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邮件的飞速流行,用手写的信儿,在大幅度地减少。正好有些人已习惯并依赖于键盘和鼠标了,恰好有些人本来字就写得不太好,现在有电脑的“宋体”鼎力相助,使自己能藏拙露巧、扬长避短,何乐而不为呢?何况它的快捷是按秒计算的,比传统的平寄信件按天、甚至按周来“望眼欲穿、度日如年”似乎强过百倍。
昨天看了一个资料,说英国人现在还是乐于手写信件,一个调查机构专门为此做了一项民意测验。超过百分之七十六的人还是习惯于用笔传情。大部分人表示,收信时,对手写的,感觉读信如睹人,分外亲切,也格外珍惜,时常要重读一下;写信时,觉得用手写更带感情、更易于拉近彼此的距离。很明显,电脑的字的确完善无瑕了,但冷冰冰拒人以千里的架式也拉开了;而手写的,字虽比不上电脑的字工整,但更带人情味一些。
社会节奏的加快,的确让一些老八股缩小领地,乃至淘汰,但手写的信儿,不会与时俱朽,它会与时俱进,会焕发新春,会有永恒魅力。我仍固执地认为,写家信、写情书、和友人天各一方地纵横谈人生、切磋论学术,还是用手写为好。因为只有手写的,才更让人读得有滋味,哪怕字在第一页尚正襟危坐,第二页就有点东倒西歪;哪怕几个错别字探头探脑;哪怕标点符号完全乱了套;哪怕东扯西拉,一下子从朋友扯到月球,又一下子从花开拉到青菜,不要紧的,朋友,这就是真性情,你的家人、你的恋人(或配偶)会理解你的。虽然如今的大潮卷得手写的信儿,越来越少,但我们还是要学一学海礁。
本来我投稿还用老习惯的,可现在的传媒都无纸化办公了,不欢迎手写稿了,没办法,我由“爬格子”变成“打稿子”,但我还是“公私分明”的,那就是前者是可不拘于形式的,就是要一点手写的“原汁原味”,而后者是方便编辑看、方便对方排版。曾有编辑对我说,现在想要拥有作家的手稿很难了,手稿是“煲鸡汤”的原汤,而电子稿已是“煲鸡汤的汤”了,不可同日而语啊。一滴水看海洋、一缕光看太阳。我自己曾那么固执地用手写,在中指上留下凸起的茧,记得有次应聘时,那个老总就注意到了,他说的是两个字:“笔耕”。而现在用键盘的时候明显多于用笔的时候,也许我的手写功能也会慢慢退化吗?在“伊妹儿”、“小企鹅”的强大攻势下,“手写的信儿,太少”的感叹将不会少。尽管如此,手写的空间还是存在的。朋友,您如果认识我,我会把“我手写我心”的承诺呈现给您。哈,惜哉,我非名人,否则我百年之后,那就是文物,而现在乃一文不值之废物也。
在繁忙的敲打键盘之余,也给一点时间,让笔和纸稍多一些亲密接触,好吗?不仅仅是多一些手写的信,更要多一些手写的文章,最重要的是多一些手写的情啊!对吗?
本文已被编辑[古草]于2006-4-20 17:04:5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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