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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治富”(外一篇)断心铅笔

发表于-2006年03月22日 晚上10:02评论-0条

“要治富,先修路。”这是我在回乡途中看到的写在路基旁的大幅标语。故乡是个国家级的赤贫县,脱离贫穷,是所有人的夙愿,把公路修进山沟来,交通便利了,物资运输自然就畅通,这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但正是这条响亮有力的口号标语,使我百思不得其解。富裕了是好事,怎么还要医治呢?到底这富裕之病如何下药疗治呢?治疗富裕不就是崇尚贫穷吗?穷了心安理得,而一旦富了倒反不自在,需要求医问药了。其实,这是书写标语者犯了“同音近字”的错了,他原本应该写“致富”,却因“致”与“治”同音,不加细嚼,贸然挥毫,其意自然就大相径庭了。“致”有“达到、实现”之义项,“致富”也就是“实现富裕、达到富裕”的意思,“要想实现富裕,应该先修好道路”(作为衫山小城来讲),这不文通理畅了吗?若作“治富”讲,岂不悖谬。

家乡的贫穷,一是因为山隔水阻,交通不便,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由于教育的落后。“治穷先治愚,兴国先兴教。”知识才是最有力量的,我希望我们所有的教育工作者携起手来,向蒙昧和野蛮宣战,同时也向贫苦宣战,带领更多的人用知识“致富”,而不是“治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岐视”≠“歧视”

一次,批改学生的作文时,发现一学生将“歧视”写成了“岐视”,我便细心地替他作了纠正。不料第二日那学生却拿着本子来找我理论,说他没有写做字,应该有“岐视”一词,还搬来了《现代汉语词典》。果然,词典上注解“岐”通“歧”,既然如此,“岐视”也就同“歧视”,“岐”不算错别字了。

虽然如此,但笔者还是认为“岐视”不能等同于“歧视”,“岐视”这种用法不成立,其理由如下:

众所周知,汉语产生于几千年之前,因那时科学技术水平的低下,汉字的数量远不及现在丰富,理所当然,词汇量也是匮乏的。在古代典籍中,因遣词造句的需要,通常采用同音代替的方法,这也就是古文中常出现的通假字。《现代汉语词典》注“岐”通“歧”,应该就是遵从古代文献中的用法,但并无“岐视”一词之说。“岐”作地名和姓氏讲的情况比较普遍,如“岐山”、“岐王宅里寻常见”。古代可能有(并且几率极大)“岐视”之说,但因为古代很多字词在历史的进程中已被完全淘汰,成了“古用今废字”,所以,今天断没有“岐视”一词,取而代之的是“歧视”。

再者,人们在使用词汇及词组时,大多是因为约定俗成,即大众的认可性及流通性。我们今天普遍使用的都是“歧视”,而没有人用“岐视”。

所以,“歧视”是不等同于“岐视”的,现在再写“岐视”一词,只能算是误用的错字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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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梦天使
☆ 编辑点评 ☆
梦天使点评:

这个世界,一些事一些人,总是如此的。有时侯,或许,做好自己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