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矿难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某地的采矿业户都会收到一份政府文件:
xx市政府关于保障生产安全的通知:
xx·xx矿难发生后,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为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人人身安全,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所有集体、个体采矿企业一律停产进行安全整顿、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明停暗不停或安全验收不达标擅自开工的,一律以非法盗采论处,交司法机关从严惩处。企业按照派发资料要求自查自整,完善安全设施和制度,组织工人授课式学习,一周后公安局、矿管局、劳动局统一进行“达标”验收后方可开工生产。
附:《煤矿、非煤矿安全管理培训教材》,价格1000元
《矿山安全管理培训教材》,价格1000元
《企业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手册》,价格1000元
《省金属、非金属集体、个体矿山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管理规定》,价格800元。
《民用爆破品管理条例汇编》,价格500元
达标验收费1000元。共计5300元。
采矿的老板们看着一长溜数字,愁眉苦脸地说:老鼠拖木锨——大头在后面,咱这儿也“矿难”频发啊。
本文已被编辑[帘外落花]于2006-5-1 7:22:3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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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帘外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