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谁盗走了我的文字薄云残雪

发表于-2006年01月16日 早上8:17评论-22条

写下标题之后,却不知从何入手了。毕竟,连我自己的法律知识也少到闹不清怎样才算得上盗窃,而且,我所知道的那些被抓的盗窃分子大多人赃俱获,想抵赖也赖不掉。依此推断,我说的这些话可能被某些人看成胡言乱语。因为,当自己真要站起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我所知道的人家盗窃的罪证早已经消除。更何况,我还并没有找到法律的依据把人家的所作所为称作盗窃。如果一不小心,自己可能还会掉入诬陷的漩涡,非但引不起别人的同情,还会让对手甚至同我一样的被窃者鄙弃。

我这里所说绝非危言耸听。作为一名没有任何名气的写手(如果没有任何名气也可以称作是写手而不致惹人讥笑的话),出自自己之手的文字不管以什么方式让读者看到而且还能引起不错的反响,内心的快乐就如六月里喝了雪水一样地爽快。而且,没用多长时间,在某家文学网站小有名气,也难免有些沾沾自喜,但也只是自我感觉不错而已。实际上任何一家网站,甚至是个人办的私家网站,也并没有把自己当个什么东西。但为了丰富网站的内容引导更多的点击率,还是会把属于自己的文字放在它们的网页上,以见出它们内容的丰富。不管怎么说,这还算存有中国人的良心的,更有甚者,就更不把自己当人看了,不仅连自己的笔名也懒得输,用“不详”取代一切,还有的更不把自己当回事。不信你可以按自己文章的标题在“雅虎”上搜索一下,没准你的文章正被几家甚至几十家网站大张旗鼓地用着,而并不见有哪家使用你的名字,而是改头换面成了无名氏,甚至有的头面都不用改,只是作者换了一下,就不能不让自己七窍生烟了。

然而窝着一肚子火的只是你自己,气坏了身子更是没有替你受罪。于是当自己越看越觉得不顺眼的时候,就更该放下心来。因为人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原作者觉得不妥,我们随时可以撤换下来。”有如此文明的说法,总也算对得起自己了。想想看,自己也不过是一小人物,正如有些写手所说,人家用了自己的文字,就已经算瞧得起自己了,还找个什么劲啊!事实也是,写文章不就是给人看的吗?用不用自己的名字有什么关系呢?而且,用了,也还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人人可用的笔名,这笔名往那里一放,不跟没有名字一样吗?当然,如果出了名那情况就又不一样了。不信,谁再用个“安妮宝贝”什么的试试,不用人家自己来维权,读者就会把网站掀个底儿掉。这不就结了,还是自己名气不够,只要名气还不够,就有任人宰割的可能。好在,文字也只是身外之物,被人割几刀自己也说不出那个部位疼痛来。

不过我还是在想,每位写手都希望自己敲下的文字在全世界流淌,那么,四处流传说不定正是最得意的事,所以,真正站起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并不多,甚至,即使找到登载的网站,人家也是爱搭不理的。毕竟,人家文学网站哪有精力搞这些呀,何况,文章是你自己要来发的,没人强迫你。其实,不光是你,每一位写手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网站能忙得过来吗?虽然协议上说“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某某网站所有,请勿非法复制转载。未经网站和作者本人同意,一律不准转用”,而那家引用本文的网站也使用着相同的文字呢!有的网站标明了出处,有的就直接说成是原创了。所以啊,标明了出处的说明人家还算尊重自己,似乎反倒不好意思再追究;没有标明出处的,查起来也费劲呐。所以啊,都还是这么缄口不言,彼此相安无事为好。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则信息,一个美籍华人发现自己的一篇文章被国内的一家大网站引用,发邮件来追问,网站的工作人员还不断打哈哈,搞得人家如坠五里雾中,最后也只得不了了之。想想也能理解,为了一篇小文字,从大洋彼岸到自己的老家来维护什么权益,还真有点担心惹起娘家人的公愤来呢!可能他更不知的是,这种事在国内早已司空见惯,没谁拿着当回事了。

我在文学网站中也常看到写手与编辑的交流中谈到类似的问题,却总是未知后事如何。大概也就像那半个中国人一样不了了之。因为,网络在美国发展了这么多年,相应的法律健全了一些,也就把写手们当个人看;而在中国,网络虽不能说是新生事物,毕竟兴起的时间不长,政策也就相应地宽松一些。如果没有这些无需耗费任何资金的资源,会有碍于网络的发展也说不定。再加上,莫说是这样虚拟的地方,连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是也被这样的维权拖得疲惫不堪了吗?没有人愿意为此绞汁,于是那些被宠坏了的网站也就更加兴风作浪。反正写手铺天盖地,想出名的有的是呢,你不是要维权吗?那好,人家不用你的文章就是了。想想也是,自己也不就是写了几个破文字嘛,有什么了不起了,人家用还是待见你呢!于是,也就没什么了,反倒是人家撤下你的文字,自己倒傻眼了呢!反正,网络不知名的写手有的是,用谁的还不是用啊,网上一片一片的,没你,人家的网站照样转。

更何况,人家没用你的名字,不也就说明人家使用的不是出自你手的文字吗?这种文字人人都可以写啊,凭什么说是你的啊,逼急了,人家还可以告你侵权呢!这样的黑锅,你一个普通的写手敢背吗?还是省下那点劲,闲极无聊的时候,就还再凑点文字,能让编辑看着顺眼就不错了,还管那些事干嘛呀!最让自己操心的还不在人家有没有网站转载,而是人家编辑这里能不能通得过还另说着呢!

瞧瞧,自己半夜三更睡不着,就想着该写一点什么了,发出去心惊肉跳等半天,只要能看到自己的心血后面加上个责任编辑,心里就算一块石头落了地,至于有多少读者已经不重要了。当觉得自己已经近乎名人了,还得瞅瞅自己的文章有多少人来看,阅读量少了吃饭还不香呢!即使没有谁付费阅读,可内心里还是愿意有更多的人看。这不,人家给转载出去了,自然就多了让人阅读的机会,应该更高兴才是。不信让你自己做个选择——你不是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那家转载的网站说了,我们就是不给你一分钱,你那些破文字放在这里,是我们照顾你的情绪;如果不愿意,我们给你撤下来。真到了这一步,那些争着维权的人恐怕真的无心维权了,还得求人家行行好,别让自己的文字从这里消失了呢!

是啊,说来说去,还是怨自己没本事。有本事写本《红楼梦》去,不光稿费一流,人家还争着给你出书呢!所以啊,对一般的写手,人家网站早透过肚皮看穿你的心脏了,所以,莫说跟你商量,还用你的名字就该烧高香了。这既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必然。只要阵痛还能给自己带来哪怕一点点快乐,也算值得了,社会的发展,人人都该贡献点什么,如果这也算为网络的发展做出了微薄的牺牲,也算没白委屈一回!

所以说:“盗”?没这回事吧!人家就那么光明正大地用着呢,而且,这“用”还正符合了自己的心愿;至于我的那些文字,只是脑中的垃圾,想扔正没地方呢,这不,收破烂的来了,有钱没钱都拿走吧!等什么时候我们的文字人家争着用了,也就可以讨价还价了,如果它们还像现在这样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我们也就有底气大吼一声:嗨,干嘛偷我的东西?不过只要网络有泡沫,我们的文字也就还如泡沫一样,分文不值。

由此看来,对我而言,还没有谁来偷盗我的文字,如果说那也叫“盗”,我就该是同案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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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redyfeng点评:

网络文字也个让自己放松的平台,可是却有太多的盗版,谁是谁非,谁是侵权,这样的定义又有何公理来说呢?

文章评论共[22]个
流着泪抽烟-评论

薄云残雪兄言之有理,与吾心有相同之处呀!
  【薄云残雪 回复】:所以也才流着泪抽烟了吧?嘿嘿,开玩笑别怪.在目前的中国,缺乏保护的事情太多了,也只能看作是一种无奈了. [2006-1-16 10:12:36]at:2006年01月16日 早上9:22

林夕颜-评论

写者的无奈与辛酸,网站文字的挪用(在此且用“挪用”二字),是笑料还是悲叹?。。。。。。。。
  【薄云残雪 回复】:既是笑料又是悲剧.哭笑不得的笑料,乐在其中的悲剧.无奈和辛酸之余找个空旷的地方高唱一曲东方红吧! [2006-1-16 10:16:35]
  【花谢花落花无痕 回复】:真羡慕您的海阔心胸了!呵呵,再会! [2006-1-16 19:05:54]
  【薄云残雪 回复】:就只当生场小病了嘛,如此才可以心胸开阔呀!还得感谢你的文章呢! [2006-1-17 8:44:00]
  【花谢花落花无痕 回复】:呵呵,也许吧!那好,以后再会了!愿常能读到您的大作! [2006-1-17 8:46:24]
  【薄云残雪 回复】:刚刚看到昨天此刻的留言.哈哈,我的大作?别让我翘尾巴喽!想想江郎才尽也好啊,可惜还没到那境界! [2006-1-18 8:48:56]at:2006年01月16日 早上9:43

夏雪儿-评论

呵呵,欣赏了!
  【薄云残雪 回复】:哈哈,谢过雪儿! [2006-1-16 10:18:27]at:2006年01月16日 早上9:47

韵扬-评论

哎。。。。。。。。
  【薄云残雪 回复】:一声叹息!!酸甜苦辣全都有吧!别说,还真值得品味呢! [2006-1-16 10:21:16]at:2006年01月16日 上午10:06

云天一色-评论

薄云残雪此文也说出了云天所想,握手。::)
  【薄云残雪 回复】:想必很多文友都有类似的经历。无奈中唯愿中国的法律早一天健全,让所有的权利都有保障。 [2006-1-16 14:19:35]at:2006年01月16日 上午10:58

阳光下的小草-评论

嘿嘿!杂草盗走了你的文字,你也无可奈何吧!问好薄云!期待佳作!祝快乐!
  【薄云残雪 回复】:盗走了文字事小,盗走了心事大.还是小心为妙!哈哈,还是一块快乐着吧! [2006-1-16 14:20:33]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呵呵!你可得小心哦!杂草盗走你的文字就已经很知足了,你好好地呵护你的心哈!祝快乐! [2006-1-16 14:29:59]
  【薄云残雪 回复】:又藏在这里呀!小心中了红尘的魔啊! [2006-1-16 14:34:21]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呵呵!刚刚准备出去的,你又来了哈!中了红尘的魔又怎样呢?只要不重你的魔就万幸啦!嘿嘿!玩得尽兴啊! [2006-1-16 14:40:54]
  【薄云残雪 回复】:我这里的魔好解,看来红尘之魔成死结了,很难有解开之日了啊! [2006-1-18 13:40:51]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呵呵!中午好!谢谢关心啊!心里没结,什么魔也不怕的啊!等着欣赏你的章子怡劝酒,怎么还没出来哦! [2006-1-18 13:47:25]
  【薄云残雪 回复】:贼人眼尖,什么都能看出来啊!你不是已经看到了吗?哈哈,没准给毙了吧?这是不是也好玩儿呀?各种滋味都尝尝呀! [2006-1-18 14:00:07]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嘿嘿!杂草在你眼里又成贼人了,地球人都知道的哦!我不也是看个题目,文章内容不是还没欣赏吗?你的文章都毙了,那杂草的还不都下地狱了!祝你尝尽世间百味哦!开心就好! [2006-1-18 14:04:49]
  【薄云残雪 回复】:哈,就你这一味就让我晕头转向了呀,哪敢期望百味啊!我也奇怪着哩,编辑九点就审过了呀,现在还没发,是想再捂出一个精华来吧?嘿嘿,赖蛤蟆吃天鹅肉习惯了,再吃死老鼠还真不合口味了呢!这话只对你一个人说,让人听见可有乱棒打死之虞啊!为了使你不下地狱,你也得求求编辑给它发出来的机会啊!哈,我也不觉沾光了呀! [2006-1-18 14:16:08]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呵呵!杂草为你祈祷啊!说不定真是精华呢!要是那样,就为你的好日子锦上添花呢!祝福你! [2006-1-18 14:19:22]
  【薄云残雪 回复】:这个犯不着祈祝祷啊!是不是又能怎么样的,倒是在为你不下地狱祈祷着吧?那倒是值得的.上帝啊,为了小草不下地狱,这篇文章就不发了吧! [2006-1-18 14:23:48]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呵呵!那可是由不得你的哦!杂草真的期待是篇精华之作哦!我也跟着乐一乐哦!谢谢你的祈祷,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啊! [2006-1-18 14:29:15]
  【薄云残雪 回复】:噢,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了呀!聪明! [2006-1-18 14:52:31]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呵呵!聪明的是薄云!杂草又几时聪明了!还要继续吗?哈哈! [2006-1-18 14:54:55]
  【薄云残雪 回复】:哈哈,咱们吹了一顿然后美美地睡了一觉,刚刚开机就见那文也刚发出来,让编辑狠狠地批了一顿,没脸见人了啊!还好,脸皮算张什么皮,讲究着活呗! [2006-1-18 17:10:10]
  【阳光下的小草 回复】:呵呵!我也是刚刚从幼儿园接轩儿回来,上来就看见你的大作啦,还没欣赏呢?不要每次都想着占花魁,发扬风格,让一让哦!就这样你都众星捧月了!祝快乐! [2006-1-18 17:14:21]at:2006年01月16日 上午11:18

锈土-评论

很好,很好。
有同感!我也遭遇过,一些所谓的征文,篇去了自己的语言文字,然后就如你说一样在别的杂志上正大光明地出现
不过,我得替我们这行说一说:也没不是全部的杂志社或媒体都会这样,这可能是个人行为。的确有那么一些所谓的专业用文字发财的人!
无奈,我们只能在这里发出我们的声音了
  【薄云残雪 回复】:谢谢你!这篇文字实际上就是无奈中形成的,写完之后还是无奈.也只好任人宰割喽!好在并不肉痛. [2006-1-16 14:24:52]at:2006年01月16日 中午12:39

雪落深熣-评论

言之有理!
  【薄云残雪 回复】:即使没有这种遭遇的人也有类似的感觉,那是因为我们太需要一种机制了呀! [2006-1-16 14:33:03]at:2006年01月16日 中午12:56

印象女人-评论

印象只是看客,所以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我本是一个主张自己权利的人,可是你的文章已经详尽了你的无奈,不过类似的事件比比皆是。
  【薄云残雪 回复】:是啊,类似的事比比皆是,那可成了社会的悲哀了啊!已经远不是盗走文字的问题了.但愿这样的悲哀少一些,再少一些. [2006-1-16 14:36:18]
  【印象女人 回复】:是的,但我想这还需要一些时间,还有一个过程,会好的,我相信。 [2006-1-16 14:40:05]
  【薄云残雪 回复】:你的相信是社会未来的信心.所以啊,暂时还是冷眼向洋看世界吧! [2006-1-18 8:46:16]
  【印象女人 回复】:能体谅你的感受,无言以对。 [2006-1-18 12:44:35]
  【薄云残雪 回复】:哈,你现在的对答就很好啊!只能如此喽.而且,高兴地接受着呢!相信你能理解. [2006-1-18 13:26:58]
  【印象女人 回复】:能理解的,一种无奈的高兴。 [2006-1-18 13:30:52]
  【薄云残雪 回复】:体验一种特殊的无奈而又高兴的滋味,也是至美的享受啊!生活中并不缺乏这种滋味,好好感觉它吧! [2006-1-18 13:39:40]at:2006年01月16日 中午12:57

沉香-评论

教育报上有篇文章说“会抄的人成长快”。不仅是网站,个人也有在所看的文章中认为有可取之处而“挪用”的。换一个角度想想,自己的文章有助别人成长,也是值得欣慰的。是吧?
  【薄云残雪 回复】:只能如此自我安慰了呀!嘿嘿,能获取这样的安慰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的哟! [2006-1-16 14:37:41]
  【沉香 回复】:在暂不能杜绝这种随意“拿来”现象前,宽慰自己也是一种释放方式。 [2006-1-16 15:10:22]
  【薄云残雪 回复】:有道理,而且道理浅显而深刻.我在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正是以这种心态宽慰着自己的呀!也只能借此释放了.谢谢你的理解! [2006-1-16 15:34:58]at:2006年01月16日 中午12:59

夕阳残景-评论

唉现在什么都有造假的,何况是一篇文章呢,只是觉得那些人素质怎么就这么低呢,别人写了好文章给你欣赏你不言谢就罢了,还要去盗用。真是可悲。
  【薄云残雪 回复】:也只能发这样无奈的慨叹了,又能怎么样呢?慨叹之后还得写,还得怪怪地让人家转.嘿,别说人家,自己就这德性,不敲键盘了手还痒呢. [2006-1-16 14:39:30]
  【夕阳残景 回复】:是吗,这不我也是出来跑到网吧来看一下的,呵呵,我男朋友说我生活在虚拟的世界里。这没什么不好,总比太残酷的现实要好一些吧 [2006-1-19 15:07:47]
  【薄云残雪 回复】:所以啊,我们就这么在虚似的现实世界里愉快地生活着,这可是纯现实生活中的人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感觉哟!让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生命里更加绚烂多彩吧! [2006-1-19 19:47:21]at:2006年01月16日 中午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