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逆流的鱼(五)涂梦非

发表于-2005年08月01日 中午1:09评论-1条

第五章

没有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陆平希望他的人生是完整的。毕竟人的一生有太多的遗憾,尤其是在他年少的时候。我们因为年轻而无所谓,也正因为年轻而无所为。青春,有时候我们太欠考虑,而有时候,我们又考虑得太多;等待的人,也会从你身边悄悄地擦肩而过。当你恍然回首时,人已远去,空留喟叹,仿佛一个逝去的梦,看不清,抓不牢。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当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老天能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给这份爱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大话西游》里猴子善且如此,何况于人。每个夜里,兰若馨都会出现在陆平的梦中,一觉醒来,梦境似有若无,细细回想,才觉怅然若失,区分现实与梦幻无疑是一件很残忍的事。夜半时分,陆平辗转反复,抱影无眠,对兰若馨的思念与日俱增,一股表白的冲动澎湃胸间。蓦地爬起来,摊开纸,诗意大发,提笔写——

没有开始

没有结束

一生

奔波跋涉

永不停歇

只为

心中的梦

梦中的她

坎坷的步履

追求远方

远方又在何方

何方是我寻找的故乡

带着希冀迈向远方

没有翅膀不会飞翔

落款写上——

辛已年陆平草于思春阁

作罢,陆平恨不能鸿雁传情。

情诗的最高境界是诗意若有若无,仿佛透过大雾看一件东西,朦胧的感觉。陆平纵观全篇,居然能够读懂,大叫不好,现代诗应该是那种不读三遍不知道讲什么,读了三遍才知道什么都没讲的,很显然,陆平写的不是现代诗。陆平对着墙壁深情并茂的朗诵,含情脉脉,那墙壁羞得险些坍塌。陆平放弃了写情诗的打算,觉得情书更能直舒胸臆,撕下几页信纸,连夜烹字,心中的千言万语,化为笔尖流淌的字符。窗位黑魆魆一片,一盏孤灯,伴随这漫漫长夜。

若馨:

我不知道该不该给你写这封信,只是心中有些话,藏得太久,让我不能释怀。茫茫人海,遇见你是一种缘份,认识你更是我一生的际遇,我想珍惜,想拥有一份美好的关于青春的憧憬,因为我不能说服自己不去想你,不去思念你。真的很在乎你。我知道,现在说爱还太早,也太奢侈。但是,我喜欢你,喜欢你微笑的样子,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时光。这些话或许不应该说,可我不想欺骗自己,说我不在乎你。三年之后,我们会各奔前程,也许再也不会见面,不会相遇,但我会记住你的容颜还有你微笑的样子,这些会告诉我,我曾经痴痴的期待过。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里,拥有——那怕是一丝的纯真,都让我向往,向往我梦中的女孩。

默默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是一种孤独的体验,我不愿一直孤独下去。

如果这封信给你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那么请你原谅。

陆平

这一夜,陆平心情亢奋,半夜里,快乐得醒过来。拧开台灯,从枕头下抽出信,仔细拆开,又读了数遍,心安地阖上,仔细折好,将梦接着往下做。

东方露出鱼肚白。

第二天,陆平一觉醒来,挣扎几下,翻身起床。摸出情书,昨夜的勇气今日已荡然无存,一阵的心虚。突然,闹铃骤响,陆平灵魂一震,粗暴地抓起闹钟往一旁甩去,收好情书,迅速逮件衣服套在身上。

清晨,几只小鸟在枝头啁喋。天气带有微微的凉意,预示秋天即将来临。路两边的草地上挂着昨夜的露珠,仿佛美女的唇,湿润有光泽。街上,三两个学生赶去上早自习。两旁高楼门窗紧闭,小城还处于睡眠中。

兰若馨洗漱完毕,扎起秀发,朝学校走去。

“陆平。”兰若馨轻轻叫道。

陆平一听,心跳在加快,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情书,手在流汗。

“陆平,难得见你这么早来啊!今天是什么日子?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兰若馨笑道。

陆平脸色微窘:“是啊!你也挺早的,今天天气不错,我——来学校散散步。”

兰若馨没有证明天气不好的证据,笑说:“天才,你是来学校散步的啊!”

“嗯,呵呵……”陆平傻笑,心里矛盾。

“怎么了?怪怪的,昨晚没睡好吗?看你眼睛都还红红的。”兰若馨问。

“是没睡好,昨晚我家那条狗去追耗子了,结果没追着,半夜敲门向我要点心吃,我说狗狗没有啊,它就在门口叫着,吵死了,搞得我都想把它炖了吃。”陆平胡编。

兰若馨睁大眼睛,嗔怒道:“陆平,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呀!都说你越来越会贫了。”

陆平忙说:“开个玩笑啦!我绝对没有怀疑你智商的意思。”

“不对!你心里一定是有事,还不想告诉我。”兰若馨一针见血。

陆平被看穿,犹如白骨精,再度狡辩。

“你不想说就算了。”兰若馨作无奈状。

陆平原计划奉上情书后撒腿就跑,身后事留给兰若馨去裁决。但转念一想,手上握的毕竟只是一封信,而不是手雷,仍了可以一逃了之,不用担心自己会被炸死。相反,倘若表白失败,那封信无疑就成了陆平的罪证。陆平内心焦虑,想,鱼和熊掌不可得兼;况且,要是被熊拍了几掌,则前功尽弃。陆平说服自己:冷静。

陆平忽然想起,若馨喜欢有内涵有素养的“四有”男生,对比自己,似乎相差甚远,一阵失望。

兰若馨感觉气氛有些尴尬,缓和道:“嗯,陆平,有个问题要向你请教哦!”

陆平狂道:“尽管问。”

“是这样的,昨天语文小测有道课外题,问的是《春秋三传》指的是哪三传,我不记得了,能不能告诉我?都说你精通古文嘛!请赐教。”兰若馨笑笑。

“你考我啊!《春秋三传》,嗯,我想想。”陆平学识有限,苦苦追忆,脑子里空空荡荡,丝毫没有“三传”的影子。他暗叫不妙,寻思该如何搪塞。突然,灵光一闪,不等证实,急急说:“哦,我想起来了,好象是《左传》、《谷粱传》,嗯,还有——《公狼传》吧!”

兰若馨受到点拨,悟道:“哦,不过,似乎是《公羊传》吧?不是狼哦。”

陆平讹传,掩饰道:“吾老矣!sorrysorry。”之后如高手杀人不留痕迹,附上一声笑。

兰若馨为他挽回面子,笑说:“没关系嘛!一字之差而已。”

“色狼和狼也是一字之差。”陆平自我解嘲,发现她的蝴蝶发夹,“咦!若馨,你今天换了个发型呀!好漂亮啊!”

“那有,很土的,只是嫌梳头麻烦,才扎起来的,很难看的。”兰若馨挽了挽头发。

女孩子总喜欢说反话,别人夸她漂亮,她会说自己不够可爱;别人夸她可爱,她又会认为对方撒谎。天性使然。

李福奎在晨跑,见了陆平和兰若馨,一句招呼也不打,低头跑过,装作没看见。陆平叫了几声,他才勉强停下来,表情有些奇怪,生硬地问:“干嘛?”

“你晨练呐?”陆平明知故问。

“废话!要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说罢,转身跑开。

“这小子吃错药了吧!这么奇怪!”陆平不解。

兰若馨低下了头,默默无语。

陆平看了眼兰若馨,暗暗说:“今天是怎么了?一个个都这么奇怪?”

李福奎这些天来都在操场上,拼命的奔跑,拼命的投球,似乎在发泄某种郁闷的情绪。陆平见了他几次,他总是冷冷的样子,仿佛陆平上辈子欠他的钱没还。李福奎在一次冲刺跑中摔倒,伤得不轻,进了医院。陆平前去探望。兰若馨也去了,还带了一束百合。

雷啸天所在的文武学校在一中的隔壁,男生们个个武艺高强,常常翻墙而入,进一中与女友幽会。

运动场的一边是一片不大的小树林,松树居多。树林里常常有人干一些与正规运动无关的事,譬如谈情说爱。每到清晨或者黄昏,林子里,情侣成双成对地出现。陆平有事找雷啸天,奈何这小子神出鬼没,见首不见尾,陆平在围墙边找寻了几天也没见他的影子。后来听说雷啸天和林珊去了运动场的树林,硬着头皮找去。松林里,情侣们漫步其中,陆平插足在这群人中间显得不伦不类,顿时心生一种鬼魅瞧着人间的阳光却不能分享的痛苦。

雷啸天此时正和林珊在运动场晨跑。与其说是在晨跑,不如说是在漫步。雷啸天前些天向陆平学了几句文的,现炒现卖,称赞林珊“落花无语,人淡如菊”;又感叹“时光似水,岁月如歌”。林珊听得一脸灿烂。二人情话不断,拖沓如鼻涕,又粘又湿。雷啸天拉着林珊的手,跑进了林子。在一僻静处,雷啸天见四周无人,含情脉脉凝视林珊,欲下嘴。林珊起仰头,微笑闭眼,待吻。一阵风吹来,陆平大煞风景地从树后面出现,见此佳景,回避不及。雷啸天欲吻还休,尴尬地站着,顺势把林珊拥在怀里,侧过身,背对陆平,嘴唇在林珊额上轻轻一碰,仿佛在亲吻圣经。陆平暗笑,知趣地离开。走了一段,听见雷啸天老远的就在叫自己,陆平回头。雷啸天撇下林珊,跑向陆平,笑问:“有什么事吗?这么急。”

陆平掏出那封情书,顿了顿,小声说:“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封信转交给兰若馨,你不是和她很熟吗?”

雷啸天瞪着眼发呆了一会,明白过来,惊道:“你?写给她的?”

陆平答是。

雷啸天没有发扬雷锋精神,作出一副很无奈的表情:“陆平,这种事应该靠你自己,如果你连送一封情书的勇气都没有,似乎就没有必要谈别的吧?不过,话说回来,若馨可是我妹妹,你小子要是欺负她,我可饶不了你。”

陆平摇头说不会。

“嗯,另外,我希望,你们别搞得像我和林珊一样,一来这种感情很假,二来也是为了若馨好,她是一个好女孩,从小……”雷啸天忽然意识到什么,没往下说。

“天哥,你在干嘛呢?生孩子呀!磨磨蹭蹭的,快点!”林珊在千里传音。雷啸天苦笑,说:“那,我先走了,不然又得挨她骂,这事你自己加油吧!记住,千万别把什么狗屁爱情想象得太美好了,其实纯真一点反而会更好。”

林珊又开始叫了。

尼采那老鬼说,上帝已经死了,因此发生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期中考试结束。“情侣园”里百草没径。兰若馨和一男生漫步其中。

“若馨,这次考试还行吧?有前十名吗?”男生问道。

兰若馨笑了笑:“嗯,不过,也没发挥好,一些会做的题目都做错了。”

男生缄默了一会,问:“若馨,你准备考哪一所大学?高三可是会很快来临的。”

兰若馨有些惆怅:“听说北大的未名湖很美,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机会,将来,似乎很遥远,到时候再说了,我会努力的。”

男生忧郁道:“真希望,我们以后可以在未名湖畔重逢。”

“嗯。”兰若馨低下头。

“我明年就得参加高考了,你也要加油啊!我会很想你的。”

男生走了,兰若馨望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期中考,陆平全军覆没,没一科及格。小时候,老师常教导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可十几年的生活告诉陆平,一份耕耘有两份收获的可能;但有的时候,一份耕耘不仅没有收获,还得倒贴。陆平索性不再耕耘,痴望某一天,从天上掉下一块大金砖,只要不砸在他脑袋上。

国庆期间。校方批准高一放假四天,学生雀跃。老师们不余遗力地布置作业。

这一夜陆平睡得充实而无牵挂,不必担心心会有闹铃催命,一觉醒来,赖在床上不动,蒙头又睡。饥饿袭来,陆平胃里一阵抽搐,咕咕直叫。挣扎几下起床推窗。窗外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陆平诗性大发,对着桌上的一株兰花草吟道:“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于是,陆平有一股喝酒的欲望。心中荡起一层涟漪,想,若馨现在在干嘛?思念伴着饥饿再次袭来。陆平匆匆吃完早饭,随手逮件衣服,匆匆出去。

秋日郊游是一件惬意的事,陆平跟着感觉漫无目的的走,全无思绪。小城有一段修于唐代的城墙,沿江而建,是小城又一件修缮得不像古迹的古迹。城墙年代久远,江面的一段墙已然剥蚀,仿佛青少年的脸,坑洼不平。每到黄昏日落时,情侣们结伴而来,登上城墙,一边欣赏残霞剩景,一边牵着对方的手海誓山盟:“我们的爱,犹如这古城墙,纵使岁月也无法改变,我心永恒。”城墙在他们的脚下自叹弗如:“他们的脸皮怎么比我还厚?”陆平傲然踏在城墙上,低头望流水,在排除城墙可能坍塌的情况下,大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城墙下的文江水浑浊不堪,好比人心。陆平诗意又发,想起闻一多的《死水》,窜改道:“我们的爱,犹如一汪死水,纵使春风也吹不起半点涟漪。”不禁佩服自己。

“陆平——”有人在叫。

陆平一惊,四下张望,不见有熟人。纳闷之余,忽然一只手搭在了自己肩上。陆平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你——你是?”陆平在脑海中搜索,寻找历史的痕迹。

那人等不及,自报家门:“我是阿斌呐!你小子不记得我啦!”

“阿斌?!”陆平惊诧。

阿斌是陆平的初中同学,同窗了三年,交情并不深。初中毕业后,阿斌辍学打工去了。记忆中,阿斌是一个性格内向而沉默寡言的人,陆平一度以为他深藏不露,日后定会一鸣惊人,放个屁都会轰动华夏。今日一见,阿斌和从前判若两人。一头黄发卷成爆炸型,穿着褴褛衫,袖子一长一短,牛仔裤上线头参差,好几个破洞,十足的是新新人类。陆平吃惊不小,误以为乞丐。

“阿斌,怎么这副打扮?好吓人的。”

阿斌洋洋自得,摆出一个pose,笑说:“怎么样?够酷的吧?哥哥我真是帅呆了,妈的,我怎么就这么帅?”

陆平料他有自恋僻。

“陆平,你小子还是和以前一样嘛!有没有女朋友啊?”阿斌点燃一根烟问。

陆平表示自己暂时独身。

“抽烟吗?”

陆平摇头。

“哈哈,我忘了,学生是不能抽烟的,不带坏你了。”阿斌大笑,似乎陆平不抽烟是一件令他很快乐的事,“别害羞嘛?要是没女朋友我可以帮你介绍,什么类型的都有,要多少有多少。”阿斌差点误说“价格公道”。陆平以为他干的是拉皮条,吓了一跳,洁身自好说:“不了,不了,现在对这种事情没兴趣,想多读点书,将来为人民……”

“哈哈……”阿斌笑得更欢,“对对对,好孩子嘛!”

阿斌忽然想起,问:“陆平,你现在在哪读?”

“一中。”陆平回答。

阿斌一惊,笑说:“不错嘛!好好读,这是个机会。”

陆平无奈地笑笑。

“快中午了,走!我请你撮一顿,就去‘九曲山庄’吧!那地方还不错。”阿斌大度道。陆平来的匆忙,未曾吃饱,欣然同意。

“九曲山庄”是位于城北江边的一间饭馆,半露天式的。门前的文江并没有“九曲”,连三曲都不到。几座木制的小亭,亭边栽了杨柳。周围牡丹花开,气氛浪漫。雷啸天和林珊坐在花间,喁喁私语,凡是浪漫的地方总会有他们的身影,大到有星级酒店,小到无星级饭店;情人的口胃是很大的,情人的口袋也是很鼓的。陆平视而不见,径自坐下,背对他们。心中萌发一种物是人非的沧桑感叹。

“老板,红烧鱼头卤牛肉,再来个素的,还有——拿几瓶啤酒来。”阿斌打了有手势,示意道,转问陆平,“酒你应该是喝的吧?要不你来可乐?”

陆平恐又被他取笑,豁出去:“靠!来吧!三碗不过岗,我把老虎打。”

“这么久没见,你小子变幽默了嘛!以前还觉得你像个女人,做起事情来,成语叫——优柔寡断,是吧?”阿斌回顾历史,笑说。

陆平活了十几年,居然一直是女人。

菜来了,陆平直勾勾盯着,腹中空空。夹了片牛肉,嚼了嚼,坚韧无比,仿佛是陆平吹的牛皮,硬得厉害。

“阿斌,为什么你好端端的去打工了呢?干嘛不读了?”陆平望肉生叹,问道。

阿斌喝酒:“你真想知道?”

陆平点头。

“其实,我和你一样,也是独生子,家里没有兄弟姐妹。一出生,我未来的命运就被安排好了。小时候,我学过钢琴、书法、音乐,看我现在的样子很难相信吧!那时,每考一次试都得向家里汇报,没少挨打。中考填志愿,父母硬逼我填一中,我不肯,因为我知道我根本就考不上,可没办法。结果,哼,我连普高都没考上;虽然也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一种解脱。后来,我父母到处求人,花钱送我进一中,我忍受不了这种——施舍来的——在接到通知单的那天,离家出走,去了广州。去他妈的,什么狗屁一中,全是……”阿斌很痛苦的仰天长饮,自言道,“妈的!我讲这些干嘛!”

陆平陪他干了一杯。

“然后呢?打工好自由的吧?”陆平小心地问。

阿斌吞了口酒,惨淡一笑:“自由?哼!钱都没有自由个屁啊!没有文凭,连工厂都进不了,只能找些体力活干,一天下来,累得跟狗一样,钱又没几个。后来没法子,饿得实在不行,跟几个哥们去偷过。妈的,第一次就给逮住了,蹲了几天。不过现在还好,混得马马虎虎。”

陆平一脸惊谔,眼前的阿斌似乎成了《变形记》里的怪虫子,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文平的?回家里看看了吗?”

“回了,他们想让我继续读书,其实,我也挺想的,不过,算了,毕竟现在不习惯坐在教室了。”阿斌道。

“哦——”陆平有些惋惜。

阿斌忽然不经意的问:“嗯,陆平,问你个事,兰——兰若馨,她还好吧?”说罢,将酒杯靠在唇边遮态。

“她很好,进了一中,现在的成绩都是年段里的前十名,很厉害。”陆平思想单纯未曾多虑,爽快道,突然,心头掠过一丝惊奇,感觉不对,忙问:“你怎么会问这个?”

阿斌窘迫,眼睛在撒谎:“没什么,同学嘛!随便问问。”

陆平有所察觉:“不仅仅只是因为同学吧?实说了吧?”

阿斌的思想没陆平深邃,经不住怂恿,全盘托出:“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以前,我暗——恋过她。”阿斌的“暗恋”说得比“暗杀”还困难,猛灌几口酒,“但是,一直都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她是那么的优秀,我不配,只是在心里默默的祝福她,希望她快乐,就够了。虽然她不知道还有我这个人,有我的存在,可我不后悔,因为她是我在这唯一的眷恋。”

陆平心里有泛着一股莫名的滋味,酸苦的感觉,还有感动。

“你就不想告诉她?让她知道?”陆平问。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只想给自己留下一点回忆,结果并不重要,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就要让她知道,那样太累。”阿斌淡淡说。

阿斌只是喝酒。

陆平酒量浅,略有醉意。

阿斌喝醉了,踉跄着跑进卫生间,吐了一地。阿斌的酒量很好,但,那是在平时。

陆平离开“九曲山庄”的时候,日已西沉。阿斌先走了一步。陆平喝得有些晕,脑袋昏昏沉沉的,浑身乏力,眼前的一切也变得模糊不清。不知不觉中,陆平来到了一个地方,有小桥、溪水和长青藤,是兰若馨的家。陆平确信自己没有想兰若馨,纯粹是无意识状态下来这的,陆平为自己解释。陆平酒醒了一半,他相信这是缘分的指引。所谓缘分,就是为了某种有预谋的事,找一个浪漫而不失风度的借口。陆平借着醉意,大胆的轻轻叩门,心跳在加快。然而,开门的却是唐莲香,陆平一惊,笑笑,一种带有酒醉的暧昧笑容。唐莲香赧道:“陆平?怎么是你?你来找若馨吗?”陆平勇气全无,只剩酒气,窘道:“啊,我,没什么事的,嗯。”唐莲香眼神里掠过一丝醋意,说:“那,进来坐坐吧!若馨她刚刚出去,等会儿就回来。”陆平心虚,忙说:“不了,反正也没什么事,我先走了,再,再见。”急急离去,走了几步又有些后悔,阿斌说得没错——优柔寡断。陆平懊悔不及,暗暗鼓励自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刚才陆平来过了,好象还喝了酒,醉醺醺的。”唐莲香轻描淡写。

“哦,我知道了。”兰若馨也轻描淡写。

孤独的灵魂相遇就如同深夜里火与火的相遇,燃烧的同时会走向更深的孤独。陆平徜徉在十字街头,夜幕逐渐拉开,天空中探出几个早熟的星星,苍穹愈显深邃,遥不可及。

陆母出差未归,陆父在啃方便面,并一改往日的择不饥食,吃得津津有味。陆平回家,见陆父饥不择食的吞方便面,料想没有什么可吃的,回房睡觉。陆父鼻子动了动,骂道:“跑哪疯去了?一天都不见人影,是不是喝了酒?胆越来越大了你。”陆平解释说,饭是别人请的,酒是别人泼的,钱是别人付的。陆父于是作罢。

这时,电话铃骤响。陆父命令:“接电话去!”陆平拿起话筒,有气无力:“喂——”那头一阵缄默,只有陆平的余音在缭绕,几秒钟后,对方说话:“嗯,请问——陆平在家吗?”陆平一听,是兰若馨的声音,忘了自己是谁。

“喂,喂——”

“我就是陆平,你是——兰若馨?”陆平装傻道。

兰若馨笑笑:“听出来啦?”

陆父在一旁大骂,原因是陆平门没关好,一条狗闯进来,朝陆父狂吠。他搁下碗筷,起身对这条狗大骂,却不敢追赶,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陆父大意上是诅咒这只狗患上精神科疾病,并让它滚开,如果它会滚的话。

“陆平,那是谁的声音?好凶啊!”陆平不敢说是父亲,侧过身,背对陆父,笑说:“哦,那是我的邻居,喝醉了,在撒酒疯呢,在逗一条狗。”陆父无辜成了酒鬼。

“唐莲香说,下午你来我家了,有事吗?”

“没,没什么,只是路过,嗯,随便问你借——借英语笔记。”陆平胡扯。

“那好,明天上午你来我家拿吧!”

“谢谢。”

“那就这样吧!byebye。”兰若馨挂断电话。

陆平挽留不及,怔怔地听了一段电流声,惆怅地也挂了。

陆父见陆平鬼鬼祟祟,疑心道:“谁打来的电话?”陆平正在甜蜜中,没有回答。陆父的问话在空气中翘首以待。陆父疑心加重,拉长脸说:“昨天你班主任打电话来,说你上课经常捣乱,蛊惑人心,散布谣言,有这事吗?”

陆平的确曾在上星期的一次班会课上宣扬过自己的观点。那天,陆跃华正殚精竭虑重申学校的规章制度,三令五申地让学生做好仪容仪表工作。陆平反感,忿忿说了句:“无聊!”声音不小。陆跃华神采奕奕时,听见有人大唱反调,心中当然不悦,就好比一个人在吃美味时,你却突然对他说你想大便。陆跃华故意让陆平上台演讲,等他出丑。不料,陆平竟在台上大放厥词,批评学校的校规是教条主义,存在许多不合理,应加以废除,煽动学生“造反有理”,博得一阵掌声和叫好。

“你小子行啊!书不好好读,成天搞造反,你当你是‘红卫兵’呐!”陆父怒道。

陆平讽刺说:“我知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读了书就挣大钱娶美女,然后生个大胖小子……”

陆父打断了他拓展的宏图:“刚才是谁打来的电话?偷偷摸摸的,是女孩子吧?书没读好,这些倒学得比谁都快。”

陆平狡辩说是校门口卖茶叶蛋的,是一黄世仁,欠他的蛋钱没还,打电话催债来了,说要把喜儿嫁给我。胡诌之后,悻悻回房。

陆平坐在阳台上吹风,看星星月亮。两天前,陆平已经把情书给了兰若馨,整个过程还不足一分钟,陆平只说了三个字“可以吗?”兰若馨接过信转身走了,没有留下一句话。明天就是答复了。同时,陆平觉得家里已经藏不住秘密了,自己像是一个通缉犯,随时都有落网是危险,万一兰若馨打来的电话被父母截听,盘问之下,岂不露陷。陆平决定住内宿,虽然手续有点麻烦,但他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这年头的鬼也响应了党的号召,富起来了,钱给少了照样不拉磨。陆平插上唱片,是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陆平大声跟唱,屁股一扭,险些摔下楼。陆父在楼下骂:“发什么神经!吵死了!”

这一夜,陆平睡得极香,梦里都笑出声来。“等待和希望”五个字里包含人类的所有智慧。

第二天,陆平一早起床,抬头眼望天花板,憧憬与兰若馨见面的情景。一般而言,女孩子都喜欢强壮型的男生,这是亿万年的自然进化定律得出的结论。陆平体质不够标准,忿恨不已,跃然起身,连做了八十个俯卧撑,累得趴下。陆平选好衣服,在镜子面前一遍遍拭穿,恨不能问“魔镜啊!魔镜!告诉我,谁是这世界上最帅的人?”陆平看见了镜子里自己臭美的笑容。陆平拿来梳子,心想,女孩通常喜欢流川枫的酷,于是梳了个流式发型,暗暗得意,自信倾国倾城,能令天下女子为之一振。最后,陆平向中国的礼仪小姐们学习,对着镜子苦练微笑,不自然地调动组合两腮的肌肉,咧嘴露牙,仿佛是在倚门卖笑。陆平看了看手表,祈祷一番,跨上自行车。

幼时,陆平车技奇差,常常与人发生碰撞,屡战屡胜,在小城上横行一时,令人闻风丧胆,大有地方官的做派。陆平今天心情愉快,不带刹车,一路直冲。路上坑坑洼洼,陆平颠簸而去。可见,爱情是幸福的,爱情之路是辛苦的。

兰若馨正坐在溪边的一方巨石上,捧书晨读。陆平下车步行,轻轻踏上石桥,不发出声响,生怕会惊碎了这个梦境一般的世界。他走近兰若馨,痴痴地站在一旁,默默等候。不远处,炊烟升起。山峦渐渐从迷雾中隐现。透过山峦,陆平看见了他的少年穿过若馨的黑发。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陆平将会记住,在一个明媚的清晨,记忆中,有一方石桥、一条小溪、一首小诗和一个女孩。

兰若馨蓦然间抬头,轻拂耳际的秀发,冲陆平莞尔一笑,轻启淡唇:“陆平,这么早啊!来了怎么也不吭声啊!傻站着干嘛?”

陆平笑说:“我,不想打扰你的晨读。”

兰若馨笑笑。陆平突然间后悔起来,或许写情书给她是一件错误的事,那封信会在他们之间产生隔阂。阿斌说得没错,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让她知道,留着一份回忆是美好的,纵然会有遗憾。

“陆平,又呆掉啦?”兰若馨起身,推了推他的肩,似乎在确认陆平是否还活着。

陆平一惊,解释:“没啦!我只是在想,今天的天气怎么这么好?太阳真的好圆啊?为什么呢?”

“又贫了,不说话的时候理都不理人,说起话来又没个正经。”兰若馨白了他一眼。

陆平尴尬地笑笑。

“陆平,你在家有晨读吗?不许撒谎哦!”兰若馨扬扬手中的书,问。

陆平甚至都不知道“晨读”的具体概念,又怕兰若馨笑他无知,撒谎说:“嗯,偶尔,或许有吧!就是说,在我去溜狗的时候,会翻翻书。”

兰若馨不依饶,递给他一本英语书,顽皮一笑,命令道:“喏,现在呢,就开始晨读,英语要多读多背才会有进步的哦!”

陆平道:“好啊!别说是英语了,就算是鸟语我都读,只要——你教我。”说罢,坐在她身旁。兰若馨朝他微微一笑。陆平得意,对自己倾倒不已,灵魂出窍,拍拍自己的肩膀说:“陆平,加油,你小子厉害!”

兰若馨在背诵朱自清的散文《菏塘月色》——一篇由华丽辞藻堆砌成的文章。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兰若馨读道。

“等等,你读的这段话有逻辑学的行而上错误。”陆平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发表意见,语气里俨然是评论家的腔调,而所谓评论家其实常常都是只评不论。陆平并不知道“逻辑学的行而上”,随口胡捏的,只是为了体现其理论依据。

“噢,是吗?我怎么不觉得?你说说看?”兰若馨饶有兴致。

陆平正言:“喏,你看,书上说‘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说它像什么‘明珠’、‘美人’,倒也罢了,可是,把它比喻成‘星星’就不妥了;既然已经是‘碧天’,那‘星星’又怎么会又如‘零星的白花’?花少,星星却是很多。你说呢?”说完,自己的头都有些大。兰若馨一知半解,苦笑:“我不太明白,算了,反正这些东西考试的时候又不会出现,况且,我们要做的只是分析文章概括段落意思,而不是挑文章的毛病。”

陆平忿恨道:“中心思想吗?哼,我们这些后人真会想当然,拿一份《菏塘月色》的试卷给朱自清做,恐怕他自己也搞不懂他的那些段落大意。”

兰若馨无奈地摇头:“陆平,你好象很不喜欢现在的教育体制啊!谈这些问题的时候总是很偏激,我想,你应该学会适应,适者生存嘛!我们是没办法改变环境的,只有让环境来改变我们。其实,你是一个很聪明的男孩,只不过太随意,太无所谓了,应该,怎么说呢,温和一点吧!别太偏激,虽然世事如此,还是得容忍啊!”

陆平曾以为没有人会了解他,除了兰若馨。

陆平只是愤世嫉俗而已,还没有推翻世俗的能力。

陆平的英语水平低劣,认识的单词屈指可数,最清楚的词组也就是“iloveyou”,陆平甚至可以数清它们共有几根肋骨。因此,每次英语考试陆平都会带个骰子进去,只有四个点的那种,用于对付选择题。陆平指了一堆的单词,向兰若馨问这问那,兰若馨不厌其烦地为他讲解。垂下的几根秀发撩得陆平脸庞丝丝痒意,不经意间,陆平闻到了兰若馨身上淡淡的体香,是一种兰花的味道。陆平脸颊发烫,索性侧头痴痴望着。秋水伊人往往是在惊鸿一瞥之后,才发觉美丽动人。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在陆平的胸膛澎湃,“冲动”是在事情发生后安慰对方的借口,同时也是为自己狡辩的理由。兰若馨面带笑颜,讲解单词。陆平暗骂自己可耻,努力不去看她。兰若馨瞥见陆平怔怔发呆,一阵绯红,轻声问:“喂,陆平,你在听吗?”

陆平回过神,忙说:“在听,你刚才讲了形式主语和宾语的不定式结构,是吧?”

兰若馨笑笑,她自己也忘了,或是根本没讲。

“若馨,我……”陆平鼓起勇气,含情脉脉说,忽然肚子里发出一声咕叫。

“你饿了,是不是?”兰若馨笑问。

大煞风景。虽然说“秀色可餐”,可实际上“秀色”并不能真正的填饱肚子,反而会更使人有吃的欲望。陆平只好承认“我饿了”。

兰若馨体恤说:“还没吃早饭吧?煮面条给你吃怎么样?我亲自下厨哦!”

陆平大为感动,心想,人生得此一知己,夫复何求?表示要帮忙。

兰若馨执拗道:“不啦!我想自己试试,平日里都是父母做饭,我连插手的机会都没有,今天正巧他们不在,所以啊,算你幸运了,尝尝我的手艺吧!这可是我第一次下厨哦!”

陆平眉毛一扬,笑说:“哇!原来你把我当实验品呐!”

兰若馨嘴一撅,嗔道:“哼,不吃就算了嘛!反正饿的人不是我。”

陆平越发觉得兰若馨可爱,连忙讨饶,油腔滑调说:“别啊!能吃你为我煮的面条,那是我三生有幸祖坟冒青烟前世修来的,请吧!”

事实上,兰若馨似乎真的不擅长厨艺。冷水下锅,等了半天才开,放了面又发现没食用油了,跑去邻家挖了一勺。面煮好了,尝了一口,结果是忘了放盐。接着,又往锅里加了把青菜,汇成一锅杂烩。兰若馨忙得焦头烂额,陆平在一旁更是看得心惊胆战,害怕吃了后会中毒死掉,俨然升起一种看丑女出嫁美女出家的感觉,无奈遗憾。心想,美女厨艺不精实在是一桩憾事。又见兰若馨在厨房忙碌,自己却清闲,不由的一阵愧疚。

兰若馨端来一碗面,调皮说:“客官,面来了,请用。”

陆平俯看那碗面——可能是面,油腻腻的面汤上浮着几片菜叶,皱皱眉,堆笑说:“看起来很好吃啊!”

“尝尝吧!”兰若馨笑道。

陆平尝了一小口,味道怪怪的。

“怎么样?会不会很难吃呀?”兰若馨期盼道。

陆平违心道:“我从没吃过这样的面条,实在是——好吃,真的,我不撒谎的。”

“我不信,说实话哦!”兰若馨道。

“嗯,是有一点点的——特别,不过没关系,反正我饿了吃不出来。”陆平笑道,暗想,为了你,上刀山下火海且不顾,一碗面,有何惧焉?于是,大开吃戒,闭起眼硬着头皮囫囵吞下肚。胃经历一场浩劫,涨得难受,愤恨地发誓有生之年绝不再吃面。看来,美女可爱不一定是件好事,比如红颜祸“面”。

兰若馨自己也吃惊:“陆平,都吃啦?这碗面的味道,似乎并不是很好啊!”

陆平悲壮道:“没事,我相信你,区区一碗面算什么?就算是——”

陆平原想比喻成“毒药”,觉得不妥,兰若馨又不是潘金莲;转念改称“大便”,又太恶心,只好拖着,没有下文。

兰若馨夸赞道:“陆平,你好厉害啊!说实话,这面连我自己都不太敢吃,你够勇敢,不愧是一个合格的试验品。”说罢,在陆平面前伸出大拇指,捺了一下空气,算是表彰。

陆平宠辱全忘,大拍马屁:“其实,也蛮好吃的嘛!再来一碗我也吃得下。”拍了拍肚子,表示此言非虚。

兰若馨开心地笑,忽然想起什么:“哦,对了,来我房间拿英语笔记吧!”

陆平一听,受宠若惊。现在女孩的房间仿佛女澡堂,男的一概禁步。

兰若馨的房间在三楼,现代闺房摆设。一张靠墙的小书架,上面挂着琳琅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声音。书架的左边是床,一只玩具皮卡丘毛茸茸的站在枕头旁,招人喜爱。窗台还有一株植物,也是兰花草。陆平暗惊。他发现书架上有一张粉红色的信纸,似曾相识,仔细一看,竟是自己写的那封情书,大骇,血压骤升,屏住了呼吸,装作没看见。

“陆平,你怎么啦?老是发呆,在想什么呢?”兰若馨问。

陆平一惊,抬头瞥见墙上挂着一幅书法,字迹娟秀,转移话题说:“哦,在看那幅书法呢!好漂亮的,写的是柳永的《雨霖铃》吧?”他撇腔吟道:“‘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待与何人说。’——好词,好字,若馨,你的书法堪称一流啊!真是见其字如见其人呐!”陆平马屁横溢。

“真的?”

“不容置疑。”

“首先要谢谢你的夸奖,”兰若馨笑出声来,解释说,“不过,这字可不是我写的哦!我还没那么厉害。”

人最尴尬的时候莫过于把马屁拍歪,就好比趴在地上给别人擦皮鞋,结果反被别人踢了一脚,颜面全无。陆平无法回头,只能将错就错,硬是改了毛主[xi]的口号——将马屁进行到底:“不可能!骗我的吧?有谁的字能写得比你还好,我不信。”

“唐莲香。”兰若馨说道,表情有些奇怪。

“唐莲香?”陆平重复,略吃一惊。

“怎么?没想到吧?”

陆平摇头。

“陆平,你的毛笔字写得也一定很漂亮吧?”兰若馨笑问。

陆平吹牛说:“那是当然,我的书法向来都是数一数二的。”陆平的原话里少说了一个“差”字,但话一出口,不受内心的约束,仿佛令箭下达后成鸡毛,内容大变。

“真有那么厉害?不会是吹牛的吧?”兰若馨对他的话持怀疑态度,说,“写写看。”说罢,端来文房四宝,断了他的后路。

陆平暗自叫苦。他也曾练过两年书法,不过是在十年以前。如今,只记得握笔的姿势。他坚信,书法就是医院里医生们常常用的一种文字表达形式。

陆平为给自己留个全尸,不至于死得太难看,提起笔学张旭狂草,龙飞凤舞涂鸦一通,居然效果惊人,不仅没死,反而成仙,顿觉书法也不过如此。

“写得蛮不错的嘛!有点张旭的味道。”兰若馨夸道。

陆平虚荣心膨胀,狂道:“若馨,我不是吹牛,要是有个书法家的头衔,那我的字肯定是价值连城,一字千金,赚死掉。”可陆平并不知道书法界还有两种现象,一种是书法名人,卖字;另一种是名人书法,卖名。

兰若馨当头一棒:“不过,你写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啊!”

陆平再度陷入尴尬的境地,狂气被削去大半,蒙着面纱装圣人,说:“要是能看懂,那就不叫书法了,书法就是不是字的字,打个比方吧,名人说的话就是名言,名人放个屁都是名屁,书法也是一个道理。”

陆平瞥了一眼自己写的“书法”,一行字,歪歪扭扭,高矮胖瘦,仿佛是抓来打内战的壮丁。吹牛好比是吹气球,过份大了,自然会撑破。所幸,陆平这次吹的气球没破。

兰若馨点头说有道理。

陆平慷慨激昂,还要发表。电话铃响起。兰若馨抱歉一句,匆匆下楼。

陆平想起那封情书,心头一惊,来到书架旁,偷偷夹起,见信已被拆阅过,脸一阵发烧,热得能让冬天也望而却步。陆平猜想兰若馨看这封信时的表情,想着想着,忍不住低头笑了几声,羞得好象少女的日记被别人偷看。

这时,传来了兰若馨上楼的脚步声。陆平两耳一竖,在信上轻轻留下一个变态的吻,连忙放回原处,转身佯装欣赏书法。陆平面颊红晕未退,内心的兴奋汹涌不已。

兰若馨抱歉说:“我有点事,得先走了。”

陆平由于紧张过度,竟没能听出弦外之音,傻乎乎地说:“哦!好,那我送你。”

兰若馨不解。陆平恍然悟出后头皮都发麻,窘道:“那——那再见。”溜之大吉。

“等等,”兰若馨递给他一本笔记,“给你,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努力点,我……”她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嘴,没说。

陆平骑车一路狂飚,心中喜悦。忽然,陆平隐约觉得兰若馨临别时话中有话,感到蹊跷,猛地刹住车,凭着直觉翻开笔记,掉出一张纸片。陆平一惊,怔了几秒钟,不知喜忧。他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努力从字缝里看出字来。

陆平:

展信快乐!

有些事,我现在还不想太多的去考虑,我和你不一样,我身上更多的是责任,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我的父母,还有哥哥。从那一天起,我就注定,我必须报答他们,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未来。

陆平,我们还是朋友。许多年后,如果有缘,希望我们还可以重逢。

兰若馨

陆平也不知道自己在路中央站了有多久,看了后面几行字,只觉浑身彻凉,万念俱灰,所有美丽的希望都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肥皂泡,一触即破,亏自己还一厢情愿,如今回头想想真是愚笨至极。陆平整个人都仿佛被五马分尸,躯体和灵魂在刹那间支离破碎。“还是朋友”?陆平苦笑,想忘记,却又总想起,结果,忘记了“决心忘记”。陆平现在好比是在狠命追一辆车,起先车开得不紧不慢,给人希望,眼看就要追上了,车却突然间加快速度离他远去。放弃,心有不甘;不放弃,又徒劳无功。陆平无奈得不想说一句话,心里反反复复咀嚼信上的最后一行字,萎靡肉体里挤不出一点精神。或许,这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陆平始终还是一个人默默的来,默默的走,不会有任何人多看他一眼,他也不会去多看任何人一眼。一个人,就不会受伤;一个人,只会寂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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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幽然尘外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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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共[1]个
恋尘叶子-评论

现代诗应该是那种不读三遍不知道讲什么,读了三遍才知道什么都没讲的
感觉烟雨里面也有那样的"精品"!at:2005年08月05日 上午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