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情理法,风俗云轩居士

发表于-2014年03月14日 中午2:29评论-2条

中午,偶有闲暇,看来第三调解室,是个非常好的节目,因为与陈旭律师曾有短暂交流,感觉其主导方向和意识是有利于大方向的,利于和谐。

今日之节目,却遐思很多。

情理法,如何厘清呢?

按情理,中国为男权社会,尤其农村地区,儿子是家庭主力,虽也有男女平等之所,亦多遵循儿子继承主要家产,主要负责赡养诸事。

有人会以法律男女平等为词,说要平等,只一事可说明,目前中国随母姓氏的孩子有几人?

法律要平等,而不是某些无理之人用来争取权利的借口。

没有了乡俗村约,没有了情理,法律经常做些不合情理之事,怎么构建和谐社会。

中华民族历来是礼仪之邦,困难之时,为招待远来之客,可于邻居处借来,一碗面,一把椅子,如果这也要写个借条,详细描述情状,依描述原样返还,将是一个何样情景?

法律体现的公平原则,到哪里去找啊?

中国的民怨来自何处?我的直感是社会正义的缺失。正义缺失是什么意思?简单讲,就是不讲理。古语说有理走遍天下。可是在中国。。。。。

不想举些案例来说明,只能说,艰苦前行的中国,一路走好!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云轩居士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宁夏何老三点评:

作者在文章的结束部分说,不想举案例来说明民怨与正义缺失的关系,而这恰恰是文章最需要充实的论据,所以文章显得单薄了一点。问好作者。

文章评论共[2]个
呆贝贝-评论

简短的文字,表达出美好的愿望,希望艰苦前行的中国,一路走好!问好!at:2014年03月14日 下午5:20

文清-评论

云淡风轻,随意放飞美丽心情!祝朋友平安快乐!at:2014年03月15日 中午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