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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癞蛤蟆……无所不可以唱守拙生

发表于-2014年04月04日 早上8:18评论-3条

记得五六年前,村里走了一位老人,晚上有戏曲歌舞。艺人们先唱了《祭灵》《下河东》几折传统戏,接着唱了《养儿难》的歌曲,演员一把鼻涕一把泪,直唱得孝子们哭倒在地抬不起头来。最后是点歌,死者的一个侄子点了个《山路十八弯》,一个漂亮的中年女演员居然用甜美的高音将这首难度较大的歌子唱完,赢得阵阵掌声。接着人群里一个小伙子起哄,让唱《狼爱上羊》,那个中年女演员可能唱不了这个流行歌曲,却叫那个弹琴的的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边弹边唱了起来,小伙子唱得有滋有味,有板有眼,赢得年轻的听众一片喝彩。下面再点歌时,却见一个流里流气的小伙子大声喊道:“唱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能是并没有这首歌,主持演唱的那个高大胖的黑脸女人立即变脸色回敬道:“癞蛤蟆在你庄南地里的水壕里,你去找去,这儿没有。”那小伙子自讨无趣,也就不再言语了。

当时我想,小伙子不应该咂长嘴,哪有把癞蛤蟆唱到歌里的,分明是在捣乱难为人家嘛!由此我想起鲁迅先生关于文艺创作的有关论述。鲁迅先生大意是说,现实生活中的有些东西是不能入画入文的,因为写了画了叫人会觉得不美,不舒服,鲁迅并且举了鼻涕、大便和毛毛虫为例。歌曲是高雅艺术,把狼写进去,还勉强可以,因为狼虽然凶残,但狼还有团队协作精神,形象还有正面的因素。老鼠,在人的印象里,灰色、好偷懒吃,名声非常不好,但后来出现了《老鼠爱大米》的流行歌,这世界真是给奇了,你想不到的事真的会发生!

但我想,尽管如此,癞蛤蟆绝对不会被人唱到歌里,因为癞蛤蟆的形象实在太丑陋了,想起都叫人恶心!。但是昨天晚上,看中央台“非常6+1”节目,喜剧演员潘长江居然独家发布演唱了了一首歌名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原创歌曲,赢得现场一片叫好,你说奇也不奇?不说这首歌好听不好听,歌词美不美,反正我是服了如今这年头,一切皆有可能,无所不可以唱,鲁迅夫子的观点已经过时,而且过去人们认为不能唱的事物,一惊大碗重量级歌星之口唱出,石头可以变成金子,癞蛤蟆可化美女,大碗就是大碗,身手不凡,绝对有敢吃螃蟹的勇气、化腐朽为神奇的功能,以及孙大圣点石成金的本事。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拙生 4月3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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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推荐: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虽然说美不是艺术唯一的标准,但是,现在什么都能写入歌曲,被人传唱,已经到了百无禁忌的地步。
真的不知道是该为他们敢为尝试的精神叫好呢?还是为他们哗众取宠而感叹呢?
在市场经济面前,我们还能多说什么呢?

文章评论共[3]个
呆贝贝-评论

有些东西已经与艺术越来越远了。问好!at:2014年04月04日 上午10:09

守拙生-回复谢谢编辑先生,问好! at:2014年04月05日 上午11:07

金子川-评论

欣赏朋友美文 感谢支持杂文版面 期待更多好文 (:002)(:012)at:2014年04月05日 下午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