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他1·75m,而我只有1·50m,呵呵,不可以说不是绝配吧!
我和他是同学,一直以来他就是
班上的公认的帅哥,而我不过是天鹅湖里的蛤蟆。毕业后他分到了现在的单位,而我却成了考试一族。都说高考是大浪淘沙,这一淘就是三年,我始终没能成为珍珠,鬼使神差的也到了他所在单位。
由于同学关系,他常来我宿舍小坐,我这人天生的话多,叽里呱啦的,掀开话匣子,一侃就是一个晚上,嘴皮发酸了也没感觉。而他端着我的漱口杯,把刚烧的一壶开水变成了尿素的原材料。
我这人呢长的确实不怎么的,小眉小眼的,外加一扁平鼻子,再加上那没人能比的玲珑身段。可是我却特别的能接受这父母的恩赐,因为我还有个特灵光的脑瓜啊。呵呵,这可不是我瞎吹,我就从来不和章子怡,周迅比美,即使事实上我看起来比恐龙好不到哪去。可我每天仍然过的比美女还要神采奕奕,光艳照人。而他呢,沉默寡言的,实在让人觉得不合时宜,但给人感觉塌实,可靠。于是乎,我天天在他耳边叨咕着:我这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嘿嘿嘿,你说啊,这呆瓜居然相信了,一颠一颠的跑去他老妈那说要和我谈恋爱。结果……据说……
我们这有个迷信说法:如果某人死心塌地的爱着另外一个人,那另外那人就是画了符水给某人喝了,犹如奈何桥上的孟婆汤。或许,或许,我每天烧的那壶开水里不知道被我下了多少道符呢。:)
幸福不是奇迹,她是很普通的东西,我就很容易的遇到了她。新婚那天我才知道,在前面提到的据说里,我在他的家庭表决会议里,支持率并不高,这对于心气很高的我来说很没面子,嘟嘟啷啷着:怎么不早说呢?我会放你一条生路的。他却说:别傻了,我有一票否决权的。哈哈哈哈,没想到他也会幽默,尽管黑了点。我是真的觉得他是属热水瓶的——不用开口,就知道有一颗滚热的心。
流年似水,一晃十多年了,爱情永远是越写越新,越有味的诗,而婚姻则是为爱情的诗寻觅一处发表的版面,流年里流淌的尽管是昔日的诗,可我相信,即使再平淡的诗,也会发出格外的爱意绵绵。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6-1-10 16:24:1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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