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最后一滴酒,我用力摔碎了啤酒瓶。
阿东和阿良通红的双眼正看着我手中的砍刀。
朔风吹过,我的长发在风中狂野地飞舞,紧握砍刀的手似要将刀柄捏碎。
大风起时,我知道,我得动手了。
我是一个混混,有时我也喜欢被称作古惑仔。
在这个纷乱的江湖上,像我这样的人很多。我们的命是不值钱的。
我们听从老大的安排,今天,或是明天,不停的用手中的刀和胸中的热血去铲除异己,有时,我们也被别的混混当做异己铲除。
没办法,尽管我们厌倦这样的生活,可是我们除了热血和野性以及贫困之外,一无所有。
运气好的话,老大会提拔我们中的某一个人,但那也只不过是个高级混混,可以有几个手下,但最终,等待我们的还是那永远无法停止的拼杀。我们会无怨无悔地为老大去流血,这是我们的职业。
老大会在江湖风雨中消亡,而我们,则不停地为不同的老大去拼杀。
混混是没有明天的。当然,也不能有爱。
这样的生活,我已经过了好些年了。道上的人都叫我“明哥”。
因为资深,新老大一开始就给了我两个手下,就是阿东和阿良。
今夜,我将带着他们去教训另一个激怒了我们老大的老大。
我的刀快、准、狠是出了名的,我也带着阿东和阿良作过几次漂亮的活。
而今夜,我却迟迟没有命令他们动手。
因为我心里有东西放不下。
她叫宁儿,一家杂货店老板的女儿。
有一天晚上,我喝醉了,倒卧在细雨霏霏的街上。
我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醉卧街头,只有这样的时候,被绵绵细雨缠绵着,我才感觉自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才感觉自己实实在在地存在。
“喂……你……你没事吧?”
我抬起头,一张恬静而略带惊惶的少女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不知怎么,我竟对她笑了笑,我似乎很久都不知道笑是什么了。
“我没事,只是喝醉了。”
“哦。不过……在下雨,会生病的。”
“没事,我身体很好。”
“需要我通知你的家人嘛?”
“谢谢,我……我没有家人。”
“没有……那……我可以帮你什么吗?”
“帮我买瓶酒好吗?”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宁儿。
她看上去并不漂亮,身体也很单薄,只有那双眼睛,让我永远不能忘怀。
她的眼神总是那么空灵,她望着我的时候,我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小时候,母亲哄我入睡时的那种温暖和安祥。
我犯了混混最大的忌讳:我爱上了宁儿。
我说过,混混是不能有爱的。因为混混没有明天。
可我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宁儿。
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她让我想起了母亲。
我们相爱了。一个混混,和一个杂货店老板的女儿。
不久宁儿就知道了我的身份,可她没有离开我。
每次我出去干活,她的眼神里就充满了哀伤。她从不劝我什么,只是,用她美丽的眼睛久久地望着我。每次,我都是逃一般地离开她。
每次做完活,宁儿都会默默地为我买来很多啤酒,然后,一瓶一瓶地打开,看着我一瓶一瓶地喝完。
每次喝完酒,我们都会疯狂地做爱。没有温情脉脉的爱抚,没有甜言蜜语的铺垫,有的,是无言的狂野,是淋漓尽致的相互拥有。
每当宁儿离开,我都会大哭一场。
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说我命苦,说我很难有个家。
多年在外拼杀的生活早已印证了母亲的话。
可是,我却怎么也没有勇气离开宁儿。
风更大了。阿东和阿良在等我的命令。
我甩了甩长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向他俩点了一下头。
那个人从夜总会里出来了,身边如我们侦查的只有一个随从。
我们像箭一样朝那人奔去!
奔跑中,我似乎又看见了宁儿那恬淡而略带哀伤的眼神,似乎又看到了宁儿拎着一大兜啤酒走向我的小屋……
这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做完活,回到宁儿身边。
我的刀准确地劈向了那人的左臂!
然而这一刀,并没有如预期地砍中那人!
夜总会的门里,忽然冲出十几个人!每个人手中,都挥舞着明晃晃的砍刀!
只不过才一分钟,我就已经倒在了血泊里。七八处刀伤让我连爬起来都很吃力!
“明哥!救我!”
那是阿东的惨叫!
我拼尽力气站起来,忍着周身的剧痛,跌跌撞撞地向阿东走过去。
血,一滴一滴摔落在地上,像午夜里纷飞的细雨。
致命的一刀终于刺入了我的胸膛。
我感觉到,那冰冷的刀尖,一寸一寸进入我的身体,缓慢,而坚决。
我的灵魂一丝一丝地,顺着那冰冷的刀尖,慢慢飘散在暗淡的夜里。
我是往后仰着倒下的,这让我有机会最后看一眼迷茫的星空。
天空是惨白色的,天空中,宁儿那哀伤的眼神,也是惨白色的……
冰冷的雨丝,缓缓飘落在我慢慢变冷的脸上,我笑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天气,我也用最喜欢的姿势卧在街头。
只是,我永远也不会起来了。
也永远不会再有一张恬静而略带惊惶的少女的脸,
出现在我眼前……
本文已被编辑[书剑浪子]于2005-6-28 9:19:18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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