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吵架记实月光下的小河流

发表于-2005年04月30日 中午1:11评论-4条

小夫妻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差不多做到了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作为观众,我们都觉得有些寒心,因为他们大吵的时候,简直是惊天动地,让周围的人为之震惊、惶恐。

你看,为了一个小小的枕头,男的要扔进垃圾桶,女的惜财,不肯,男的却一定要扔,女的便发起了脾气,躲进一间小房子死劲地砸东西。这么一来,男的就发火了,几步冲进小房子,劈面扇了女的二个耳光。于是,一场新的战斗就随之发生了。

男的武功火候深,自然是胜利者。女的就可怜了,被挨得鼻青脸肿。不过男的虽然胜利了,可也没占什么便宜。女的趁他不小心的时候,用一根带有铁钉的木棍,在他手臂上钉了几个窟窿,险些让他成了独臂大侠。

最令双方痛心的是家里的家私基本上被打烂了一大半,电视机、dvd、全报销了。整间房子一片狼籍,电饭堡无奈地睡在地上,桌子缺了一条腿,椅子东倒西歪,好象喝醉了,许多小物件如同下了一场流星雨,零乱地散落在那里,其惨状不亚于曾经括过了十三级台风。

后面的故事几乎千篇一律,男的打电话让亲朋好友去收拾残局,请大家吃饭喝酒。女的当着众人的面,要求男的写保证书,保证从此以后不再动手打人。男的也气愤愤地点头应允,并恶狠狠地盯上女的几眼。那意思是等大家走了,我还要收拾收拾你。

到了这里,诸位一定以为没事了,但这一次的好戏还在后头。凌晨二点钟时,我们又接到了女的呼救电话。因担心会死人,大家连衣裳都来不及穿好,就匆匆地赶往现场。

这一次,房子里的零乱之状比先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的笔已经难以形容了,想形容这样的场面,只能找文笔更好的文人。

男的看到我们,便哭天喊地起来,仿佛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他伤心至极地说“我怎么找了这种老婆啊?一点都帮不了我,反而让我气死了,我好可怜啊!”

女的双眼眯成了一条小缝,那是红肿的缘故。她坐在另一个角落,不说话,神情恍惚得让外人看到也忍不住同情起来。

“我不要这种女的,为了这点小事就跟我吵得天翻地覆,我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婚。”男的嚎叫着,那表情酷似一匹绝望的公狼。女的淡淡地说,“离吧!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只怕你不离。”

“我才不跟你离婚?我要把你拖死,一下子拖死了是便宜你,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男的好象是醒悟了,又抛出了这话。

女的仍然不哭一声,有人劝她,“想不开就哭吧!别憋在心底。”女的象木偶一样,还是不多说话,也不愿哭。

有人提议他们今后约法三章,男的满口答应了,让女的先提条件。女的说,“一、你不准乱发脾气。二、生意账目要公开、三、晚上一点钟以前一定要回家睡觉。四、在外面长时间不回来时,你必须通知我一声。五……”男的基本上都一一应允,紧张的气氛好象暂时地和缓了,我们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处理完这些事情后,天已经亮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倦怠不堪,再次嘱咐他们不要再吵了后,我们才踏出了门槛。

还没有走出十米,一阵惨厉的女人的叫声又在寂静的黎明响起,如同锋利的刀刃划破天空,一股殷红从身后喷了过来,我们知道,那是小夫妻的血。

2005年4月30日 星期六 13时00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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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古草 | 荐/古草推荐:
☆ 编辑点评 ☆
古草点评:

好可怕啊!
有一种血雨腥风的味道。
惨!

文章评论共[4]个
风中的蝴蝶兰-评论

生活中多点理解与体谅,少点吵架与误会,大家都快乐开心点!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这样的话谁都会说,可惜谁都办不到。 [2005-4-30 17:32:49]at:2005年04月30日 下午5:17

天歌-评论

妈妈哟~~~~(我看了打不出哈哈呢)
这哪是散文,分明小说嘛——其实,很多时候,生活比小说更精彩!
作者的文笔简洁,把个小夫妻的不和,写得入木四分。为什么不是三分呢,且听我说来:
结构上,初写家私遭罪,再写皮肉之苦,接下来写心灵之痛,最后,提示其悲剧根由。着实让人在一波四折中感到行文之痛快!
此文引人三思,很有社会现实意义!
列为精品,实在当然!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也有不让你打哈哈的东西了啊?这可是真事儿,昨天发生的。 [2005-4-30 20:05:39]
  【天歌 回复】:文章真的不错,在此,再举二例以证明:
一是第七段:  这一次,房子里的零乱之状比先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的笔已经难以形容了,想形容这样的场面,只能找文笔更好的文人。——以虚的手法处理,很好!
二是结尾,文止而事不止,作者想像不停,思想继续!不错!
相信我们会读到你更多好的作品!
再次,真诚谢谢你的劳动成果! [2005-4-30 20:09:54]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以虚的手法是因为我赖得写,没想反而写好了,呵呵,有你这样分析我的文章,我会越写越有劲的,谢谢你鼓励。我计划写三百篇散文的,一天至少写一篇,象写日记,现在离目标还很远啊! [2005-4-30 20:18:34]
  【天歌 回复】:你不知此处以虚手法处理,会好?胡说哟。前面明明已写了,再写,多会重复。再说,你的目的不在此。而在于层层递进的结构,表现造成的伤害!要不信呀,你可去问其他人!
三百?哦哟。熟写文章三百篇,不是作家也成家了!
努力吧!

[2005-4-30 20:27:02]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我在旧书摊上买了一本写作的教材,那上面说要想写好文章,至少要练三百篇,其实在烟雨里数量超过了三百篇的朋友好多。写文章是凭感觉的,我一直这么以为,至于想到什么表达手法,我是没有刻意地去追求的。但我明白一点,如上文,若再细致地描写(指家私之灾)便有画蛇添足之嫌了,呵呵。 [2005-4-30 20:33:43]
  【天歌 回复】:哈哈哈哈~~~
你这个家伙,原因是成心要弄出好文章呀!我就专门看了胡言罢!
你这个文章,语言明快,和谐一体。说到家私之类,点到为止,在这儿为妙:因为大家心里都知道。也是你的“约法三章”之略妙处!
好好修炼吧!——我原说发两个散文耍耍,看来,不太有这个胆了!
我只有看的福了!

[2005-4-30 20:45:56]at:2005年04月30日 晚上7:00

文清-评论

这样的仗打的有意思吗?不如离了算了。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我不是在文中说清楚了吗?男方要拖死女方,所以离得了吗? [2005-5-1 18:25:19]
  【文清 回复】:这个女人这样做,不明智,也可以说无聊。 [2005-5-2 8:52:35]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不能一味埋怨女的,男的更不是东西,双方都有错,男方要多一点。 [2005-5-2 13:49:06]
  【文清 回复】:女人不讲理,比男人更可怕。 [2005-5-2 13:50:23]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不讲理是女人的天性,倒是男的,也不知让一让,象男人吗? [2005-5-2 13:56:54]
  【文清 回复】:两个人都能在自身上找毛病,这样的夫妻就不会有仗打了。 [2005-5-2 13:58:56]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我认为是他们的知识档次有问题,所以就是这样子。他们不懂得如何在自己身上找毛病,却老在对方身上挑毛病,哪有不吵的道理? [2005-5-2 14:03:01]
  【文清 回复】:现在多数家庭都是这样的,所以对这种事已经感觉司空见惯了。  [2005-5-2 14:05:32]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我以前也是爱吵的,后来不吵了,因为我知道,吵了也是白吵。两个人思维方式不一样,没有办法逼着对方按自己的意图去做的。 [2005-5-2 14:09:53]
  【文清 回复】:不离婚就好好忍耐。夫妻吵架是一件挺失身份的事情。 [2005-5-2 14:11:18]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身份倒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不开心了。 [2005-5-2 14:29:24]
  【文清 回复】:我想,潜心学习的人是没有时间天天打仗的。 [2005-5-2 14:40:33]at:2005年05月01日 清晨7:37

颜乔锶-评论

天啊,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既然结婚就应该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女方也笨,就不应该相信这场不可挽救的婚姻,可以通过法律的帮助离婚啊,他说拖就拖,美得他!!!!!
  【月光下的小河流 回复】:我都不知道怎么去离婚啊!你教教我,我再去教她。 [2005-5-2 13:47:42]
  【颜乔锶 回复】:拜托,我也不知道,找个律师咨询一下阿 [2005-5-2 14:33:36]at:2005年05月02日 早上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