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这段情,只对你我有意义静月清荷

发表于-2014年03月03日 中午12:45评论-5条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最想吃的是重庆麻辣火锅。好在,离我的住所不远便有一家火锅店。那店位于汉南镇最繁华的地段,每天下午放学时段,火锅店便成了一大景观。放学的学生都是狼,个个人称大胃王,狼到之处,寸草不生。

月底出差,回程路过先生所在的a市,顺道拐过去看他。车还未到,他发短信问我:想吃什么?西餐还是中餐?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想吃一碗重庆酸辣粉。他笑:傻丫头,要求这么低,一碗重庆酸辣粉就能打发了你。这样吧,你还要什么,随你挑,老公负责买单。

我眼睛一亮,回:金银首饰就免了,你买个包包给我吧,放心,我不会要你买lv。

老公不再多言,回了一个字:好。

下得车来,外面落雨。正准备掏伞时,头顶已经有了一把淡蓝色的伞,原来是先生接我了。心里暖暖的,扯住他的衣袖,傻傻的一笑,随后叫道:“饿了,快带我吃饭。”

先生一手打伞,一手拉着我,走了十几步,便到了一家重庆火锅店。进得店来,但见七八个年青学生模样的人围坐一起正吃火锅。他们像一群蝗虫团团而坐,面前围一口大锅,锅还没烧开呢,菜早下去了,羊肉还没烫熟呢,早被捞起来了,青菜还是凉的,管它呢,咯吱咯嚓塞嘴里了,热汤里面打个滚捞出来,冻豆腐上的冰碴居然还挂着呢。眼面前只见十几双筷子起起落落,叉着什么算什么,筷子还在半路上,嘴巴已经张得大大地接着了--面前的碗是空的,不敢往里放,多少双眼盯着它放贼光。慈悲些的把菜挟走,碗留下,有那狠的干脆连碗都给你端走了。我们形容人贪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他们的行为明显是升级版的:吃着锅里的,看着别人碗里的。

他们吃得过瘾,我看得也过瘾。好比看成王败寇,列国混战,好一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正如易中天所说,火锅不仅是一种烹饪方式,也是一种用餐方式;不仅是一种饮食方式,也是一种文化模式。围在一起吃火锅的人,不是家人,便是伙伴,不是兄弟,便是朋友。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极富人情味的分享方式,才让火锅文化经久不衰。无疑,火锅不仅仅是一种美食,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

我们人少,没法点整锅,就要了两碗二十块一碗的酸汤牛肉粉,先生特意交待,一碗微辣,一碗大辣。粉上来后,先生将大辣的那碗放在我面前,道:“特别烫,慢慢吃。”我咧嘴一笑,也不答话,拿起筷子边吹边吃。他望着我的吃相捂着嘴笑了。

我撇撇嘴,一本正经的说:吃西餐靠叉,吃火锅靠抢,吃这重庆麻辣粉得靠烫。总之,火锅和麻辣粉就是寒门出身,大众属性,吃它不能拿出吃牛排的架式,手掂锃亮的刀叉,脖围雪白的餐巾。

先生也不争辩,也不吃饭,坐在我面前,只是看着我吃。心头一热,叫了一声老公,便不再说话了。他抱以微笑,伸手在我鼻子上轻轻刮了一下。

吃完饭,打的直奔a市的女包专柜。

在一家乔治.阿玛尼女包专柜前,我刚拿起一款女包看,服务员就过来了,介绍说,这款女包高端大气上档次,打完折后只要8000多块,先生说,买不起lv,但是,这个水准还能接受得起,买了吧。

我微笑不语,拉着先生进了隔壁的另一家女包店。其实,要的不是名贵的包,而是他的一颗心。我已经得到了他的心,端不会再贪婪到再要一个8000块的包,弄到他接连几个月吃泡面。

虽然说,脂粉,香水,高跟鞋,绫罗绸缎,名贵女包,金银首饰……一切都是因女人们的需要才制造的,但是,如果花得没节制,倒也大可不必。

男人爱女人的年轻美貌,这是男人的天真直率处,也是男人在生理上易于冲动之故。性爱原由刺激而来,然而不能持久,因为两人相处得久了,兴奋便自减少。虽然说要求物质是女人无可奈何的补偿,因为她们知道男人容易变心,而且变得快,还是赶快抓住些物质,算是失望后的安慰吧。好歹我总弄到他一笔钱,这是女人被弃后的豪语,因为她还能得到相当的代价。但是,这未免更属于阿q式,结果只有让男人更多占些便宜并看轻。

在隔壁的女包店,选了一款威尔萨斯,打完折后差不多千把块,我对先生说:就它了,比较适合我。先生却为我选中了另一款两千多块的包,我拒绝了。

付过款,携手走出超市,又落雨了。先生搂着我的肩头,将雨伞向我头顶靠了又靠,看到他衣服上的雨,我心道:我若有一天死去,最怀念的,也是这场雨,这把淡蓝色雨伞,这碗重庆麻辣粉还有这个爱意融融的威尔萨斯女包。

茫茫人世,谁能为这段情动心?这段情也许真如歌里唱的,只对他和我有意义。但是,我知道,到了另一世界,我们想必也是一人做饭,一人烧水,一人种田,一人浇地。在这个喧闹纷乱的世界里,光这样想想,都让人觉得安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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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都市猴精华: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都市猴点评:

这是一篇情真意切的好文章。作者通过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重庆麻辣粉和一个平价的威尔萨斯女包,非常动情的将"我"与“他”的那一份缠缠绵绵之情,毫无掩饰地展示在读者们的面前,使我们近距离的看到了微雨中,淡蓝色的伞下,一对恩爱的人儿。
个别地方再稍微改下,会更加出彩。比如:狼到之处,寸草不生。1,狼非食草动物;2,有点多余,不如删去。
祝福作者,向作者问好

文章评论共[5]个
hongjingLIU-评论

(:012)付过款,携手走出超市,又落雨了。先生搂着我的肩,将雨伞向我顶靠了又靠,看到他衣服的雨,我心道:我若有一天死去,最怀念的,也是这场雨,这把淡蓝雨伞,这碗重庆麻辣粉还有这个意融融的威尔萨斯女包。不能不动心!at:2014年03月05日 上午10:06

hongjingLIU-评论

狼到之处,寸草不生,形象得狠呀!at:2014年03月05日 上午10:08

都市猴-评论

这几天,一直在记挂着这一篇美文,只是由于网络出了些状况,没能如愿。今天终于看到了,很高兴。当然,我现在只是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欣赏的。at:2014年03月06日 早上9:24

静月清荷-回复你的记挂,令静月感动,握手。谈不上美文,无非是一篇心情文字而已。另,关于狼到之处,寸草不生,或许真是不妥。静月未经大脑深层考虑,只是夸大的一种修辞而已。再次谢过,这样的交流,令静月受益了。 at:2014年03月06日 中午1:29

梦海晴空-评论

(:012)有个这么宠自己的老公,真的很幸福!欣赏美文,问好妹妹!at:2014年03月08日 晚上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