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由于读的书太多了,以至于有时候不知道序该是放在前面的,按理说是放在后面的,但最近又看到许多书是放到前面的,就是跟着胡乱瞎写,未必懂得序的作用。我活着已经27个年头,感觉半辈子已是过去,从来不去想什么遗憾,也不去想烦心的事情,一本书并不容易写,开始的时候,写不好,写好了,写不长,写长了发现根本没人看。不得不说这是个多么大的悲剧。又在电视上看见有作家不去工作却让七十岁老母去工作养活的,不知该作何感受。若是自己是英雄好汉,赚个几百万回来。自然说人家多大的人了还要父母养活,可自己也是一个味道,又何必去说人家呢。所以这件事我不参加意见。一些事,用来说能明白,别人能理解。可有些事,非但用表达的不行,人听了也不赞同,只能选择忘记。
春
春被无数个作家形容,到头来不过是一种概念。不会把秋形容成春便是。 什么狗屁的勃勃生机,一片绿色,小河流水哗啦啦,鸟儿歌唱,花香飘万里,正是作家的拿手词语。但翻来覆去,不过就是那么几个词而已,几种景色而已。确实是真的表现了春的美丽和作家们的无聊。
左小志和左小龙就差一个字,但他不是左小龙,最后会把自己的舌头给弄断了。其次他对学问是充满憧憬的,他从来不相信读书无用论,他认为说读书无用的人都是他妈的傻逼。人说读书没用的,皆是读完了书方才有资格说读书无用,因为经历过,才知道无用。
左小志不喜欢春天,因为在一个春天,他和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分手了,而且是被人给甩了。所以他心很痛,他非常讨厌每个春天 。而不单单是这个春天。虽然言情小说他看了不少,但是显然他还没有修炼到像个混蛋一样可以不动感情的去谈恋爱。他认为小说里的恋爱很虚伪,除了他人爱我我不爱,我爱他人被破坏之类的狗屁情节,那些情节土到就像写春天的作家一样,n个作家去写同一个故事,不过是词有些不同,然后表现的是爱情的阴险狡诈和你不伤悲谁伤悲,还有作家的思维一样的逻辑,一样的想法,不过是词不一样而已了。就像你想说高兴,就说了个高兴,他想说高兴就说个快乐,另一个人说了个兴奋,虽然一个意思,却看上去与谁都不同。
左小志曾经想过去农村生活,他听说农村人朴实,没有什么太多的恶毒心眼。农村人不过是见识少而已,心眼恶不恶毒谁也看不出来。或许是一个人经历过某些伤心的事情,就会从一个好人变成一个坏人,从一个顺从的人变成一个叛逆的人,反正就是反着变。左小志变得有些偏激,不过他想,这年头名人不都是偏激的么?当左小志把名人不都是偏激的么?这句话讲给别人听的时候,别人总会回他一句让他哑巴吃黄连的话——可惜你不是名人。
名人定理不像几何正着反着都成立,名人不是因为偏激才成名人,但偏激却是因为名人而成了一种名词。那个名人偏激不过是凑巧而已,我想任何一个名人都不想偏激,但是不偏激就不能拯救全世界,不偏激不但拯救不了全世界,最后还会被全世界整死,名人想了想觉得必须偏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于是就偏激上了。
浪漫之所以叫浪漫就是因为浪像水一样漫步开来。左小志的第一个女朋友就很浪。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那种。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友的浪成了浪漫,波及到了除了左小志之外的人。女友的浪像水一样波及着其他的男孩子,这让左小志心里很不舒服。但他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他大概像武大郎一样,即使老婆潘金莲被西门庆上了,也对老婆说:“只要你吸取教训,不再犯错,我原谅你。” 实际潘金莲却是这样想的:“即使你不原谅我,我也会再犯错的。”
在一个星期天,左小志在房间里吃了n片安眠药。然后静静的睡去了。可怜的孩子。
他再也没有看过这个世界的样子,或许他厌倦了。然而她仍然是没有人性,小志走的那天,她没有出现,或许她就在和某男生在旅店的床上。小志的父母哭泣,送到医院的时间太晚了。一个18岁的男孩子在恋爱的面前选择了死亡。大概没有比这更加惨烈的恋爱了。
小志房间里的那把吉他似乎在哭泣,再也没有人会碰它了。他房间里的cd也许会永远的沉默了,因为父母是不会去动的,他们都是成年人,不可能去听那种流行歌曲。
我站在小志的坟墓前,绿草,鲜花,在一个死去的少年的墓前显得有些耀眼。我有些愧疚,这可是朋友的坟墓前,我居然会有这种感觉,死亡该是黑暗的,阴郁的。
桑奇也在。我说了句:“桑巴,是不是因为你的名字里有个桑字,所以很丧,让小志着了魔了。”
“放屁,这和我有个毛关系,是他父母离婚了,他有抑郁症了。”
我和桑巴离开墓地。
n年前,我们在一起。就是小虎队。都是阳光灿烂的少年,都是帅气潇洒的男模。那个时候,我们一起去打架,一起去踢球,一起去泡妞。不过小志很少去泡,都是我和桑奇一起去的,那个时候,当然和妞在一起还不算是泡,只能是朋友。我们管那种情感叫友情。小志本来就是内向的人。很多人总是误会内向的人就会聪明,以为都是孔子或者是陈浩南。实际上并不是,内向的人不能以偏概全的聪明。左小志是个胆小的人,而且智力也不算太好。不过是外形很像聪明的样子,基本上人们不会说刘德华是傻逼,因为相貌就不是那傻逼样。
有一天,我记得我爷爷给我讲故故事的时候就经常这么讲,无论什么故事,讲的最多的三个字就是有一天,然后怎么怎么了。我和桑巴,左小志去书店偷书。当时我们喜欢柯南的书籍,但是不知当时那老板怎么想的,只卖全套的,我们三个拿了零用钱凑了都不够。最后决定去偷。我先进去了,我说:“老板,你这生意挺好啊 。”老板见我这么小的人竟然说出这种话,这是我自己想的啦,说:“奥,是么,你买什么书。” 我说:“看看。”过了一会儿,我看好了路线,就抱起那套书,冲了出去。冲了出去之后,我把书给了桑奇,桑奇接着跑,桑奇跑了一段路,给了左小志,后来我们三个本来是决定在公园集合的。集合的时候却只发现桑巴,左小志不见了。我们等了很长时间,最后终于等到了。左小志气喘吁吁,他到了之后。我们问:“你去干嘛了啊。”“我没干什么?”“书呢。”我给了他一拳,说:“你说,书呢。”这小子居然哭了起来,说:“还回去了。”
“什么,你傻啊。”
最后还是桑奇说:“算了吧,吊郎。”
小志的死似乎是必然的。这个世界就是不怎么喜欢他,嫌他太懦弱了。要知道,人懦弱招致更大的敌人。桑巴说小志的父母离婚导致他得了抑郁症。我倒是觉得他之前也不怎么开朗。
打架的时候,总是我们帮他。他从来都是常败将军。
有一天,我实在讨厌有一天,这三个字,因为这三个字显得很幼稚,但是我又找不出来什么字眼。小志和班里的一个小子打架了。我们就去帮他。开始桑巴说:“先不帮,看看再说。”不一会儿,小志被骑到了别人的身体下面。我们才上去,把那个小子给揍了一顿。事后,我说:“你个孬逼。”他说:“我这是有修养,哪像你们动不动就动武。”桑巴说:“呆子。”
小志小时候歌唱的好,每次歌唱比赛他都能拿奖。这是我们认为他有的优点之一。
但是女孩子都不怎么喜欢他,就是因为他太懦弱。
直到有一天,他和高年级的打了起来。开始那个高年级的同学去碰一个女孩子的屁股。小志那天也不知道为什么鼓起了勇气。可能是因为那个女孩是他暗恋很久的了,所以他非常气愤。他就在班级里找了一根棍子,一棍子打了上去。打在了那个大哥的头上,那位大哥说:“你他妈虎逼啊。”小志再来一棍,那大哥要还手,小志再来n棍,那家伙居然给吓跑了。最后换来的是女同学的白眼:“你他妈的傻逼,打我对象干嘛啊。”但是他的举动换来了大家对他印象的一度鄙视到比较崇拜的变化。小志打人了。
也不知道那个高年级的同学是怎么了,或许是被打怕了。他抛弃了他的女朋友。小志去和那位童鞋道歉。他说:“对不起,我让你的男朋友抛弃了你。”“你可以做我的男朋友么?”小志挠了挠头,说:“好啊。”那个女孩是短头发,又不是很短,可以遮住脖子那种的,她长的很白,大大眼睛,性格开朗。
后来就发生了开头发生的事情。
那段时间小志的父母也很不争气,离婚了。
其实小志本来该去混黑社会,这才是电影里应有的情节,可惜的是它属于现实。就像张国荣一样在电影里永远阳光普照,到了现实里就从n楼上,独自去了他n年后该去的地方。我不知该说这叫悲壮还是悲惨。 青春到头不过是年老,生命到头不过是死亡。
鸟儿在歌唱,小河流水哗啦啦,蜜蜂嗡嗡飞。
雨一直下,淅沥淅沥。
风在吹,吹的树儿摇晃,雨线变斜了。雨滴静静敲打着窗户,我望着外面。
我就这么一直看,一直看,看着雨。它越来越大,最后变作了暴雨。雨滴打在玻璃上,似乎可以把窗户上的玻璃给打碎。外面的风也越来越大,狂风肆虐,有树枝被刮断。闪电伴随着雷声,巴嘎一声,还带着回音。在天空中闪现出一条电光,把整个黑暗的世界照亮了。
8岁那年我染了头发,不是我自己要染的,是我妈她老人家。她平时就不怎么正经,老是染发,因为她是开理发店的。她就给我染了黄色的。我一直觉得不怎么好,因为我干嘛把我的第一次献给黄色,这个内涵具有肮脏的颜色。那天,我正要出去,我妈喊住我:“吊郎,干嘛去?”我说:“我是要去忙正事的。“她说:”是不是又去买奥利奥啊。”我说:“老妈,这你都可以猜得到。”她说:“先剪头发,你留那么长的头发,是女人么?亏我还是个染发的。”
“我固然不是女子,但是我的头发也是很珍贵的。”
“你是不想剪了。”
“不想,走了。”我拔腿就要走。
“那就染了,好看些。”
我被楸了回来,是被我妈楸着头发回来的,我早已经习惯她这么对我。 她先给我洗了洗,然后给我抹了很多的药膏,等干了,再洗一次,我就变成了黄毛。我染了黄毛去买奥利奥,杂货店的叔叔说:“呀,吊郎,染发了。”我说:“我妈给我染的。”
“买什么?”
“奥利奥。”
奥利奥是我童年最爱吃的东西之一,我也是受了那个广告的影响,扭开,舔舔,沾着吃。一开始,我还以为那是巧克力夹着奶油,一吃才知不是的,是饼干。我妈并不希望我多吃巧克力,她说会变胖,将来瘦不下来。我却偷偷的吃,买了巧克力,就躲到家外吃完再回家。我妈却是聪明,回家要我张开嘴。我不张,反而一口气跑回了屋。我妈 就骂道:“小兔崽子,你偷吃。”她还来开我的门,但那常是我要逃跑了,她打开门的时候,我早就跳窗跑了,亏得是一楼。
我妈说我出生的时候七斤二两,很重,她就特别怕我变胖。她说其实她想要个女儿,因此就可以将来嫁出去,没想到我却是个男儿身。
然而男儿当自强,这是真理。我8岁那年就帮我妈工作了,她说我要早些工作,长大要适应社会。我有个毛病,就是总是偷拿家里的钱,偷完之后是会说的,但都是花完了钱才跟家里说:“我拿了n块钱,干了n事情。”我爸说:“你这种行为是家贼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从那以后,我拿完钱后,就没在告诉过他们。或许是因为当时还小,所以一块钱不算什么。即使我拿了,他们也未必会发现。
某一天,我牙痛。我妈带着我去医院,医生说:“有虫子。”
妈妈说:“告诉你不要吃巧克力。”
“你没有说巧克力里有虫子。”
“巧克力没有虫子,那是细菌。”
“妈,啥是细菌。”
“你要努力读书,以后不知道什么是细菌要被人笑话的。”
“奥,那我这个牙怎么办啊。”
“听医生的。”
医生给开了些药,我妈给我拿了回去。从那以后,我不再喜欢巧克力了。因为代价太大了。
在家的时候,我无聊了很久。就拿了我妈的 口红给自己抹了上去,又涂上了指甲油。然后从她的屋子里出来到理发间,让她看。她看了,说:“真是变态,要是个姑娘就好了。”我出去转了一圈,认识的都说:“吊郎,你逗死我了。”我就是故意逗他们的,没事找些事做,开心开心就好。我看见大街上有女人经过,她们都是妖艳无比,打着口红和指甲油,穿着短裙,她们看了我,就说:“谁家小孩子,太搞笑了。”然后她们就开始大笑,我发现她们都穿着高跟鞋,于是也好奇,回到了家。把我妈的高跟鞋穿了出来。这下更是众人皆笑了。
那群女人成天从我家门前经过,我就是很熟悉,她们的样子我记得尤其清楚。我喜欢她们,我感觉她们很时尚,很前卫。似乎是这个世界的领跑者,从不落后。n日,其中一个到理发店来理头发,该是烫头发的。她们都是爱美的。我正在家,她就说:“你怎么没有打口红啊。”
我说:“如果你喜欢看,我可以打的。”
“不用,跟你开玩笑的。”
“你可真香啊。”
“谢谢。”她捏了捏我的小脸蛋说道。
长大一点之后,我才知道她们是妓女。这个敏感的名字。
然而她们却以她们开朗的性格在心中留下了一丝深刻的印象。
妓女虽然放荡,但是却比一些淑女容易接触的多。知识是那样让人深刻和严肃,一副臭脸是那么的不招人待见。后来有几个女人结婚了,甚至有些结了婚之后还在做妓女。大概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很多人羡慕女人是女人,因为可以双腿一劈,一袋大米。我曾问过一个妓女,我说:“妓女总是会痛吗?”她说:“第一次会痛,接下来就不会痛了。”我却是闻着她们的香水味长大的。
我从来未觉的她们脏,也未注意到她们内心骨子的什么堕落。
这可能与个人的性格有关系,我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感觉,对于那些从小就生活在书香人家或者是正常人家的孩子来说,可能会对她们敬而远之。 我还问过一个姐姐:“你儿子知道么?”“不知道。”“骗他么?”“自然,说是上班的。” 还有几个是做生意了,她们赚了钱之后就不干了。如果我去她们的店里,吃饭是不要钱的。还有一些当了老鸨子,硬是开了家足疗。只有少数几个感染了性病,无法治愈,只有一个得了艾滋病,最后死了。她们说性病基本是由于男人不戴套的缘故。我说:“你们可以让他们戴上的。”她们就说:“为了钱,答应了不戴套,却不知那孙子有性病啊。”
9岁那年我刚读一年级,因为生日小是十一月份的,就晚上了一年学。
到了学校我开始宣扬我的牙的事情,我说:“我的牙里长了个很大的大虫子。”
一个和我一般胖的孩子说:“大虫子,它不会咬你么?”
“你知道什么,不是真的虫子,是细菌。”
“是大细菌。”
“差不多。”
这个孩子就是桑奇,他是第一个跟我说话的孩子。我当时就看得出我们将来必然是死党,我直觉一向很准。 他说:“你是胖子,我也是胖子。”我说:“你比我胖,我这个是标准的身材,你那才叫胖。”
“我会减肥的。”
“我也是要减的。”
开始我确实是有些胖的,但是后来我是瘦了下来,桑奇却依然如故,没有掉秤。
我减了肥是因为我比较喜欢运动,而桑奇胖依旧不变是因为他每天都吃很多的零食,而且不喜欢运动,他喜欢看书,喜欢玩游戏,就是不喜欢跑,篮球,一切体力的游戏。
一年级的时候,有一节体育课外面下雨了。桑奇很高兴,我不高兴。体育老师要带我们去看电教室去看电影。看了一部《小兵张嘎》。看过之后,我觉得我更加爱国了。艺术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启迪人心,看完那种革命的片子,内心十分地清爽和高尚。革命是万岁的。
然而无论革命万不万岁,我们都是必须要接受这个事情,革命必须万岁。
党在我们心中是必须伟大的,这个是新中国以来就不变的真理。
一年级的下半年,我爸给我买了个足球。于是我开始踢。把鞋踢碎了好几双。那年,我们班有了球队。于是乎我们开始和别的班级比赛,谁踢的好。但当时我们是一年级,所以,我们必须要输掉。因此受了欺负,就像国家弱,则挨欺负。有一天,我气不过,就去找二年级的刘三虎理论,他打了我们班的同学。于是乎我也被揍了。事情是这样的。
也怪我太冲动,直接到人家班里去了。
我进了他们的班级,看着了刘三虎,我说:“你凭什么打我同学。”
“你说凭什么。”
“凭你们踢球猛么?”
“你是了解却还来问,我揍你。”他说完给了我一拳,打在了我的肚子上。我捂着肚子蹲下了,因为真的很痛,要知道他打的是肚皮,那个地方可是很弱的。过了一会儿,上课了,我才捂着肚子走出他们的教室。
回到班级以后,我决定和我的同伴们努力练习,成为全校第一。不得不说,那个时候的信心很好,但是全校第一是不怎么可能,因为再怎么踢也踢不过六年级。
后来踢了几次,确实是和二年级不相上下。要想成为全校第一,除非你至少是五年级,但是我们刚刚一年级。
童年的事情多是无聊,怀念那时候最多的是无知。无知就没有烦恼,所以也会不用发愁。我也是想像晨歌一样有着不一般的故事,可惜的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故事也就过于平凡。在我的房间里挂的都是张靓颖的图片,我觉得她很牛逼,父母离婚这种困境,居然成了超级女生。她没像左小志一样自暴自弃,没有什么意志,更没有什么报复心理,如果你真的恨那个女的,干嘛不好好的活着。青春的比较有意思的日子不过也就那么几年而已,过了那么几年,也就没有什么意思。左小志果然中了韩寒说的,学位高的,多是有些笨的。我回想一下自童年再和小志一对比,他简直就是内向分子。就连胖子桑奇都没死你干嘛要死。
我的女朋友是个难看的家伙,她并不貌美只是年轻,但是我觉得很好。左小志分手的那个搬家了。听我爸妈说她的父母觉得有那样的女儿是可耻的,所以就搬家了。不过是换个地方可耻,还是闹出了人命,脸上挂不住才是真的吧,哼。
在一周日,我的女友把张靓颖的海报给撕了。我说:“你如此的对待我的偶像的海报。”
“你不可以脚踏两条船。”
“你开什么玩笑,我倒是想,只是偶像,崇拜。”
“那就不要崇拜。”
“我不崇拜她,难道该崇拜左小志。”
她就无语了。
桑奇说他最喜欢草坪了,我就说:“你不像男人。”
“什么状况。”
“向个男人喜欢高山。”
“草是女性化的么?”
“草就是《还珠格格》,高山就是《第一滴血》。”
“你喜欢旅游么?吊郎。”
“不喜欢。”
“春树喜欢。”
“谁?”
最近桑奇在忙着写作,他说写的东西都vip了。
我说你狠。
“春树,就是那个80后作家。”
“不认识。”
“我好崇拜她。”
我除了张靓颖谁也不崇拜。
“切。”
在学校是最危险的,这点谁也不用质疑,因为学校傻逼比较多,小人也多。还有老师的压迫,你说学校是不是好地方。我们班最近打架频繁,有一日,一个小子打了另一个小子,另一个小子用一把匕首插进了那个的胸膛。那个人就这样的死了。生命就是如此的脆弱,人不是猫,没有九条命。如果人有九条命,这世界抢劫犯一定很多。抢一次大不了就死一次,反正不会永远的进坟墓。左小志去世了之后,我和桑奇经常去看他,桑奇在左小志的墓前居然说了一句佛语——哥们儿,不要担心,生就是死,死就是生。我你妈了去。我踹了桑奇一脚,桑奇居然大笑起来,我又踹了他一脚,他还是笑。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你没听过庄子的故事么?”
“没听过,只听过装逼的故事。”
庄子的妻子死了,他就大笑,还敲盆打鼓。”
“庄子果然很装逼,原来他之所以叫庄子,就是因为他很装逼。”
名人的行为打动了我,有一天,我和桑奇凑了点钱,我们可是趁周六周日打工赚的,不容易啊。 本来是不够的,我又和老婆要点,她本来是不给的,我说:“不给分手。”她就给拿了三百块。我大喜。
我们请了一个乐队,到了左小志的坟墓强,让他们演唱。他们本是本地一个乐队,但是不赚钱,他们在一所大学里。我们请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 练习,我和桑奇觉得不错,就要了他们。他们觉得我们很好,他们说已经一个月没有请他们演唱的。他们就问:“你们 唱什么?”
“给死人的,要什么?”
“死人的,那就光辉岁月吧。”
“不错。”
光辉岁月的的黄家驹也去世了,要么这首歌名也很不错,代表曾经的光辉岁月,实际上,我觉得左小志的曾经的岁月是辉煌的,但他的内心却是阴暗的。我说:“你们会唱黑色星期五么?”
“这个不会,那是名曲,我们太小儿科了。”
“那好吧。”
在一个明媚的日子里。
我们和那个乐队,那个乐队居然有四个人,一个是主唱,叫大山,长头发,是个男的,有个吉他手,是个男的,光头,还有个鼓手,男的,最后一个电子琴,女的。桑奇不要脸的问人家:“姐姐,你多大啊。”
“呵呵,怎么,想追我啊,呵呵……”
桑奇那个逼样的还害羞了,脸红了,说:“随便问问。”
我说:“姐姐会看的上你么?”
没想到那位姐姐说了句:“我觉得小胖很好啊。”
桑奇笑了,笑的如此的无耻,我觉得小胖很好啊这句话让我无地自容,因为我一直都觉得小胖很差劲。
那位姐姐短头发,瓜子脸,不高不矮,胸不大不小,强壮。
我偷偷的问桑奇:“你不怕姐姐揍你么?”
“不怕,打是疼骂是爱。”
我差点没吐了。
我们坐着乐队的车到了左小志的墓前,帮忙把乐队的东西拿下车,主唱调整了一下嗓子,吉他手调整了一下吉他,鼓手 敲了两下鼓,那位姐姐先给小胖来个飞眼,小胖居然站不住了,要不是我扶他,没准他还得昏了过去。主唱回头看了一下队友,看来好了。所有的乐队开始启动。
随着音乐的响起,大家开始动起来。我跟着摇起身子来,还在拍手,并问:“桑奇,是这个样子么?”
桑奇也扭起屁股来,说:“是的,我相信庄子老人家活着,他的老婆死了,他会请刘德华来唱天意。”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彷佛带点唏嘘
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
是一生奉献 肤色斗争中
我说:“唱的太好了。”
我们这头正唱的欢快,有其他的幕也有祭奠的人来了。
他们看了看我们。
说:“你们干嘛?”
“你说呢?”
桑奇把那哥们的搂到一边,说了什么,我不知道,说完之后,那哥们儿,居然来一起和我们听歌,还像桑奇一样扭屁股。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问谁又能做到
一直到唱完,我问主唱:“可以再来一首么?”
“ok.”
“来张靓颖的《我是我的》。 ”
“我是男的。”
“让姐姐唱。”
“让姐姐唱!”桑奇也跟着喊起来。
主唱把话筒给了姐姐,其他音乐起。
姐姐一边唱一边给桑奇抛媚眼,桑奇扭着屁股,差点没把给撞倒了,他的屁股都上天了。
一连唱了几首,最后一首是stronger 。由于过于狂野,那哥们儿倒在了地上,我和桑奇跑过去,问:怎么回事?”
“我有心脏病。”
“药在哪里。”
“口袋。”
我们给他吃了药,他才好了些。
好些了,他说:“这首歌太火爆了,我有些受不了啊。”
桑奇赶忙去给姐姐来事,说:“姐姐唱的太好了。”
姐姐说:“是你给了我信心。”
“是嘛,快别夸人家了,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那哥们跟我说:“我差点没吐了。”
我说:“同感。”
唱了好几首,我和桑奇的钱也是花进了不少了。当然已经花完了,只是人家唱的时间到了。桑奇去和姐姐要电话,姐姐还真给了他。并告诉他,她叫桑米。我听错了,就说:“桑咪,这也太黄色了。”
“是桑米,桑米,大米的米。你能不能不记着《龙珠》里的琪琪啊。”
“龟仙人,哈哈。”
“我靠。”
乐队光荣的完成了任务,也更加光荣的赚到了钱,这一天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光荣日。我自己也忘记了什么时候开始听beyond的歌曲。只是第一次听人家说的时候,都说逼样。我说:“你们可真不文明,什么逼样。”
“是比阳乐队。”
“比阳就比阳,你说逼样算什么?”
“你懂个屁啊。”
“你懂个比阳。”
我感觉到beyond这个乐队的歌曲是多么的奋进,但是这个名字是这么的龌龊,就像林俊杰的抠抠一样龌龊。我有个朋友第一次听林俊杰的这首《不潮不用花钱》,还以为林俊杰去美国拍a片了呢。
时常我就莫名的孤独,无论跟谁在一起。那孤独就像希特勒的纳粹军队,闪电一般突然的来临,令我的内心措不及防。学校像一个真正的牢笼一样困扰着我,让我不但不讨厌它,将来还要感谢祖国感谢党给我这个机会读书。湖南台的变形记不就是如此么?说实话我是真的不知道那个会不会有用,或许节目过后,只有四个大字飘在空中——顶个鸟用。或许连个鸟都不顶用。
有一次,小志问我喜不喜欢流星。我说:“不喜欢。”
“美梦成真不好么?”
“美梦不会因迷信二成真。”
第二次,小志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说:“我想死。”
“生就是死,死就是生。”我一直是以为他是开玩笑的,不会想到他真的会寻死去。
最好的朋友总是忘记是如何开始的。
小志是在我们三年级的时候转学来的,我不记得第一次我们是如何交往的。只是晓得我们在一起了。我读过一本书,那本书说——女人是毒药。我一直也不相信,像小和尚不相信女人是老虎一样的不相信。但小志被女人毒死了。小志,她毒死了你。但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解药。
初三的时候,小志画了一副画。我和桑奇称他无耻,因为他画了一张裸女图。那自然不是因为无耻,而是因为油画的最高境界本来就很无耻。这不是他的错,是西方绘画的错。我看着那图画端详了半天,觉得画的不错。油漆很重,我闻到了油漆的味道。小志说自己将来或许会成个画家。桑奇称小志将来会成一个厨师。我和小志问为什么。桑奇说:“你们看这画,油很多。”
“滚。这叫艺术,岂能和厨艺相比。”小志说。
“我觉得厨艺和艺术就是一家。”
“我还觉得数控机床和数学是一码事呢。”
“对对对,你这个思维是对滴。”
“什么乱七八糟的。”
在那个猪逼又猪逼的日子里,我们一系列的少年是多么的天真,充满了比现在不知要多少的快乐。时间在流动,人也在长大。最重要的是人生没有遗憾,乃是最大的遗憾。左小志,羞答答似个女人。——桑奇如是说。桑奇胖如猪——我如是说。吊郎标准的男人——左小志如是说。在这个不算是世界的世界里面,我活着。活着。日益健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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