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从我手中遗落的女孩儿旋转的手指

发表于-2005年10月02日 下午5:25评论-2条

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子。

她站在街头的另一边,穿着牛仔裤,蓝色的丝绸上衣,一刚一柔的搭配,拿着一本书,在等着什么的到来,碎发披肩,有风,她也不停地拔弄着发丝,手腕上还有一个像护腕一样的白色饰品,很显眼的,我觉得不伦不类的,或者不要书,或者不要护腕,或者穿件裙子,不是要刻意记住她,只是她最后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这是第一次的邂逅,以后是自觉不自觉地想起来的。

最后她是等车,和我一起来到了我的大学校园,也来到了我的宿舍,来到我的生活,最后来到我的心里,一辈子的时候,只要看书,就可能想起她来,当然她也就是我的死党。

因为书,我们走的近,她说这是书缘,我们可以在这里做一对恋人,只要看到书,你就是在看我,只有我这样吸引你。我说,那岂不是神经病啊,还有同性恋啊,你是不是活泼了点,思考力这么强啊,好在只有我听到,要是别人听到,还不整一个明日之星的啥闻出来?

事实上,我和她还真是书的红娘,有空就腻在一起,只要有时间,都是以看书为由。那时她说只有男人才可以分来我们吧,要不然可是一辈子的事了。

我笑表示事实好像如此,我们是知己嘛,日子就是太阳在一天天的翻过去,又翻回来。

她是一个欲言家,后来的故事也就这样发展起来,因为一个男人,我和她分开了,连书也没有起到作用,别人都说你们为什么“离婚”了?我说现在流行。

她是比较外向的,不和我装的如水一样,就从她穿衣服可以看出来,我永远也不会试一下那锁人眼球的外皮,把露的地方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样说也还是认可她的身材长相方面的。只是她也那么爱书,我就搞不懂了,也许是现代的知识分子吧,所以我认为我是男孩子眼中的首选!别的方面我们有着差不多的眼光,就如我们的“白马王子”,他也是一个书虫,臭味总是相投的,所以他注意到我们,我们也知道了他。

在她一天天去书馆的打扮中,还有一天天眼球在书上停的时间中,我知道了这个丫头肚子里已不止有饭菜了。

当然我也是一样,不想隐瞒什么,在她不在的时候“王子”找到了我,在一条河边,在公园里,在没有她的地方,有了我们的笑声,我就知道我的个性会赢她的,只是在另一条河边,在另一个公园里,在有她的地方,有了我们更愉快的笑声,还有他笑出眼泪的时节,这是她的功劳,我没有这样的本事,我是个安静的人。事情还是这样了,在一条河边,一个公园里,在没有我的地方,有了她们的笑声。我也就这样的离她们远点,我想好了,得和她“离婚”,我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在忙着我的学业,很有成绩,还是看书,安静地看书。

我想在没有什么明日之星的啥闻出来了吧,我的生活就会在我的设计中一天天的美好与不美好着度过。

那一天

我还是在安静的看书,变的不安起来,他闯进来说她走了,她买了新书,想要给我看一下,就在快要到等车的那个站台那里,有辆车撞了过来……

我疯了。

看到她时,只有几本书在桌子上,书上还有未干的她的血液,和白色的护腕一样的饰品。我骂她干嘛跟车过不去,是不是读书读多了,变成白痴了?一切剩下我的嚎叫和他的抽泣。还有一本新版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因为书,好多好多好看的书,结局和书里的一样,这不是偶然,这也不是初缘,这也不是故事的改版。她是我的书的伴侣,书的知己。

如果我不和她分开多好,如果我们之中有一个人改变一下前生多好,可是,她说的话就是说给我听的,她是在报服我,她是要我记住她的吗?这个小笨蛋。

我说累了,闭上眼,看到了她站在街头的对面,一条牛仔裤,一件蓝色丝绸的上衣,还有一本书,披肩碎发,白色护腕……都从我的眼角的晶莹的液体中折射出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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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古草
☆ 编辑点评 ☆
古草点评:

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就这样去了
伤感!
为你们真挚的友情
感动!
文笔流畅
祝节日快乐:)

文章评论共[2]个
世外桃园-评论

感动! 
  【旋转的手指 回复】:彼此一样,谢谢你,感动的心 [2005-10-4 20:24:03]at:2005年10月02日 晚上7:45

伤儿を子荆-评论

呵呵~写的不错哦~期待更好 :)
  【旋转的手指 回复】:真的啊,你是我的第一个外来读者,谢谢 , 我会加油的 [2005-10-4 20:23:19]at:2005年10月02日 晚上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