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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侃官商勾结的丑陋海之阁

发表于-2005年12月07日 下午3:13评论-5条

所谓的官场,为官者本着以民为本,为的是人民服务,为民请命,真正的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商场如战场,其间体现的竞争力,可谓是明目张胆,经商者以创建和谐,发展经济建设为本,为的是国家富强、文明、民主,真正实现自主创业,战略管理,谱写商界神话,确保民者利益不受侵害。

曾经在电视剧或者说是电影中,官商勾结的卑劣行径和其丑陋的面目令人发指,虽然最终的结局都是难抵刚正不阿、血气方刚、有血性的正义之师,其中的损失数之不尽。不禁为故事的情节,激昂感慨,如果将这些损失的数额发放到贫困区域,不知能救多少受尽煎熬、水生火热的穷苦百姓。为官者或是为商者,既不为民,也不为国,更不为建设,其手段的卑鄙和利用人性的善良来谋取利益,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最后还是难逃罪责,严惩不待。

可是,看到现实中,就发生在眼前,那种欲打抱不平却又欲罢不能的滋味真不好受,眼睁睁的看着庸官奸商们的霸道行为,自己却无能为力,还要忍气吞声,心里充满着强烈的愧疚之感。

就在前不久,前单位的一同事,在办完辞职手续后,差的是接收人签字,接收到工作。由于该同事急于上任,在工资结算时,双方未能按计划达成共性,单位要求其岗位有人接手后方可结算工资,找遍各种繁忙的理由,拖延其在另一单位就职的时间。该同事在等待一周后未果,要求前单位先支付工资,手续交由公司其他人代为接收,单位就是推三阻四。无奈,该同事只好先到另一家单位上班后,不久接到前单位的通知,有新人员上代替该同事的岗位,要求办理移交,前单位还一个要求就是教会新顶替的人员,才可以全部结算,对于前单位的无理要求,我那同事想到的当然是通过法律途径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那份工资,于是找到劳动局。

当我看到他们互相通融的那一幕,说实话真是我不想目睹和亲耳听见的一幕。劳动局的人员先是打电话通知前单位,说是明天上前单位协商解决劳资纠纷。搅得我那同事一阵乐。可谁知是掩人耳目的把戏。当然我那同事的希望也就想当然的落空了。

第二天,果真是去了两人,虽是借明察之名,其中交流协商的过程也不为人所知,除了看到劳动局的两人拿了两条中华烟。可以想象的到,结果是什么了。

俗语有云:“明枪易挡,暗箭难防。”从一开始,我那同事就陷入的骗局和被动之中。紧接着便是收到一份以该同事未按规定办理正常移交手续、旷工等与之无关的理由的文件,按前单位的规定扣除薪资,还有该同事在就职期间的培训费用。

官场的腐败,让人痛心,更让人叹息。商场的黑暗,让人痛恨,更让人气愤。该同事最终还是索要无果,自然就当那二十多天的一千多一点的薪水买个教训,长点经验,看清官商勾结的丑陋。虽是小小的事件,可不难想象背后官商勾结、官官相护、损人利己的方方面面。

我真正地动摇了,原本为官者两袖清风,廉政为民,浩然正气;为商者通过正常渠道发展经济,建设国家,立足社会。这些澄净的感觉,也渐渐地在我的思想中埋藏起来,有种寻找何处是清风明月之感。又一次真正地彻悟什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本应是为官者遇事明察秋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心态,为民办好事,可却成为有的为官者利用其来中饱私囊的工具。真正意义的政策只是为那些遵章守纪者而立。为商者本应清则自清,为了逃避承担社会责任,忽略了和谐,不达利益目的就永无休止。而对策则是那些庸官和奸商们剥削的手段。直到有一天,两者均是追悔莫及。

在当今社会中,官场的腐败、贪污受贿;商场的黑暗、行贿。官商这间的勾结已是屡禁不止,其腐败之风盛行,让人心寒,更让人看不到为官者的清政廉洁到底是在哪里,更看不到为商者为社会的心又是在哪里,当一切腐败和利益、金钱和权力成为他们收刮民脂民膏的工具和手段,腐蚀了他们原本也是纯净的灵魂和高贵,可亲、可佩和可敬。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受尽欺压的百姓何时才能真正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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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西域诗韵点评:

商人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有什么途径实现这个目标,他就会寻找什么途径!

文章评论共[5]个
吟媚-评论

好象只看到劳动纠纷,没看到官商勾结啊?
  【海之阁 回复】:谢谢点评!现在看看是有含蓄了点! [2005-12-8 8:01:59]
  【吟媚 回复】:谢谢回复,只是觉得写杂文不象写诗,如果杂文含蓄了,那还叫杂文?一孔之见,冒犯了。 [2005-12-8 9:18:21]
  【海之阁 回复】:言重了,还请多指教! [2005-12-8 14:01:42]at:2005年12月07日 下午6:12

匆匆小语-评论

:)重又看到海之阁,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海之阁 回复】:看到你的留言更高兴!近段时间较忙,好久没有写东西了,你好吗? [2005-12-8 14:03:17]
  【匆匆小语 回复】::)当然了,谢谢关心! [2005-12-8 14:07:16]
  【海之阁 回复】:客气了!!!:) [2005-12-9 11:06:48]at:2005年12月08日 早上8:20

琴弦-评论

明枪易挡,暗箭难防。信乎!
  【海之阁 回复】:谢谢点评! [2005-12-8 14:03:36]at:2005年12月08日 早上9:10

蓝丁香-评论

哼,不就是这样嘛,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现在找一个合法办事的人真是难于上青天。企业不守法,很大部分都是由于当地官场人员的纵容,这样的人活着就是败类。
  【海之阁 回复】:有理有理!!!:) [2005-12-9 10:55:52]at:2005年12月08日 下午4:02

shenzhao0327-评论

看过
  【海之阁 回复】:谢谢关注!!问好!:) [2005-12-9 14:43:31]at:2005年12月09日 中午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