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给我说,她的文章被别人冒了。被别人冒了不就是被人剽窃了吗?一时语塞,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安慰她。后来和另外的朋友说起这事,她说也遇到过,别人安慰她说:喜欢你的文章,那是爱你的表现……我晕,什么鬼逻辑,剽窃这么大的事如果能算爱的话,那这爱还真有点刻骨铭心的味道了。
好吧,我们暂且把剽窃当成爱的表现,或者当成爱之表现的一种。这样说来,我曾经也被爱过的。音画作业被人冒原创都算是轻的。被人爱得冒了原创,还要整容的,已经都见惯不惊了。后来没做音画,这种事情倒是淡忘了不少。现在写字,想来文章也算不得有多好,就没敢往这方面想。
我是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文字被人爱的,那天上去查资料,突然看到自己的文章用的却是另外的名字,这么另类的爱居然也发生在我身上了,有点意思哈。当时想,反正看都看了,不在乎多看几个地方。于是,搜索着这样一路看下去,真是开眼了。
最主要的收获就是,怎样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不过分强调原创和转贴之间的关系,吃透模糊理论的原理,并且领会其精神。特别是模糊逻辑的应用,把你的就是我的这个逻辑推理,运用得出神入化,由不得不赞一个。
还有就是,对文章作者的名字,也是该摘要的要摘要。以烟雨晓梦寒的名字为例,这名字就太长了,为什么不能简化成两个字或者三个字呢?既然原创和转贴可以模糊,作者的名字也可以摘要,为什么不能对内容进行改革,管它这段文字是不是承上启下,管它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砍了就砍了,干净利落……
也许还有其它的情况,因为时间关系没看到。上面的也只是简单举例说明罢了。我想,对原创作者来说,每一篇文章出来,不管是丑是美,都是自己家的孩子。如果别人能给予文字一份完整爱的前提下,被人喜欢,被人传阅,是件很让人开心的事情。但是,如果看到别人抱了自己家孩子,还要砍脚砍手,这种爱法,恐怕没几个人能高兴得起来吧。
想起很久前看的报纸,有人说作家海岩写的书根本就不是他本人写的,而是找抢手代劳。后来报上说,幸亏海岩不会用电脑,所以作品都是自己亲笔手写的,并且还配发了一张海岩手稿的照片。谣言不攻自破。当时,我也在想,幸亏海岩不会电脑,那如果他会电脑,这个事情还不悬了?海岩要说清楚恐怕得费些功夫了不是。
我有点担心现在网络上原创作者的文字了,特别是那些会用电脑的原创作者,别人在喜欢你原创文字的前提下,既然可以爱得疯狂剽窃,保不齐那天就说这文章本来就是他的,网络上的名字大家都能用,字大家都会打,虽然有发表日期作证,要说清楚不是还需要时间吗,难到会用电脑的原创作者,在电脑上写了不算,还要用手再抄一遍???
如果剽窃也算爱,不要也罢!面对网络日益猖獗的剽窃之风,突然觉得,再有这种事情发生,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安慰朋友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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