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香香合欢花空杯之水

发表于-2005年04月28日 下午5:54评论-1条

初见灵儿的时候是在一个下着花雨的季节。那一年,我刚好二十岁,是一个走过了做梦的年龄开始追梦的大男孩。

最开始的那段日子,我并不知道灵儿的真实姓名。我和我的同事都戏谑地称呼她为小区女人,因为她有一张和她住的地方极不相称的脸。

我守卫的小区里住着一群真正功成名就,傲视群芳的人。清一色的美女,俊男,进口跑车和高级时装,常常让我们这些工资只够糊口的人在羡慕之余又多了一些忿忿不平的慨叹。

那一天,恰巧是我值班。

天色变得有点昏黄不明,夕阳在白云的陪伴下懒洋洋的向西山靠拢。一只学飞的鸟跌跌撞撞,歪歪斜斜的朝家的方向飞去,凌乱的羽毛在风中微微颤动,象在演奏着一曲英雄的赞歌。

一辆红色的轿车在大门口放慢了速度,稳稳地停在了一旁的合欢花树下。

我站直了身子,把目光投向了车窗。

车门打开了,一个风度优雅,卓尔不群,有着贵族气质的男人扶着一个瘦瘦弱弱,相貌平常,长发垂腰的白衣女子钻了出来。

不般配的一对,我暗自嘀咕。

男人温柔的理顺白衣女子稍微散乱的头发,一言不发地靠在车门旁,眼睛随着女子的一举一动多情地移动。

白衣女子慢慢的在合欢花树下站定,闭上眼睛,伸出双手,仰首向天,做了一个深情相拥的姿势。

当风的路口,白衣欺霜赛雪,临风飘举。万千青丝有如黑夜废弃的衣角,柔软似绸。而那双迷茫空灵大大的眸子则像夜空走失的星子,叫人忍不住想亲吻她低垂的眼皮,给她温暖的慰籍。

有风经过,合欢花树油绿的叶子飒飒作响,摇落了千瓣万瓣的芬芳,飘飘洒洒的下了一场花瓣雨,落了白衣女子一身。刹时,她变成了一个花一般迷人的可人儿。

我有些呆了。

白衣女子对着发丝上的花瓣有一阵子的踌躇。终于,她伸出纤细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拈起一朵完整的花,轻柔的把它别上了自己黑亮的鬓角。遇上男人赞赏的目光,她苍白无血的脸上顿时浮起了一抹醉酒一样的酡红,象一个初经人事的小妻子羞对丈夫赤luo健壮的身体。

笑颜羞花闭月,媚眼如酒如丝。

男人眼里的宠爱象一杯甘露,甜得让人嫉妒。

而那一刻,我以为她是错落人间的小仙女。那一刻,我认为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男人举步上前,拉起白衣女子的手走向那辆名贵的车。

我的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惆怅。

白衣女子回望合欢花树的眼睛里多了一份难耐的孤寂,一份说不出口的落寞。

白色的衣裙消失了,天突然黑了下来。

我理了理身上的制服,自言自语地嘟囔了一句连我自己也听不明白的话,迷离的目光飘向了那散落一地的花瓣。

夜幕降临,城市灯火通明。脂粉掩盖下的女人和色相毕露的男人给这个现代化的都市涂抹上了一层不忍说不忍看的悲伤堕落。

我们这帮单身汉远离了繁华,就着一盏台灯,猜想着那个出色的男人和那个平凡的女人背后的故事。

兄弟甲说:我看这女人一定是被那个男人包下的金丝雀。

兄弟乙问:何以见得?

甲点燃一根烟说:现在的男人只要有钱,谁不金屋藏娇?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那男人是咱小区的首富。象他那样的人,养十个八个小老婆我都觉得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但如果他是一个糟糠之妻不下堂的男人,那我一定认为他有毛病。

兄弟丙搭腔道:不是吧?那女人非常普通,没有什么姿色。就算是要找情妇,他也应该找个妖娆一点的。也许,他们是亲戚。

兄弟丁撇撇嘴:亲戚?不象。那辆车刚出现我就看见了,我躲在一旁观察他们的神态举止直到他们离开。依我之见,那女人一定比男人更有钱,不然,他不会对她那么体贴入微。

我边翻杂志边说:不应该说那女人有钱,应该是她的家里很有钱。她一副弱不禁风,病态的样子,怎么说也不会是一个打拼天下的女人。男人要被女人依靠,才觉得自己是个男人。

乙摸说下巴道:有道理,有道理。只要有钱,国色天香也比不过丑不堪言。而且,养一个比自己弱的女人,可以证明自己的强。

丁说:那男人有的是钱,按理说他是不会为钱而折腰。

丙打着哈欠说:欲望如海,是永远也填不平的。

我烦躁地放下书:不要议论别人了,先想想咱自己吧。明天谁值早班?

甲潇洒地弹掉烟蒂:我。

灯熄了,呼噜声不间断地响起。

透过玻璃窗,我努力向外张望。昏暗的路灯下,两扇大门静默地伫立着。合欢花的花瓣被风一吹,早已不知去向。只有一点暗香若有若无的飘进屋子里,醉了我失眠的双眼。

常常在掌灯时分,白衣女子总会到那棵合欢花树下站一站,不言不语,只是对着漫天飞舞的花瓣发呆,象一个迷路的孩子。

每每这个时候,旁边的门卫宿舍里总会引起一阵不大不小的骚动,不为女子的美丽,只因她身上与世无争的安静和她眼里那说不出的忧伤。

这样的情景一直持续到合欢花完全凋谢。

小区女人,我们都这样称呼她。

男人每天都在天近黄昏的时候开车出现在大门口,手里大包小袋的拎着各种熟食和新鲜蔬菜。而小区女人总在那一刻出现在他的车旁,等他停好车,再牵着他的手回家,依旧是沉默少语。

象一道风景。我这么说。

象一副水墨山水画。兄弟们附和道。

小区女人很少单独出门,就算有,也只是到百米远的超市里去买一些生活用品,然后脚步匆匆的回家。

我觉得她是一只惊弓的鸟,总是担心猎人会在下一秒出现。

男人很少带小区女人外出,只在天气清凉的日子搀着她在住宅区的花园里走走停停,看看盛开的鲜花和池子里戏水的金鱼。

我几乎从来没有听过小区女人说话,真的。我的兄弟也没有听过。于是,所有的人都怀疑她是一个哑巴;也没有人看见小区女人笑过,于是,所有的人都认为她是一个聋子;既哑且聋,又无美貌可言,于是,所有的人都认定她是一个非常有背景的人,于是,所有的人都断言男人是个图财不贪色的人。

冬天扑面而来,白雪覆盖了大地。

世界一片纯洁。

整整一个冬季,我都没有看见小区女人的影子。

听不见虫噪蛙鸣,也没有微风拂面,我忽然感到眼前的雪有些刺眼,心里有些烦。

春色姗姗的铺满了山川河流,燕子结伴回归。

园子里品种各异的月季一茬又一茬地开着,在时间里默默的奉献生命,又在泥土中默默的孕育生命。

当最后一朵血色月季委地的时候,小区里突然来了一群扛着摄像机的男男女女。

我拦路讯问。一男子回答说他们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奉命来采访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作家。

小区里居然有如此人物?在这里呆了好几年,为何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和兄弟们不由瞠目结舌,惊诧于自己的孤陋寡闻。

那群人乘兴而来,扫兴而归。

进进出出了好几回,电视台的人紧绷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节目播出后,宿舍里的人面面相觑:小区女人?女作家?

又是一番热烈的争论,我们继续议论着那个帅气的男人和这个有名的女人。

甲拍拍脑门:原以为她是笼中不自由的鸟,没想到却是一只浴火的凤凰。

丙说:富有的人不一定有名。小区女人的名气正好弥补男人的缺憾,两者相辅,名利兼收,天衣无缝。

乙道:看不出她还是金玉其内,腹内有乾坤。不但文字优美动人,声音清脆好听,而且名字也那么秀气飘逸。

丁挥挥手:有内涵的女人才有吸引力。我现在明白为什么那个男人那么呵护她了。虽然她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但是她的性格温婉如水,是男人梦寐以求的那种女人。我将来就要娶这样的女人做老婆。

甲撇了撇嘴:你?有才气的女人你是养不起的。

乙搭腔道:那到不一定。你看看小区女人,那可是天下最无所求的人了。

甲说:不是每个女人都象她那样不争不吵。感情的事,可遇而不可求,你就慢慢的等吧。

屋子里一片慨叹声。

我没有说话。

不管别人怎样指手画脚,小区女人依然一成不变的过着自己的日子,走着自己的路,安安静静,少言少语。

夏天到了,天气热得出奇。

微风送爽的傍晚,小区女人偶尔会捧一本厚厚的书,出现在花园一角,安静的象一滴水。

那个时候,她专心的看书,我认真的读她。

不经意的抬头,不经意的双眸相遇,目光不纠缠,不作一丝一毫的停留,淡淡的,淡淡的一扫而过。

她是天上的云,我是地下的水。

清风过后,水皱,云皱,可水依旧是水,云,还是云。

一个闷热的午后,我汗流浃背地站在门口,就着自己的心跳数着时间等待换班。

小区女人撑着一把淡紫色的小阳伞走出了大门,走进了一眼可以看见的超市里。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焦躁地轰走了合欢花树上拖长了声音嘶叫的知了。

一袭白衣飘了过来。

我龟缩在遮阳伞下,看着那双白色凉鞋越来越近。

白凉鞋在大门口停住了,调了方向朝我走来。

我一惊。

一只白皙的春葱般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我看着那瓶结冰的矿泉水有几秒钟的发愣。

我向外挪挪了脚,对着小区女人伸过来的手不知如何是好。

天更热了,汗水流的更欢了。

小区女人的手向前递进了一点,她咬了咬嘴唇,轻声说:“天热,喝点冰水解暑。”

我无法抗拒她嘴角那点浅淡恬静的微笑,伸手接了过来,眼睛里多了一份大男孩的羞涩。

小区女人转身离开,长长的裙摆飘来荡去,包裹了那个季节我所有能到达的梦境,清亮了黑夜里我胡思乱想的心。

从那天起,我在心里亲切的称呼她的名字:灵儿。

再见灵儿的时候是在一个金风乍起,寒凉浸骨的清晨。

男人的轿车刚刚消失在街道的尽头,灵儿就咳嗽着出现在大门口,她看了我一眼,依着合欢花树慢慢坐下。

我看了看被露水打湿的土地,再看看灵儿微微颤动的身子,回屋搬了一个小凳子放在她面前。

灵儿很缓很缓的摇了摇头。

一片树叶落在地上,叹息着随风远去。

灵儿抬起头,看着合欢花树光秃秃的枝桠出神。半晌,她轻声慢语地说:“你说,明年的这个时候,我还会在这里吗?”

我的心一颤:“你们要搬走?”

“搬走?也许吧,谁说的清楚呢!”

“你喜欢合欢花?”

灵儿认真的点了点头:“可惜,都谢了。”

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你生病了?”

“没有,是我身体的某个器官安息了。”

我想笑,却没有笑出来。

灵儿油亮的青丝散了一肩一背,落了一怀一地,象一张纠缠交织的网,没有打结,却永远无法理清。

“我要走了,你多保重。”

“去哪儿?”

“谁知道呢。”

“还会回来吗?”

“谁知道呢。”

我哑然。

“每年合欢花盛开的季节,记得拾掇一些花骨朵装起来,等到来年花再开的时候,你就可以闻到全然不同的两种香气。而且,每一朵花里都藏着一个善良的精灵,它们会带给你好运。”说完,灵儿从口袋里拿出一串穿成串的合欢花放进我的手掌,慢慢的走向了庭院深处。

看着地上缤纷的落英,望着她远了的背影,心没来由的被一种悲怆的情绪掩埋,我猛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这个灵秀的女子。

枫叶映红了天际的某个午夜,灵儿离开了这个很吵的人世。

星星陨落。

天空飞起了细雨。

我站在合欢花树下抽了一夜的烟。

男人的车在停车棚停了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直到已经辨别不出原来的样子。

有人说,灵儿是男人青梅竹马的情人,他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对恋人。因为灵儿有病不能结婚,所以他们一直是秋毫无犯。

有人说,灵儿是个孤女,被男人看中,做了他的女人。只可惜红颜命薄,无福消受身前的荣华富贵。

也有人说,灵儿是个卑鄙的第三者,破坏了男人的家庭,所以遭到了报应。

还有人说,灵儿是男人最最心爱的小妻子,是他渴望一生相守愿意用生命去换的女人。

…………

关于爱情的歌,我们听过太多太多。关于我们的事,他们统统都猜错。

…………

我说,其实,灵儿是一只隔世的狐。

男人用一把铁锁锁住了家门,遗弃了那辆红色的轿车,遗弃了他辛苦拼得的事业,遗弃了身边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关注,驮着刻骨的相思漂泊到了天的另一边。

那里没有记忆里的事物,那里没有灵儿的影子,那里没有蜚短流长,最重要的是,那里没有寂寞的合欢花树。

和灵儿有关的话题就此完结。

可是,我清楚的知道,自己并不会因此而把她忘记。

很多年过去了,我已为人夫,但是我依然清晰的记得灵儿脸上的落寞和孤寂。

每年合欢花盛开的季节,我都会将一些花骨朵装起来,等到来年花开的时候拿出来嗅嗅那与众不同的香味。

妻问:你喜欢合欢花?

我点点头。

可惜,都谢了。妻说。

我忽然觉得妻的语气和灵儿很象,轻轻的,柔柔的,有一点点惋惜,有一点点无奈,还有一点点说不出口的心痛。

你的前生是只狐吗?我问妻。

谁知道呢。妻淡淡的笑笑。

灵儿嘴角恬淡的笑浮在了我的眼前。

我把穿好的合欢花轻轻放进妻的掌心,说,你的前生应该是花中的精魂,淡雅,却也芬芳悠长。

妻笑了,很甜。

合欢花的香气袅绕入鼻,很淡,但是,很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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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曾是刀客点评:

隔世的淡雅。

文章评论共[1]个
白雪飞扬-评论

怎么能这么美,这么淡雅,这么凄凉!喜欢!at:2005年08月22日 下午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