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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由“换妻俱乐部”说起(上)梦中芙蓉

发表于-2006年03月23日 上午10:11评论-41条

“换妻俱乐部”这样的说法在字面上就包含着对女性个体尊严的极度漠视和严重侵犯,女性是可以交换的,越漂亮的交换价值越高,无怪漂亮女人被称做“尤物”,她们生来就没被当作独立完整的人,而是一件拿在手上把玩的东西。为什么不称作“换夫俱乐部”呢?合理的称谓是“换偶俱乐部”, 准确的叫法应该是“换偶游戏”,但因“换妻俱乐部”知名度高,故本文还是采用了此名。

一、换妻俱乐部的兴起

性交换是指一对合法夫妇或者是一对同居者与另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同时做爱,这一形式首先出现在美国,大概是在上世纪50年代左右。

在美国,上世纪70年代从事换妻游戏的人大多是个性叛逆、长发披肩的嬉皮夫妻。而现在换妻人士多为30岁至40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中产阶级夫妇。换妻游戏”近年来在美国中产阶级间大行其道。据统计,目前全美已有超过500多个“换妻俱乐部”,有些大型的换妻俱乐部甚至会包下一整座大饭店,让多达4000人举行热情如火的换妻派对。

在一部由著名导演李安1997年执导的反映上世纪70年代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变迁史的电影《冰风暴》中,这样的聚会还有一个名字,叫做“key party”,来参加聚会的夫妻们将各自的汽车和房门钥匙放在进门处的一个碗中,在离开聚会时会由聚会的组织者召集大家一起来从这个碗中随机摸取钥匙,如果你摸的不是自己先前放入的那把,那么你就需要带上别人的妻子或者丈夫回自己的家过夜。

按照在一部2001年韩国拍摄的电影中的叫法,这样的私人聚会可以称作“蝴蝶俱乐部”(club butterfly)。

在欧美及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都广泛存在这样的“换妻俱乐部”,定期举行集会。 

美联社2005年12月26日报道,历史七年的加拿大群体性交俱乐部官司12月21日终于合法化了。

德尔贝克斯夫妇结婚20多年,共有3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夫妻俩从1978年就成为“集体性交俱乐部”的常客。21年来,他们夫妇俩参加过各种集体性交派对和换妻派对,与陌生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直到1998年,他们在“闪电俱乐部”狂欢时,遭到警察突袭,被捕入狱。从此一场长达7年的 “群交”合法诉讼开始了。 

2005年2月2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取消对“集体性交俱乐部”和“换妻俱乐部”的禁令,宣布成年人如果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集体性交是合法行为,不会当作卖淫处理,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闪电”集体性交俱乐部在赢了一场世纪官司之后,愿意向记者首次开放他们“集体性交”场所,也就是在法庭诉讼中“被称为淫荡屋”的地方。老板拉贝解释说,法院裁决下来后,这里几乎每晚都彻夜狂欢,俱乐部成员用更盛大的集体性交庆祝胜利。

近几年,这种“换妻俱乐部”也传播到中国香港,以及沈阳、广州、重庆、兰州、南京等大城市。他们在社会规则的夹缝中游走:白天是公务员、企业白领、国企干部,晚上则热衷于一种叫做“交换温柔”的派对,圈外人和媒体将其称为“换妻俱乐部”。

二、参加的方式及规定

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对与一对互换;

这种方式也比较少,多是一对夫妻与另一对夫妻进行直接交换,他们是不愿去那种“换妻俱乐部”,凭自己的爱好和要求,寻找一些有修养的,收入高的白领阶层人士,双方都认可的夫妇。

一种是通过换妻俱乐部的方式:

(一)有的是通过自由选择配对,

大家来到换妻俱乐部,在未进行正式活动之前,可以互相交流,相互选择,挑选那种与自己和配偶合适的,喜欢的那类人。一旦活动开始,形成配对的就不能再随意更换了。

(二)有的是通过随机分配方式配对

以这种流行于欧洲中产阶级家庭聚会中的以“性”为目的而形成的“俱乐部”,在中国城市已经广泛存在。对于那些拥有固定的职业和高收入的中产阶层而言,这样小范围的聚会有自己独有的私密方式,通常出现在高级会所或是事先约定的酒店之中

通常,组织者决定时间和约人,然后打电话订好房间。参加者周末中午一放工,或同行或分别起程,赶到约定地点,先以夫妻名义登记入住,取得房间钥匙,然后大家共进晚餐、聊天、唱卡拉ok。夜深时分,待女士们各自回房,先生们将钥匙反扣在桌子上,抽到哪个,就按号码进那间房,而“不幸”抽到自己所订房间的,可以提出重新再抽。

规章制度:

许多换妻俱乐部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虽然内容不尽相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的一部分。

(一)、总则 

本俱乐部旨在提供高层次人士的夫妻交友服务,本俱乐部不涉及色情服务和非法活动。为促使所有会员能够在参加本俱乐部的同时,遵守国家法规,尊重个人隐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避免对个人及对家庭造成的伤害,本俱乐部特制定以下公约,希望所有会员加以遵守。

(二)、会员资格

夫妻会员要求双方具有稳定正当职业,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在所在单位出于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考虑到本俱乐部将会有一些个人自己负担的费用支出,会员要确保个人条件符合要求,以免造成经济负担。

(三)、夫妻会员权利和义务

1·会员夫妻双方请证实具有法律效力的,真实的合法夫妻身份,如结婚证等。暂时不能出具结婚证明者,由本俱乐部自身老会员夫妻进行担保后,可进入会员,但必须在一个月内补交结婚证明。

2·会员夫妻双方要确保身体康状况,请自觉加以证实及表明。患有心脏病、有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的疾病不得加入。对于隐瞒病情,由此产生的健康、经济和法律等严重后果,均有会员自己承担。

3·若会员夫妻育有子女,请约束自己的行为,严禁产生影响下一代的行为。

4·入会夫妻要家庭和睦,夫妻感情融洽,无婚外情。

(四)、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充分尊重个人隐私,双方中若有一方对透露地址、电话等个人资料持有异议,则不得窥探打听。

2·充分尊重女方意愿,未经女方同意,不得进行违背女方意愿之行为,更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达成目的,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将由会员自己承担。

3· 当事双方应本着坦诚的态度进行交流,对个人的兴趣、爱好、癖好建议事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对个人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了解,以免双方在活动中产生冲突。

4· 当事双方在交流过程中均不得使用伤害对方或使对方不适的手段,尤其男性请发扬绅士风度,充分爱护、尊重女士。

5 ·当事交流结束后,如一方没有继续交往的意愿,另一方不得纠缠。不得破坏对方家庭。

6· 严禁任何一方产生金钱交易。

7· 本俱乐部为非盈利性组织,但是需要会员自己承担必要的场地和其他服务费用。

8.会员不允许有私下的接触和联系,禁止俱乐部以外的小活动和单独联系。

9.每月两次的俱乐部集体活动,有事不能参加者,提前两天通知俱乐部。

10.每次活动费用aa制,活动期间禁止酗酒以及吃带刺激气味的食物。

11.俱乐部内部事宜对外严格保密,联谊活动的地点和方式均由会员在网上商讨,民主决定。 

12.禁止介绍朋友、同事及亲属加入俱乐部,不得在会员以外的人群里谈论俱乐部的一切。

13 ·在本俱乐部以外的场所,所有会员均是同为陌生人,不得在公众场所或有熟人知晓身份的场所作出与对方亲昵的行为。

14.入会者在取得入会资格后,要交纳一份真挚,一份诚信,一份热情,一份爱心以及入会费。

15·本俱乐部成员可以随时退出本俱乐部。

三、参加人员的想法及感受:

(一)男人的想法及感受

●在欧美换妻不是新鲜事,尽管大部分人觉得这种行为非常荒唐,但参与其中的人却自有一套说词,他们认为夫妻相处久了,难免厌倦对方,为避免发生婚外情,不如在彼此谅解的情况下,透过换妻方式“疏解”一下。 参与换妻活动的人多自认“思想开通”,他们坚信人性软弱,与其逃避现实、苦苦压抑,不如和其他想法一样的夫妇进行交换计划。他们并未妨碍到别人,因此外界没有理由干涉他们的自由。

●交换常常以爱情的名义进行,但有时候“交换”也会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沦落”。在得不到预期快乐的时候,它会让参与的双方感到巨大的哀伤和沮丧。

● 对于夫妻生活有着明显的改善作用,我们夫妻的感情很好,家庭很和睦。某男士面对“互换配偶”行为会不会带来对家庭生活的不良影响时非常肯定地回答,这只是夫妻婚姻生活的调剂,事实证明我们的夫妻生活在交换后确实得到新鲜刺激,质量得到提高,感情得到巩固。

● 某男士为他的太太和他自己挑选交换对象的时候更加强调对方的心理素质和精神气质同自己一方的匹配。

●是在有了孩子三四年之后,夫妻之间产生的审美疲劳导致了他们的情感生活缺乏激情,”让他们开始认真地考虑这个大胆的想法的。“我想让妻子体会另一种快乐,双方是绝对不能谈论感情的,事实上有感情问题的夫妻别人也是不愿意和他们交换的。

● 这无非是一个身体游戏,没有那么复杂。

●你已婚,但是发现这并非你心目中最理想的婚姻,爱情需要妥协,那么,交换就只是一种生活方式。

●首先在目前肯定是要避免双方是熟人,如果联系到最后,是在一个单位或者公司里面的熟人那就糟糕了。

●起初妻子怕丢人、吃亏,怎么也不肯,后来参加了几次同事聚会,感觉这些朋友并非流氓,待人友善,又尊重女人,就同意去试试。当晚碰巧安排了唱歌比赛,她获得第一名,并得到客户送的美容券。以后几次,妻子看到大家玩的内容丰富,彼此尽兴,大家也从不在背后议论人,不吸毒,也不玩变态的几龙几凤,就彻底放开了。

●其实就是这样,很多人以为交换很美好,可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也许,更多的是难堪,以及未来对夫妻情感的影响。

●有人认为换妻是一种新的尝试,更有新鲜感、刺激感,而彼此之间又不需付费。如果各找情人的话,情感上更难以掌控,所以几对夫妻进行交换,情感和生理上满足了陌生化的刺激需求,同时又可以达到同进同退的目的。

●无关道德。 我不愿意接受带有道德目光的注视,我有享受自己身体的权利。李某说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开始改变,他说服了他的妻子一同浏览这个论坛,然后两个人再交流感受。妻子开始很抵触,但是后来也逐渐的接受了。有一天,他给北京的一位同好发了封电子邮件,说出自己的想法:换偶。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李某说他现在也不后悔:“因为我享受到以前并没有享受过的东西。”“我当然内心中有时候产生负罪感,但是那是一瞬即过的。这好像吸毒的人,也会受道德的谴责,但是就是控制不了自己。”李某说他是不会和一对夫妻维持太长时间的,因为他怕会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他从不把别人带到自己的家里,所有的活动都是在外边另找地方。大家交往过一段时间后,就会不再联系。

(二)女人的想法及感受

参加性游戏只是想寻求刺激,谈不上热衷。 

●她认为,男人其实差别不大,偶尔换来玩玩,并非出于对丈夫不满意。有时夫妻生活需。

●要调剂,在年龄相仿的固定圈子里玩,好过“烂滚”,最多花费几百元住宿费。何况每一位新加入的成员都有医生开具的验身报告,虽然有时男方不穿“小雨衣”,也从不怕爱滋和其它“手尾”。 

●说是玩换妻游戏,但从第一次起,进房间后的感觉并不淫荡。

●某位女士说,这个圈子里的人其实屈指可数,有的人品相当优秀。一来二去,不是同事的,也都对性格、爱好熟悉了。因此每一次单独相处时,也都要聊聊工作、生活、天下事、开心事,有时谈兴高了,还继续饮酒喝茶,困了就倒头睡去,天亮时再握手告别。 

●游戏夫妻坚守家庭底线。圈子里的人,大都由欧美留学归来,对换妻游戏不陌生,也不抗拒,关键是夫妻有共识。我与丈夫十分恩爱,彼此引为人生知己,我们都认为婚姻家庭是最重要的,是底线,其它都无所谓。” 

●某位女士说,我们夫妻十分珍惜平常在一起的生活,但并不意味着每一晚都有肌肤之亲、每一次爱抚都必然是追求高[chao]的开始。同样,这个小圈子维系了这么多年,之间最重要的应该也不是偶尔的换伴“性游戏”。虽然每次参加“派对”,大家的反映好似很刺激,因不知几分钟后的亲密朋友是谁而大造神秘气氛,但最终没有任何一方会受到强迫。另外,我也从没遇上“用药”的“博命郎”。 

●我不担心丈夫玩这个游戏会移情别恋,因为我没有那个心思。此外大家都是同事,出来玩是寻放松的,相处有分寸,有顾忌。这个圈子还没有人离婚,或发生吃醋骂人打架的。

●后来我们分别在两个房间做了,感觉是陌生的。因为习惯不同或者其他原因,我的快感没有如约而至……在我们做的过程中,那位男人一直惦念着他的爱人,我头偏向一边,理解地笑。后来他的妻子过来看我们了,只一眼,又跑了出去。他妻子出去以后就哭了……她哭得很有感染力,她的眼泪使这个游戏中感情的成分加重,我觉得真实就很好,如果大家都沉醉于纯粹的身体上的快乐那会使我们觉得更悲哀,甚至我们会开始怀疑自己对待爱情的态度。

●有女人认为自我保护在性交换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她认为既要做身体上的自我保护也要对精神上有所在意,尤其是对女性。身体上的自我保护即是指安全性行为,即使女性采取避孕措施,也要要求男伙伴带避孕套,以防艾滋病的传染。精神上,对男伙伴的性行为有限制,防止性暴力的事件出现,最好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

●有的女人发现自己不仅没有从换妻游戏中找到快乐,反而有种被强*的耻辱感,那个男人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后,她跑到浴室里拼命地洗着自己的身体,之后夺门而逃,独自坐在海边啜泣到晨曦微露,才明白自己对换妻游戏的心理承受能力太有限,一时的迷失和一夜的放纵已经给信奉传统道德观的她带来了永久的伤害,她无法原谅自己。她已经明白,和谐的婚姻不仅仅是需要激情和浪漫,还包含着理性的平淡和从容,只有做到彼此尊重、心心相印,才能实现真正的灵肉交融!

●白领痴迷于换妻性派对:只做爱不相爱。

●丈夫的刻意欺骗,她在不知不觉中加入了所谓的“换妻俱乐部”,在激情、等待、亢奋和不安中无法自拔。

●性爱分离。性是比较外在的体验,但爱情是内心的震动,如果按照性爱不能分离的观点,是不是没有爱情了,就不应该有性?这是不是违背人性的说法?

●但他对我是第二个男人,说真的,我觉得很温柔,也很刺激……虽然这样的话说出来很无耻,但这是我真实的感受。

(未完待续)

本文已被编辑[烟雨琳静]于2006-4-28 0:26:28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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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吟媚点评:

期待下文,穿插一点个人的观点更佳。:)

文章评论共[41]个
梦中芙蓉-评论

谢谢吟媚编辑的推荐与点评,我想了很久,想把自己的观点融进去,但有人的观点与我有相似之处,我想给别人一个没有自己观点的文章,毕竟这种现象各人有各人的观点和认识,我只想说这件事情,让各自评论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at:2006年03月23日 上午10:44

曼倩-评论

第一次听说“换妻俱乐部”,感觉那是一些太无聊的人做的事。如果是真爱,就是在一起生活一百年也不会厌倦的。
  【梦中芙蓉 回复】:朋友,我在几年前也听说过,那时美国存在.可这几年国内却出现了许多,所以只是把一些人的观点写出来,毕竟它存在我们社会中,当然反对的人占大多少,但也有一些人却愿意这样做.上网搜索,还有好多条信息.有的小说,电影都讲过. [2006-3-23 13:44:32]
  【曼倩 回复】:你写得挺好的呀,至少让我学到一个新名词,别的就不敢学了。不过还是佩服你的广闻博识哦。 [2006-3-23 13:47:57]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谢谢朋友的夸奖呀,至少在以后你听说这类事情以后,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行了.祝朋友开心! [2006-3-23 14:00:51]at:2006年03月23日 中午1:35

地狱客-评论

一阵西风吹开了中国紧闭几千年的大门,也吹落了中国人善良的本性,随之而来是黄色泛滥成灾,残忍见怪不怪的悲哀。
  【梦中芙蓉 回复】:朋友说的极是,中国在学习这些不好的东西的时候,要比学习先进的科技要快的多,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呀!谢谢朋友的光临.祝你心想事成! [2006-3-23 14:39:15]
  【地狱客 回复】:梦的虚幻,芙蓉的纯洁,或许能构成你一生的追求。为你有一个富有诗意的笔名祝福,不像我一个阴森森的名号。 [2006-3-23 14:43:49]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朋友过奖了,你的名字是男人的名字,能在地狱行走的人,是真正的男子汉,连阎王老儿都不怕,你是他的座上客,你还怕什么?所以我觉得你是个纯爷们,佩服你! [2006-3-23 14:53:51]at:2006年03月23日 中午2:35

折花手-评论

人的欲望是无尽,真正能约束自己只有自己,我不喜欢他们那种生活,至于别人怎么做,公道自在人心,自有道德与法律去评判。
  【梦中芙蓉 回复】:朋友说的好,人的幸福自己掌握,有些事情,法律和道德去评判.祝你好运常在! [2006-3-23 15:20:22]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3:17

张贤春-评论

我以为列"杂文"不符,应列"其他"。
  【梦中芙蓉 回复】:张大哥,我也这样想过,只不过试一试吧.谢谢大哥. [2006-3-23 16:17:39]
  【张贤春 回复】:关键看你下篇的"说起"说得如何.
多有得罪,我这人就这德性. [2006-3-23 16:29:05]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张大哥是把我当成好朋友的,暖玉姐姐在“怒斥”说“傻”话之“傻”人中评论了大哥吧,所以大哥的为人,好多烟雨朋友都很欣赏的,很佩服的! [2006-3-23 17:35:46]
  【张贤春 回复】:谢谢兄弟姐妹们偏爱! [2006-3-23 17:41:11]
  【梦中芙蓉 回复】:张大哥太客气了,是张大哥的人格魅力吸引大家的,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呀! [2006-3-23 17:47:33]
  【张贤春 回复】:谢谢兄弟.愚兄惭愧. [2006-3-23 17:50:42]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4:14

ziyan0826-评论

怎会把这样的事情说得这样的清楚啊?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好奇!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我想这样的事情可能在我们的周围出现吧,因为反对的较多,但也有愿意的,所以只是写出来吧, [2006-3-23 16:20:20]
  【ziyan0826 回复】:可能我的小城太安静了,我从来没有听过周围有这样的事. [2006-3-23 16:21:36]
  【梦中芙蓉 回复】:几年前我也只相信在外国发生,可这几年,在国内已经是公开的密秘了.几年前谁能相信爱滋病离我们这么近,可现在,是无法忽视的了. [2006-3-23 16:28:32]
  【ziyan0826 回复】:那我真是孤陋寡闻了!这有些狂疯的社会,不太能让我理解啊!哪天,这样的事发生在我的周围.我一定乍舌! [2006-3-23 16:32:03]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所以嘛,先给你说一下吧.不用担心,这事情没有爱滋病和吸毒,非典及禽流感那样的恐怖.现在的生存,不仅人自身伤害自己,就连动物有时也能让人无可奈何呀! [2006-3-23 17:21:12]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4:14

飘零的落叶-评论

"换妻俱乐部",我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你在写下这篇文章之前,一定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吧!
  【梦中芙蓉 回复】:是的,我几年前从杂志上就看到了这样的报道,没想到传到国内还这么快,大有燎原之势.所以我查了许多资料,但放在一起太长了,就分开了.祝你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2006-3-23 16:42:27]
  【飘零的落叶 回复】:又熬夜了吧!可得注意休息呀!
谢谢你的祝福,烟雨里有这么多朋友,想不开心,想不快乐,就不行呀! [2006-3-23 16:45:58]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你也要注意休息呀,生意还好吧,昨天烟雨的一个朋友叫落叶飘零的,我错以为是你了,把他当成女人,他说,"我是男人呀",我说,"不对吧,你啥时变成男人了!"他说他就是男人.我查了查资料,哟,是我弄错了. [2006-3-23 16:53:43]
  【飘零的落叶 回复】:就是生意太可以了,连写东西的时间都没了.有时想晚上写写又力不从心了,前天晚上我花了30分钟写了一篇,接着就发在烟雨里了,可给我表哥看了,他也给我该了一下,完事之后,我又觉得还不够完善,索性就把它给删了.我觉得我现在压力好大呀! [2006-3-23 16:58:45]
  【梦中芙蓉 回复】:朋友对自己的要求还蛮高的呢,来这儿是写自己的心情吧,不用那么多顾虑,那样你不更累了吧,想看你的文字不容易,对自己笑一笑,让自己轻松一刻. [2006-3-23 17:05:00]
  【飘零的落叶 回复】:大哥有所不知,其实我以前的文章写出来一点压力都没有,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可现在有那么多朋友关注我了,你说我能马虎吗?压力能不大吗? [2006-3-23 23:09:30]
  【梦中芙蓉 回复】:不要有压力,朋友关注你,说明你的人缘很好,也不一定要你写出精彩绝伦的文字呀,放开一点,如果你写日记,我看看都高兴了,开开心心生活! [2006-3-24 18:38:40]
  【飘零的落叶 回复】:那好吧!听你的. [2006-3-26 0:05:00]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4:37

浅笑颦颦-评论

我晕 妻子就可以作践吗?有没有换夫俱乐部?
  【梦中芙蓉 回复】:是的,现在有的就叫换偶俱乐部啦,换夫俱乐部的也有,但是不多的.不过我写这篇文字,没有作践妇女的意思,只是把一些现象写出来,自己也没有加入观点的. [2006-3-23 17:25:57]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5:21

丁香花开0202-评论

  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芙蓉的楼下好热闹!丁香来迟了~
  【梦中芙蓉 回复】:朋友的网名真的让人想起那美好的季节,请喝茶! [2006-3-23 17:29:19]
  【丁香花开0202 回复】:  是什么季节?说来听听? [2006-3-23 19:12:41]
  【丁香花开0202 回复】:  世上还有这样的这样的俱乐部?在中国应该没有吧。我记得西方有一位社会学家说过:婚姻是不道德的,它阻碍了人性的自由!现在看来有些道理。 [2006-3-23 19:29:16]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朋友说的有道理,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没有婚姻也不行呀.中国现在有这样的俱乐部,2003年在沈阳警察抓过几个人呀! [2006-3-23 19:52:19]
  【梦中芙蓉 回复】:丁香花开是春天,是春暖花开,百花争艳,是一种青春的气息,是个浪漫的季节.有人说,谁找到五个花瓣的丁香花,就能找到幸福,是吗? [2006-3-23 19:56:20]
  【丁香花开0202 回复】:  是这样啊?我只知道丁香花是花里面最不干起眼的小花,静静地开放,无声地凋落~~ [2006-3-24 7:55:02]
  【梦中芙蓉 回复】:丁香花也是幸福花呀!丁香树可是爱情树哟! [2006-3-25 10:01:01]
  【丁香花开0202 回复】:  你比我自己更了解自己啊!知道的真多! [2006-3-25 10:56:40]
  【蹋瑞 回复】:知道的真多! [2006-3-25 12:56:06]
  【梦中芙蓉 回复】:过奖了,只是偶尔听说过罢了.祝好! [2006-3-25 13:55:21]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5:22

晨风而去-评论

哈哈,见多识广。让人不得不佩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确有胆量加勇气。可对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让中国的大多数人认可,需要一段艰辛的路程。可想而知,“历史七年的加拿大群体性交俱乐部官司12月21日终于合法化了。”这句话看似轻松,实则坦露着多少辛酸往事。相信国门的开放,思想的合格化,会随着时间,渐形渐远的。最后还是佩服两字作结尾。呵呵

  【梦中芙蓉 回复】:让朋友见笑了,我写这篇文字,也想了许多,既然存在的东西就让它放在太阳之下,让时间验证它的生命力. [2006-3-23 18:13:26]
  【晨风而去 回复】:对,非常赞同。既写之,则安之,何惧之有?相信男人的胆量是无人可以比拟的。呵呵 [2006-3-23 18:14:50]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谢谢你呀,朋友支持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呀,你还没吃饭了吧 [2006-3-23 18:18:17]
  【晨风而去 回复】:是啊,请我这个朋友一顿美餐如何?不会这么小气吧。呵呵。希望接下来的一篇写得更好。努力¥ [2006-3-23 18:20:05]
  【梦中芙蓉 回复】:向你这样的好朋友应请你吃海鲜,有机会来我们那儿看一看.谢谢你的鼓励,我愿努力! [2006-3-23 18:23:24]
  【晨风而去 回复】:好的,我希望来无影去无踪,有空中大餐我已是美不乐滋啦!再接再励吧…… [2006-3-23 18:25:06]at:2006年03月23日 下午6:09

紫水无痕-评论

行文中似乎有点公式化的感觉,少了作者主观上的认识和想法。。。。。。。呵呵,姐姐乱说的。
  【梦中芙蓉 回复】:姐姐说的对,我只是象记述是的,写了一些人的观点和认识,而我的观点是没有加进去,也不愿加进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 [2006-3-23 20:03:36]at:2006年03月23日 晚上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