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像蚂蚁一样行走中山小丁

发表于-2006年05月25日 晚上7:15评论-3条

在大学读中文系,写下的第一()文学作品是这样两句话:梧桐落尽满地秋,半月满载相思愁!括号里我确实不知道该填进去一个什么量词,只好这样。这两句话我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诗,也不知道到底是“梦中得句”剽窃还是真的空虚寂寞神经过敏伤感而发?总之后来我就憧憬美好的大学生活,即使在这样一所破破烂烂的学校,我想做梦总还可以吧?

开始的开始,我想我会成为一名他妈的欺骗群众感情而又名利双收的狗屁作家在若干年以后。因此我认真听课做笔记,特别是那门什么《现代写作教程》,我一直相信是什么文学秘籍,将来一定会助我一臂之力。即使坐在最后,也常常标新立异地回答问题,是的,那时我一直坐在最后,因为我认为,要成为什么狗屁作家,一定要有个性。我确定自己可以成为作家,我爸爸也相信,在读中学的时候,我写了几篇文章寄给几家杂志社,稿件当然被人家扔进垃圾箩里,可是其中几家杂志社把信寄到了家里子说你儿子有什么文学天赋么可能是将来的曹禺,巴金巴教育孩子,培养孩子要从现在开始,只要寄80元到某街某号,加入青年作家培训班,有著名作家指导,并优先在其刊物上发表作品。没上过几天学校却又想着光宗耀祖的爸爸高兴得差点请客。然而更让爸爸相信我会成为什么狗屁作家的是我居然在长城杯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中获得一个一文不值的一等奖,从此让语文老师对我刮目相看。后来又有一次是在地方县报上投稿得了八元的稿费,我他妈的为这八元高兴了一个多星期,心想,以后自己就是靠这个吃饭的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挣钱。扯得太远了,不过,一回忆起自己那时的辉煌,心里就特来劲。 在大学里,我装酷,从不梳头,不轻易和女生讲话,“自古文人相轻”。更个性的是我那个绿色的军用帆布书包。曾经有一个想要扮酷的家伙问我从那里买的,我说捡的。我在包里装一些很“酷”的东西,什么五华区选民证,一盒浪漫吉他协奏曲,一只刮去表皮的2b铅笔,一本村上春树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西还有一迭整齐的卫生纸。当然,卫生纸不是用来装个性的。那时,我一直希望有人来翻我的书包,然后发现这些,然后在心里想:这个家伙真是与众不同。可是,一直都没有人这样认为,即使在他们自私的心里。有几次,我真想把书包“忘记”在教室里,也真的那么做了,第二天去依然。我只好拎起走人。

大一的时候,我特别喜欢的课是《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因为那个教授尽讲些文人的风花雪月,徐志摩轻轻的挥手迷倒一片女性朋友,郁达夫在日本怎么怎么,郭沫若的才情,朱自清的矜持。让我无限向往那个时代,我一直以为,那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颠峰。教授用一个“可爱”形容那些我崇拜的作家们,因此,我也想使自己可爱起来,可是我还没有装可爱,班上一个很恶心的女生就像知道我的心事似的,居然叫我“小可爱”!我被自己的可爱吓了一跳。以满脸的严肃遮住那种自己看不见的可爱,还好,这个称呼没有传播开去。我的“可爱”夭折。

我一直以为现在我写不出东西是因为生活阅历不够丰富,思想不够高深。于是我想着什么体验生活,不过体验得很有限,只是在床上一天一天地死睡。梦倒是做了不少,其中不乏精彩,有的简直可以作为长篇小说的素材或是拍一部三十集的电视连续剧。可是醒来就把大致梗概忘得一干二净。为了提高自己的思想,我看一些狗屁哲理小说。我承认我真的看不懂。

我有些后悔当初报考中文系。

现在我真的不再想这些无聊的东西了,我更愿意像一只大头的蚂蚁走在自己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的艰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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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把文字当作自己的爱好和精神来写,不带物质色彩或者会轻松很多。

文章评论共[3]个
帘外落花-评论

我笔我心at:2006年05月25日 晚上11:13

唐忆悠悠-评论

像蚂蚁一样行走 等我们的路走长了 就不在是像渺小的蚂蚁了 !
真的是 在倾诉“我笔我心”啊!at:2006年05月27日 晚上8:53

撒旦舞曲-评论

呵呵,令我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at:2006年08月22日 上午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