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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天堂》之二十二文子卿宋若雨

发表于-2005年12月09日 上午10:10评论-0条

22.文子卿

94年的寒假,我仍留在学校补习英语。我决定要离开这里,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人们常说要积极面对生活,当你沉溺于某一个环境而不可自拔时,那么离开这个环境难道不是积极面对吗?其实,有的时候我想得很清楚,所谓爱情仅是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见到了某个人而产生的某种感情而已,当时间、地点、人物更换了,感情也就更换了。所以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改变了时间、地点、人物,我就可以忘掉清秋,而重新获得新鲜的爱情。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错了,彻底地错了,因为有一种人是注定要刻在你的骨髓里的。

94年北京的冬天是寒冷的,冷风没日没夜寂寞地吹着,整个北京城也就那么没日没夜地寂寞着,在我日夜凝望的目光中悄无声息地寂寞着,就如我已经收藏起来的对清秋的爱,在心里、在记忆中悄无声息地累积、沉淀。

可是,命运又让我遇上了路凯,真是冤家路窄。年初六这天的下午,我从图书馆出来,在“文化走廊”里遇上了路凯——那时我真怀疑他是专在那儿等我的。然后有了以下的对话和故事。

文兄近来可好?这是一张我讨厌看到的笑脸。

还好,托福,赖着不死。

哈哈,文兄还真幽默呀。这话听着很刺耳,好像是我们之间有仇啊?

有仇?哪敢呀,我还未愚蠢到要去惹一些惹不起的家伙。

哎呀,看你说的。怎么样?逢年过节的,喝两杯去,高兴高兴?

谢了,现在我忌酒。我很不客气地转身想走,路凯却闪在了我前面。

呵,给脸你还不要脸哩,告诉你,文子卿,你他妈的别以为我在巴结你呀,你撞墙死去算了呗,我讨厌你到咬牙切齿恨不得碎尸万段。他真的是在咬牙切齿,一张原是英俊的脸蛋夸张地扭曲着。你他妈的真以为自己是老几呀,我压根儿就没把你瞧在眼里,一个懦弱的缩头乌龟,爱而无能的家伙。

我冷漠地看着他那咄咄逼人的嘴脸。也许他说得对,我是爱而无能的家伙,我连表达爱的勇气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去爱清秋呢。

你别不服气,文子卿,只要我想要的东西,没有人可以从我手中抢走的,即使我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清秋早已经是我的人了,只有你才会像只傻瓜一样把她捧为圣女。你知道她的后背上有几粒痣吗?你知道她喜欢哪种kiss方式吗?你知道她兴奋时的……

shutup,不许你污辱她。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我狠狠地一拳打在他的右脸颊上,他的头往左偏了偏,一丝血渗出嘴角。

他用手抹了抹嘴,舌头在嘴里咕唧了一下。很好,我不会还手的,不过你输了,就像一条被逼到死胡同里的狗。

是的,我输了,因为有三个女生走了过来,她们看见我擂了路凯一拳。但路凯对她们说没事,一场误会,都是很好的朋友。然后三人就各瞪了我一眼,走了,还落下一句:真是野蛮人。

看见了没?你输了,文子卿,一到开学,你就声名狼藉,如一只过街老鼠,成百上千的人指着你的脊梁发凉。

卑鄙、无耻。

是,我卑鄙无耻,可你又高尚到哪里去了?你死心踏地厚颜无耻地缠着易清秋难道仅是为了思想上的意淫而不是为了裤裆子里那回事?我屁,文子卿,你他妈的假高尚、虚伪。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少跟我来这一套,我告你,别说你连卑鄙的资格都没有,就是入门你还差得远呢。不过,看得你可怜,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们来一场决斗,你赢了,你的心肝宝贝归你,我还再剁下一根手指送给你作为贺礼;若你输了,你就砍下自己的一根手指,怎么样?有没有胆量,你可别说你不是个男人。

无耻,清秋不是你的商品,由不得你说不要就不要。

我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你能怎么办?有本事就把她抢回去呀,啰嗦什么,现在给你机会了,你不是很爱她的吗?你不是把她当成宝贝的吗?你不想看见她背后的……

你给我住口,我不许你污辱她,你根本就是人,连自己爱的人都无耻地污辱。

我不是人,难道你就是人吗?看看你现在的模样吧,啊,整一个缩头缩脑的家伙,一个废物。

我再次爆发了我的愤怒,一个巴掌扇向他的左脸。他适时地举起左手格开了,反手一转握住了我的手腕。

刚才是让着你,他妈的别以为老虎不发威就是病猫。有能耐的我们球场上见。他说完,把我的手一甩,径直往足球场走。

我明白路凯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我那被打折了的恢复还不够一个月腿伤,他岂会错过这个百年一遇的好机会呢。

足球场上路凯已等在了那儿。

怕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他蔑视的笑容在寒风中犹显得不屑和鄙视。

我没理睬他,走向球场的起跑线。

听好了,跑1000米,先给你跑一圈,省得日后说我乘人之危。他说。

我冷笑一下,自顾自地跑出去了。一圈400米,1000米就是两圈半。路凯肯定是算计过的,他估算我最大的努力就是一圈,所以他先让我跑,然后等着看我的笑话。可是,我也真的很不争气,才小跑了半圈,左脚小腿已淅淅作疼了,如千万只蚂蚁在咬,又如锥子在刺,使得我一瘸一拐的,直冒冷汗。我咬紧牙,颤颤地东倒西歪地向前移,每移一步都仿似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走也不是跳也不是。

好样的,需要拐杖吗?我完成一圈路过路凯时他如是问。

我继续拖拽着自己的躯体往前进,十来米时路凯风一般地从我身旁旋过,他那一身红色的运动服就像一团火在跳动。不一会这团火又从我身边飞过,而最后停在了是起点也是终点的地方。

而待我一步一个脚印拖踏出1000米的历程时,已日暮西山了,却没有鱼肚红,只有一片苍凉的孤云和冷冷的风在吹。

我想,于你这样的性格,我们应该成为好朋友,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讨厌你。路凯说“讨厌你”三个字时是带着非常强烈的仇恨感的,就如我恨不得他即时死去一样,他也恨不得我即时死去。

我躺在草地上,定着眼看他,才发觉高大形象的他竟是如此丑陋、狠毒。

男子汉大丈夫是否该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他边说边从他的书包里掏出一把小钢刀和包扎用的棉巾丢在我身边。原来他早就预计好的。告诉你为什么我要这么做?因为我太看你不顺眼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嘛,你凭什么痴情?你凭什么苦恋?天下人都知道易清秋是我的,你为什么还要跟我作对?好了,现在我烦腻她了,我要把她甩掉,可你看看现在自己的熊样,连捡二手货的资格都没有,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我坐了起来,拾起刀和棉巾,走到球场外。

现在看你可怜,也免得人家说我不仁慈,你就砍左手的小指吧,这样我也算是积下些阴德,哈哈……。路凯的声音如寒冷的空气划破了夜幕,像一把尖刀。

我伸直左手小指,放在水泥板椅上,就那么眼睁睁地,一刀,啊……。

于是,在我生命的中又烙上了一幅耻辱的记忆,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想起,我仍痛心疾首,无言哽咽。

因此,后来开学了,我如一条自卑的可怜虫一样生活在自己的字典里,靠一个坚强而微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人生。

[待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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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飘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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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潇竹点评:

希望你坚持写下去,越写会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