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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灾乐祸张贤春

发表于-2006年03月22日 下午3:08评论-19条

你看,不听我的话,这回倒霉了吧,对你们的倒霉,我心里那个乐呀……

我在《操办酒席试行办法》中,给你们说得清清楚楚的,县委、县政府出台施行了《关于禁止全县职工操办酒席的暂行规定》,对违规操办酒席的将收缴礼金,其中,科级及其以上5千元,科级以下3千元。我一再告诫你们,在该规定执行较严期间,违规操办酒席,一定要慎之又慎。

你们象以往那样,观望了两个月,发现有人在偷偷摸摸地操办酒席,先是分批喊去家中,后来成群邀到酒楼,看看没有人被处罚,以为那规定又是“纸上谈兵”了,于是,干脆像丧葬嫁娶人家那样,自己架锅燃火,在大街小巷大摇大摆地操办。从吃稀饭,到副席、正席,再收席,三天两夜,白天人头攒动,夜晚灯火辉煌,人声鼎沸,麻将哗哗,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乌烟瘴气。到了腊月,正如一首歌所唱:“又回到了从前。”进入正月,大家都忘了县里还有个《规定》,也忘了我的提醒。谁知纪委监察局“秋后算帐”……

吃亏了吧?我的赵哥、钱姐、孙妹、李弟,还有246名酒友们。 

赵哥,你当然得交5千元,谁让你当了正科级?你说是你姨夫办房子酒,是朋友们去耍了一下。你这就是骗人家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了。当初你打电话给我,说的就是你买了套商品房——这是第几套了?请我某天某日去吃稀饭。吃稀饭是假,索要“人钱”是真。正酒那天,两批人在桌前收礼、记帐,人们争先恐后地挤在那里交“人钱”。吃酒出来,我就向纪委举报了。过完春节,你以为没事了,谁知……哈哈!

钱姐,你就不要哭了吧,你比赵哥好多了,少交了2千元。当然,你收的“人钱”比他少得多,按比例算,你的确是高了许多。不过,你也太不象话了,上前年借商品房办了房子酒,前年办了学酒,去年才给你父亲办生日酒,今年又为你母亲办寿酒。转弯抹角我们也是亲戚,过路上下,你嘴又那么甜,特别是办酒之前,那声音能把树上的鸟哄下来,我不得不来送“人钱”。听说你购买了二手商品房,下半年装修后又要办酒,我就把你举报了。看着你泪眼婆娑的样子,我心里偷着乐呢。

孙妹,你不该在大街上骂我,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你再婚办酒,我确实不想来吃酒,一是算下来不欠你什么“人钱”,二是你将我好友一脚踹了,找了个除了钱,什么都不如他的“前辈”。不久,你为后夫的孙子办过关酒,上班下班,上街办事,我都绕道另一条街。这两次都接到你喊我“去耍”的电话,我都没去。谁知,过关酒后第三天,你在街上指着我的鼻子骂:“辛乐,你那么不要脸?你岳父过生,某某(前夫)才送你100元啦,你就忘了?嗯?王八蛋!”,骂完,昂首离去。我实在想不通,那“人钱”怎么该还你呢?愤愤不平之际,操起电话就向纪委举报了你这种违规行为……看到你从纪委交钱出来,一脸的沮丧,连上卫生间都忍不住嘿嘿笑出声来。

李弟,我确实没有举报你为儿子办满月酒的事。你通知我去吃酒,我没有去,只是托人还了你第一次送我的本钱。虽然你送我多次,一次比一次多,我的理由是,你还年轻,以后还你的“机会”还很多嘛。我也同情你,父母早逝,结婚未办酒,这次再不办,怎么面对舅兄姨姐家接连不断的入学酒、参军酒、丧葬酒、竖碑酒、钉门酒、嫁娶酒?以后他们老了,你更是难以收回。遗憾的是,你一共收了不到8千元,另有20挑待变现的谷子,除去餐馆包席花去2500元,其他花费近千元,上交纪委3千元,所剩无几了。这所剩无几中,要么是你以前送的,要么是今后要还的,实际结果是:赤字巨大!你打着哭腔对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说:“象我们这种情况,收得又少,应该不交。”人家问你:“你说,收多少才应该交呢?”你答不出吧?最终还是乖乖交了不是?我看你今后还敢不敢违规操办酒席!

“有人举报你为岳父七十寿辰操办酒席。”这回轮到别人幸灾乐祸了,这是纪委的同志在问我。

“是我那没有工作的舅子在他家里操办的,我也根本没有摆人情簿子收礼金。”

“你托人通知了你的亲友来吃酒。你安排办公室秘书拿着本子在单位收钱,一共收了15000元;另外,老乡会收了15000元,同学会收了9000元,战友会收了11000元;你还委托人将礼簿揣在口袋里,四处传递消息:有送辛局长人情的,交到某某那里。结果,下属单位和其他人,又为你添了50000元。”

“是谁举报的?”

“先不谈这个。你为不应由你分摊乐队费用和你妻弟媳吵了起来,你还隐瞒了送礼人数,目的是少摊一点生活费。还有一笔人情,人家交到你妻弟的礼簿前时,你一把抓过来说:‘这人情,算我的’,边说边揣进了上衣口袋,弄得送礼人一脸尴尬……。以上情况属不属实?”

“我以为你们的文件不算数了。”

“哪有文件不算数的?只是执行不执行的问题,执行得严还是执行得松的问题。”

“那就交嘛。只是希望你们将文件严格执行到底。”

“为什么?”

“那样,我就不用还‘人钱’了。”

2005·8·29 钟应山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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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吟媚点评:

文笔老辣。

文章评论共[19]个
帘外落花-评论

喜欢了
  【张贤春 回复】:谢谢! [2006-3-23 15:45:52]
  【帘外落花 回复】:问好 [2006-3-23 17:24:37]at:2006年03月22日 晚上7:49

晓雨中的回忆-评论

哈哈,笑过之后有反思。我就喜欢先生这样的文章。
  【张贤春 回复】:谢谢鼓励! [2006-3-23 15:51:07]at:2006年03月22日 晚上9:59

晨风而去-评论

生活之原味,加上先生的文笔,让人笑不出来。言不由衷中,更多的便是辣得够呛!哈哈哈!
  【张贤春 回复】:谢谢表扬! [2006-3-23 15:56:07]at:2006年03月23日 清晨6:39

萍水相逢、-评论

看您的文章,真是享受。精彩极了。
  【张贤春 回复】:谢谢大姐偏爱! [2006-3-23 15:56:36]
  【木易、 回复】:哈哈,看一次笑一次。太逗啦。 [2006-6-20 16:25:18]at:2006年03月23日 清晨7:14

古文-评论

看老兄的文章 就是解谗 
  【张贤春 回复】:谢谢多次鼓励! [2006-3-23 16:05:24]at:2006年03月23日 早上8:19

梦中芙蓉-评论

哈哈,张大哥还专门干举报这门"生意"哟,听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说,还给你签了一份举报合同,合同上有一条提成协议,每举报一次,将会得到10%的提成,。可张大哥,你也不想想,他们那帮人罚款又不开[**]和收据,你咋与他们结帐呢,最后他们还说,不光没罚到钱,,还搭上了车马费用及顾用打手,吃钣,洗澡按摩等开支等一大笔费用呀,,他们向你要钱,是因为有合同在先,收益共享,现在收益是负值呀,哈哈,大哥,出钱吧!
  【张贤春 回复】:呵呵,谢谢提醒,下次先付费后举报. [2006-3-23 16:15:14]at:2006年03月23日 早上8:50

感伤女人-评论

还来还去,这样的“人情(人钱)”让人头疼。只是看过笑过,日子照过。
  【张贤春 回复】:赞同! [2006-3-23 16:20:49]at:2006年03月23日 早上9:15

duxiumin-评论

佩服您的阅历  一切都那么让我望尘莫及
  【张贤春 回复】:你走上社会这些"阅历"自然会向你涌来. [2006-3-23 16:21:49]at:2006年03月23日 上午11:32

山中来客-评论

这吃喝风真是让人头晕,老兄替我们出了一口气。
本想借拙文<距离产生美感>向你表达一点敬意,因为脱稿忙,没写上你实际大名,事后非常后悔。还好,有一个叫暖玉的,昨天发了一篇文章,把你介绍给烟雨朋友,我感到欣慰!
  【张贤春 回复】:谢谢你们的偏爱!包括乘马班如的<读书笔记>(六). [2006-3-23 16:26:28]at:2006年03月23日 中午1:40

浅笑颦颦-评论

哈哈 真实
  【张贤春 回复】:确是真实事件的组合.谢谢! [2006-3-23 17:48:29]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5:20

恋尘叶子-评论

喜欢看大哥的杂文,辛辣的感觉被一片看似戏谑的言词掩住,更显功底。呵呵,其实已经看过了,复习一遍!问好!:)
  【张贤春 回复】:妹妹没有必要"重复",将精力放在自己喜欢的名家文章上,并多写一些作品才是上策. [2006-3-24 7:45:44]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