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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妇和情夫的困惑深秋红叶

发表于-2006年03月28日 上午10:15评论-86条

假若不是因为薄云残雪前辈的《假如有个情夫》和《娶妻当如潘金莲》,我不会写这篇文章。其实,从看完那两篇文章时起,就想写这篇文章了。但是因为学校开学,又有些其他琐事,就给耽搁了。直到今天才抽出时间来写。不过首先声明,我对薄云残雪前辈没有什么恶意。做为一个在校的大学生,这本来似乎不该是我写的话题,但是,我既然看到了,我也来表达些看法吧。不然,便如鲠在喉,实在是不吐不快。

我不知道过来人对情夫情妇的,都是什么想法。反正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很多人都在津津乐道的谈论。很多人也都无所顾忌,什么情夫情妇的当成好事情说。打开互联网的网页,几乎到处都充斥着这样的东西,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和点击率,似乎这是个很光彩的事情。

也是因为薄云前辈的《娶妻当如潘金莲》,我从同学手里借来了一本《金瓶梅》来看。看完后的感觉是,辞藻固然华丽,但也不过是一部淫秽小说而已。古人把它列为禁书,我还是举手赞成的。至少古人比我们聪明得多,知道这样的书是文学作品中的垃圾。大面积的流传没什么好处。总不希望女子们都去效仿潘金莲,把亲夫毒死,再去改嫁吧?潘金莲这种y*妇,简直就是女人中的败类。万人唾弃都不为过,娶妻当中潘金莲?我宁可这辈子不娶妻子。

结婚了,就该对自己的家庭负责任,为什么要出去找情夫,找情妇呢?就为了寻求刺激吗?刺激过后是什么?是不是极度的空虚?难道还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很自豪的对别人讲:我爸爸在外面有一打的情妇,我妈妈在外边有成群的情夫?对于下一代就是这么培养?这么教育?你们的爸爸妈妈也是这样教育你们的吗?

中国的古训中有一句:万恶淫为首。可现在人似乎把淫乐当成好事情?在众人面前什么都不太顾忌的说。走在街上,偶尔的还会过来几个人,神神秘秘的对你说一句:看生活片吧?两块钱一张。常常在大庭广众之下,我会被闹得面红耳赤,落荒而逃。

最起码的,有了家庭得对家庭负责任吧。我的爸爸妈妈,对这些话题是从来不在我们面前提的,也从来不在我们这些孩子面前亲热。所以,在这方面,我非常的尊敬他们,也非常的愿意向他们看齐。

还有的人说,社会上现在已经就这个样子了。很多人都找了情妇情夫,咱们为什么不找呢?这是我听到的,并且感觉很奇怪的一个言论。看到别人做错了事,做了坏事,我应该引以为戒才对呀!

怎么别人做错事了,反而成为我做坏事的借口呢?别人做了什么错事,我还要向他看齐?看到人去抢银行我也要去抢?如果别人找情夫,找情妇,我就跟他学?不用去考虑这件事丢脸不丢脸?可是,现在很多人的观念都不去想这些。

要说某人有情妇,有情夫,我是很鄙视的,我觉得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很多原来很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第三者的出现,而破裂了,很多家庭变成了单亲家庭。很多孩子也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人格都变异了。很多人因此得了忧郁症,抑郁症。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家庭悲剧。在这里面,做为情夫,情妇,第三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很多人要说古人的包办婚姻如何如何,你不会想让我们回到包办婚姻那个年代去吧?包办婚姻是有包办婚姻的不足之处,自由恋爱有自由恋爱的好处。谁也不能否认,这个世上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你见过有多少包办婚姻的家庭破裂了?变成单亲家庭了?你见过古人办福利院,收留许多因为家庭破裂而无家可归的孩子吗?

恋爱自由我不反对,我赞成,但性却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对待性这个问题,我认为就应该保持慎重的态度。不能胡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是很可耻的行为。但现在很多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其实,换个角度想想,这样去做,和那些猫猫狗狗的有什么区别呀?它们就是这样胡乱交配,甚至lu*n伦也不用顾忌的。可是那是畜生啊,人能向动物看齐吗?

而且,你见过有多少古人得爱滋病的?在整个古代历史上,得性病的人都是屈指可数吧?可是现在到大街上去看看,到处贴着治性病的广告,到处都是贴着无痛人工流产,大家觉得这样很好吗?我这个大小伙子看上去,脸就忍不住红了,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

在社会上,在单位里,包括在学校里,大家都很累。回到家里,那本应是个避风港,安乐窝。试想一下回到那里都没有安全感,对自己的丈夫妻子都要不信任,我们还能信任谁呢?试想一下,躺在你身边的妻子,丈夫,心里想着另外一个男人,另外一个女人,你心里该做何感受?是何想法?

还有人说什么自己没有[ch*]女情结。我可不敢承认自己没有[ch*]女情结,要是我娶的妻子不是[ch*]女,我想我这辈子心里也不会痛快。我光明正大的承认自己的[ch*]女情结存在。我也不希望看到任何女孩子在没结婚之前,对任何男士献出自己的贞洁。还是把你的贞洁,留给那个能和你终身相守,能对你一辈子负责的男人,那才是你一生的依靠。

中国有句话叫始乱终弃,现在想想这句话说的太对了。我见了很多学校里的女生和男生有两性关系的,最后,绝大多数都是以分手而告终。有些人说,为什么允许男人胡来,不允许女人胡来啊?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没道理。

西门庆遇到的倘若不是潘金莲,而是孟姜女,我相信西门庆要被孟姜女撕破脸皮的。男人胡来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有让他胡来的女人。一个巴掌能拍响吗?如果女人们都能够守身如玉,男人们恐怕想花心,也没有那个条件吧?

另外,我们的男人们是不是也该想想自己了?有了家庭就该对家庭负责,不该再去找什么婚外情。不能对家庭负责任你结婚干嘛啊?不能对家庭负责的人,我相信他对工作,对生活,对社会,也不会负责任的。

远的不说,就说十几年前,谁要是在报纸、杂志上写这么篇文章,关于情夫情妇之类的,估计读者多半也会骂声一片吧?现在很多人为什么还不如十几年前了?你们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

可能还会有人提出来反对意见,说你看社会上现在多少人在说这些事情之类的话来,我在此也不多说,只是想问你一句:你看,在臭肉周围嗡嗡飞的都是什么?绝不会是什么好的昆虫吧!

这个时代浮躁的人们呀,我们是不是该给未来的人们再留些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呢?是不是重视审视一下,自己和家庭,和社会的关系,认清一下自己应付的责任呢?

我想说的是,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我们都要自尊、自重、自爱。

或许这篇文章写出来之后,就会骂声一片,但我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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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赞同你文章中的观点。
情夫和情妇,在这个社会有了自己的位置,但他们还是不受欢迎的。
实际“第三者”的名字是很难听的,因为他们做的事不雅。
无论情夫还是情妇,都应该把自己的责任担起来,可以说,事从两来,莫怪一人。
至于文中提到的处女情节,可另当别论。如果是不贞所造成,可以细思;如果是
运动员的激烈运动所至,是另外一回事。

文章评论共[86]个
文清-评论

情夫和[**],做这两个角色都有种“偷”的感觉,永远见不得阳光。
  【深秋红叶 回复】:“[**]”嘛,叫大家都知道了,是很丢脸的事情。
见了阳光就不叫偷了。说出来其实还是蛮丢脸的事情,很不负责任的人才会做出来。 [2006-3-28 11:43:11]at:2006年03月28日 上午11:14

水柔柔-评论

是的,我赞同你的观点,爱情是美好的,婚姻是现实的,但是无论怎么样,都要有"爱"做前提,否则一切免谈!
也许我也是传统迂腐的人吧,我只希望什么都能专一,什么都最好是第一次的,
  【深秋红叶 回复】:我赞同专一这个观点。爱情,也是必须的,这是自由恋爱的基础。但我们做事情要负责任,婚姻是现实的,选择时一定要慎重。 [2006-3-28 11:41:05]at:2006年03月28日 上午11:17

深秋红叶-评论

文清姐姐的观点我赞同啊。我可能没说清楚,我所说的[**]情结,是指不贞造成的那种。如果是因为运动员的激烈运动,之类的原因造成的不在此列。我还没有到连是非都不分的这种程度。呵呵
感谢编辑点评。
  【文清 回复】:我明白你写的意思。所以,这样标明一下,是为了让别人清楚一点。 [2006-3-28 11:45:03]
  【深秋红叶 回复】:谢谢细心的文清姐姐!
[2006-3-28 11:46:46]at:2006年03月28日 上午11:35

柳如眉-评论

可爱情是会变的,如果你不好好维持,不能让那种感情保鲜,只靠责任是不能让一个家庭稳固的。在大骂情夫[**]的时候,是不是也要想一想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只是因为性吗,我看到许多人不只是这样简单。
  【深秋红叶 回复】:如果只靠感情就想维持家庭的稳固,那又是一个误区吧。我们的祖辈们基本都是包办婚姻,他们为什么能家庭维持的稳固?
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责任,是最重要的。 [2006-3-28 13:50:08]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2:03

曼倩-评论

欣赏!现实中像你这样有责任感的男人太少!
  【深秋红叶 回复】:不是太少了,是这个社会的不正确导向,使人都不愿意回头重新认识一下。如果能回头去看一看,相信好人还是很多的。 [2006-3-28 13:45:49]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2:03

太阳红-评论

    支持你的观点。其实有这样观点的人也不少,没有必要担心挨骂。是非自在人心,有的人明知做错了却不便说出而已。
  【深秋红叶 回复】:谢谢支持!你的最后一句话我太赞赏了。 [2006-3-28 13:48:59]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2:08

梦中芙蓉-评论

呵呵,朋友,烟雨的姐姐们肯定夸你还来不及呢,哪有人会骂你呀!是啊,现在象你这样有责任心的男人是好男人。但对“[**]情结”却不赞同,为啥非要女人是[**],但怎么能保证男人是处男呢?是不是对女人不公平吗? 

  【深秋红叶 回复】:这个,就需要人自己约束自己了,需要自尊自爱。
我不是对女人有意见,也不是对男人有意见。我是就事论事而已。
如果女人们都能保持守身如玉,男人想不是处男也不行!呵呵 [2006-3-28 13:48:27]
  【梦中芙蓉 回复】:哈哈,只有很少很少一部分女子为生活所迫进入烟花柳巷,但却有一大批一大批的男人光顾呀,这样公平吗,呵呵,朋友,性也不是罪过,爱也不是罪过,只有真心相爱,那还要那么多附加条件,是不是对爱的不公平呀,对女人不公平呀,爱一个女人,是不是先审查她的历史,然后再检查身体,那是爱吗?会幸福吗?中国出现了多少这样的历史悲剧,但现在还在上演,我愿与朋友讨论,只是就事论事,对吧 [2006-3-28 14:00:18]
  【深秋红叶 回复】:是啊,所以,我为这些男人感到悲哀啊。
我想如果未来我有妻子,我不会对不住她。那样去做,太伤害了,不只是感情。
历史不必去审查,检查身体更不会。人若连自己的人格都对不住,就没什么好说了。性不是罪过,但只限于夫妻之间,有其他人在,我想我接受不了。真心相爱是重要的一条,附加条件我看就是责任。男人得对得起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得对得起自己的丈夫。小事上,错了,可以改嘛,大事上错了,对得起“人”这一撇一捺吗?不拘小节是没错的,不拘大节就要出事了吧?
我说的也很明确,别人犯错了,不是我犯错的借口和理由。我也只是就事论事呀。探讨一下,说出自己的想法,这没什么。即使观点不同,也不会翻脸的。我们之间又没有仇。呵呵 [2006-3-28 14:15:16]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2:22

孤魂紫星-评论

很是赞同你的观点呢!只是现在的社会中,洁身自好的男人真的不是很多了!当然,也总是有人在给女人丢脸!
  【深秋红叶 回复】:同意,这不是男人或女人的错。这是人类当中某些害群之马的错。 [2006-3-28 13:47:16]
  【孤魂紫星 回复】:不过这样的害群只马是不是有点太多啊! [2006-3-28 14:00:39]
  【深秋红叶 回复】:所以,写完后,很是担心挨骂。 [2006-3-28 14:29:24]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2:53

恋尘叶子-评论

呵呵,精彩!举双手赞成!爱情成就婚姻,婚姻却不完全是爱情,更多的是责任,如果不能负责,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真的不必要结婚!:)
  【深秋红叶 回复】:谢谢支持!我这儿都等着挨骂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多人支持。 [2006-3-28 13:46:24]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04

文若书-评论

呵呵,说得很好啊。支持。
  【深秋红叶 回复】:谢谢支持! [2006-3-28 13:45:04]
  【文若书 回复】:写得很好啊。语言流利简洁,思维清晰严密。 [2006-3-28 14:01:17]
  【深秋红叶 回复】:过奖了,只是一时愤激便写了出来。
好像还有个错字在里面,我都没注意审稿,写完了就发上来了。呵呵 [2006-3-28 14:28:54]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23

青青杨柳岸-评论

什么叫情夫、[**]呀?听着就象是[已过滤**]夫、[已过滤**]妇一样,不好听。实际上你说的情夫[**]用二个字就可以了,这就是情人。性以情为基础,否则就是嫖娼卖[已过滤**]。既然是情人,那就可以有多种选择,可以在互相尊重,而不是互相占有的基础上发生关系,也可以选择柏拉图式的恋爱。当然也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当白头偕老的誓言变成残害自己身心剥夺自己的自由的时候,当为了自己的父母孩子不可能不忍心背离家庭的时候,这时候情人成了惟的的心灵慰藉和活下去的支柱,这里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指责他们呢?
  【深秋红叶 回复】:你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呀。是,某些时候,害怕被剥夺自由。但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呀。婚姻更多的是责任,可不仅仅是感情能包括得了的。要是感情丰富的,外面挂着一堆,那叫滥情。性,是属于夫妻间的。可不是动了情就能去做,那不成低能的动物了?有多少人能容忍背叛?不论是感情上的,还是肉体上的。
我们每个人,对这个冢庭也好,社会也好,是有责任的。是这个道理吧? [2006-3-28 13:57:25]at:2006年03月28日 中午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