减到连自己都听不到。
我伸手接过那只猫,“也好,我正觉得宿舍里缺少点生机呢。怎么联系你?”
“哦”,他拿出手机噼里啪啦打了一通。
方卓群就如此这般地进入我和梅子的世界了。
转眼三个月过去,天气由温暖转为炎热。梅子在宿舍里刷微博,我则抱着那只黑猫在阳台上听电台。
“都仨月了,帅哥没落着,死猫倒落了一只。整天躲检查也就罢了,还得被这东西来回折腾。我看那小子也不打算要了,看我把它扔了。”梅子嘟囔着,说完就从椅子上窜起来,要来抓猫。
我连忙抱猫躲开,“你咋这么没同情心那,我倒是觉得他不来挺好的。”
“是吧,宝啊?”我举起胳膊把猫在半空中转了一圈,那猫也识趣地“喵”了一声。“你看,我说对吧!”
“棒槌!那猫在你那都快养成了死胖子了。还是非洲来的。宝啊,你恶不恶心?”梅子做了一个呕吐状。
我抱着猫左看看,右看看,“呀,是有点胖了呢!”
梅子继续做呕吐状。
“宝啊,咱该减肥了。你看你梅子妈都嫌弃你了。”
猫复又识趣地轻“喵”一声。
“谁你妈呀!找你爹去。”梅子愤愤地扑上来,我则抱着宝儿慌忙逃窜,一时间屋子里充满了嘻嘻哈哈的笑声。
“could this be love that i feel so strong so deep and so real if i lost you would i ever heal ……”
“林丹,你电话可在我这儿啊,快点投降交猫吧。不然……哈哈哈……”梅子拿起我的电话就要接,十秒钟后,“啊……方——卓——群……”
“喂,您好,我是林丹。”
“你好,我是卓群。”
与卓群相处的第一个夜晚,我,他还有梅子三个人在学校的马路上溜达着。初夏的夜晚飘着一股淡淡的草木气息,微风吹过偶有凉意。路灯幽幽地散着橘黄色的光辉,照在卓群的脸上,有种折翼天使的光辉。虽然有我和梅子在身边,却感觉他的身上仍有种抑制不住的孤独。
见到宝儿的卓群流露出些许兴奋,但他并不像出差很久的爸爸回家见到自己的儿子一样,抱着宝儿爱不释手,只是爱抚地从我的手中接过宝儿,一只手胡乱地挠了挠宝儿的头,然后抱至眼前,“怎么长这么胖了,咋这么难看啦?”
“就是,就是,这么难看了,早就说让你少喂点。”梅子附和道。
“难看吗?肉嘟嘟的,多好看那!”我反驳。
“胖了娶不着媳妇。”卓群转过头,严肃地说。
“你应该感谢我把宝儿养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我亦正色道。
“噗~”,他笑出了声,“胖是有感觉,白是真的没有。咋叫宝儿,这么俗……”
“那你说叫什么不俗?”我问。
“叫红糖。不,叫牛奶。嗯,叫牛奶。”
“这么黑的家伙,放煤堆里都扒拉不出来,还叫牛奶。还不如叫煤球儿呢!”梅子不屑。
“呵呵,就叫牛奶。”卓群坚持。
“凭什么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啊!”梅子性子急,又有些反感卓群的霸道。
“这是我的猫。”卓群继续坚持。
“猫你妹的猫。亏我们还好心好意的帮你养猫,明明说好几天,你放我们这三个月也就罢了,现在连句谢谢都没有。什么牛奶,就叫煤球儿。煤球儿,煤球儿,煤球儿……”
“哎,我说你这姑娘怎么回事儿?怎么动不动就骂人那!”
我见梅子马上就要动起手来,赶紧拉住她。“真不好意思,她脾气大,你不要在意。”又转过头来对梅子说:“不就是个名字吗?叫什么不一样。至于嘛!”
“谢谢!造成不便,还请见谅。以后绝对不会再打扰。”卓群脸上带着淡淡的不悦,说完,抱着猫就走。
“哎,你这什么态度啊!有你这么说谢谢的嘛!还以后不会再打扰,以后你再……”眼见着梅子马上就要骂起街来,我赶忙捂住她的嘴,“行啦!”
好在梅子虽然性子火,但我的话还是能听进去。梅子做事直来直去,动辄与人发生冲突,而我则崇尚以和为贵,凡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两个人在一起,性格互补,相处融洽。
“切,扫兴。”
“这什么事啊,怎么遇到这么个怪胎。哎。林丹,你说现在怎么这么多人模狗样的屌丝啊?”
“你也是的。管人家这么多事干嘛。他的猫,叫啥关你毛事?”
“林丹,我是替你抱不平好吧!你反过头来教训我……看我不收拾你”梅子说完,就来戳我的痒痒肉,瞬间,寝室里又充满了欢乐的笑声。
闹了很久之后,梅子趴在我的怀里说:“哎,这喵星人其实也挺帅的。”
我惊魂甫定,诧异的看着她,“怎么,你还要和人家大吵一架?”
“吵?太小看我了吧。我非把他大卸八块……”说着,她便站起来,撸起袖子做打斗状。
“那你自己卸吧,我呢,出去走走……”我从床上一咕噜坐起,做了个鬼脸,迅速逃离梅子。
身后是梅子震耳欲聋的呼喊:“丹儿,你快回来~~”
我有隔段时间,晚上出门轧马路的习惯。一条马路,不用整齐的穿戴,塞上耳机,就会走好长时间的路。不用思考,只是这样单纯的走。直到有橘色的车灯照到马路的正中的我,并用喇叭催促着时,我才发现已离开太远。于是,折回,睡觉。
梅子起初觉得我这个习惯怪异,时间久了之后,也便习惯了。她知道我这个人,对自由和个人空间的需求量比较大。
不知不觉走到了西苑尽头,这里有一座荒山,是学校与外界的天然分割线。山上松柏林立,山下草木峥嵘,又有几个坟头孤立,实在恐怖瘆人。因此这里即便是在白天,也少有人拜访。我倒是很喜欢这里没人打扰的安静,时常往这里来走上一走,静静享受耳根清净的时光,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懑之情,或者只是简单地想些事情,然后回去美美地睡一觉。
“林丹?”
什么个情况?就算我胆子再大,再喜欢清净,也惊不起这么吓吧,“啊~”
“你别怕,是我。方卓群,是人,不是鬼。”方卓群抓住我不停乱挥的双手,强迫我静下来。
“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吓死人的?”
“谁让你大晚上的,黑灯瞎火的跑这山旮旯里来,怪我吗?”
“不怪你怪谁?说吧,来干嘛呢?”
“看月亮啊!没想到先看到一女鬼。定睛一看又像你。没想到,还真是你……”
我抬头一看,果然,一轮大大的月亮挂在天上,清冷皎洁,连这荒山野岭也氤氲着一层幽幽的银光,静谧而和谐。卓群站在月光下,淡漠而疏离,仿佛月宫里的仙子,梦一般的,我一抓,就会消失。
“你瞅着我干嘛!你呢。来干嘛呢。”卓群问。
“偷窥你行不?”我问。
“哈哈哈……”
不知又和他说了多久,都是些不咸不淡的话题。诸如你们院里有个谁谁,然后我导员贼垃圾之类。远山勾勒出淡淡的轮廓,我没有扎头发,和他坐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一阵风吹来,我发丝飞舞,传出淡淡香气。侧头看他,他正看着我,眼神有些恍惚。可能觉得有些失态,他说:“你头发真长……”
我觉得脸上燥热,然后突然想起正事,“呀,几点了,该回去了……”
“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没那么娇贵。”
正打算和他道别,却觉得他有什么事欲言又止。
“说呗!”我觉得他扭捏,干脆问他。
“你留下来,和我一起去山顶上看月亮吧!”
我真佩服自己当初的勇气,先不说半夜里爬山吧,就是和这男生厮混……
“could this be love that i feel so strong so deep and so real if i lost you would i ever heal ……”
“喂,林丹,你在哪呢。都几点了,还不回来。”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梅子噼里啪啦的一通质问。
“我今天不回去了。乖,昂。”
“喂喂喂,你不会被人打劫了吧?”梅子惊恐。
“大姐,你看我像是被打劫的嘛!”
“我哪知道,我又看不见。不过,按理来说,是你打劫别人……”
“好了,好了,不跟你说了。总之,我不回去了,梅子……”
“你手机铃……?是艾薇儿大婚时的音乐吧!”卓群问。
“知道挺多的嘛!”我稍带些佩服的语气。
“听过,蛮感动的。”他淡淡地说。
“什么叫蛮感动的?”我不解。
“就是是你听到很感动,感动的……”,他想了想,饶有意味的说:“想哭……”
“只听过看小说哭的,没听过听音乐哭的。”
“算了,不跟你说了。”他似乎觉得对我说音乐,如同对牛弹琴。
之后某日,我终于体会到卓群说的这种感觉。一个人,一首曲子,哭得泪流满面。
“could this be love that i feel so strong so deep and so real if i lost you would i ever heal ……”
“我感觉到的会是爱吗 ,这样强烈,这样深刻,这样真实 ,如果我失去你我会永远结束吗 ”
我有很多次问自己,如果我从来没有遇到卓群,或者没有与他一起去看月亮,命运又会是怎么个样子?
“你家泼妇?”卓群想起什么似的问。
“什么泼妇。你也有不对好吧!”我愤愤道。
“嗯,好。听你的。看得出,你家泼妇还挺关心你的。”
“再说一遍,不许叫泼妇!”
“好好。爬山吧?!”
我和卓群一前一后地走在山路上。山路边乱石遍布,密布的松柏更是说不出的阴森。所幸月光皎好,夜晚的风清新微凉。
“我想好一件事儿。”卓群突然说。
“大哥,拜托能不能别吓我。”我怒。
“我家猫叫‘宝儿’。”
“爱叫嘛叫嘛!”
“哦!”他怏怏道。
“啊~”我一个转身,从山路上滑了一跤,坐在地上。
他不管坐在地上的我,径直往前走。
“你怎么这样。我都摔了……”
“我可不想你家泼妇说我占你便宜。”他说着接着往前走。
“果然是屌丝。”我嘟噜说。
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山顶。虽然山不高,我们还是气喘吁吁,席地而坐。山头上有棵老松树,月光透过树枝洒在地上,斑斑驳驳。
我从背包里掏出两罐啤酒,递给他:“别告诉我你不喝。”
“好兴致。”
那一晚,我们喝着啤酒,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起来。我终于在那一晚弄懂了水粉和水彩的区别。
清晨的太阳从东方升起。我醒来时发现我们两个各靠在松树的一侧熟睡。侧头瞧他。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熟睡的模样。鼻翼微微地颤动。宽大的额头上渗着细密的汗珠。睫毛长长的,从眼睑上垂下来。朱红色的嘴唇薄如蝉翼,钩着浅浅的弧度,和眼眉的形状刚好吻合,绘成一个极其和谐的椭圆形。头发很茂密,也很硬。一条腿伸着,另一条腿则半弓着。
梅子听说我昨天晚上和卓群厮混之后,大为惊恐。立刻揪着我转了几圈:“那混蛋没把你怎么样吧!”
“托你洪福,他懒得。”
“他要是怎么样,我非吃了他。你也是的,大晚上的不回来,疯了吗?”
自此梅子和卓群结了梁子。
我不置可否,我喜欢上了卓群。
卓群其实能言善词,聪慧机敏,因此认识的人不在少数。但生性浅漠,不喜欢受拘束,凡事难得关心;又时常桀骜不驯,真正交心的朋友却少之又少。对于朋友,他确是肝胆相照,两肋插刀。为人正义感和道德感极强。与他交好的人也都知道他的脾气,倒也少了不少苛责。我与卓群相处,初时常抱怨他的不礼貌,但好在无论时间长短,他都会搭理你。多年之后,流朱总是埋怨我身上带着“拒人千里之外”的毛病,我则浅浅一笑,想起卓群蹙眉疑惑的神情:你说,两个相处久了的人,会不会变得越来越像。我是说,在某些方面?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而无忧无虑的时光也总是稍纵即逝。不久我们毕业,我留在内地,卓群和梅子则去了沿海。
也许每个少女的心里都曾喜欢过这样一个人,他才华横溢,英俊不凡,对陌生人清冷礼貌,对自己却温柔霸道。可这只是年少时的美梦。长大后,我们都懂得了,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而我也早应该料想到,卓群的性格,太过清高和自命不凡,如果不加改变,是不能适应这个社会的。我想我当初应该再多劝他改变他锋芒毕露不肯圆滑的个性,应该再多劝他收敛个性,虚心处世。可转念一想,他那么固执,又怎么听的进去。
分开的这些时日里,我们只能电话联系。卓群本来就不善联络人,又不喜欢聊些琐事,打来电话的频率差不多是半个月一次,有时甚至是一两个月。
他打来电话时,总是在接近午夜之时,一两点也常有可能。同居的人大多已经熟睡。而我总是兴致勃勃,冒着严寒酷暑,寻一个偏僻处,相谈甚欢。电话的内容喜半掺忧,我明显感觉,他过得并不如意。
也曾试着给他打过,却经常无人接听,亦或关机。虽然每次放下电话时会有失落,但总是转念一想,松一口气,他大概在忙,或者手机忘了充电。
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段关于电话的美妙记忆吧。心里那么的焦灼期盼,总是提前思量好该怎么怎么的说,演习数遍,小心翼翼;也或者总是怀疑言辞是否恰当,该不该这么说。接到电话时喜笑颜开,接不到电话时颓丧懊恼,即将挂电话时万般不情愿,挂掉电话事又羞着脸想自己刚才说错话了。现在有时会和闺蜜聊起初恋的时光,你一个我一个地讲着当年的故事,末了总会加上一句:我当时怎么那么贱,喜欢上这样的人了呢?是啊,我当时怎么会如此委屈自己,如此去宠溺一个人,如此千丝万缕的思念,如此万般柔肠的牵挂。
我之所以这么宠溺,大概是,我一直把自己当做他的妻子了吧。而宠溺,成了一种习惯。
在我和卓群的记忆里,有那么两天我无法忘怀的时光。后来我很多次的和梅子提起:也许,这是我们最接近恋人的时候。
那是某年休假,我去沿海找他。
清早的公车上,卓群坐在我的身侧有些疲惫。不知昨夜又熬到几点。他比以前更瘦了。突兀地像仅有一层包裹着的骷髅。我瞧着他眼里因忧郁而黯淡着,眼下有厚重的眼袋和眼圈,十分心疼。于是伸手摘了他的眼镜,慢慢擦拭。
连眼镜都和他一样支离破碎了!镜架已经变形,镜片的边缘也已经摔得凹凸不平,镜面则因磨损而模糊不清。
“戴几年了?”
“从毕业就没换过吧!”他略有沉思。
“怎么戴成这个样子了?!”
“有时候戴着就睡着了。”
“怎么这么不会照顾自己……”
是啊,卓群怎么会照顾自己。他只是知道盖饭会比泡面好吃,却依然固执地吃着泡面。然后在一个个胃痛的长夜里独自默默忍受。我本以为,那个来照顾他一生的人会非我莫属,却没想到,在经年累月与岁月变迁之后,当我嫁给流朱之后,才发现,我也会像给他细心地擦眼镜一样,给流朱擦去嘴角的饭粒。只是当我重复这一动作之时,脑海中总会闪过一个影子,然后无奈,然后屈服。每个人在心的一角都会存在这么一个人吧,明明不想忘记,却抵不过时间的摧残和命运的戏弄,藏在心底,变成时光的秘密。得不到的人,从此天各一方。
没见过大海的我央他带我去海滩,而他自己却已然对这片海域深深的厌倦。我坐在他身侧看他呼呼大睡。
好优雅的身姿,好美的人。
我偷偷拍了几张照片,然后插了阳伞在他头顶。
多年以后,我也偶有回想起这个场面。不是说怜香惜玉的吗,怎么到了我这里成了他躲在阳伞里睡觉,我坐在太阳地里傻呵呵地看海水一层层地拍上海岸,还在心里默默地感叹一句:大海好美!
我感觉我当时有种圣母玛利亚的慈爱,眼神温柔的忘着他,做好了一切灾难自己承受的准备,而他却什么也不知道!
远处有人把同伴埋进沙子里。我陡然间悲愤地往他的身子上狂撒了几把沙子,然后看着他狼狈地抖落。越撒越开心。直到海风吹走了插在沙地上的阳伞,我才作罢。看着他跑去追逐被风吹走的阳伞,然后对别人说“对不起”,突然有种大快人心的感受。
其实,这样暧昧的存在,真的不错。
从沙滩回来,我和卓群坐在海边公园的台阶上。夕阳橘红色的余晖铺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我侧过脸看见他长长的睫毛和隐约的胡茬。一双眼睛坚定地看着前方。这么好看的人,怎么瘦得叫我心疼。
傍晚的风从海面吹过来,有些冷。他拉了拉外套。“冷吗?”
“还行。”我说,却隐秘地拉了拉衣角。
前方不远的草地上,有一对小情侣在放风筝。风很大,他们放了很多次,风筝都急转而下。然而两个人却乐此不疲,欢乐的语音随风传播。
“小情侣竟干些无聊的事情。”卓群掏出一根烟,可无奈打火机却在海风中打不出火,只好作罢。许久,他问我“你放过风筝吗?”
“没有……”
“要不咱俩也放个?”
“不用了,看他们放就够了……”我说。
“丹,你有没有觉得有些你以前发誓绝对不会做的事情,现在慢慢的习惯了,甚至去做了。”
“那是因为我们长大了。”
“这样的去丢掉许多东西,我们的日子白过了吗?”
我无法回答。他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质疑,太多的不满。不肯屈服,不肯改变。所以,从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一副孤独的神态。因为孤独,所以清高。因为清高,所以满不在乎。
聊了许久,卓群说:“你知道么……你知道……我感觉,感觉我这个人不适合结婚。有的事情可能只是你想的那样好。”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情从沸点降到冰点,嘴角一点点的拉下来,他的意思,我懂。
“怎么可能呢。两个人相互照应多好。”
“没钱,没车哪娶媳妇去。我要是想娶一姑娘,总不能让人家跟我吃一辈子苦吧!”
“那你好好干。干好了啥样的找不到。”
“丹,你会不会感觉我有一天会成为一个乞丐。也许你哪一天看到一个乞丐,他就是我。”
“方卓群,你放心吧,我林丹要是想要你,早就下手了,至于等到现在么。”
“呵呵呵呵……你想多了。”
卓群会成为乞丐吗?也许吧,他太偏执又太清高。当时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后来,我读到一本书,终于想好了该怎么回答。书上写了一个伦敦的乞丐,总是在街头摆了一个碗,然后拿出一本书,专注地读着,无论这个城市的喧嚣。我想,即使卓群有一天不幸沦为了乞丐,那也是独一无二的乞丐。没准会像朱元璋喝了翡翠白玉汤后,建立一个崭新的王朝。
只是,这回答,他却再也没听到。
那一晚,卓群护送我跑过了海边的马路。他轻揽我的肩头,万般呵护。
卓群啊,当你在川流不息的车辆里专注而谨慎地护送我过街时,可曾知道,我多想时光停留在这一刻,看你为我焦急的面庞,看因我们奔跑而飞扬起的头发。你可曾知道那时我多想拉你的手。你可曾知道,这天傍晚我多想抚摸你在夕阳余晖中的脸,依偎在你的怀里取暖。我多想留在这个城市,和你一起放风筝,骑单车,玩沙子,和你一起在险滩里游泳,和你共度一生。
这个城市,在我心里,终究因了卓群的存在,而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此后,每当有人提起,我总会兴奋的说:“那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只是为什么会如此喜欢呢?因为那里有一个人,曾经日思夜想过,曾经痴心妄想过,曾经交予青春和爱情。纵然没有结果。
这一生的那一天,是我无比欢乐的时光。时常在某个慵懒的午后,在百无聊赖之时,没有防备地闯入我的脑海,然后笑了,又怅然若失。
我们都说时间会洗刷掉一切,再在生命的倾轧里了无踪影。当我们若无其事地与故人寒暄时,我们以为忘记了一切。而当某些片段浮现时,我们还是会轻轻感慨。不同的是我们释然了,不再追究了,不再偏执了。我们任这些影子出现或者消失,波澜不惊,然后日复一日,在自己的生活里奔波。
后来我将近三十,梅子终于受不了我为卓群心伤,打电话问他:“方卓群,你到底怎么个意思。林丹喜欢你这么多年,你又不是不知道。到底答不答应,你到底给句痛快话。不答应的话赶快滚蛋,别耽误林丹。”
我能感觉到卓群那边的怒气。他大吼:“关你什么事儿。”
之后是盲音。
晚上,卓群发来短信: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是你。找个好人家嫁了吧。勿回。
然后,失去了联系。
很多次晚上,我总会点上一杯蓝山,沿着街想起那个第一次带我喝蓝山的人。那时候的我讨厌蓝山的苦涩,吐了舌头,再把杯子推给他。而现在我却越来越习惯。
梅子问我“:你喜欢他什么呢?”
我说:“开始我知道我喜欢他什么,后来就忘了,然后习惯了喜欢他。”
喝过蓝山的夜里,我总会失眠。辗转反侧,脑海里是卓群挥之不去的影子。我好想和他说上一句“好想你”。却早已失去联系。
然后,直至天亮,情绪终于平复,继续日复一日的生活。
再之后,就是梅子告诉我他的死讯。
有人曾经说过,真正的悲伤是说不出,哭不出的。所以电视中但凡狗血的桥段,每到有人与世长辞时,必有哭天抢地如丧考妣以示悲痛欲绝之镜头。我哭不出,哪怕一行清泪也好。只感觉嗓子哑哑的。兀自站在这冰天雪地之间,怔怔地看着面前拱起的黄土,头脑空白一片,寒冷也忘却。
雪一直下着,下着,越下越大,铺了一层又一层。淹没了山川,淹没了河流,淹没了树木,淹没了来人的足迹……
“走吧!呆了好几个小时了。再不走天就黑了。”流朱说。
我打了一个寒噤,回到现实。用手抹了一把脸,才发现身上已积了厚厚的雪。
遂用手拂去墓碑上的积雪。
不可方物,卓尔不群。气质天成,一览无余。
不再回头。
车子离开墓地越来越远。流朱问我:“如果再选一次,卓群和我,你会选谁?”
“沈流朱。”
我们彼此都没有侧头,定定地看着远方。
是的,我选择了生活下去。
我不知道卓群有没有喜欢过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能够这么非朋友非恋人地相处这么久的时光。梅子说卓群对我太过无情,而我却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心性至纯的人,只是遇不到对的人。
记得梅子说过他的一件小事。
他和梅子一起去商场,遇到一位上电梯的母子。孩子对电梯特别恐惧,而不巧母亲却手里满满的东西。这时的卓群想也没想的掐了吸着的烟,抱着孩子上了电梯。
梅子说他当时好帅。我想,如果他是孩子的父亲,定会非常慈爱。
也曾有段时间怨恨过他,但终究还是在时光的冲洗下渐渐变淡。想遇一场总是那么不容易,何苦只记得那些难过的事情,甚至相互苛责。更何况我喜欢过他。
我并没有选择卓群,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放手了,释然了,屈服了,随它去了。
梅子说卓群留了一幅画给我,说是欠我的。我说,卖了吧,看看能不能卖了。
后来她打电话问我,有个买家愿意出一万的价格,有些便宜,卖不卖?
我说卖,有人肯买,终究是它的价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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