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和他的爱人离婚了,原因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是些不为理由的理由,什么做饭不带围裙、睡觉不洗脚、打鼾、饭前便后不洗手、上完厕所不记得冲水、进门不换家里的衣服等等的一些小事,却成了他们分手的主要原因。当爱人把离婚协议书放在桌上“逃走”的时候,她落泪了,跑到了我这,又哭又叫,觉得心都碎了,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了躯壳,空空的,没有人会为这样的爱作一个完整的解释。
我的好友是位医生,干净的在我们这些同学中是出了名的,有时同学们在一起时开玩笑说她有洁僻,说她这样的生活要求谁能接受的了,到最后还不被吓跑了吗?她总是生气的辨解着,于是同学们没有人愿意和她交往。可同学们所说的话不应验了吗?
好友和我家离的不远,可是我不经常去她那里,因为她家干净的让我望而却步,我也知道她其实也不习惯外人去窜门,怕踩脏了她们家的地,怕坐皱了她们家床单。所以每次想见面了,就提议她来我这,想让彼此都随便一些,她也很高兴的应邀前来,因为我知道,她也只有我这一个交往的朋友了。见了面,聊一聊工作上的事情,生活中的难事,每次都听到她说着她对爱人生活上不拘小节的怨恨,每次都为这些争吵不休。我也不只一次劝说这位好友,每个人和每个人生活的方式不同,结婚生活在一起,都有一个相互适应的磨合期,不能让人家事事都按着你的意愿做,你不觉得这样很不公平吗?时间短还可以迁就,可是时间长了,谁都有烦的时候。天天如此,事事都吵闹,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无奈让步,选择离开的。到最后,没有人愿意靠近你。可每一次的劝说都是无效的,这次爱人终于忍受不了,选择了离婚,默默的离开。
我想,如果两人在一起不涉及家务事,就是快乐的,幸福的。可一但涉及到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问题就不那么愉快了。看到了她,我想到了刚成家时的我。那时自己也很霸道,也犯过好友相同的错误,在家里总是指手划脚,心情好时,怎么都好,心情不好时,怎么都不对,弄得爱人有时不知如何是好。现在想想,也许只有自己一开始就能够习惯自己,没有谁一开始就会习惯别人的,人与人在交往中、生活中都是慢慢的适应、慢慢的了解,这样才能慢慢的习惯,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在一起的夫妻,都需要经历一些时间,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生活是残酷的,生活也不是为一个人而继续的,我们每个人面对生活都有各自的一种方式,我们应该懂得如何去生活,而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习惯、相互迁就。同样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可是恨一个人却有很多的理由。简单的说爱了,就应该去爱他的全部,不是其中的一部分或是某部分,爱一个人不仅要爱他本人,而且还要爱他所有的习惯。
本文已被编辑[一声叹息]于2006-5-17 13:13:1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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