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另外的面孔fumou

发表于-2003年05月30日 晚上11:25评论-0条

另外的面孔 

傅某 

钟凯 

袁梅抱着九个月大的孩子上车的时候,我早已醉意朦胧地歪在这辆公交车上了,并且一直把脑袋斜靠在脏兮兮的玻璃窗上,任夜色中的灯光从脸上一格一格地扫过去,这能让我回忆起少年时代去远方流浪的美梦,所以,我个人非常喜欢这种带着酒劲儿在车子上晕晕乎乎晃晃悠悠的感觉。大约要过一两分钟,我才会认出袁梅来,至于袁梅发现我的时间,则还要推迟一两分钟——我今天喝多了,对时间的感觉很迟钝,只能这样估测一下了。利用这一两分钟的空闲,我说明一下自己和袁梅的关系:在年轻些的时候,我干过几年“教书育人”的正经工作,其间有那么一年多的时间,袁梅和我呆在同一间办公室。办公室的爱情?呵呵,差不多吧,某些热心关注我个人问题的朋友,常常用那句“近水搂台先得月”的古诗怂恿我,所以,我跟袁梅还真有过那样的一段经历……都过去的事儿了! 

以一个戏剧性的偶然相遇开始故事的讲述,这种俗套的开局显然缺乏新意。但没办法,我他妈的俗人一个,就这样儿了。现在我写的东西都挺粗俗的,包括两小时前我在“过一天”酒吧卖掉的那些东西,都粗得足以让我在朋友们面前脸红。不要脸的事儿我也不是没干过,例如过去我也曾到单位头头家去表示“一点心意”什么的,但现在,在我已经辞职并自以为从此永远告别了那种屈辱感之后,我却彻底在写作中将自己的脸皮剥光了:我将省略号、破折号、感叹号以及人体的各种赤luo裸的器官反复罗列,配上呻吟或者尖叫,一页页地用文字铺排着肉乎乎的景象,最后用它们换取生活费。 

袁梅那张曾紧紧贴在我胸口上的瓜子脸,已经丰润多了,我能看见这张出落得珠圆玉润的面庞左边的侧面,而右边的侧面正温柔地偎着孩子,这情景随着汽车的奔跑忽明忽暗……我的脑袋嗡嗡作响,里面的时间与空间仿佛一起消失,只剩下一个女孩的笑容永恒着。 

在我辞职漂着的这一年半,由于告别了那种忙忙碌碌的“工作人”的生活,我的日子也就不大规律了,白天我常常倒头大睡,或在网上冲浪,或者在外面闲逛,夜深人静时则呷着啤酒挥笔狂写……这种颠倒昼夜乱七八糟的生活让我在许多邻居们眼中成为一个形迹可疑的人,但它带给我的最显著的变化,还是体重的增长,也许就因为这个,袁梅还没认出我,她大概压根儿就不会去注意身后某个颓废的陌生的长头发胖子。 

从公汽屁股后面跟上来一辆汽车,它的探照灯照亮了我们的车厢。 

袁梅 

我带着小逸上车的时候,心情很好,今天下午我在兰可家里打牌玩儿,赢了不少钱。可上车之后,我就开始觉得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我——我想自己可能被小偷盯上了,所以将提包挪到胸前,把小逸紧紧搂在怀里,并趁给孩子戴好帽子的机会向后瞄了一眼,结果我却意外地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我曾经想过,如果我能够,我也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钟凯,为自己,可惜我已经不能够了。三年前刚从大学毕业时,我22岁,还处在一个容易犯错的年龄,在工作着的那所高中里,我遇上了这个名叫钟凯的男人。那个时候,钟凯是校园最有故事的人,甚至能给我一种传奇般的感觉:他喜爱的女孩死于一场意外,从此他就没再恋爱了。这种经历使他显得很像琼瑶小说中的某种男主角。所以,后来,我犯错了。我的错误就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从他身上真正懂得了爱情是怎么回事儿——也许那句话说得对:“一个女人一生至少有一次会爱上一个王八蛋,一个男人一生至少有一次会爱上一个狐狸精。”可怕的是,这种爱通常是盲目而且奋不顾身的,就像在我们血液里世代遗传的某些病茵,即使在睡梦中,也会时时来袭击我们的心。在这样一场爱情里,我付出了很多,可最后却只是明白了一件事,钟凯爱的不是我,而是他自己的故事中那个死去的女孩。 

这个王八蛋! 

钟凯也一定认出我来了,否则他不会那样浑身不自在地躲在车厢后面,否则他也不会大叫“停车”并神情紧张他从我身边走过,他踉踉跄跄逃跑似地跳下了车……隔着玻璃窗,我看见他又回头望了我一眼,然后就俯身在公路上呕吐起来。 

车子启动了。 

我看着他的身影迅速地小下去,我不知这样的邂逅有什么意味,我脑中很空白,可就是在这个茫然的时刻,这个男人竟喊着我的名字追上来了!我听见了他的呼喊,也许小逸也听见了,他大声喊着: 

“袁梅,停一下!” 

我的眼睛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潮,我正犹豫着是否要下车时,事情却突然发生了—— 

司机 

对我而言,理学路口是一个特殊的路段,每次车过这里,我都会习惯性地加速将车迅速开走,今晚我却不得不停下车来了——一个女人在车厢里大声惊叫“停车”之后,我注意到,这地方又出事故了:在我这车身后,一辆奥迪车撞死一个男人。 

这事跟我没多大关系,只是那个死去的男人此前一直呆我的车上的,我想他也真中了邪,才一下车就遇上这事儿! 

我记得那个人是九点钟上车的,在东大街口,当时他一身酒气,大概是在哪家酒店或酒吧喝多了——东大街我熟,多的是喝酒的地方,过去我也常去那儿泡酒吧,直到三年前出了那回事我才戒酒的。他上车后就丢下一钢币,然后径自到后排的椅子上躺下了。我起初还担心他可能在车上呕吐,但后来车上的人多了,也就没再注意他了。大概到了九点二十几分,二十七分——我注意了一下车上的时间——他突然大喊:“停车”,我想他可能睡过大错,过要去的地方,就让他下了车。他在公路上呕吐过——这是我的反光镜中看到的,谁知道才过了这几秒钟,他就被车撞了! 

一位警察从我这车后排的椅子上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那人的一张带照片的借书卡什么的,还有不少钱——谁知道他的钱落在我车上呢?谁知道他会为这个在路上奔跑追赶呢?谁知道他会因此被车撞呢?人这命呐,谁知道呢? 

刚才,就是那个怀抱孩子的女人大声惊叫起来的,现在,她依然紧紧抱着孩子,泪流满面——我仔细看了她一眼,意外地发现,这个女人长得很像我噩梦中的那张面孔。确实像。这张可怕的发现让我有些心惊肉跳,当我在那个警察的办公室里做证词时,她的流泪的脸和梦中的那张面孔的还不停地在我脑海里交替出没。 

第二天,我发现自己在一间小屋子里睡得很香,居然没做任何噩梦。 

警察 

这个钱包里有一张市图书馆的借书证,两张ic卡,现金3746元,另外夹有一张女孩的照片——引起我注意的就是这张照片。不可否认,照片上的长发女孩微笑的面孔很是清纯可爱,但我对它的关注与审美愉悦之类的因素无关,仅仅只是因为这张面孔给了我一种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可以肯定,此前我一定在哪儿见过这女孩的照片。肯定!作为一种职业本能,我一直拿着这张照片,在记忆中搜索与之相关内容。 

该怎么说呢,理学路口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这种死人的交通事故了——这个地点这种事情提醒了我,也使我的搜索有了结果。记得我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在这座小城里,每天干的活儿,除了抓嫖娼赌博就是到处打篮球混饭吃,有时候就显得无所事事,几个月后正式接触到的第一桩命案,也是发生在理学路口的一桩交通事故:一位外地的女大学生被车撞死,由于现场缺少目击证人,肇事司机逃逸了。为了追查凶犯,我曾经带着包括死亡女孩照片在内的一些资料,参与审问了不少嫌疑人,实际情况是,那个肇事者至今还“逍遥法外”。所以,去年四月,当我们收看市电视台做的一个关于交通安全问题的专题片时,对其中的一个案例感到很是难堪。我想我是很难忘记那个死亡女孩的面孔了,这和我们难以忘记自己初恋的女孩应该是一个道理。 

是的,现在又将那个女孩的照片拿在手中了,我查看了一下三年前的档案记录,这张照片上的女孩,正是那个名叫李粒的女大学生。 

当我拔开岁月的迷雾,却发现真相中包含着太多的巧合之处,就像是某个人精心设计的一出戏,这让我在一种神秘主义的宿命观中沉浸良久。这个找到真相的过程里显然缺乏充足的严密的逻辑推理,甚至简单得不可理喻:在这个发生车祸的夜晚,三路143号公交车的那位年青的司机来到我们的办公室,我们要一起做一份旁证口录。这个年青人坐在那儿,显得有些心神不宁,甚至神思恍惚,我忍不住问道: 

“开车有多久了?” 

“三四年,哦哦,快三年了。” 

“从你的驾照看,有四年了吧!” 

“嗯,差不多有四年了,对,有四年……” 

“那么”,我将李粒的照片放在他面前,“还认识这个人吗?”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做这件与记录证词毫无关系的事情——这还是我三年前审讯疑犯时干的活儿,而且没见什么成效,但这次,被问话的这名司机一头雾水地将目光移向照片后,他茫茫然的面孔上顿时浮现出一种可疑的变化。 

(最后,他说,能给我一杯酒吗?) 

幽灵 

作为一名已从故事中退场的死者,我的出现和倾诉难免不流于虚妄,但这正好吻合一篇非纪实小说的某些特征。所以,我决定还是由自己亲自来终结这篇小说的延续。 

生前,当我辞去那份鸡肋般的工作时,全家人都反对我的选择,许多亲友,包括袁梅都试图让我回头——现在,当我回顾那段正日益被岁月的灰尘覆盖的往事时,依然感到它就像一场解放自己的战争,弥漫着一股焦灼人心的硝烟气息。我得承认,虽然最终成为了这场战争中的胜利者,但我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例如袁梅曾以分手来迫使我回单位上班,结果她说到做到,我俩真的就因此一刀两断了。这件事过后没多久,袁梅就成功地将自己嫁出去了,而我则开始了自己乱七八糟的“自由生活”。我回顾这件事儿是要说明一点,我家里的老妈就是从那时起又开始替我担心的,她尤其担心我这辈子找不到老婆,我呆在家里时,她就常在我耳边唠叨这个,有时甚至还会翻出一大堆旧照片,一边回顾一边念叨我小时候何等地乖顺听话……我每每看到照片上那些个傻小子一副副相同的“纯情少年”模样,心里就又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有些照片还是有点意思的,例如我能看到自己十个月时的照片,那个瞪着圆眼睛的小东西有一张干干净净的笑脸,而且眼睛里没有一点渣滓,实在怪可爱的。对此,老妈曾感慨地说,一晃都快三十年了……她的声音充满了某种令人感伤的怀旧气氛,但我们都知道,我是永远也变不回这个孩子的模样了。问题是,问题是今天晚上,照片上的这个孩子出现了,是的,他出现了——当另一辆车照亮我们的车厢时,袁梅怀中的小孩子好奇地伸着脖子张望,一道光从他的笑容上直接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来。 

我呆若木鸡,手心不断地冒汗。 

“停车!停车!快停车!”我听见自己莫名其妙地大喊起来,那个不明所以的司机刚将车停在一盏路灯下,我便浑身颤粟着逃了下来。十一月的风从脸上吹过,我缩了缩脖子,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隔着玻璃窗,我的视线碰上了袁梅瞪大的眼睛。 

那车子呼啸一声启动了。 

在一阵呕吐之后,我想我起码该问问孩子的名字——这个念头是这样新鲜这样强烈这样势不可挡以至于我忍不住开始奔跑着追赶那辆行驶的汽车了,就像年轻时奔跑在球场上那样,我两脚生风一往无前,我身体上的赘肉好像一下子统统消失,看着前面的那辆车,我甚至感觉自己飞了起来——我是真的突然飞起来了,并一下子飞到夜空中,四周一片宁静,李粒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美丽的李粒白衣似雪清纯依旧,美丽的李粒清亮的声音也一如既往:“走吧,我们一起去远方。”是的,我们就要一起去远方了,而那个名叫钟凯的男人,则依然静悄悄地躺在那片水泥地面上……我还是第一次在镜子之外看见这个人,就像是一个陌生人的,他的脸上还残留着一种我此前从未见过的奇特表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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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陆梓蓉
☆ 编辑点评 ☆
陆梓蓉点评:

很好哦!细细的品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